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历象汇编/庶征典/第003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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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历象汇编庶征典

 第三卷目录

 庶征总部汇考三

  唐总一则 高祖武德一则 太宗贞观一则 高宗仪凤一则 元宗开元一则 代宗

  大历一则 德宗贞元二则 顺宗永贞一则 宪宗元和一则 文宗太和二则 开成一

  则 懿宗咸通一则

  后晋出帝开运一则

  后周太祖广顺一则

  宋太宗雍熙一则 淳化一则 至道一则 真宗大中祥符二则 天禧一则 仁宗天

  圣二则 明道一则 庆历一则 神宗熙宁三则 高宗建炎一则 绍兴二则 孝宗隆

  兴二则 淳熙一则 光宗绍熙一则 宁宗开禧一则 嘉定一则 理宗宝庆一则 端

  平一则 度宗咸淳一则

  金海陵天德一则 章宗承安一则

  元成宗大德二则 武宗至大一则 仁宗皇庆一则 延祐一则 英宗至治二则 泰

  定帝泰定四则 致和一则 顺帝至元一则 至正二则

庶征典第三卷

庶征总部汇考三[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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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制,“凡遇灾荒,天子遣使至州及蕃国赈抚日蚀,行 救护礼。祥瑞大者特贺,小者汇奏。”

按《唐书礼乐志》:“凡四方之水旱蝗,天子遣使者持节 至其州,位于庭。使者南面,持节在其东南,长官北面, 寮佐、正长老人在其后,再拜以授制书。”按《百官志》: “礼部郎中掌诸祥瑞。凡景星庆云为大瑞,其名物六 十有四;白狼、赤兔为上瑞,其名物三十有八;苍乌、朱 雁为中瑞,其名物三十有二;嘉禾、芝草、木连理为下 瑞”,其名物十四:大瑞则百官诣阙奉贺;馀瑞,岁终,员 外郎以闻,有司告庙。

按《通典》,“合朔伐鼓,其日合朔前三刻,郊社令及门仆 各服赤帻绛衣,守四门令、巡门监察,鼓吹令平巾帻 裤褶,帅工人以方色执麾旒,分置四门屋下,龙蛇鼓 随设于左。东门者立于北塾,南面南门者立于东塾, 西面西门者立于南塾,北面北门者立于西塾。”门侧堂曰 塾麾制各长一丈旒以方色各长八尺队正一人,著平巾帻,裤褶,执刀, 帅卫士五人,执五兵于豉外,矛在东,戟在南,斧钺在 西,槊在北。《郊社令》立䂎于社坛四隅,以朱丝绳萦之。 太史官一人,著赤帻赤衣,立于社坛北,向日观变,黄 麾次之,龙鼓一面次之,在北,弓一张,矢四只次之。诸 鼓工静立,候日有变。史官曰:“祥有变。”工人齐举麾,龙 鼓齐发,声如雷,史官称“止”,工人罢鼓,其日废务。百官 守本司。日有变,皇帝素服避正殿。百官以下皆素服, 各于厅事前重行,每等异位,向日立明复而止。

诸州伐鼓,其日见日,有变则废务。所司置鼓于刺史厅事前,刺史及州官九品以上,俱素服立于鼓后,重行,每等异位。向日,刺史先击鼓,执事伐之,明复俱止。

“皇帝遣使赈抚诸州水旱虫灾,本司散下其礼,所司 随职供办。”使者未到之前,所在长官先勒集所部寮 佐等及正长老人。本司先于厅事大门外之右,设使 者便次,南向。又于大门外之右,设使者位,东向。大门 外之左,设长官以下及所部位,重行北向西上。于厅 事之庭少北,设使者位,南向。又于使者位之南三丈 “所设长官位,北向。其所部寮属则位于长官之后,文 东武西,每等异位,重行北面,相对为首。正长老人则 位其南,重行北面西上。使者到,所司迎引入便次”,长 官及所部严肃以待,正长老人等并列于大门外之 南,重行北面西上。至时,使者以下各服其服,所在长 官及所部寮佐亦各服公服行。参军引长官以下出, 就门外位立。司功参军引使者就门外位立,特节者 立于使者之北,史二人对举制案,列于使者之南,俱 少退东向。行参军赞拜,长官及所部在位者再拜,拜 讫,行参军引长官等以次先入,立于门内之右,重行 西面。司功参军引使者入,幡节前导,持案者从之。使 者到庭中位立,持节者于使者东南,西面。行参军引 长官以下俱入就庭中位。立定,持节者脱节衣。持案 者以案进使者前,使者取制书,持案者退复位。使者 称:“有制。”行参军赞再拜,长官及诸在位者皆再拜。使 者宣制书讫,行参军又赞拜,长官及诸在位者皆再 拜。行参军引长官进诣使者前,受制书,退复位讫。功 曹参军引使者以下出,复门外位。行参军引长官及 诸在位者各出,即门外位如初。行参军引使者以下 还,便次长官退。其正长老人等任散。

蕃国赈抚,同《诸州礼》。其国王供待及出入即馆、享食之属则如常,但略其燕好。

按《唐六典》:秘书四部,十一曰天文灵台郎,凡占天文, 日月薄蚀,五星陵犯,有甘石、巫咸三家,中外官占瑞 䄏星气,有诸家杂占。太史令每季录灾祥送中书门

下,入起居注,岁终总录送史馆
考证

高祖武德二年以兵荒未息权断屠酤[编辑]

