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理学汇编/文学典/第157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理学汇编 第一百五十七卷 |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理学汇编文学典
第一百五十七卷目录
檄移部汇考
许慎说文〈檄〉
刘熙释名〈释书契〉
唐书〈百官志〉
明会典〈行移署押体式 照会式 咨呈式 平咨式 札付式 呈状式 申状式
平关式 牒呈式 平牒式 牒上式 故牒式 下帖式 行移 勘合字号 吏部行
移勘合 工部行移勘合〉
檄移部总论
刘勰文心雕龙〈檄移〉
王应麟辞学指南〈檄〉
陶宗仪辍耕录〈檄〉
徐炬事物原始〈檄 关 牒 移〉
吴讷文章辩体〈檄〉
徐师曾文体明辩〈檄移 符附〉
檄移部艺文一
谢敕赉烛盘赏答齐国移文启 陈徐陵
跋武连汤尉檄 宋魏了翁
题先冢宰致政复留公牍 明何乔新
再书钱塘大慈山甘露院二牒后
钱谦益
檄移部艺文〈诗〉
檄 唐李峤
恩敕重推使牒追赴苏州次前溪馆作
刘长卿
康郎山奉旨 明夏煜
文学典第一百五十七卷
檄移部汇考
[编辑]《许慎说文》
[编辑]《檄》
[编辑]“檄”二尺书也。从木敫声。
《刘熙释名》
[编辑]《释书契》
[编辑]檄,激也。下官所以激迎其上之书文也。
《唐书》
[编辑]《百官志》
[编辑]中书省。凡上之逮下,其制有六:六曰符,省下于州,州 下于县,县下于乡。
凡下之达上,其制有六:六曰“牒。”
《诸司相质》,其制有三:一曰关,二曰刺,三曰“移。”
凡符移、关牒,必遣于都省乃下,天下大事不决者,皆 上尚书省。
《明会典》
[编辑]《行移署押体式》
[编辑]各衙门行移有“式”、“署押”有式、至今遵行。今备书之、而 附《事例》于后
《洪武间定在京》
[编辑]一、五军都督府,照会六部,札付“各都指挥使司,承宣 布政使司,并金吾前后、羽林左右、虎贲左,府军卫及 府军左右前后十卫经历司,各护卫经历司,各外卫 指挥使司、提刑按察司,应天府各长史司,兵马指挥 司、守御千户所。其察院磨勘司,凡有事务,各府经历 司令典吏抄案本司,呈府施行。事毕,经历司回牒监 察御史并磨勘司。”
一、六部咨呈五军都督府,平咨“各都指挥使司,照会 承宣布政使司,札付太常寺、钦天监、太医院、翰林院、 光禄寺、太仆寺、提刑按察司,应天府盐运司,各外卫 指挥使司,金吾前后羽林左右、虎贲左,府军卫,府军 前后左右十卫经历司,各护卫经历司,直隶府州各 长史,兵马指挥司,国子监典簿。其察院事务,六部都” 吏赴院抄案磨勘司事,六部令史赴司抄案,呈部施 行。事毕,主事回牒监察御史并磨勘司。
一、金吾前后,羽林左右,虎贲左右府军卫,府军左右 前后十卫,俱系经历司,呈五军都督府并六部、各布 政司,平关各外卫并提刑按察司,及在京三品衙门。 故牒兵马指挥司。其察院事务,各卫经历司令典吏 抄案,本司呈卫磨勘。司事务,各卫令史抄案,呈卫施 行。事毕,经历司回关,监察御史并磨勘司。
“一、在京并直隶各外卫指挥使司,申五军都督府,呈 六部平关各卫并提刑按察司及在京三品衙门,故 牒兵马指挥司。其察院磨勘司事务,俱系令史抄案, 呈卫施行,事毕,经历司回关监察御史并磨勘司。” 一、太常寺、钦天监、太医院、翰林院、光禄寺、太仆寺,“呈 部平关提刑按察司,并三品衙门,其察院磨勘司事 务”,俱系令史抄案,呈本衙门施行。事毕、首领官回报。 监察御史并磨勘司品级相等者平关。七品以下者 牒上回报
一,国子学凡有行移,本学典簿“呈六部平关应天府。 其察院事务,典簿抄案呈学磨勘司事务,令史抄案 呈学施行。事毕,典簿牒呈监察御史,并磨勘司。”十五年,改国子学为国子监。其《行移》六部,札付国子监,国 子监径呈六部。
一、应天府申“五军都督府,呈六部,牒呈各指挥使司、 布政使司、平关提刑按察司,并国子学,故牒在外各 府兵马指挥司,帖下州县。其察院磨勘司事务,本府 令史抄案呈府施行。事毕,经历司牒呈监察御史并 磨勘司。”
一、察院故牒各道提刑按察司经历司。其磨勘司事 务,察院书吏赴司抄案,呈院施行。事毕,监察御史回 关磨勘司。
