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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理学汇编/经籍典/第08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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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理学汇编经籍典

 第八十六卷目录

 易经部总论十二

  元胡一桂翼传举要易 先天后天 尊阳卑阴 卦分爻位之阴阳

  卦爻分君臣 爻有应不应 爻分三才 爻分中正 画爻位虚四者之别 卦爻变动有

  三 三圣取象例 彖爻取象例 卦有逐爻取象者 爻有以六位取象者 卦德象体材

  义 卦爻言数例 易为卜筮书 本义启蒙主卜筮 周礼九筮 辞说 变说 象类说

  占类说 卜筮类 卜筮合象占为一说 易十翼论

  胡一桂启蒙翼传文言辨 本义启蒙论

  胡一桂翼传辨疑毛渐传三坟易之疑 刘牧易置图书之疑 刘牧指参

  伍以变为四十五数之疑 欧公图书怪妄之疑 文王重卦之疑 文王作爻辞之疑 文

  王作文言之疑 文王始称易名之疑 既济东西邻为纣与文王事之疑 周公作彖象爻

  辞文言之疑 淇水不信序卦之疑 易非全书之疑

  黄泽易学滥觞明象

  吴莱文集三坟辨

经籍典第八十六卷

易经部总论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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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胡一桂翼传举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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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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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有以理言者,有以书言者。以“理”言,即“太极”是也;以 “书”言,即两仪、四象、八卦,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与 夫文王之卦辞,周公之爻辞,皆书名者也。曰“《易》有太 极”,此“易”字以《书》言,谓《易》书之中,原其始具,此太极之 理,所以能生仪、象卦也。曰“《易》与天地准”,此“易”字不专 以《书》言矣,谓《易》之道与天地准,所以能弥纶天地之 道也。要之,《十翼》中称“易”字以《书》言者为多,文王周公 之辞无“易”字,夫子于《文言》及上系第二章,方称《易》之 名,周公爻辞不言“易”字,而于《周礼》却有三《易》之名。冯 厚斋谓夏曰《连山》,商曰《归藏》,周曰《周易》,则《易》乃周家 之书名,文王之所命也。曰三易者,夏商蒙周《易》之称 尔。意恐未然。《说卦》谓昔者圣人之作《易》,非指伏羲乎? 《系辞》谓《易》之兴也,当殷之末世,周之盛德。详其名义, 《易》之称,其来旧矣,必非自文王而始也。况以后蒙前 可也,以前蒙后,可乎?

《先天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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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文言传》曰:“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夫子本 只因乾卦有下干、上干,发先天后天之象,至邵子引 以明伏羲、文王之易。然朱汉上谓陈抟以先天图传 种穆,则其称所从来又远矣。但邵子之意,谓先天者, 如六十四卦,天本未尝为,而伏羲画之,谓之先乎天 可也;曰后天者,天地间已有六十四卦,文王就六十 四卦内又从而序之系之,谓之“后乎天”可也。故其诗 云:“若问先天一事无,后天还始著工夫一事无”,只是 顺其自然。且如画卦,不过由太极而两仪,两仪而四 象,四象而八卦。其重也,由八而十六,十六而三十二, 三十二而六十四,只是加一倍法。至如先天八卦与 六十四卦《圆图》,亦不过揭横图中前一截居南北之 东,后一截居南北之西,未尝致力于其间也。谓之 曰“著工夫”,则文王《序卦》与夫八卦方位,皆若出于有 意为之,非复庖牺自然之妙。然《序卦》与八卦方位既 成之后,或反对以相因,或流行以致用,亦莫不有自 然之位置,此所谓先圣后圣,其揆一也,何庸致区别 于其间哉?

《尊阳卑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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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尊地卑,阴阳固有自然尊卑之象。然于《易》上欲见 其尊卑处,何者最为亲切?”曰:“自太极生仪象卦,最可 见。太极动而生一阳,然后静而生一阴,则阳已居先 矣。至于阳仪之上生一阳,一阴先阳,固宜也。阴仪之 上当以阴为主矣。其生一阳一阴,亦以阳居先焉。又 至于四而八,八而十六,十六而三十二,三十二而六 十四”,其生一阳一阴,莫不先阳而后阴,于是首《干》终 《坤》。干不期尊而自尊,《坤》不期卑而自卑。于此见尊阳 卑阴,非圣人之私意,卦画自然之象,而亦造化自然 之位也。

《卦分爻位之阴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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卦有初、二、三、四、五、上为位之阴阳,九、六为爻之阴阳。 位之阴阳一定而不易,爻之阴阳变易而无常,或以 阳爻居阳位,或以阳爻居阴位,或以阴爻居阴位,又 或以阴爻居阳位,皆无常也。《易》曰:“刚柔杂居,而吉凶 可见矣。”又曰:“上下无常,刚柔相易。”正谓是也。占法有 九、六、七、八,九为老阳,七为少阳,六为老阴,八为少阴, 老变而少不变。《易》以变者名爻,故称九六,不称七八。 其实每卦七八九六皆具。然初上两爻,阳爻不曰九 一而言初九,不曰九六而言上九;阴爻不曰六一而 言初六,不曰六六而言上六。盖初者有始之谓,上者 有终之谓。言初言上,卦之首尾可见也。又,《易》言阴阳, 不言阳阴,言终始,不言始终,犹言晦朔,不言朔晦;言 “死生”,不言生死,取其有生生循环不穷之意也

《卦爻分君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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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四卦。乾卦纯君象,坤卦纯臣象。《明夷》卦指上六 为暗君象。六五为箕子象外,馀皆五君二臣。看来 自五君外,诸爻皆臣位,特有远近之分,说者谓四为 大臣,以其近君也。又多称二为臣,以其正应也。六三 或从王事,三非臣欤,初则臣之最微者,所谓“在野曰 草莽之臣”是也。亦取民象。蛊之上九,高尚其事,又臣 之隐居者焉。代渊曰:“六十四卦,皆以五为君位者,此 《易》之大略也。”其间或有居此位而非君义者,有居他 位而有君义者,斯《易》之变。盖圣人意有所存,则主义 在彼,不可滞于常例。王晦叔曰:“不为君位者,其卦有 四:《坤》也,遁也,明夷也、《旅》也。坤对干以明臣之分,明夷 亡国,纣是也。旅失国,《春秋》书‘公逊天王出居是也。遁 去而不居,泰伯、伯夷之事是也。此四卦所以不为‘君 位’’”也。