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按《册府元龟》,“武德二年闰 二月乙卯诏曰:酒醪之用,表节制于懽娱;刍豢之滋, 致甘旨于丰衍。然而沈湎之辈,绝业忘资,惰窳之民, 骋嗜奔欲。方今烽燧尚警,兵革未宁,年谷不登,市肆 腾踊,趋末者众,浮冗尚多,肴羞麹糵,重增其费。救弊 之术,要在权宜。关内诸州官民,宜断屠酤。”

太宗贞观八年陇右山崩大蛇见山东江淮大水[编辑]

按《唐书太宗本纪》:贞观八年七月,陇右山崩,馀不载。 按《虞世南传》:“贞观八年,进封县公,会陇右山崩,大 蛇屡见,山东及江淮大水。帝忧之,以问世南,对曰:‘春 秋梁山崩,晋侯召伯宗问焉。伯宗曰:‘国主山川,故山 崩川竭,君为之不举,降服乘缦,彻乐出次,祝币以礼 焉。梁山,晋所主也,晋侯从之,故得无害。汉文帝元年, 齐’’”楚地二十九山同日崩,水大出,诏郡国无来贡,施 惠天下,远近洽穆,亦不为“灾。后汉灵帝时,青蛇见御 坐。晋惠时,大蛇长三百步,见齐地,经市入庙。蛇宜在 草野而入市,此所以为灾耳。今蛇见山泽,适其所居。 又山东淫雨,江淮大水,恐有冤狱枉系,宜省录累囚, 庶几或当天意。”帝然之,于是遣使赈饥民,申挺狱讼, 多所原赦。

高宗仪凤元年以风水诸灾诏减匠罢工虑囚[编辑]

按《唐书高宗本纪》:“仪凤元年八月庚子,避正殿,减膳, 撤乐,损食粟马,虑囚,诏文武官言事。”

按《册府元龟》,“上元三年即仪凤元年八月,青州大风, 齐、淄等七州大水,诏停此中尚梨园等作坊,减少府 监杂匠放还本邑,两京及九成宫土木工作亦罢之。 天下囚徒,委诸州长官虑之。”

元宗开元十三年九月丙戌罢奏祥瑞[编辑]

按:《唐书元宗本纪》云云。

代宗大历十四年五月德宗即位十二月诏元日朝会不得奏祥瑞事[编辑]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按《旧唐书德宗本纪》云云。

德宗贞元元年秋七月以蝗旱诏节用缓刑以谨天戒十二月诏罢明年贺正[编辑]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按《旧唐书德宗本纪》,贞元 元年秋七月,关中蝗,食草木尽,旱甚,灞水将竭,井多 无水。甲子,诏:“夫人事失于下,则天变形于上,咎征之 作,必有由然。自顷以来,灾沴仍集,雨泽不降,绵历三 时,虫蝗继臻,弥亘千里,菽粟翔贵,稼穑枯瘁,嗷嗷蒸 人,聚泣田亩。兴言及此,实切痛伤。遍祈百神,曾不获 应。”方悟祷祠非救灾之术,言词非谢谴之诚,忧心如 焚,深自刻责。得非刑法舛缪,忠良郁湮,暴赋未蠲,劳 师靡息,事或无益,而重为烦费,任或非当而横肆侵 蟊。有一于此,足伤和气。本其所以,罪实在予。“万姓何 辜,重罹饥殍。所宜出次贬食,节用缓刑,侧身增修,以 谨天戒。朕自今视朝,不御正殿,有司供膳,《并宜减省。 不急之务,一切停罢》。”

按《册府元龟》,贞元元年十二月丁亥,诏曰:“朕以眇身, 继明列圣,不能纂修先志,以洽升平,驯致寇戎,屡兴 兵革。上元降警,蝗旱为灾,年不顺成,人方歉食,言念 于此,实用伤怀。是以齐心别宫,与人祈谷,虽阳和在 候,而黔首无聊,称庆于予,窃所不敢。其来年正月一 日朝贺,宜罢。”

贞元二年正月以荒馑停朝贺诏减尚食飞龙厩马 及科征诸色五月始复常膳。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按《册府元龟》,贞元二年正 月“壬辰朔,以关辅荒馑,停朝贺之礼。丙申,诏曰:朕以 薄德,托于人上,励精思理,期致雍熙。而鉴之不明,百 度多缺,伤痍未瘳而征役荐起,流亡既甚而赋敛弥 繁,人怨上闻,天灾下降,连岁蝗旱,荡无农收。惟兹近 郊,遭害尤甚。岂非昊穹作沴,深警予衷,跼蹐忧惭,罔 知攸措。今谷价腾踊,人情震惊,乡闾不居,骨肉相弃, 流离殒毙,所不忍闻。公私之间,廪食俱竭,既无赈恤, 犹复征求财殚,力尽捶楚,仍及弛征则军莫之赡,厚 取则人何以堪。念兹困穷,痛切心骨,思所以济,浩无 津涯。补过实在于增修,救患莫如于息费。致咎之本, 既繇朕躬,谢谴之诚,当自朕始。”尚食。每“日所进御膳, 宜各减一半。应宫内人等,每月唯供给粮米一千五 百石。其飞龙厩马,从今已后至四月三十日,并减半 料。京兆尹应科征诸色名目,一切并停。如有能减有 均,无赒救贫乏者,当授以官秩。”五月,百寮上表,请复 御膳。先以旱蝗寇盗充斥,故从贬省,至是从之。