一、兵马指挥司,“申五军都督府六部,牒呈金吾羽林 府军等卫,并外卫指挥使司。应天府,牒上在外各府, 平关各州,帖下各县。”其察院事务,本司首领官抄案, 呈司施行。事毕,本司回牒监察御史。
《在外》
[编辑]一、各都指挥使司、呈五军都督府、平咨六部、各布政 使司、照会提刑按察司、故牒各卫并护卫指挥使司、 应天府、札付长史司、各府州
一各处承宣布政使司、呈五军都督府、咨呈六部、平 咨各都指挥使司、照会提刑按察司、应天府札付金 吾羽林府军等十卫经历司长史司、并所属盐运司、 各府州
一各护卫指挥使司凡有事务行移本卫经历司、“转 呈五军都督府六部、并长史司、平关提刑按察司、并 内外三品衙门、及各卫。”故牒各府帖下州县并所属 千百户所
一各外卫指挥使司、申五军都督府。呈六部、“牒呈都 指挥司、平关提刑按察司。”故牒各府、帖下州县并所 属千百户所
一、各处提刑按察司呈五军都督府、六部“牒呈都司 布政司,平关在京三品衙门,并在外各卫指挥使司、 盐运司。”故牒在内四品衙门,及在外各府长史司,帖 下内外五品至七品衙门。其察院事务,本司经历司 牒呈回报。
一各盐运司、申六部、呈各布政司、“平关按察司、并三 品衙门。”故牒各府、帖下州县
一、直隶各府,申六部。在外各府,“申都指挥使司。布政 使司牒呈按察司。各卫并护卫指挥使司。盐运司牒 长史司。故牒守御千户所、兵马指挥司。”帖下所属各 州县。
一各王府长史司。呈五军都督府、六部、“及布政使司、 都指挥使司。”牒呈提刑按察司。牒各府。帖下各护卫 经历司。故牒审理所
一、“各处守御千户所,直隶申五军都督府,在外申都 指挥使司,呈各卫,牒呈按察司,牒上各府。故牒各州, 帖下各县所属百户。”
一直隶各州申六部。在外各州直隶布政司统属申 本司系各府所属。止申本府并按察司。各卫并护卫 指挥使司、“平关兵马指挥司。”帖下属县。
一各县申府并按察司。各卫并护卫指挥使司、及在 京兵马指挥司。若系各州所属申州。故牒仓库税课 司局递运河泊所驿坝等杂职衙门
一各处仓库司狱、巡检、税课司局、递运河泊所驿坝 等杂职衙门申府。如内有各州所属申州。俱牒呈各 县各处杂职衙门、往复平关
《照会式》
[编辑]某军都督府“为某事。”〈云 云〉合行照会,可照验施行,须 至照会者。〈照会某部〉《洪武》:〈印 某事〉年月日 照会。〈左都督押右都督押
同知都督押 佥都督押 同知都督押 佥都督押。
〉六部照会各布政使司文移。同 照会尚书押。 〈侍郎押侍郎押〉
都指挥使司照会按察司文移、同 照会都指挥使 押
各布政使司照会。按察司、同 照会〈左布政使押右布政使押 左参政押 左参议押右参政押 右参议押〉
《咨呈式》
[编辑]某部为某事。〈云 云〉合行咨呈。伏请照验施行。须至咨 呈者、〈右 咨 呈某军都督府〉《洪武》:〈印 某事〉年月日。〈尚书姓名押侍郎姓名押〉 各布政使司咨呈六部文移。同 《洪武》〈印 某事〉年月日。 〈左布政使司姓名押 左参政姓名押右布政使司姓名押 右参政姓名押 左参议姓名押右参议姓名押〉
《平咨式》
[编辑]某部为某事。〈云 云〉合行移咨、请照验施行。须至咨者、 〈右 咨某都指挥使司〉《洪武》:〈印 某事〉年月日 咨。尚书押。 〈侍郎押侍郎押〉
都指挥使司咨“各处”文移同 咨。都指挥押。
各布政司咨。“各处文移”同 咨。〈左布政使押右布政使押 左参政押 左参议押右参政押 右参议押〉
《札付式》
[编辑]某军都督府“为某事。”〈云 云〉合下仰照验〈云 云〉须至“札 付”者。〈右札付某卫指挥使司准此〉《洪武》:〈印 某事〉年月日 札付 〈左都督押 同知都督押 佥都督押 右都督押 同知都督押 佥都督押〉 六部札付各衙门。文移同 札付尚书押。〈侍郎押侍郎押〉 各都指挥使司、札付各衙门。文移。同 札付都指挥 使押
各布政使司札付所属衙门。文移同 札付
〈左布政使押 左参政押 左参议押 右布政使押 右参政押 右参议押〉
《呈状式》
[编辑]某卫亲军指挥使司经历司、承奉本卫某文为某事。 〈云 云〉奉此,合行具呈,伏乞照验施行。须至呈者。 〈右 呈某军都督府〉《洪武》:〈印 某事〉年月日。〈经历姓名知事姓名〉 各护卫经历司呈各衙门《文移》、同 应天府为某事 〈云 云〉合行具呈,伏乞照验施行。须至《呈者》。〈右呈某部〉《洪武》: 〈印 某事〉年月日,府尹姓名。 〈府丞姓名 通判姓名 治中姓名 推官姓名〉 太常寺、钦天监、太医院、翰林院、光禄寺、太仆寺,《呈部 文移》同