《爻有应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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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爻取应与不应,夫子彖传例也。如《恒彖》曰“刚柔皆 应”,恒此六爻以应言也。如《艮彖》曰“上下敌应不相与 也”,此六爻虽居相应之位,刚柔皆相敌而不相与,则 是虽应亦不应矣。又如《未济》六爻皆应,故曰“虽不当 位,刚柔应也。”以此例之,则六爻皆应者八卦,泰、否、咸、 恒、损、益、《既济》《未济》是也。皆不应者,亦八卦,乾坤、坎、离、 “震、巽、艮、兑是也。”二体所以相应者,下卦之初即上卦 之四,下卦之二即上卦之五,下卦之三即上卦之上, 上卦之四即下卦之初,上卦之五即下卦之二,上卦 之上即下卦之三。此所以初应四,四亦应初;二应五, 五亦应二;三应上,《上》亦应三。然上下体虽相应,其实 阳爻与阴爻应,阴爻与阳爻应。若皆“阴皆阳,虽居相 应之位,则亦不应矣。”江都李衡曰:“相应者,同志之象。 志同则合,是以相应。然事固多变,动在因时,故有以 有应而得者,有以有应而失者,亦有以无应而吉者, 有以无应而凶者。《夬》九三以援小人而凶,《剥》六三以 应君子而无咎,《咸》贵虚心而受人,故六爻以有应而 失所,《蒙》六四以无应”而困吝,斯皆时事之使然,故不 可执一而定论也。又观《彖》辞,重在二五刚中而应者, 凡五:《师》·《临》《升》二以刚中应五;《无妄》《萃》五以刚中应二; 《至若比》五以刚中,上下五阴应之;《大有》五以柔中,上 下五刚应之;《小畜》四以柔得位,上下五刚亦应之。又 不以六爻之应例论也。

《爻分三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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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画卦,下爻为地,中爻为人,上爻为天。六画卦,初二 为地,三四为人,五上为天。《说卦》曰:“立天之道,曰阴与 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兼三才 而两之,故《易》六画而成卦是也。

《爻分中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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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爻居阳位,阴爻居阴位,为正。阳爻居阴位,阴爻居 阳位,为不正。二五为上下两体之中,三、四为一卦全 体之中,《系辞》谓“非其中爻不备”,又指初、上、中间四爻 言中也。刚中柔中,当位为正,失位为不正,皆《彖传》所 取。

《画爻位虚四者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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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爻则九与六矣,六位则初、二、三、四、五、上矣,而又有 六画六虚者,何也?盖方画之初则为画,画既成于位 之上则为爻,爻可见而位不可见,位虚而爻实也。位 之虚者所以受爻,爻者已成之画,爻与画先后不争 多,所谓“啐啄同时”是也。必以画言之者,见得《易》非死 物。据六爻观之,如圣人方用手画下,犹有活动之势 也。位未画则为虚。位既画则为爻。此四者不可强分。 亦不容无辨。要在人活络观之尔。

《卦爻变动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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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卦爻变动大率有三:有变易之易,有交易之易。又 有一卦中六爻上下无常,刚柔相易之《易》。筮而得老 阳,重□则变而为少阴,拆╍得老阴,交╳则变而为 少阳,单—此变易之易也。《先天图》左一边本都是阳, 右一边本都是阴,左一边一画阴,自右一边一画阴, 来交易阳爻而成;右一边一画阳,自左一边一画阳, 往交易阴爻,而成其交也。乾坤各八卦,自相对而相 交;兑艮各八卦,自相对而相交。离与坎对,震与巽对, 相交亦然。其实非此往彼来,只是其象如此,此交《易》 之易也。又文王卦辞中,如《泰》卦☷☰“小往大来”,否卦 ☰☷“大往小来”之类,孔子《彖传》中,如《随》卦☱☳“刚来 下柔”,又如蛊卦☶☴“刚上而柔下”之类,盖言一卦中 阴阳自相上下往来,又变成一卦,此所谓“上下无常, 刚柔相易”也。伏羲当初画卦,六十四卦一时俱定,此 卦固非自彼卦变来,彼卦亦非自此卦变去。圣人观 卦系辞,偶然见有此象,又从而取之,于以见《易》道之 变,无有终穷,而道理亦只在圣人口头说出便是也。 卦爻之变动,无出此三者矣。

《三圣取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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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有理而后有数,有数而后有卦,有卦而后有象。”理 者何?太极是也。数者何?《河图》《洛书》蓍“大衍之数”是也卦者何?由八卦重为六十四卦是也。象者何?干天坤 地乾马坤牛之类是也。然伏羲之象在卦中,卦即象 也,文王取象犹略,干无所取象,坤象牝马,离象牝牛, 《中孚》豚鱼、《小过》飞鸟之类,寥寥可数。周公于六爻取 象甚多。其要者,如《干》六爻象龙,屯震坎象马之类,不 可胜数。又自有所见而取,不必尽同于文王。至夫子 于《说卦》八卦取象,如“干天坤地,乾马坤牛”之类;于六 十四卦取大象,如干天坤地,“屯云雷蒙山泉”之类尤 备。其间亦有括文王周公所取例者。然而同于文王、 周公者少,而所自取者多。盖夫子梦周公,心文王参 包牺于未画,其于名象,又自有所见,不必尽同于三 圣也。朱子诗云:“须知《三绝韦编》者,不是寻行数墨人” 得之矣。缘自先儒分经合传之后,学者随文苟且,混 殽莫别。径以孔子之象即文王、周公之象,遂以《说卦》 为祖。而六十四卦之彖、三百八十四爻之象,尽求合 于《说卦》,皆有所不通矣。必知乎此,而后取象之同异, 如揭日月而行天,流河汉而注地也。愚于《本义》后卦 象图说详矣,姑陈其概于此。或曰:象至夫子而大备, 诚如子言矣。夫子以前占者取象,如《左传》所载,固已 多矣,奈何?愚曰:《左氏传》乃传夫子《春秋》之经,安知非 取夫子之《易》象以文之乎?借曰夫子以前,如干天坤 地等象,容或有之,然自《左传》外,他无证据。又不应以 夫子之圣赞《易》,区区收拾先圣所取之象,为之套括, 略不能自出一毫所见于其间也。况夏商以前,《易》无 复考究,今只据《易》中之辞,求《易》中之象,文王所未取 者,周公取之;周公所未取者,孔子取之;以文王周公 所未有之象,至夫子而方尽谓之曰“象”,至夫子而大 备,讵不信然?