顺宗永贞元年宪宗即位诏祥瑞不得上闻[编辑]

按《唐书宪宗本纪》,永贞元年八月庚戌,罢献祥瑞 按《旧唐书宪宗本纪》,八月庚戌,荆南献龟二。诏曰:“朕 以寡昧,纂承丕业,永思理本,所宝惟贤,至如嘉禾神 芝,奇禽异兽,盖王化之虚美也。所以光武形于诏令, 《春秋》不书祥瑞,朕诚薄德,思及前人。自今以后,所有 祥瑞,但令准式申报有司,不得上闻,其奇禽异兽,亦 宜停进

宪宗元和二年中书奏请大瑞随表奏闻[编辑]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按《旧唐书宪宗本纪》,元和 二年八月,中书奏,“先停诸道奏祥瑞。伏以所献祥瑞, 皆缘腊飨告庙,元会奏闻。今后诸大瑞随表闻奏,中 瑞、下瑞申有司,其元日奏祥瑞,请依令式。”从之。

文宗太和七年正月以频年水旱疾疫诏蠲逋虑囚停工役祷山川各上封事闰七月以阴阳失和诏减御膳工役[编辑]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按《旧唐书文宗本纪》,太和 七年闰七月乙卯朔,诏曰:“朕嗣守丕图,覆妪生类,兢 业寅畏,上承天休。而阴阳失和,膏泽愆候,害我稼穑, 灾于黔黎。有过在予,敢忘咎责。从今避正殿,减供膳, 停教坊乐,厩马量减刍粟,百司厨馔,亦宜权减。阴阳 郁堙,有伤和气,宜出宫女千人,五坊鹰犬量须减放。 内”外修造,事非急务者,并停。

按《册府元龟》,“太和七年正月壬子诏曰:‘朕承上天之 眷佑,荷累圣之丕图,宵旰兢劳,不敢暇逸。思致康乂, 八年于今,而水旱流行,疾疫作沴,兆庶艰食,札瘥相 仍。盖德未动天,诚未感物。一类失所,有过在予。载怀 罪己之心,深轸纳隍之叹,宜敷惠泽,式表忧勤。如闻 去年以来,河东、关辅,亢旱为灾,秋稼不收,人甚穷困。 今方春之时,须务农事,若不赈救,恐至流亡。其京兆 府、河中第九州府,宜赐七万石,同、华、陕、虢、晋等州,各 赐十万石,并以常平义仓及折籴斛斗充,无本色以 运米折给,为本州府长吏明作等第,差官吏对面宣 赐,先从贫下起给’。”京兆府太和六年青苗榷酒钱,在 百姓腹内并放免。京兆、河中、同、华、陜、虢晋绛等州府, 自太和六年秋税以前,诸色逋悬在百姓腹内,悉放 免。议狱恤刑,前王攸重,苟有冤滞,即伤阳和。应在城 诸司诸使,应有囚徒,限七月内处分讫奏闻。河南府 八州府,敕到准此处分。诸色工役,非灼然交切者勒 停。应管内名山大川,能致风雨者,委长吏精诚祷请。 水旱之数,虽云常理,导化失节,亦致咎灾。顾惟寡昧, 敢忘刻责。常参官及外州府长吏,如有规谏者,各上 封事,极言得失,俟有规正,期于阜安。咸启乃诚,用致 于理,无或有隐,以忝在公。内外官有贪暴残虐,蠹政 害人者,台司纪察闻奏。“朕为人父母,虔奉丕业,夕惕 若厉,夙兴匪宁,减膳彻乐,庶答天戒。咨尔长吏,实分 予忧”,勉加抚绥,用副恻隐。庶切救灾之义,爰申为上 之怀。中外臣僚,宜体朕意。

太和九年,以“仍岁水旱。制观察使纠察宰牧贤否、刑 政得失以闻。”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按《册府元龟》:“太和九年三 月乙丑,制以仍岁水旱,黎民艰食,其宰牧非才,贪残 为害,及承前积弊,须有条疏。或冤狱留滞,速宜疏决 者,并委观察使纠察详访,具状闻奏,用弭天眚。”

开成三年禁诸道言祥瑞[编辑]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按《通鉴纲目》。太和之末。杜 悰镇凤翔时。有诏沙汰僧尼。会有五色云见于岐山 近法门寺。民间讹言佛骨降祥。以僧尼不安之故。监 军欲奏之。悰曰:“云物变色。何常之有。”未几获白兔。监 军又欲奏之。悰曰:“野兽未驯。且宜畜之。”旬日而毙。监 军不悦。画图献之。及郑注代悰。奏紫云见。又献白雉。 是岁遂有甘露之变。及悰判度支,河中奏驺虞见,百 官称贺。上谓悰曰:“李训、郑注皆因瑞以售其乱,乃知 瑞物,非国之庆。卿在凤翔,不奏白兔,真先觉也。”对曰: “昔河出图,伏义以画八卦;洛出书,大禹以叙九畴。皆 有益于人,故足尚也。至于禽兽草木之瑞,何时无之。 刘聪桀逆,黄龙三见;季龙暴虐,得苍龙白鹿以驾芝 盖。以是观之,瑞岂在德!愿陛下专以百姓富安为国 庆,自馀不足取也。”上善之。他日,谓宰相曰:“时和岁丰, 是为上瑞,嘉禾、灵芝,诚何益于事!”宰相因言:“《春秋》记 灾异以儆人君,而不书祥瑞,用此故也。”遂诏:诸道有 瑞皆勿以闻,亦勿申牒所司,其祠飨、受朝奏祥瑞皆 停。按此事据纲目作三年