提刑按察司呈:《五军都督府六部文移》同
《洪武》:〈印 某事〉年月日,按察姓名。 〈副使姓名佥事姓名〉 各都司、“布政使司呈五军都督府、外卫呈六部, 盐运司呈布政司,守御千户所呈各卫同, 长史司 呈都府六部等衙门”文移同 《洪武》〈印 某事〉年月日,长 史姓名。
《申状式》
[编辑]某府为某事。〈云 云〉合行申覆,伏乞照验施行,须至申 者。〈右 申某处承宣布政使司〉《洪武》:〈印 某事〉年月日,知府姓名。
〈同知姓名 通判姓名〉 推官姓名:
直隶府州申六部,在外府州“申都司,应天府申五军 都督府,同各外卫指挥使司申,五军都督府,盐运司 申部”,文移同 《洪武》〈印 某事〉年月日指挥使姓名。 〈同知姓名佥事姓名〉
兵马指挥司申“都府。”六部同。 守御千户所申“都府 都指挥使司。”文移同。 《洪武》〈印 某事〉年月日。 〈正千户姓名副千户姓名〉
各州申府、按察司、各卫等衙门文移同 《洪武》〈印 某事〉 年月日,知州姓名。 〈同知姓名判官姓名〉
各县申府州等衙门文移同 《洪武》〈印 某事〉年月日,知 县姓名。 〈县丞姓名主簿姓名〉
《平关式》
[编辑]某卫亲军指挥使司,为某事。〈云 云〉合行移关、请照验 施行。须至关者〈右 关某卫指挥使司〉《洪武》:〈印 某事〉年月日, 关指挥使司押。 〈同知押 佥事押 同知押 佥事押〉 各府平关。“各衙门”文移。同 关知府押。 〈同知押 通判押〉 推官押。
各州平关。各衙门文移。同 关知州押。 〈同知押 判官押〉 各县平关各衙门文移。同 关知县押。 〈县丞押 主簿押〉
《牒呈式》
[编辑]某府为某事。〈云 云〉合行牒呈,伏请照验施行。须至牒 呈者。〈右 牒 呈某处提刑按察司〉《洪武》:〈印 某事〉年月日,知府姓名 押。 〈同知姓名押通判姓名押〉 推官姓名押。 应天府牒呈都司、布政司。各府牒呈各卫指挥使司。 盐运司、兵马指挥司牒呈各卫指挥使司。应天府同。
按察司牒呈都指挥使司、布政使司文移同 《洪》
《武》。〈印 某事〉年月日,按察使姓名押。 〈副使姓名押佥事姓名押〉 长史司、“及守御千户所,牒呈按察司。”“应天府经历司、 国子监典簿,牒呈察院。”磨勘司同
《平牒式》
[编辑]某府长史司,“为某事。”〈云 云〉合行移牒,请照验施行。须 至牒者。〈右牒某府〉《洪武》:〈印 某事〉年月日 牒。长史押。 各府牒长史司。文移同。
《牒上式》
[编辑]某处守御千户所,为某事。〈云 云〉合行牒上,请照验施 行,须至牒者。〈右牒上某 府〉《洪武》:〈某事〉年月日 牒。正千户 押。 〈副千户押副千户押〉
兵马指挥司牒上。“各外府同。”
《故牒式》
[编辑]某卫指挥使司,为某事。〈云 云〉合行故牒,可照验施行, 须至《故牒者》。〈右故牒某 府〉《洪武》:〈印 某事〉年月日 牒。指挥使 押。 〈同知押 佥事押 同知押 佥事押〉
都指挥使司故牒各卫,及应天府,盐运司故牒各府, 应天府故牒外府,并兵马指挥司俱同
《下帖式》
[编辑]某府为某事。〈云 云〉合下仰照验〈云 云〉须至帖者。〈右下某县 准此〉《洪武》:〈印 某事〉年月日 帖。“知府押。” 〈同知押 通判押〉 推官 押。
某州为某事。〈云 云〉合下仰照验〈云 云〉须至帖者。〈右下某仓 库准此〉《洪武》:〈印 某事〉年月日 帖。“知州押。” 〈同知押判官押〉 凡行移往来事例。洪武十五年定一通政司职掌、出 纳帝命。与诸司无行。有径行通政司者、以违制论。 一各王府长史、凡有行移、具牒宗人府经历司案呈 本府。事毕、抄案回牒长史司
一五军都督府凡有《行移》、令经历司具牒宗人府经 历司、案呈本府。事毕抄案回报五军都督府经历司其在京卫所、及在外各都司、各该卫、并直隶卫所、若 有行移、俱由该府转行