《彖爻取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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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中卦爻及《彖传》中取象,有取变体、似体、互体、伏体、 反体,不一而足。变体如《小畜》上九称“既雨无坎”而取 雨象者,以上九变则为坎也。似体如颐似离而称龟, 《大壮》似兑而称羊之类也。互体如《震》,九四称“遂泥”,以 自三至四互坎也。伏体如《同人彖辞》称“大川”,以下体 离,伏坎也。反体如《鼎卦》初六爻称“妾”,以下体巽,正兑 之反。初阴爻“妾”也。此类皆不可省,《象》意方通。

《卦有逐爻取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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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随》、二三,指初为小子;《大过》指初为女妻;《噬嗑》《贲》《壮》 《夬》《鼎》、艮,指初为趾;《遁》《既》《未济》,指初为尾;《晋》《姤》上象角; 《大过》上象顶;《既济》上象首,皆是也。他爻可类推。

《爻有以六位取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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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六十四卦,惟《既济》一卦坎上离下,六爻之阴阳与 六位之阴阳协,故曰“既济定也。”言爻位阴阳皆定之 义。馀六十三卦中皆具坎离阴阳之位焉。又足以见 日月为《易》之妙。故卦中取象,亦有以位之。阴阳取者, 初不以爻拘。如乾九三以位言,居离位之上,有“终日 夕象;九四以位言,居坎位之下,有‘跃在渊象。义则昭’” 然矣。朱震《汉上解干彖传》曰:“六爻天地相涵,坎离错 居。坎离者天地之用也。云行雨施,坎之升降也。大明 终始,离之往来也。”愚因是推之,得六位取象之说焉。

《卦德象体材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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卦德乾健坤顺,震动、巽入、坎陷、离丽、艮止、兑说是也。 卦象乾天坤地,震雷巽风、坎水离火、艮山兑泽是也。 卦体刚中柔中,刚上柔下,内阳外阴,内健外顺是也。 卦材刚柔健顺,有强弱之分是也。卦义如《泰》,便有亨 通之义,《蛊》便有干济之义是也。

《卦爻言数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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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卦爻数,自初数之至上为六。或以一爻为一岁一 年,《同人》“三岁不兴”,“《坎》三岁不得凶”,“《丰》三岁不觌”,“《既济》 三年克之”,“《未济》三年有赏于大国。”或以一爻为一月, 临至于八月有凶。或以一爻为一日“复,七日来复。”或 以一爻为一人,《需》,“不速之客三人来,损三人行则损 一人。”或以一爻为一物,《讼》,“《鞶》带三褫”,《晋》“昼日三接”,《师》 “王三锡命”,《比》“王用三驱。”《睽》载鬼一车,《解》田获三狐。《损》 二簋可用享。《萃》一握为笑。《革》言三就,《旅》一矢亡。《巽》田 获三品之类。

《易为卜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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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所以知为卜筮书者,以《周礼》三《易》皆掌于太卜之 官而知之。伏羲《易》无文字,只是教人随所占得卦爻, 就卦爻之阴阳上看吉凶。文王周公始有辞,分明说 吉凶,说利不利,又说神怪之象,如“载鬼一车,见豕负 涂”之类以示人,大概是教人以忠孝正顺。如所谓“贞 则利,不贞则不利,贞则吉,不贞则不吉”,无非此意。本 义《坤卦》六五爻“黄裳元吉”之义,便可见当时占法大 旨。横渠先生谓“《易》为君子谋,不为小人谋”,正谓此也。 后之学者不说《易》为卜筮,书者以为卜筮流于技艺, 为《易》耻谈,故只就理上说。虽说得好,但非《易》之本旨, 与《易》初不相干。朱子尝谓卜筮之顷,上通鬼神,下通 事物,精及于无形,粗及于有象,天下道理无不包罩 在其中。开物成务之学,正有赖此,奈何以为非卜筮 之书乎?夫子《文言》《彖传》之类,虽多发明道理,然而《系辞》中教人大衍之数,《河图》之数教人卜筮,《象传》《说卦》 中教人说象,极详且备,人皆由之而未察尔。

《本义启蒙主卜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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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本义》《启蒙》二书,只教人以象占二事。或者乃谓 《易》有圣人之道四焉,有辞变、象占四者之分。今只说 卜筮,乃是朱子之学,《易》道不止是也,是则然矣。然文 王卦辞中于《蒙》《比》二卦,只发初筮、原筮之义。周公爻 辞中于《革》九五只发未占、有孚之义。夫子《系辞》曰:“极 数知来之谓占”,曰“大衍之数五十”,曰“蓍之德圆而神”, 曰幽赞于神明,而生蓍说,尚占之事,不一而足。诚以 伏羲之卦,本为卜筮作,文王、周公彖爻,无非占决之 辞,所以周公于《周礼》一书论《易》,惟与《连山》《归藏》并掌 于太卜之官,则《易》之所由作,大抵为卜筮也审矣。故 《论语》引《恒卦》“不恒其德,或承之羞”之辞,而继之以“子 曰不占而已矣”者,又足以见夫子谓人不知尚占之 学,故不识“不恒其德”,“或承之羞”之义。是则夫子专以 《易》为尚占之书,又可见矣。奈何以为朱子独解作卜 筮乎?何不知言之甚也?夫子所谓圣人之道四焉,亦 说《易》道广大,其用不穷,又何止于四道?而原其所由 作,则本为教人卜筮,使之决嫌疑,定犹豫,而不迷于 吉凶悔吝之涂尔。可不考其本,而惟朱子之议乎?