懿宗咸通十年以旱蝗诏赦罪断屠[编辑]

按《唐书懿宗本纪》,不载按《旧唐书懿宗本纪》,咸通 十年六月戊戌,制曰:“动天地者莫若精诚,致和平者 莫若修政。朕顾惟庸昧,托于王公之上,于兹十一年 矣。祗荷丕构,寅畏小心,慕唐尧之钦若昊天,遵周王 之昭事上帝。念兹夙夜,靡替虔恭,同驭朽之忧勤,思 纳隍之轸虑。内戒奢靡,外罢畋游,匪敢期于雍熙,所 自得于清净。止望寰区无事,稼穑有年。然而烛理不 明,涉道唯浅,气多堙郁,诚未感通。旱暵是虞,虫螟为 害,蛮蜒未宾于遐裔,寇盗复蠹于中原。尚驾戎车,益 调兵食,俾黎元之重困,每宵旰而忘安。今盛夏骄阳, 时雨久旷,忧勤兆庶,旦夕焦劳。内修香火以虔祈,外 罄牲玉以精祷,仰俟元贶,必致甘滋。”而油云未兴,秋 稼阙望。因兹愆亢,轸于诚怀。矧复暴政烦刑,强官酷 吏,侵渔蠹耗,陷害孤茕,致有冤抑之人,构灾沴之气。 主守长吏,无忘奉公,伐叛兴师,盖非获已,除奸讨逆必使当辜。苟或陷及平人,“自然风雨愆候。凡行营将 帅,切在审详,昭示恻悯之心,敬听勤恤之旨。应京城 天下诸州府见禁囚徒,除十恶忤逆,官典犯赃,故意 杀人,合造毒药,放火持杖,开劫坟墓,及关连徐州逆 党外,并宜量罪轻重,速令决遣,无久系留。雷雨不同, 田畴方瘁,诚宜愍物,以示好生。其京城未降雨间,宜 令坊市,权断屠宰。昨陕虢中使回,方知旱蝗有损处, 诸道长吏,分忧共理,宜各推公,共思济物。内有饥歉, 切在慰”安。哀此烝人,毋俾艰食。徐方寇孽未殄,师旅 有征,凡合诛锄,审分淑慝。无令胁从横死,元恶偷生。 宜申告戒之文,使知逆顺之理。於戏!每思禹汤之罪 己,其庶成康之措刑,孰谓德信未孚,教化犹梗。咨尔 多士,俾予一人,既引过在躬,亦渐几于理。布告中外, 称朕意焉。

后晋[编辑]

出帝开运元年以兵荒诏减省诸费[编辑]

按《五代史,晋出帝本纪》,不载。按《册府元龟》,开运元 年九月诏曰:“朕虔承顾命,获嗣丕基,常惧颠危,不克 负荷。宵分日昃,罔敢怠荒,夕惕晨兴,每怀祇畏。但以 恩信未著,德教未敷,理道不明,咎征斯至。向者频年 灾沴,稼穑不登,万姓饥荒,道殣相望。上天垂谴,凉德 所招。仍属干戈尚兴,边陲多事,仓廪不足,则辍人之 糇食;帑仓不足,则率人之资财;兵士不足,则取人之 中丁;战骑不足,则假人之乘马。虽事不获已,而理将 若何?”访闻差去使臣,殊乖体认,不能敦于勉谕,而乃 临以威刑,自有所闻,益深愧悼。旋属守臣叛命,戎虏 犯边,致使甲兵不暇休息。军旅有战征之苦,人民有 飞挽之劳。疲瘵未苏,科敛尚急,言念于此,寝食何安, 得不省过兴怀,侧身罪己,载深减损,思召和平。所宜 去无用之资,罢不急之务,弃华取实,惜费省功,一则 符先帝慈俭之规,一则慕前王朴素之德。向者造作 军器,破用稍多,但取坚刚,不须华靡。今后作坊,制造 器械,不得更用金银装饰,比于游畋,素非所好。凡诸 服御,尤欲去奢,应天下“州府,不得以珍宝玩好及鹰 犬为贡。在昔圣帝明君,无非恶衣菲食,况予薄德,所 合恭行。今后太官常膳,减去多品,衣服帷帐,务去华 饰,在御寒湿而已。峻宇雕墙,昔人攸诫,玉杯象箸,前 代所非。今后凡有营缮之处,丹垩雕镂,不得过度。宫 闱之内,有非理费用,一切禁止。”於戏!继圣承祧,握枢 临极,昧于至道,若履春冰。属以天灾流行,国步多梗, 因时致惧,引咎推诚,期于将来,庶几有补。更赖王公 将相,贵戚豪宗,各启乃心,率繇兹道,共臻富庶,以致 康宁。凡百臣僚,宜体朕意。