“一、六部凡有行移,令主事厅牒呈宗人府经历司,案 呈本府,事毕抄案,故牒六部主事厅。”其太常寺、应天 府、光禄寺、太仆寺、国子监、钦天监、翰林院、太医院、南 北城兵马指挥司、仪礼司、行“人司等衙门,及在外各 布政司并直隶府州应有行移,俱由该部转行。 一、都察院凡有行移,令经历司牒呈宗人府经历司, 案呈”本府,事毕抄案,故牒都察院经历司。其各道监 察御史并在外按察司,遇有行移,俱出都察院转行。 一通政司凡有行移,令经历司呈宗人府经历司,案 呈本府,事毕抄案,帖下各卫经历司。
一、五军都督府有事于都察院,止令经历司互相文 移,转呈本院。如行六部,则经历司与主事厅互牒。其 在京秩三品者,则与本院并行,仍故牒在京四品、在 外按察司,帖下在京五品以下衙门。其在京四品、在 外按察司,牒呈本院,及在京五品以下衙门,行移本 院,俱称“具呈。”惟大理审刑磨勘司,止与本院经历司 行移。各道监察御史亦止由本院行移,与诸司无行。 一、通政司与在外诸司衙门别无行移,今后不许申 禀。
一、仪礼司并内府六科、俱系近侍官员,与内外衙门 并无行移,《今后不许申呈》
一、六部有事务。各处必须县申州。州申府。府申布政 司。转达六部。不许蓦越。
一、五军都督府并在京各卫,与在外各卫所及有司 衙门勘合拘定,难以互相行移。除直隶卫所申都督 府,其在外卫所必经本处都司转呈该府。若有司与 在京卫所军民相干事理,俱由合干上司转达该部 定夺,不许径自行移。
一、六部凡受五军都督府照会,不问有施行无施行 事理,俱于堂上立案。官吏于年月下小字依次列衔。 尚书侍郎佥押,郎中以下至该吏俱佥名。如是钱粮 刑名,合送该部磨算问拟者,则从堂上正官批写,送 某部磨算或问拟,不必判押。其该部推算问拟毕官 吏亦于年月下小字列衔佥名连案,呈堂施行。 一、六部凡准各部咨文,并布政司咨呈,及据各衙门 申呈来文,其有系干具奏,及应照勘回答,即行在京 各衙门者,俱系堂上立案施行,不必送该部。若系类 勘合回答各布政司、直隶府州事理,则从堂上立案 判押,连送该部,移付类勘,合科施行。其有钱粮官物, 磨算收支刑名,应合问拟,印信关领,人材候到及虽 有施行而不系出事公文者、俱系正官。于来文批写 送该部承行不必判押。其该部立案则写“奉本部连 送某”连文云云。当该官吏于年月下小字列衔佥名。 其无施行止是立案备照。如有施行者连案呈堂施 行。
一、凡有创行事务,合行各属部遵守者,则从堂上札 付各部。若属部该行事理,系干放支钱粮官物等项, 及须经堂上定夺,亦从堂上札付各部。其馀一应常 行事理,及各类勘合,行移各布政司、直隶府州者,止 是各部自相往复,移付施行。及札付、移付公文,承行 吏典,另行置立承发《勾销簿》,附写名件,用使日时印 记。各科承管该吏于簿上书名画字收领承行毕。仍 于前件项下勾销。以凭稽考
一、凡铨选官员,调遣军马,赏赐物件,处决重刑、创立 制度及为令为律事务,所奉圣旨,必须文案上出事 内钦写。其馀常行事理,虽有奉到圣旨,止于文簿及 案验内钦录,不必出事开写。
一凡议拟奏准事理、止于文簿内云“写奏准。”若钦奉 圣旨改拟、仍写钦改缘由
一凡差使人员既有所赍公文,其差帖上止写去某 处公干,不必云“写圣旨。”
一、凡差人赍执,钦依奉《圣旨》公文到于各省各府,须 要先将公文于公厅中间置放,然后与官员相见,毋 得收折在怀,与人讲礼。
一凡五府六部等衙门所奉事件,各官既已亲奉旨 意奏本明白批写回本衙门自作施行。其通政司入 奏在外都司布政司按察司等衙门实封军机钱粮 刑名等事、并鼓下受词、及各处差官径奏事件、虽有 奉到旨意,承行衙门无由知会必合抄出施行。其抄 写人员将抄到《旨意》、赍从正门入。各该官员起身迎 接、奉到旨意、止许本衙门明白立案、不许出事行移 内云写。其各科填送勘合、亦不许云写旨意、止写某 衙门为某事奏奉。某衙门如奏施行
一,凡诸司文移有奉旨施行者,勿书“圣旨”二字。凡有 陞赏差调等,悉以“钦”字代之。
洪武十六年,令刑部等衙门遇有行移判押文书及 商议公事,首领官引吏典就赍印信手本,开具几件, 于正官处亲行禀覆可否从公署押定夺。仍各照事 件逐一附簿、以凭查照相同,不致违错洪武十七年,奏定《天下诸司文移纸式》。凡奏本,纸高 一尺三寸。一品、二品衙门文移纸三等,皆高二尺五 寸,长五尺为一等,四尺为一等,三尺为一等。案验纸 二等,皆长二尺五寸,高一尺八寸为一等,二尺为一 等。三品至五品衙门文移纸,高二尺,长三尺,案验纸 高一尺八寸,长二尺五寸;六品、七品衙门文移纸高 一尺八寸,长二尺五寸,案验纸高一尺六寸,长二尺 八寸。八品、九品与未入流衙门文移纸高一尺六寸, 长二尺。案验纸高一尺四寸,长一尺八寸。官员任内 公文皆如式者,考为一最。不如式者罪之。