《周礼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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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礼》:簭人“掌三《易》,以辨九簭之名,一曰巫更,二曰巫 咸,三曰巫式,四曰巫目,五曰巫易,六曰巫比,七曰巫 祠,八曰巫参,九曰巫环,以辨吉凶。凡国之大事,先簭 而后卜。上春相簭,凡国事,共簭。”愚按:先儒一讲义云: 三代之易名不同,而所占者则同于九簭,往往国事 当决不出乎九簭之外也。知此,亦可识所簭之概矣。

《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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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系辞上传》曰:“《易》有圣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辞, 以动者尚其变,以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 夫所谓辞者何也?文王六十四卦卦下之辞,周公三 百八十四爻爻下之辞是已。然愚直谓文王、周公之 辞,不出象、占二者。且以乾坤二卦论之,文王曰:“乾元 亨,利贞。坤元亨,利牝马之贞。君子有攸往,先迷后得” 主,利。“西南得朋,东北丧朋,安贞吉。”《干》是卦名,“元亨利 贞”是卦占,此卦有占无象,而卦之六画即象矣。谓《筮》 得《干》而六爻不变,或一卦三爻变,则以“元亨利贞”为 占,谓其事大亨通而利在贞正,虽亨通而不贞正,则 依然不利尔。《坤》是卦名,“元亨以下”是卦占,谓《筮》得《坤》 而六爻不变,或一卦三爻变,则以“元亨利牝马之贞” 以下为占,以牝马置“元亨、利、贞”间,是谓象。杂占中“牝 马”,《坤》之象。“元亨利贞”者,《坤》之占也。“君子”指筮者,谓筮 者若有所往,居先则迷,以《坤》纯阴之故,在后则得。以 坤承乾之故,主利;《干》主义,故《坤》主利。往西南则得朋 类;往东北则丧朋类。以后天八卦,巽、离、坤、《兑》居西南 而为阴之朋,震、坎、干、艮,居东北而为阳之朋。“安贞吉” 者,安于西南之贞则吉。此西南东北是象,而“得朋丧 朋”,“安贞吉”是占也。又以《干》初九,《坤》初六二爻论之,周 公曰:“初九潜龙勿用”,初六“履霜坚冰至。”潜龙非象乎? 勿用非占乎?“履霜坚冰至”,固云有象无占,而占意寓 于象。分而言之,霜冰是象,履至是占,亦未为不可玩。 二卦二爻,无非象占,二者而已。合象占以成句而读 之粲然成文,则谓之辞矣。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 皆然。《易》舍象占不足以成辞,论辞而不及象占,惟以 道理解说,而谓圣人自有此一种险怪之辞,则亦真 不足与言《易》。若“以言者尚其辞”之义,林学蒙尝引《论 语》举“不恒其德,或承之羞”以明之,朱子以为然矣,但 于他未见有所证尔。

《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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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所谓变者何也?卦爻阴阳之变也。《说卦》曰:“昔者圣 人之作《易》也,幽赞于神明而生蓍。”则伏羲画卦,固已 赞神明而生蓍以用之矣。有蓍筮则有九六、七八,九 六为阴阳之老,七、八为阴阳之少,老变而少不变。易 以变为占,非卜筮固无由而得变。然想古人用《易》,亦 不尽假卜筮,而遇事之来,动以应之,必先随意所发, 主在一卦,又就一卦上随意变爻,看变得何卦何爻, 一如筮法以断之。此所谓以动者尚其变也。案《春秋 左氏传》宣公六年,王子伯廖引《易》论郑公子曼满曰: “其在《周易》,丰之《离》,弗过之矣。”间一岁,郑人果杀曼满。 又如宣公十二年,智庄子引《易》论先縠与楚战于邲, 曰:“《周易》有之:在《师》之《临》曰:‘师出以律,否臧凶。遇敌必 败,虽免而归,必有大咎’。”及战果败后,晋人归罪先縠 杀之之类是也。然此特尚变以论他人之事尔,往往 己事亦如是,尚其变以为断决焉,但于传未见其例 也。

《象类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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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于《本义》后既分八卦为象图而系之以说矣,大概 欲见三圣人取象不同之意,以今观之,尚有未备,故 复为此图,分天文、地理、人物等为类,首文王卦象,次 周公《爻象》,次孔子《十翼》、中《彖传》《象传》《说卦传》所取象以该之,庶乎不致有遗。朱子尝谓《易》为卜筮书,而所 谓象者,皆是假此众人共晓之物,以形容此事之理, 使知所取舍而已。然则《系辞》所谓“以制器者尚其象”, 特大约言之,况十三卦制器,纤悉毕备,后人无复有 所加矣。惟于卜筮之用,至于今未已也。吁!谓象专为 制器设者,愚斯之未能信也。

《占类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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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有象则有占。象者,像卦爻之形象以示人,占者断 卦爻之吉凶以示人也。卦有兼该象占者,如《坤》“元亨 利贞”是占,“牝马西南东北”是象。亦多有有占而无象 者,如《干》“元亨利贞”,大有“元亨”,《鼎》“元吉亨”是也。卦即象 矣。爻亦有兼该象占者,如《干》初九,“潜龙是象”,“勿用”是 占是也。又如《坤》初六,“履霜坚冰至”是象。虽不言占,然 谨微之意已可见于象中矣。《坤六二》“直方大,不习无 不利”,是占。虽不言象,然六二一爻纯阴,全地道之中 正,则是象矣。他皆仿此。卦爻之占吉凶,固是一定,然 文王于乾首开利贞之教,便有“若不贞则不利”之意 在其间。周公于《需》上六“不速之客来,吉凶未可知”,而 曰“敬之终吉。”孔子于《需》九三“致寇至矣”,而曰“敬慎不 败”,此又是有变化转移之道,三圣人之教,盖同一心 也。大抵卦爻言吉者,占者有其德则吉,无其德则不 吉。卦爻言凶者,占者德不足则凶,德足以胜之则反 吉。朱子《本义》发明是说,极为明白,今作《占类》以见其 凡例,卦例重在元亨利贞、吉凶无咎、悔厉眚各一言 之,爻例重在元亨利“贞、吉、凶、悔、吝、无咎、厉、灾、眚”十二 者,增多卦,灾、吝二占而已,今详具于左。

《卜筮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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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既分象占二类,又观朱子答东莱先生有曰:“《易》中 如‘利用祭祀’”,“‘利用亨祀’,只是卜祭则吉。‘田获三品,只 是卜田则吉;‘公用亨于天子,只是卜朝觐则吉;‘利建 侯’,只是卜立君则吉;‘利用为依迁国’,只是卜迁国则 吉;‘利用侵伐’,只是卜侵伐则吉’’”之类,推之于事,此类 不一,亦欲私识其说,与朋友订之而未能也。案此是 又合象占为一类。盖在《易》为象,在人则为事。且如“利 涉大川”,“涉川”本只是象人则真有涉川之事,利与不 利则是占。今随卦爻中所指定事处类之,合象占为 一例,以便观览,且成朱子“欲识其说,与朋友共订”之 遗意也。