后周[编辑]

太祖广顺元年诏诸道祥瑞不得奏献[编辑]

按《五代史周太祖本纪》,不载。按《册府元龟》,周太祖 初即位,制曰:“帝王之道,德化为先,崇饰虚名,朕所不 取。苟致治之未洽,虽多瑞以奚为?今后诸道所有祥 瑞,不得辄有奏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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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宗雍熙 年诏司天监依经占奏[编辑]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按《玉海》。“雍熙中。诏司天监 占候。依经具吉凶。隐情。不言必劾以罪。”

淳化二年始定诉水旱之制[编辑]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按《燕翼贻谋录》:“民间诉水 早,旧无限制,或秋而诉夏旱,或冬而诉秋旱,往往于 收割之后,欺罔官吏,无从核实,拒之则不可,听之则 难信。故太宗淳化二年正月丁酉,诏荆湖、江淮、二浙、 四川、岭南管内州县诉水旱,夏以四月三十日,秋以 八月三十日为限。自此遂为定制。”

至道三年三月真宗即皇帝位六月辛丑诏罢献祥瑞[编辑]

按:《宋史真宗本纪》云云。

真宗大中祥符五年十一月乙卯罢献珍禽异兽[编辑]

按:《宋史真宗本纪》云云。

大中祥符九年九月戊午,禁诸路贡瑞物。

按:《宋史真宗本纪》云云。

天禧元年十月壬申谕诸州非时灾沴不以闻者论罪[编辑]

按:《宋史真宗本纪》云云。

仁宗天圣三年九月乙巳诏司天监奏灾异据占书以闻[编辑]

按《宋史仁宗本纪》云云按《食货志》。“仁宗、英宗一遇 灾变。则避朝变服。损膳彻乐。恐惧修省。见于颜色。恻 怛哀矜。形于诏旨。”

天圣五年,罢“司天监,兼领翰林天文院。”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按《玉海》,天圣五年八月,上 封者言,“先朝以司天监与测验浑仪所奏灾祥非实, 遂更置翰林天文院,以较得失,每天象差忒,各令奏 闻,冀相关防,庶令儆戒。近命判司天监领之,颇异旧 制,乙酉,遂令各掌其事,罢司天监兼领

明道二年以旱蝗去尊号求直言[编辑]

按《宋史仁宗本纪》,明道二年秋七月戊子,诏以蝗旱 去尊号“睿圣文武”四字,以告天地宗庙,仍令中外直 言阙政按《张士逊传》,士逊领定国军节度使,知许 州,明道初,复入相,进中书侍郎,兼兵部尚书。明年进 门下侍郎,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是岁旱蝗,士逊 请如汉故事册免,不许。及帝自损尊号,士逊又请降 官一等以答天变,帝慰勉之。

庆历三年右正言孙甫以灾异上言[编辑]

按《宋史仁宗本纪》,庆历三年十二月丁巳,河北雨赤 雪。按《孙甫传》:孙甫为右正言,时河北降赤雪,河东 地震,五六年不止。甫推《洪范五行传》及前代变验,上 疏曰:“赤雪者,赤眚也。人君舒缓之应。舒缓则政事弛, 赏罚差,百官废,职所以召乱也。晋太康中,河阴降赤 雪。时武帝怠于政事,荒宴后宫,每见臣下,多道常事, 不”及经国远图,故招赤眚之怪,终致晋乱。地震者,阴 之盛也,阴之象,臣也,后宫也,四夷也。三者不可过盛, 过盛者则阴为变而动矣。忻州赵分地震六年,每震 则有声如雷。前代地震,未有如此之久者。惟唐高宗 本封于晋,及即位,晋州经岁地震。宰相张行成言:“恐 女谒用事,大臣阴谋,宜制于未萌。”其后“武昭仪专恣, 几移唐祚,天地灾变,固不虚应。陛下救纾缓之失,莫 若自主威福,时出英断,以慑奸邪,以肃天下;救阴盛 之变,莫若外谨戎备,内制后宫。谨戎备,则切责大臣, 使之预图兵防,熟计成败;制后宫,则凡掖庭非典掌 御幸者尽出之,且裁节其恩,使无过分。此应天之实 也。”时契丹、西夏稍强,后宫张修媛宠幸,大臣专政,甫 以此谏焉。又言:“修媛宠恣市恩,祸渐已萌。夫后者,正 嫡也,其馀皆婢妾尔。贵贱有等,用物不宜过僭。自古 宠女色,初不制而后不能制者,其祸不可悔。”帝曰:“用 物在有司,朕恨不知耳。”甫曰:“世谓谏臣耳目官,所以 达不知也。若所谓前世女祸者,载在《书史》,陛下可自 知也。”

神宗熙宁元年以灾异诏宰臣极言阙失[编辑]

按《宋史神宗本纪》:“春正月丁亥,命宰臣曾公亮等极 言阙失。”按《吕公著传》:“熙宁初,知开封府时,夏秋淫 雨,京师地震。公著上疏曰:‘自昔人君遇灾者,或恐惧 以致福,或简诬以致祸。上以至诚待下,则下思尽诚 以应之,上下至诚而变异不消者,未之有也。惟君人 者去偏听独任之弊,而不主先入之语,则不为邪说 所’”乱。颜渊问为邦。孔子以远佞人为戒。盖佞人惟恐 不合于君。则其势易亲。正人惟恐不合于义。则其势 易疏。惟先格王正厥事。未有事正而世不治者也。 熙宁二年二月乙巳。帝以灾变避正殿。减膳撤乐 按《宋史神宗本纪》云云。