《行移》
[编辑]洪武二十六年定、凡有一应行移在外事务、仪部等 四部各开事件移付通具印信手本、赴礼科关填勘 合、照会各布政司、并札付直隶府州、照依坐去《勘合》 内事件、转行所属作急理办。如有违误不完、仍行催 督每于年终、各该有司、分豁已未完结事件、连原填 去勘合张数造册差人亲赍奏缴。仍用备细开报本 部、以凭查销。其填写勘合,礼部照依地方、“编写”“字号” “内外底簿”二扇并“勘合”字号纸编写毕押印完备。外 号底簿发去各布政司并直隶府州收掌。内号底簿 并“勘合”号纸、礼部收贮。候仪制等四司凡有一应行 移在外事务、移付本司、发勘合科填写号纸、照会各 布政司、并札付直隶府州、付通政司挂号,送兵部车 驾司,转发司府州,比对朱墨字号相同施行。如号纸 尽绝,照字号接编如前。各该司府州,候年终将发去 勘合并底簿折粘,具本奏缴。仍具《青册》一本,送礼部 查考。
《勘合字号》
[编辑]浙江“以”字,江西“准”字,陕西“诚”字,广东“及”字,广西“即”字, 河南“正”字,湖广“各”字,云南“若”字,贵州“柔”字,山东“格”字, 山西“致”字,四川“其”字,福建“皆”字,安庆府“能”字,松江府 “贤”字,苏州府“功”字,淮安府“平”字,凤阳府“修”字,庐州府 “勤”字,保定府“雨”字,应天府“云”字,扬州府“齐”字,河间府 “露”字,徽州府“贵”字,宁国府“原”字,真定府“腾”字,顺德府 “丽”字,常州府“故”字,池州府“亨”字,大名府“结”字,永平府 “金”字,广平府“霜”字,镇江府“亲”字,太平府“宾”字,保安州 “冈”字,滁州“官”字,徐州“治”字,隆庆州“崑”字,今延庆、广德 州“列”字,和州“利”字,
万历二年议准:凡《宗藩勘合》,许各王府差来员役执 批告领本司验批给发。即于封袋上填注发行月日 及姓名、期限,仍置立文簿登记。其山东、河南、山西、陕 西、湖广,每季终,江西、广西、四川,每上下半年,将发过 公文号数、领赍日期、人役姓名,通行各布政司知会。 各布政司亦照所议奉到勘合,将紧要节略,攒造文 册报部。其年终奏缴仍旧。
《吏部行移勘合》
[编辑]武洪初,凡除授官员皆给勘合。到任。十九年革勘合, 而行取官员及查理事务仍用之。各布政司及南北 直隶府州,各编一字为号。惟顺天不用勘合,故无字 号。
“浙江布政司寅字,江西布政司己字,湖广布政司卯 字,河南布政司申字,福建布政司亥字,山东布政司 未字,山西布政司午字,陕西布政司戌字,四川布政 司毕字,广东布政司辰字,广西布政司子字,云南布 政司丑字,贵州布政司抚字,应天府酉字,凤阳府房 字,庐州府奎字,淮安府箕字,扬州府心字,苏州府氐” 字,松江府“尾”字,常州府“女”字,镇江府“危”字,太平府“斗” 字,徽州府“亢”字,宁国府“牛”字,池州府“壁”字,安庆府“虚” 字,广德州“室”字,滁州“角”字,和州“胃”字,徐州“昴”字,永平 府“娄”字,保定府“觜”字,大名府“星”字,真定府“柳”字,顺德 府“张”字,河间府“参”字,广平府“井”字,延庆州“翌”字,保安 州“轸”字。
洪武二十六年定、吏部四子部付到合行各布政司、 直隶府州事件、通类具手本、赴吏科、关填勘合、仍附 写底簿、开列前件、以凭回销
凡勘合封完、随送兵部车驾司转发。不许亲领、恐滋 奸弊
凡各省、并直隶府州、查回勘合、对簿注销、付送各司 发落
凡朝觐后。查节年类行各省南直隶勘合未完事件、 呈堂责比。仍攒造未完册、给来朝官吏、勒限完销。两 京部院未完勘合、俱造册送部、一并查比
《工部行移勘合》
[编辑]洪武二十六年定,“凡催促军需物料勾提囚匠等项, 钦置勘合。如遇四子部合行事理,或五件十件,类具 手本,责差该吏赍赴内府工科关填勘合,行移各司 承奉理办。如有不完,举奏提问。其官吏给由《缺官条 格》等项,及本部并合属官吏俸给,按月放支。仍每岁 会计,行移户部拨支。遇有当行,行移吏部等衙门定” 夺施行。