《卜筮合象占为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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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朱子语录》:吴必大问:“何以得爻辞与所占之事相 应?”曰:“自有此道理。如今抽签者,亦多与占意相契。若 爻辞与占意相契,即用爻辞断。如‘屯,利建侯’,屯只是 卦,如何去利建侯?乃是占得此卦者之利。晋文公曾 占得此卦,《屯》《豫》皆有此辞,果能得国,万一占病,那得 利建侯?又须卦爻上别讨义。”愚谓晋文公之占,可谓 辞与占意相应,然《左传》占法亦多有只用卦爻而不 用其辞者,故朱子有别讨义之说也。而鄱阳汪深,所 性先人私淑之友也,尝作占例,自为之序曰:“昔者圣 人用《易》以明民,托之卜筮,然所得之辞或有悬隔者, 如问婚而得田猎,问祭祀而得涉川,问此答彼,阔然 不相对,岂有迁就迂诞而用之者哉?”若是,则卦爻之 辞,皆赘言矣。《传》曰:“其言曲而中,其事肆而隐。因贰以 济民,行,以明失得之报。”又曰:“明于天之道,而察于民 之故,是兴神物,以前民用。”又曰:“探赜索隐,钩深致远, 以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者,莫大乎蓍龟。”故 系辞焉,所以告也;定之以吉凶,所以断也。今占筮所 得之辞,乃不应合,而在于迁就用之,则奈何哉?盖尝 思之,《易》以卜筮设教,古人之卜筮盖少也,非有大事 不疑不卜也。其见于书者,虞有传禅之筮,周有征伐 之卜而已。故《洪范》曰:“汝则有大疑,谋及乃心,谋及卿 士,谋及庶人,谋及卜筮。”而从逆之间,人谋先之,卜筮 次焉。盖诚以事有两可之疑,而后托之卜筮也。而其 占又必诚敬专一,积其求决之真情,至诚以达于神 明。故神明感应之诚,亦正告之以利害趋向而不浪 漫也。且《易》之初,其以六十四卦示人以占之例,亦已 广矣。求君父之道于《干》,求臣子之道于《坤》,婚姻于《咸》 《恒》《渐》《归妹》,待于《需》,进于《晋》,行师于《师》,《争》讼于《讼》,聚于 《萃》,散于《涣》,以至退于《遁》,守于《困》,安于《泰》《鼎》,厄于《夷》,《蹇》 盈于《丰》,《大有》坏于《损》,《蛊》《家人》之在室,《旅》之在涂,《既未 济》,损益、《大小过》,《大小畜》,得失进退之义,虽卦名之为 七十九字,文义明白,条例具足,亦可决矣。此未有文 王卦辞之前已可占而断者,况又三百八十四爻而 示之以变乎?夫人诚有大疑,谋及卜筮,乃积其诚意, 备其礼物,齐戒专一以占之。《大传》曰:“是以将有为也, 将有行也,问焉而以言,其受命也如响,无有远近幽 深,遂知来物。”此占筮必得应合之辞。受命者,神明受 祷,占者之命辞也。如响者,应之端的,而不漫浪以告 也。傥有一毫不敬、不诚、不一之心,则问此而告彼,阔 焉不与事相酬答,实神明之所不主而不告者也,又 何受命如响之云?曷不即卦辞,考之,文王于《蒙》,尝起 其占筮之教矣。其言曰:“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利贞。”周子曰:“筮者,叩神也。再三 渎,渎则不告矣。”此文王之所以起其例也。夫占而揲 蓍,积十有八,变必成一卦。卦必有卦辞,爻必有爻辞, 何以言其告不告也?盖诚意专一,而筮则神之告之。 卦辞爻辞,应合所问,如占婚姻,与之《咸恒》,曰“纳妇吉”, 曰“勿用取女”,曰“归妹,征凶,无攸利。”占征伐,曰“利用侵 伐”,曰“在师中吉”,曰“不利行师”,曰“勿用师。”占田猎,曰“田 获三狐”,曰“田获三品”,曰“即鹿无虞”,曰“田无禽”,若此者, 皆所谓告也。若夫卦辞爻辞,不应所占之事,此则诚 意不至二三之渎,而所谓不告者也。此即文王之所 谓不告也。不然,则得卦爻必有辞以告之,又何以有 “不告”之云?夫诚敬不至,则吾心之神明不存,而神明 之神亦爽,得不合之辞,而犹曰神明之告我也,必有 他意,揣摩,臆度迁就,曲推强取,以定吉凶,以至狂妄 侥幸悖乱之念,皆自此生者,古有之矣,是惑之甚也。 况世之占者,忽略灭裂,亵渎琐细,不敬尢甚!乃欲以 此求神明之指其所之至于不验,又妄以为卜筮之 理不可信,彼岂知夫“告不告”之道哉?余之有见乎此 也,乃取卦爻辞,以人事分门别例,编为一书,俾世之 占者,以类求之,必本乎诚敬专一之道,而知占之不 妄以告人也。岂不有以解千古之惑,而发圣人之蕴 乎?羲、文、周、孔在天之灵,不易吾言矣。愚谓此论,真足 以发朱子之所未发,而且有以得文王告不告之旨, 故详识之。若夫超于言辞之表,而参以卦爻之象,斯 亦占法之所不可省云。