熙宁七年三月乙丑,诏以灾异求直言。

按:《宋史神宗本纪》云云。

高宗建炎元年五月乙未诏天文休咎令太史局依经奏闻[编辑]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按《玉海》云云。

绍兴三年八月以灾异求直言九月诏监司毋隐灾异[编辑]

按《宋史高宗本纪》:“八月甲辰,以雨旸不时,苏、湖地震, 求直言。九月,诏凡遇水旱灾异,监司郡守即具奏,毋 隐。”

按《玉海》,“绍兴三年七月乙未。诏太史局每月具天文 风云气候。日月交蚀等事,实封报秘书省。”

绍兴二十六年夏四月甲午,禁州郡进祥瑞。

按:《宋史高宗本纪》云云。

孝宗隆兴元年以灾异诏陈时政阙失[编辑]

按《宋史孝宗本纪》:“七月乙巳,以旱蝗星变,诏侍从、台 谏、两省官条上时政阙失。”

隆兴二年八月甲寅朔,以灾异,避殿,减膳。

按:《宋史孝宗本纪》云云。

淳熙八年秋以灾异叠见诏条时政阙失[编辑]

按《宋史孝宗本纪》:“秋七月乙巳,以旱蝗星变,诏侍从、 台谏、两省官条上时政阙失。八月丙子,以飞蝗风水 为灾,避殿减膳。”

光宗绍熙二年诏条时政阙失[编辑]

按《宋史光宗本纪》:“二月乙酉,诏以阴阳失时,雷雪交 作,令侍从、台谏、两省、卿监、郎官、馆职各具时政阙失 以闻。”

宁宗开禧三年秋七月以灾伤下诏罪己[编辑]

按:《宋史宁宗本纪》云云。

嘉定十七年八月理宗即位十二月定灾异祥庆免官私房赁之例[编辑]

按《宋史理宗本纪》:“嘉定十七年八月,嗣皇帝位。十二 月甲午,雪寒,免京城官私房赁地、门税等钱。自是,祥 庆、灾异、寒暑皆免。”

理宗宝庆元年定灾异祥庆给赏军戍缗钱例[编辑]

按《宋史理宗本纪》:“宝庆元年十一月壬午,雪寒,在京
考证
诸军给缗钱有差,出戍之家倍之。自是,祥庆、灾异、霪

雨、雪寒咸给。”

端乎三年以灾异罢宴[编辑]

按《宋史理宗本纪》:“端平三年春正月己未朔,以星行 失度,雷发非时,罢天基节宴。”

度宗咸淳元年定灾异祥庆免征商税给赏宿卫之例[编辑]

按《宋史度宗本纪》,咸淳元年四月“丁未,寿崇节,免征 临安官私房僦地钱。戊申,干会节,如上免征,再免在 京征商三月。自是祥庆、灾异寒暑皆免。五月丁未,发 钱二十万赡在京小民,钱二十万赐殿、步马司军人, 钱三万三千赐宿卫。自是,行庆恤灾,或遇霪雨雪寒, 咸赐如上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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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陵天德二年诏奏灾异[编辑]

按《金史海陵本纪》:天德二年十二月乙卯,有司奏庆 云见。上曰:“朕何德以当此?自今瑞应毋得上闻,若有 灾异,当以谕朕,使自警焉。”

章宗承安五年以亢旱久阴诏百官言时政阙失[编辑]

按《金史章宗本纪》:“承安五年十月,集百官于尚书省, 问间者亢旱,近则久阴,岂政有错谬而致然欤?各以 所见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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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宗大德六年御史台奏灾异数见请议更新时政帝命中书郎议行之[编辑]

按《元史成宗本纪》:大德六年十二月庚申朔,荧惑犯 镇星。辛酉,御史台臣言:“自大德元年以来,数有星变 及风水之灾,民间乏食,陛下敬天爱民之心,无所不 尽,理宜转灾为福。而今春霜杀麦,秋雨伤稼,五月太 庙灾,尤古今重事,臣等思之,得非荷陛下重任者不 能奉行圣意以致如此?若不更新,后难为力。乞令中 书省与老臣识达治体者共图之。”复请禁诸路酿酒, 减免差税,赈济饥民。帝皆嘉纳,命中书郎议行之。 大德八年,以灾异减免税役刑罚。

按《元史成宗本纪》,“八年春正月己未,以灾异故诏天 下,恤民隐,省刑罚。杂犯之罪。当杖者减轻,当笞者并 免私盐,徒役者减一年,平阳、太原免差税三年,隆兴、 延安及上都、大同、怀孟、卫辉、彰德、真定、河南、安西等 路被灾人户免二年,大都、保定、河间路免一年。江南 佃户私租太重。以十分为率,减二分。永为定例。仍弛 山场、河泊之禁,听民采捕。”五月庚辰,以去岁平阳、太 原地震,宫观摧圮者千四百馀区,道士死伤者千馀 人,命赈恤之。是月,蔚州之灵仙,太原之阳曲,隆兴之 天城、怀安,大同之白登,大风雨雹伤稼,人有死者。大 名之濬、滑,德州之齐河霖雨。汴梁之祥符、太康,卫辉 之获嘉,太原之阳武河溢。六月,益津蝗。汴梁祥符、开 封、陈州霖雨,蠲其田租。扶风、岐山、宝鸡诸县旱,乌撒、 乌蒙,益州、芒部、东川等路饥疫,并赈恤之。八月,太原 之交城、阳曲、管州、岚州,大同之怀仁雨雹,陨霜杀禾。 杭州火,发粟赈之。以大名、高唐去岁霖雨,免其田租 二万四千馀石。