凡勘合字号,“浙江布政司堂”字,“江西布政司习”字,“湖广布政司因字,福建布政司积字,山东布政司尺字, 山西布政司当”字,“河南布政司善字,陕西布政司宝 字,四川布政司力”字,“广东布政司福”字,“广西布政司 缘”字,“云南布政司兴”字,“贵州布政司长”字,“应天府右” 字,“直隶凤阳府正字,庐州府名”字,“淮安府建字,扬州” 府“德”字,苏州府“端”字,松江府“立”字,常州府“维”字,镇江 府“行”字,徽州府“基”字,宁国府“贤”字,池州府“念”字,太平 府“作”字,安庆府“表”字,广德州“传”字,徐州“声”字,滁州“甲” 字,和州“谷”字,直隶永平府“兴”字,保定府“广”字,河间府 “聚”字,真定府“通”字,顺德府“习”字,广平府“达”字,大名府 “承”字,延庆州“英”字,保安州“高”字。
每月二十二日,于内府司礼监六科廊领出《精微簿》 四扇一扇,纪四司每日行出公文,内填“各布政司并 直隶府州勘合”字号及朱语三扇,纪四司每日收入 公文,营缮司一扇,虞衡、都水二司共一扇,屯田司一 扇,俱填各项解户乡贯、姓名,并纳完某料,于前件下 明注某日批回。至次月二十六日,赍赴六科廊官处 看过,送精微科。年终类缴原领衙门收贮。
檄移部总论
[编辑]《刘勰文心雕龙》
[编辑]《檄移》
[编辑]震雷始于曜电,出师先乎威声,故观电而惧雷壮,听 声而惧兵威。兵先乎声,其来已久。昔有虞始戒于国, 夏后初誓于车,殷誓军门之外,周将交刃而誓之。故 知帝世戒兵,三王誓师,宣训我众,未及敌人也。至周 穆西征,祭公谋父称“古有威让之令”,令有文告之辞, 即檄之本源也。及春秋征伐,自诸侯出,惧敌弗服,故 “兵出须名,振此威风,暴彼昏乱。”刘献公之所谓“告之 以文辞,董之以师武”者也。齐桓征楚,诘包茅之阙;晋 厉伐秦,责箕、郜之焚;管仲、吕相,奉辞先路。详其意义, 即今之檄文。暨乎战国,始称为檄。檄者,皦也,宣露于 外,皦然明白也。张义《檄楚》书以尺二明白之文,或称 露布,播诸视听也。夫兵以定乱,莫敢“自专。天子亲戎, 则称恭行天讨;诸侯御师,则云肃将王诛。故分阃推 毂,奉辞伐罪,非唯致果为毅,亦且厉辞为武,使声如 冲风所击,气似欃枪所扫,奋其武怒,总其罪人,惩其 恶稔之时,显其贯盈之数,摇奸宄之胆,订信顺之心, 使百尺之冲,摧折于咫书;万雉之城,颠坠于一檄者 也。”观隗嚣之檄亡新,布其三逆,文不雕饰,而辞切事 明,陇右文士,得檄之体矣。陈琳之檄豫州,壮有骨鲠, 虽奸阉携养,章实太甚,发丘摸金,诬过其虐,然抗辞 书衅,皦然露布矣。敢指曹公之锋幸哉,免袁党之戮 也。锺会檄蜀,征验甚明,桓公檄石,观衅尤切,并壮笔 也。凡檄之大体,或述此休明,或叙彼苛虐,指天时,审 人事,算强弱,角权势,标蓍龟于前验,悬鞶鉴于已然。 虽本国信,实参兵诈,谲诡以驰旨,炜煜以腾说,凡此 众条,莫或违之者也。故其植义飏辞,务在刚健,插羽 以示迅,不可使辞缓;露板以宣众,不可使义隐。必事 昭而理辨,气盛而辞断,此其要也。若曲趣密巧,无所 取才矣。又州郡征吏,亦称为“檄”,固明举之“义也。移者, 易也,移风易俗,令往而民随者也。相如《难蜀父老》,文 晓而喻博,有移檄之骨焉;及刘歆之移太常,辞刚而 义辨,文移之首也;陆机之移百官,言约而事显,武移 之要者也。故檄移为用,事兼文武,其在金革,则逆党 用檄,顺命资移,所以洗濯民心,坚同符契,意用小异, 而体义大同,与檄参伍,故”不重论也。赞曰:“三驱弛刚, 九伐先话。鞶鉴吉凶,蓍龟成败。推压鲸鲵,抵落蜂虿。 移宝易俗,草偃风迈。”
《王应麟辞学指南》
[编辑]《檄》
[编辑]檄,军书也。祭公谋父,所谓威责之令,文告之辞。东莱 先生曰:“晋侯使吕相绝秦,檄书始于此。”然春秋之世, 郑子家使执讯与书以告赵宣子,晋之边吏责郑,王, 使詹伯辞于晋,王子朝使告诸侯。皆未有檄之名。战 国时,张仪为檄告楚相,其名始见。汉有羽檄,颜师古 曰:“檄以木简为书,长尺二寸,有急加鸟羽,示速也。”《急 就篇》注:“檄以木为之,长二尺。”《说文》亦云“二尺书。”李左 车曰:“奉咫尺之书。自相如之后,檄书见史策者,不可 胜纪。”扬雄曰:“军旅之际,飞书驰檄。用枚皋,谓其文敏 速也。”唐以前不用四六,周益公拟《汉河西大将军谕 隗嚣》,倪正父拟《晋奋威将军豫州刺史谕中原豪杰》, 皆用四六。然散文为得体,如东莱《汉使》,喻“莎车诸国” 是也。