《易十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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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之有《十翼》,犹天之有日月,人之有耳目,轻重之有 权衡,长短之有尺度,诚《易》之门庭,象数之机括也。《十 翼》不作,《易》之名且不立,卦画于谁乎?吾不得而知也。 辞系于谁乎?吾不得而知也。卦辞将何用乎?吾不得 而知也。“《干》乌知其为天乎?《坤》乌知其为地乎?震、巽、坎、 离、艮、《兑》乌知其为雷、风、水、火、山、泽乎?《十翼》”作矣,《易》之 名立矣;卦然后知其为羲之画也;辞然后知其为文 之𦅸也;卦辞然后知其为卜筮之用也;干然后知其 为天,坤然后知其为地;震巽、坎、离、艮兑然后知其为 雷风水火山、泽也。不特此尔,读“仰观俯察”章,则知伏 羲泛观《易》之寓;读“神物变化”章,则知伏羲默得《易》之 要;读“极仪象卦成列因重”章,则知伏羲确得《易》六爻 之位,与六十四卦之次。是伏羲之《易》,非《十翼》无以自 明于世也。《易》之兴也,当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当文 王与纣之事邪?吾固知其为文王之兴《易》矣。《易》之作 也,其于中古乎?作《易》者其有忧患乎?以至九卦之陈, 尽本全卦之序。吾又知文王为忧患而作《易》,不徒系 以辞,而序《易》亦出于文王矣。“帝出乎震,齐乎巽”以下, 后天八卦方位之序,不一言之,是文王之《易》,非《十翼》 亦无以自白于世也。其曰:“圣人作《易》,生蓍,倚数,立卦 生爻,以和道德,以顺性命。”此言圣人不徒画为一定 之卦,而用《易》有蓍如此。其曰“大衍之数五十,分二挂 一,揲四归奇,再扐后挂”,此明揲蓍之法以垂万世,而 本末曲尽无遗者又如此。其曰:“系辞焉以明吉凶,系 辞焉以断吉凶。”又曰:“系辞焉以尽言,变而通之以尽 利,鼓之舞之以尽神。”此明圣人之系辞,亦无非所以 为尚占之用。此羲、文之《易》,非《十翼》亦无以闻其用于 世也。以至八卦不徒为八物之象,而天之健,地之顺, 雷风之动,入坎离之陷,丽山泽之止,说必毫分而丝 析之,唯恐斯人知其象而莫知其德。及夫六十四卦 之大象,论象之后,必示人以用《易》之方,不啻耳提面 命之教,是卦爻之性情,非《十翼》亦无以发其蕴于世 也。吾故曰:“《易》之有《十翼》,犹天之有耳目,轻重之有权 衡,长短之有尺度,诚《易》之门庭,象数之机括者,此也 犹未也。”盖至于崇阳抑阴,“进君子,退小人,尊卑之分, 贵贱之等,与夫幽明之故,死生之说,鬼神之情状,凡 可因以发明性命道德之蕴,以淑身心”者,纤悉毕言 之。于是《易》始不徒局于象数卜筮之术,而为天下之 至精至变,至神至妙,天下万世皆由之以识太极之 理,两仪之用,四象八卦之道,而尽事物之情,虽不假 卜筮,亦自足以为吉凶之前知矣。《十翼》之作,其有功 于万世,固如此哉。不然,如《爻辞》,先儒以为系于周公, 至引韩宣子适鲁见《易》象而知周公之德为证,亦可 谓有据矣。然夫子于《十翼》所未明言,后世遂不免纷 纷之疑,卒莫能有一定之说。虽以朱夫子亦不过曰 是先儒之言,且得从之,则亦莫能必其作于周公也。 而况卦也、彖也,卜筮也,八卦之性情也微,《十翼》欲其 不懵然于人心,不可也。呜呼!《易》之不可无《十翼》,审矣。

启蒙翼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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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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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疑《文言》非夫子作,盖以第一节与穆姜之言不异。 《本义》以为疑古有此语,穆姜称之夫子,亦有取焉,得 之矣。然犹以为疑古有之,初亦未尝质言之者。盖尝 妄论之曰:若果如或疑,则何止《文言》,虽大象亦谓之 “非夫子作可也。何者?八卦取象虽多,而其要者则天地、山、泽、雷、木、风、水、云、泉、雨、火、电、日。”今考《文言》彖辞,自 震雷之外,离虽取象于日,而未尝象火。周公爻辞,自 巽木离火之外,虽三取雨象,亦未尝专取坎。他则未 之闻焉。至夫子翼《易》,始列八物之象,而六十四卦大 象于是乎始各有定属。如是,则夫子以前凡引《易》者, 不当有同焉者也。而《左传》所载卜筮之辞,多取八物 之象,此皆生乎夫子已前引《易》以占者如此。若然,则 《大象》亦谓之非夫子作,可也;谓夫子已前元有,可也; 谓夫子作者,非也。今欲知其果作于夫子而无疑,其 将何说以证?尝反复思之而得其说。《春秋》,夫子笔削 之经也;《左传》,《春秋》经传也。夫子系《易》,实在作《春秋》之 前,绝笔于获麟。盖不特《春秋》之绝笔,亦诸经之绝笔 也。左氏生夫子之后,尊信夫子,《春秋》始为之传。由此 观之,谓《易》有取于《左传》乎,抑《左传》有取于《易》也。又况 《左传》所载当时语,其事则髣髴其文,多出于自为,如 《吕相绝秦书》,今观其文法,要皆《左氏》之笔。而穆姜为 人,淫慝迷乱,安得自知其过,而有此正大之言?如“弃 位而姣”等语,决知非出于其口。如是则“四德”之说,是 左氏本文言语作,为穆姜之言明矣。至若“占辞多取 诸八物”,亦非当时史氏语,皆《左氏》本夫子《大象》以文 之,一时不暇详密,遽以夫子所作之辞为夫子以前 之人之辞也。又如《国语》载司空季子为晋文公占得 国之辞,又不特取诸八物,且有及于《坎劳卦》之说。如 是,则并与《说卦》亦谓之非夫子作,可乎?大抵居今之 世,读古圣人书,只当以经证经,不当以传证经。若经 有可疑,他经无证,阙之可也。何况夫子《十翼》,其目可 数,今乃因传文反致疑于经,可乎?愚是以知《文言》《大 象》真夫子作,而左氏所引不足为惑,故不得不辨。

《本义启蒙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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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天地矣,可无《易》乎?不可也。有《易》矣,可无《本义启蒙》 乎?不可也。金声玉振集大成,众言殽乱折诸圣,朱夫 子其圣人之徒欤。盖自汉儒始变乱古《易》,至有流为 术数之归,而卒大乱于王弼,且杂以虚无之论,吾《易》 遂晦蚀于天下,寥寥千载,孰觉我人?《太极》有图,《易通》 有书,发往古不传之秘,开万世理学之源,斯道始有 系属。迨夫《易》传写胸中,成书,《皇极》具经世之大法,《正 蒙》阐象数之条目。是虽古经变乱,未就厘正,而术数 虚无之学,为之一洗,吾《易》粲然复明。未几,陋儒妄作, 异论蜂起,《易》置图书,指斥邵子,冒伪著述,《易》道又几 晦蚀。朱夫子勃兴,探前圣之精微,破俗学之缪妄。《本 义》《启蒙》有作,而后吾《易》复明于后世。愚尝谓孔圣以 来,朱夫子有功于《易》,断断乎其不可及者,盖以《本义》 之为书也,图书位定而天地自然之《易》明;先天后天 卦分,而羲、文之《易辨》二篇《十翼》不相混杂,《易经》始为 之复古。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两言以蔽之,曰象 占而观玩不涉虚无。至于崇阳抑阴,进君子,退小人, 发于《坤》初六之爻者,不过数语,而天之经、地之义、人 之纪,《易》之要领,直包括无遗憾,此本义不可少于天 下也。《启蒙》之为书也,本图书,则揭《天生神物章》,而《易》 之本原正;原卦画,则表“《易》有太极”章,而《易》之位列明。 明蓍策则发明《大衍》章,而挂扐之法定。考变占,则博 取《左氏传》以明断例,而吉凶趋避之见审。合四篇大 旨,壹皆寓尊阳之微意。而小人盗贼不得窃取。而用 此《启蒙》。不可少于天下也。