武宗至大元年以灾异频见中书省臣请退位以避贤路[编辑]

按《元史武宗本纪》:至大元年秋九月丙辰,以内郡岁 不登,诸都人马之入都城者,减十之五。中书省臣言: “夏秋之间,巩昌地震,归德暴风雨,泰安、济宁、真定大 水,庐舍荡析,人畜俱被其灾,江浙饥荒之馀,疫疠大 作,死者相枕籍,父卖其子,夫鬻其妻,哭声震野,有不 忍闻。臣等不才,猥当大任,虽欲竭尽心力,而闻见浅 狭,思虑不广,以致政事多舛,有乖阴阳之和,百姓被 其灾殃,愿退位以避贤路。”帝曰:“灾害事有由来,非尔 所致,汝等但当慎其所行。”

仁宗皇庆二年秃忽鲁以灾异乞黜免不允[编辑]

按《元史仁宗本纪》:皇庆二年三月壬子,秃忽鲁言,“臣 等职专燮理,去秋至春亢旱,民间乏食,而又陨霜雨 沙,天文示变,皆由不能宣上恩泽,致兹灾异,乞黜臣 等,以当天心。”帝曰:“事岂关汝辈耶,其勿复言。”六月癸 亥,秃忽鲁等以灾异乞赐放黜,不允。

延祐二年御史台奏灾异频见政有未善诏议其当行者以闻[编辑]

按《元史仁宗本纪》:延祐二年正月,御史台臣言,“比年 地震水旱,民流盗起,皆风宪顾忌,失于纠察,宰臣燮 理有所未至,或近侍蒙蔽,赏罚失当,或狱有冤滥,赋 役繁重,以致乖和,宜与老成共议所由。”诏明言其事 当行者以闻。

英宗至治二年以地震日食敕群臣修饬命集议国事以闻[编辑]

按《元史英宗本纪》:至治二年十一月,御史李端言:“近 者京师地震,日月薄蚀,皆臣下失职所致。”帝自责曰: “是朕思虑不及致然。”因敕群臣“亦当修饬,以谨天戒。” 十二月,以地震、日食,命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翰林集贤院集议国家之事以闻。

至治三年,诏“议行便民利物之事,以弭灾变。”

按《元史英宗本纪》:三年二月癸酉,畋于柳林,顾谓拜 住曰:“近者地道失宁,风雨不时,岂朕纂承大宝,行事 有阙”欤对曰:“地震自古有之,陛下自责固宜,良由臣 等失职,不能燮理。”帝曰:“朕在位三载,于兆姓万物岂 无乖戾之事,卿等宜与百官议,有便民利物者,朕即 行之。”

泰定帝泰定元年以灾异戒饬百官御史请罢斥避位不允[编辑]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泰定元年四月庚辰,以风烈、月 蚀、地震,手诏戒饬百官。辛巳,太庙新殿成。木怜撒儿 蛮部及北边蒙古户饥,赈粮、钞有差。江陵路属县饥, 云南中庆、昆明屯田水。五月丁亥,监察御史董鹏南、 刘潜、边笥、慕完沙班以灾异上言:“平章乃蛮台、宣徽 院使帖木儿不花、詹事秃满答儿,党附逆徒,身亏臣 节,太常守庙不谨,辽王擅杀宗亲,不花即里,矫制乱 法,皆蒙宽宥,甚为失刑。乞定其罪,以销天变。”不允。壬 辰,御史台臣秃忽鲁、纽泽以御史言:“灾异屡见,宰相 宜避位以应天变,可否仰自圣裁。顾惟臣等为陛下 耳目,有徇私违法者,不能纠察,慢官失守,宜先退避, 以授贤能。”帝曰:“御史所言,其失在朕,卿等何必遽尔。” 秃忽鲁又言:“臣已老病,恐误大事,乞先退。”于是中书 省臣兀伯都剌、张珪、杨廷玉皆抗疏乞罢。丞相旭迈 杰、倒剌沙言:“比者灾异,陛下以忧天下为心,反躬自 责,谨遵祖宗圣训,修德慎行,敕臣等各勤乃职。”手诏 至,大都居守,省臣皆引罪自劾:“臣等为左右相,才下 识昏,当国大任,无所襄赞,以致灾祲,罪在臣等,所当 退斥,诸臣何罪?”帝曰:“卿若皆辞避而去,国家大事,朕 孰与图之?宜各相谕,以勉乃职。”按《宋本传》:泰定元 年春,除监察御史。逾月,调国子监丞。夏风烈地震,有 旨集百官杂议弭灾之道。时宿卫士自北方来者,复 遣归,乃百十为群,剽劫杀人桓州道中。既逮捕,旭灭 杰奏释之。蒙古千户使京师,宿邸中,适民间朱甲妻 女车过邸门,千户悦之,并从者夺以入。朱泣诉于中 书,旭灭杰庇不问。本适与议,本复抗言:“铁失馀党未 诛,仁庙神主盗未得,桓州盗未治,朱甲冤未伸,刑政 失度,民愤天怨。灾异之见,职此之由。”辞气激奋,众皆 耸听。按《王结传》:泰定元年,迁集贤侍读学士中奉 大夫。会有月蚀、地震、烈风之异,结昌言于朝曰:“今朝 廷君子小人混淆,刑政不明,官赏太滥,故阴阳错谬, 咎征荐臻,宜修政事以弭天灾。”旭迈杰传作旭灭杰元人声音仿佛之讹 泰定二年,以地震民饥,诏宰臣与诸司集议便民之 事以闻。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二年正月庚戌,诏谕宰臣曰:‘向 者卓儿罕察苦鲁及山后皆地震,内郡大小民饥。朕 自即位以来,惟太祖开创之艰,世祖混一之盛,期与 人民共享安乐,常怀祇惧,灾沴之至,莫测其由。岂朕 思虑有所不及而事或僭差,天故以此示儆。卿等其 与诸司集议便民之事,其思自死罪始,议定以闻,朕 将肆赦,以诏天下’。”肇庆、巩昌、延安、赣州、南安、英德、新 州、梅州等处饥,赈粜有差。闰月壬子朔,诏赦天下,除 江淮创科包银,免被灾地差税一年。