《陶宗仪辍耕录》
[编辑]《檄》
[编辑]檄书何所起乎?汉陈琳草檄,曹操见之,顿愈头风,遂 谓檄起于琳。《说文》:“檄,二尺书。”徐锴《通释》曰:“檄,征兵之 书也。”汉高祖以羽檄征天下,兵有急则插以羽。《尔雅》: “木无枝为檄。”注:“檄,擢直上也。”《文心雕龙》有张仪《檄楚 书》《隗嚣檄亡新文》。《文选》有《司马相如喻蜀檄文》,则檄 非自琳始也明矣
《徐炬事物原始》
[编辑]《檄》
[编辑]周穆王令祭公谋父作威让之辞,以责狄人,此名檄 之始。《说文》云:“檄以木简为书,长尺二,会于楯上,磨墨 作檄文。”司马相如以檄喻巴蜀,汉高帝羽檄征天下 兵,檄有急事,则插以鸡羽。
《关》
[编辑]《唐会要》曰:“唐制,诸司相质问三曰关”,谓关通其事也。 盖始于唐。宋神宗行官制,用唐事。
《牒》
[编辑]《说文》云:“札也。”及移文讼词皆曰牒。汉光武封禅用名 牒。
《移》
[编辑]《文心雕龙》曰:“其事始于刘歆,移文于太常博士孔稚 圭,有《北山移文》。”今之移牒移付始此。
《吴讷文章辩体》
[编辑]《檄》
[编辑]按《释文》:“檄,军书也。春秋时,祭公谋父称文告之辞,即 檄之本始。至战国,张仪为檄告楚相,其名始著。”刘勰 云:“凡檄之大体,或述此休明,或叙彼苛虐。指天时,审 人事,算强弱,角权势。故植义飏辞,务在刚健。插羽以 示迅,不可使辞缓;露板以宣众,不可以义隐。大抵唐 以前不用四六,故辞直义显。昔人谓檄以散文为得 体”,信乎?
《徐师曾文体明辩》
[编辑]《檄移》〈符附〉
[编辑]按《释文》云:“檄,军书也。”《说文》云:“以木简为书,长尺二寸, 用以号召。若有急,则插鸡羽而遣之,故谓之羽檄。言 如飞之疾也。”古者用兵誓师而已,至周乃有文告之 辞,而檄之名则始见于《战国史记》载张仪为檄以告 楚相曰:“始吾从若饮,我不盗而璧;若笞我若守善汝 国,我顾且盗而城。”是也。后人仿之,代有著作,而其词 有散文,有俪语。俪语始于唐人,盖唐人之文皆然,不 专为檄也。若论其大体,则刘勰所称“植义飏辞,务在 刚健。或述此休明,或叙彼苛虐,指天时,审人事,算强 弱,角权势。标蓍龟于前验,县盘铭于已然。插羽以示 迅,不可使辞缓;露板以宣众,不可使义隐。”此其要也, 可谓尽之矣。今取数首,以为法式,其他报答谕告,亦 并称“檄”,故取以附焉。又州邦征吏,亦称为“檄”,盖取“明 举”之义,而其词不存。
按:公移者,诸司相移之词也,其名不一,故以“公移”括 之。唐世凡下达上,其制有六,其二曰状,百官于其长 亦为之。其五曰辞,庶人言为辞。其六曰牒,有品已上 公文皆称牒,诸司自相质问。其义有三:一曰关,谓关 通其事也。二曰刺,谓刺举之也;三曰移,谓移其事于 他司也。宋制,宰执带三省、枢密院事,出使者移六部 “用札,六部移宰执带三省、枢密院事。”出使者及从官 任使副移六部用“申状”,六部相移用“公牒”,今皆不能 悉存,姑取其著者列之。今制:上逮下者曰照会,曰札 付,曰案验,曰帖,曰故牒。下达上者曰“咨呈”,曰“案呈”,曰 呈,曰“牒呈”,曰申。诸司相移者曰“咨”,曰“牒”,曰关,上下通 用者曰“揭帖”,大略因前代之制而损“益之耳。”
按:《字书》云:“符,信也。”古无此体,晋以后始有之。唐世凡 上逮下,其制有六,其六曰符。尚书省下于州,州下于 县,县下于乡,皆用之,盖亦沿晋制也。然唐文不少概 见,姑采晋及南朝诸篇列之,所以备一体云。
檄移部艺文一
[编辑]《谢敕赉烛盘赏答齐国移文启》陈徐陵
[编辑]昔班彪草移,阮瑀裁书,驰誉当年,遂无加赏。非常大 赉,始自今恩。虽贾逵之颂神雀,窦攸之对鼮鼠,汉臣 射覆之言,魏士投壶之赋,方其宠锡,独有光前;官烛 斯燃,更惭良吏。宵光可学,乃会耆年。臣职居南史,身 典东观,谨述私荣,传之方策。
《跋武连汤尉檄》魏·了翁