翼传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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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渐传三坟易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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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坟为天皇,伏羲氏。连山《易》爻卦大象曰:“崇山君,伏 山臣,列山民,兼山物,潜山阴,连山阳,藏山兵,叠山象” 八卦。其崇山君下则有君臣相、君民、官、君物、龙之类 七卦。

气坟为人皇,神农氏《归藏易》爻卦大象曰:“天气归,地 气藏,木气生,风气动,火气长,水气育,山气止,金气杀。” 八卦。其天气归,下有归藏、定位、归生、魂、归动、乘舟之 类七卦。

形坟为地皇,黄帝氏《乾坤易爻卦大象》曰:“干形天,坤 形地,阳形日,阴形月,土形山,水形川,雨形云,风形气 八卦。”其干形天,下有地天降气,日天中道,月天夜明 之类七卦。

案其篇第,则“《天皇伏羲氏爻卦大象》第一,《太古河图 代姓纪》第二,《天皇伏羲氏皇策辞》第三,《人皇神农氏 归藏易爻卦大象》第四,《人皇神农氏政典》第五,《地皇 轩辕氏乾坤易爻卦大象》第六,《地皇轩辕氏政典》第 七。”

又案:毛渐正仲作《三坟书序》云:“《春秋左传》云:‘楚左史 倚相能读《三坟》《五典》《八索》《九丘》’。孔安国序以为伏羲、 神农、黄帝之书。《汉书艺文志》录古书为详,而《三坟》之 书已不载,岂当汉而亡欤?元丰七年,余奉使西京,至 唐州北阳,道无邮亭,得《三坟》书于民家。《三坟》皆有《传》, 《坟》乃古文,而传乃隶书,复有《姓纪》《皇策》《政典》之篇,文” 辞质略,信乎上古之遗书也。好事者往往指为伪书。 引征引《政典》曰:“‘先时者杀无赦,不及时者杀无赦’。今《政典》之文颇合,岂后人能伪耶?”愚独以为不然。案孔 安国《尚书序》云:“孔子序书,讨论文典,断自唐虞以下, 迄于周,则纵有《三坟》,亦非不经。孔子所览,览而不录, 后虽有存焉者,亦不过如删后之逸”诗而已。《逸诗》不 可复入《三百篇》,则虽有《三坟》,已不得与《易》并,况文义 浅近,安知非后人好事者为之?而政典之文合,正欲 装做以取信尔,故未敢以为信然。又况夫子《大传》谓 “伏羲始作八卦,因而重之。”其卦次第,即今先天六十 四卦,首《干》终《坤》者是也。使伏羲真自有文字,孔子方 欣喜不暇,岂肯舍之而不录乎?必不然也,盖当是时, 卦爻虽立,法象虽著,而文字则未生。至黄帝时,苍颉 沮诵始作鸟迹篆字,而所谓坟典者,亦文字既生之 后,后世追述当时之事而作。故安国以为言大道常 道,岂伏羲果自有文字乎?且如生人之得姓,亦始于 黄帝之代,而谓太古、《河图》代有姓纪,吾不信也。故录 而论之。以祛观者之惑云。

《刘牧易置图书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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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大传》曰:“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孔安国、刘向父 子、班固、关子明、陈希夷、邵康节皆以十篇《河图》九为 《洛书》。至刘牧乃以己意易置以九为图,十为书,托言 出于希夷,与诸儒旧说不合。而不知希夷《龙图序》固 是以十数为《河图》也。今观刘牧云:“《河图》《洛书》皆出于 羲皇之世。《龙图》其位有九,四象八卦,皆所包缊纵横, 合天地自然之数。《洛书》则唯列五行生成之数而已。 伏羲但则图画卦以垂教,而《洛书》五行之数未显,故 禹更陈五行而显九类也。”又曰:“《洛书》之出已久,累圣 但相师,其数未著于《典坟》,至大禹方叙而演之。刘牧 《易》置图书大意,不过如此。且牧以为图书皆出于伏 羲之世,固自不妨,但既谓出伏羲之”世,则当皆说归, 伏羲取之以作《易》可也。今云伏羲独则九数之图以 作《易》,而十数之书于《易》无预,却数千年后待大禹取 之以作《范》。若使诚如牧说,则大禹叙畴,乃舍自然九 宫之数而不则却去,则十数之书不知将九畴与十 数如何配合?牧亦可谓臆度无理之妄谈矣。先儒辨 之已详,在所不足惑可也。

平庵项氏亦曰:“姚小彭氏云,今所传戴九履一之图, 乃《易》干凿度九宫之法。自有《易》以来,说《易》师未有以 此为《河图》者,至刘牧方以此为《河图》,而又以十数之 图为《洛书》,其言不足据也。”

《刘牧指参伍以变为四十五数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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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图》之数,自一至十;《洛书》之数,自一至九,汉儒以来, 相传如此。朱子本之所以知十为图,九为“书”者,盖《大 传》“天一地二”章,正论自一至十之数,极为详备。诚以 《易》之作由于是,故详言之;而言《河》出图,洛出书,必先 图而后书者,亦可以知天一地二章当以为《河图》也。 至于自一至九之数,则《易》未尝明言。刘牧欲《易》置图, 书,始指参伍以变为论。自一至九之数,直指以为《河 图》,而以十数者为《洛书》,则恐其未然。何则?不应圣人 言五十五数如此其详,而论四十五数如此其略,又 不言三五,以“参伍”两字,该四十五数,殆类世间隐语, 较之“天一地二”章,何若是不侔也?所以知其不可以 此当之。又况造化显自然之数,当先“其多而后其少, 先其全而后其略。多而全者,体数也,体数不可有一 之或缺。少而略者,用数也,纵缺而无害。譬则四肢百 骸,一不具不成全体。至于用,则或用手而不用足,或 用目而不用耳,亦可见矣。百数之内,以五十五为天 地体数,以四十五为天地用数。虚十不用,必体立而 后用行。”十图九书,义亦昭矣。今读《易》者,以为圣人皆 本图书以作《易》,自不妨。盖先后天卦与图书合,而十 为图、“九”为书,正不必易置也;