泰定三年,中书省臣以灾变请力行善政,御史赵思 鲁请罢来年元夕构灯,从之。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三年六月,“中书省臣言,比郡县 旱蝗,由臣等不能调燮,故灾异降戒。今当恐惧儆省, 力行善政,亦冀陛下敬慎修德,悯恤生民。”帝嘉纳之。 八月甲戌,兀伯都剌、许师敬并以灾变饥歉乞解政 柄,不允。甲午,以灾变罢猎。十一月壬午,敕以来年元 夕构灯山于内庭,御史赵思鲁以水旱请罢其事,从 之。丙戌,以回回阴阳家言天变,给钞二千锭,施有道 行者及乞人系囚以禳之。按《宋本传》:三年冬,乌伯 都剌自禁中出,至政事堂,集宰执僚佐,命左司员外 郎胡彝以诏槁示本,乃以星孛地震赦天下,仍命中 书酬累朝所献诸物之直,擢用自英庙至今,为宪台 夺官者。本读竟,白曰:“今警灾异,而畏献物未酬直者 愤怨,以有司细故形诸王言,必贻笑天下。司宪褫有 罪者官,世祖成宪也。今上御位,累诏法世祖,今擢用 之,是废成宪而反汗前诏也。后复有邪佞赃秽者,将 治之邪?置不问邪?”宰执闻本言,相视叹息,罢去。明日 宣诏竟,本遂称疾不出。

泰定四年,诸臣以旱蝗请解职,不允。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四年秋七月,御史台臣言:“内郡 江南旱蝗荐至,非国细故。丞相塔失帖木儿、倒剌沙, 参知政事不花、史惟良,参议买奴并乞解职。有旨:‘毋 多辞,朕当自儆,卿等亦宜各钦厥职’。”

致和元年叙用罪黜官吏以弭灾异[编辑]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致和元年三月,塔失帖木儿、倒 剌沙言:“灾异未弭,由官吏以罪黜罢者,怨诽所致,请 量才叙用。从之

顺帝至元六年以灾异下诏罪己[编辑]

按《元史顺帝本纪》:“至元六年七月戊午,以星文示异, 地道失宁,蝗旱相仍,颁罪己诏于天下。”

至正八年监察御史张桢劾太尉阿乞剌及请降皇后为妃以消灾异皆不听[编辑]

按《元史顺帝本纪》:至正八年十一月,监察御史张桢 劾太尉阿乞剌欺罔之罪,又言:“明里董阿、也里牙、月 鲁不花,皆陛下不共戴天之仇,伯颜贼杀宗室嘉王、 郯王一十二口,稽之古法,当伏门诛,而其子兄弟尚 仕于朝,宜急诛窜。别儿怯不花阿附权奸,亦宜远贬。 今灾异迭见,若不振举,恐有噬脐之祸。”不听。监察御 史言:“世祖誓不与高丽共事,陛下乃以高丽奇氏亦 位皇后,今灾异屡起,河决地震,盗贼滋蔓,皆阴盛阳 微之象。乞仍降为妃,庶几三辰奠位,灾异可息。”不听。 至正十八年,大同路有声如雷,有云如火。蒙古、大都 饥疫。

按《元史顺帝本纪》:“至正十八年三月辛丑,大同路夜 黑气蔽西方,有声如雷。少顷,东北方有云如火,交射 中天,遍地俱见火,空中有兵戈之声。”

按明《昭代典则》,“戊戌三月辛丑夜,大同路黑气蔽西 方,有声如雷。顷之,东北方有云如火,交射中天,遍地 俱见火光,空中如有兵戈之声。冬十有二月,蒙古大 都饥疫。”时两河山东被兵之民,携老幼流入京师,重 以饥疫,死者枕籍。宦者朴不花请市地收葬之,前后 凡二十馀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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