[编辑]嘉定六年夏,五月甲子,余过剑门,有得武连尉汤君 《丁卯檄》槁以相示者,陈义开伟,读之慨然。因惟天下 之生,一治一乱,盖气数屈信之变,人事昏明之感,所 不能免也。而使斯人犹有所凭依以自立者,则以天 彝人纪,未尝一日间断耳。晋侯不安于自制之服冕, 更始愧汗于盛陈之郎卫,刘仁恭惭于自有之旌节。 彼盗贼小人,怀奸怙乱,盖陷溺之深者,其心术犹能 时时发见。本朝数巨寇,其冯阻作昏如益、如具,如邕、 如睦,其挟虏以叛如昌、如豫、如曦,莫不有死难反正 之臣。虽然,是受任典职者耳,而奋自布衣,无尺寸之柄,独以区区之笔舌扶植人心如汤君者,岂不益可 尚哉?为我寄声谢之,“毋矜焉而画也,毋挠焉而折也, 毋不见知焉而愠也。”士所当为,盖不止此,汤君自重, 勉之。
《题先冢宰致政复留公牍》明·何乔新
[编辑]景泰中,先公以老疾求致仕,章五上,迺得旨云:“朕欲 留卿匡辅治道,而卿累称老疾,辞归田里,特允所请, 翰林院写敕书,兵部应付脚力,著去致仕。”陛辞之日, 上复眷留,不许去。先公章上固辞,温诏不允,且断来 章。吏部移咨,请先君视事,此当时公牍也。少傅王文 端公直,侍郎俞公山、项公文曜之花押存焉。先兄本 茂侄会同从孙丰,宝藏已三世矣。丰之弟亹惧其久 而漫灭,装潢以示子孙。乔新稽首伏读,感先皇之宠 光,悼先猷之日远,不自知涕泗之潸然也。谨识于下 方。
《再书钱塘大慈山甘露院二牒后》
[编辑]钱谦益
往余为江阴李贯之,考钱塘大慈山甘露院二牒,距 今七年矣。治平二年四月之牒,韩魏公为宰相,书衔 而不姓,曾鲁公为次相,欧阳文忠、赵康靖为执政,则 署姓而不名。余未及深考,第据魏公《安阳集》,二年乙 巳夏,仁庙终祥,累申前请,遂妄谓魏公之不署姓,或 以杜门乞休,不赴都堂之故,而非敢以为允也。今年 偶读王明清《挥麈录》云:明清尝得治平元年英宗批 可进状一纸于梁才甫家,宰执书臣而不姓,且花押 而不书名。以岁月考之,则韩魏公、曾鲁公、欧阳文忠、 赵康靖作相参时也,但不晓不名之义。后阅沈存中 《笔谈》云:“本朝要事对禀,常事拟进,画可,然后施行,谓 之熟状;事速不及待报,则先行下,具”制草奏知,谓之 “进草”熟状,白纸书,宰相押字。他执政具姓名进草,即 黄纸书,宰相执政皆于状背押字,始悟其理,不知今 又何如耳。明清所得进状与甘露院牒,皆在治平、元 二间,四公作相参之日。《甘露》之牒,盖中书门下奉敕 赐额,令本州翻录,降付逐寺院者也。读明清之《录》,考 其所谓熟状进草者,是。牒盖亦熟状之遗,而宰执皆 不名,则宋朝故事如此也。及考叶梦得《石林燕语》,则 云:唐诰敕宰相书名者,皆不书姓,惟单名则书姓,盖 以为宰相人所共知,不待书姓而见。国朝虽单名,亦 不书姓,他执政则书,所以异宰相之礼也。梦得所记 宰相不署姓之故,视存中为详,如魏公正所谓单名 不书姓者也。诰敕不书姓,则其见于文牒者又可知 也。余初不知宰相不署姓为宋之故事,而以臆考之, 微《挥麈录》诸书,则余之误,谁与是正?然是时曾鲁公 实为次相,而与二执政同署姓,则知宰相之不署姓, 不独异于执政,抑亦异于次相也。以是牒推之,又有 以补梦得之所未备也。存中又记中书札“子,宰相押 字在上,次相及参政以次向下;枢密院札子,枢长押 字在下,副贰以次向上,以此为别。是牒之书衔系于 年月之后,先左右参次,次相又次宰相”,盖以后为尊 而不别行,是知文牒之行于下者,其制又与札子异 也。治平去今五百六十馀年,故纸敝牍,使人摩挲不 忍置文献之不可以无征,岂不信哉。余学问蹐驳,不 审于阙疑慎言之训,是以有向者之误。今既以知之, 不敢涂窜以自盖也。庸敢备书以诒贯之,俾附于是 牒之后。虽然,自时厥后,有所弋获,尚当次第书之。贯 之老而好学,故知不以我为赘也。天启六年四月。
檄移部艺文二〈诗〉
[编辑]《檄》唐·李峤
[编辑]《羽檄》本《宣明》由来。〈阙〉《木声》“联翩至汉国,迢递入燕营。 毛义持书去,张仪韫璧行。曹风虽觉愈,陈草始知名。”
《恩敕重推使牒追赴苏州次前溪馆作》
[编辑]刘长卿
渐入云峰里,愁看驿路闲。乱鸦投落日,疲马向空山。 且喜怜非罪,何心恋末班。天南一万里,谁料得生还。
《康郎山奉旨》明·夏煜
[编辑]“三军战罢日重轮,好雨东来为洗尘。绝壁秋声清漱 玉,白沙月色烂堆银。气成龙虎知王者,兆应熊罴得 老臣。半夜内官催草檄,烛花影里绣衣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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