《欧公图书怪妄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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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公不信图书,以为怪妄,又因图书之疑,并与《系辞》 不信,以为非夫子作。愚尝观温公《通鉴》,“魏明帝青龙 间,张掖柳谷口水涌,宝石负图,状象灵龟,立于川西, 有石马、凤凰、麒麟、白虎、牺牛、璜、玦、八卦列宿、孛彗之 象。”唐氏曰:“《河图》《洛书》之说,欧阳永叔攻之甚力。”今观 此图,与《河图》《洛书》亦何以异?惜时无伏羲、神禹,故莫 能通其义,可胜叹哉!愚亦恨不使欧公见之,以祛其 惑也。若夫《系辞》,乃象数之总括,义理之渊薮。《易》无系 辞,犹天无日月,人无眼目矣,其可哉!是何欧公无见 于此也。

《文王重卦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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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系传》首言“八卦成列,因而重之。”又曰:“古者包羲氏 之王天下也,于是始作八卦,继之以作,结绳而为网 罟,以佃以渔”,盖取诸《离》,与下文“神农、黄帝、尧、舜取诸 益。”至夬十三卦,已是六画之卦。其为包羲自作,而自 重之、自取之,可见《周礼》三《易》并掌于太卜之官。经卦 皆八,别皆六十有四,亦昭昭矣。王辅嗣、虞仲翔以为 伏羲重,信然。郑康成之徒以为神农重,孙盛以为夏 禹重,司马迁、扬雄又以为文王重,是何其无见于《系 辞》所云也?孔颖达曰:“《说卦》云:‘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幽赞于神明而生蓍’。”谓伏羲矣。故《干凿度》云:“垂皇策者, 羲上系论,四营而成《易》,十八变而成卦。”明用蓍在六 爻之后,非三画之时。伏羲用蓍,则是伏羲时已重卦 矣。陆德明、陆希声皆以弼论为是。杨绘曰:“《虞书》‘龟筮 协从’,则筮云者,非八卦之可为也,必六十四然后为 筮矣。舜禹之际既曰筮从,则何文王重卦之有?”房审 权曰:“舜史《洪范》已有龟筮从之文,若三代别书,方可 言文王重卦。今世儒不言神农、夏禹,多从辅嗣之说, 而言文王者,尚或有之。”观此诸说,可以释然矣。

《文王作爻辞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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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厚斋解《明夷》六五爻“箕子之明夷”云,“箕”字,蜀本作 “其”字,此继统而当明伤之时之象,其指大君当明伤 之时而传之子,则其子亦为明夷矣。又谓文王作爻 辞,移置君象于上六,以初登于天,后入于地,况《明夷》 之主,六五在下而承之,《明夷》之主,之子之象也。子继 《明夷》之治,利在于贞,明不可以复夷也。后世以其为 箕,遂傅会于文王与纣事,甚至以爻辞为周公作而 非文王。盖箕子之囚放在文王羑里之后,方演《易》时, 箕子之明未夷也。李子思深然其说,谓班、马只言文 王演卦,又曰“人更三圣,世历三古,止言包羲、文王、孔 子,未尝及周公也。”马季长以下始有周公作爻辞之 说,绝不经见。孔颖达始引韩宣子见《易象》与《鲁春秋》, 而知周公之德与周之所以王,为周公爻辞之证。审 尔,谓周公作爻辞可也,况《春秋》又将属之周公乎?此 论确矣。愚谓以爻辞为文王作,固自有据。况夫子唯 曰:“《易》之兴也,当文王与纣之事,是故其辞危。”《系辞》只 说文王,未尝及周公,则所谓辞者,安知非卦爻之辞 耶?愚故已疑之矣。然考箕子囚奴,诚在文王羑里之 后,文王决无预言之理。而《随》之“王用亨于西山”,《升》之 “王用亨于岐山”,又诚类太王、文王之事。夏、商之王,未 有亨于岐山者,朱子解作“卜祭山川之义”,诸侯祭境 内山川,亦正二王为侯时事也。以此观之,则爻辞未 必果文王所作,故谓之“作于周公。”韩宣子见《易象》之 言,诚可证也。李子思辨《鲁春秋》之说,盖自不晓其义。 宣子本意,自说见《易象》则知周公之德,见《鲁春秋》则 知周之所以王也。周之王犹能为春秋之时之主,义 甚昭然。若厚斋因蜀本其字之误,尽疑天下之本,反 改而从之,尢有所未可。前汉赵宾正蜀人,解《明夷》六 五箕子为荄,兹则蜀本箕字初未尝作其字。况厚斋 谓父当暗世而传子,故其子亦为明夷。历考前古,惟 尧舜老而舜禹摄,此乃明德相继。夏商之王,未见父 在而子立者,惟桀纣可当。明夷之主,其肯遽传之子 乎?此冯氏见后世北齐末主前宋徽钦而有是说。既 谓文王作爻辞,乃取此义乎?爻辞称帝乙箕子,自是 一例,况明夷箕子之称,又自有夫子《彖传》为之证。据 《彖传》“利艰贞”,“箕子以之”之辞,与爻辞箕子之“明夷利 贞”之辞正相应,乌可傅会蜀本一字之误,以证爻辞 为非周公作哉?愚故不能无辨,以祛读者之惑云。李舜 臣字子思号隆山

李子思曰:《随》上六“王用亨于西山”,其事颇类太王、文 王。或者遂以爻辞为非文王语,然而《易》中王用之辞 非一,如“王用三驱”,“王用出征”,“王用亨于帝吉”,皆泛言, 未尝指名其人,况称王而不称号耶?愚谓:《易》言“王用 凡五”,如《离》之“王用出征”,《益》之“王用亨于帝吉”,无事可 指,犹可谓之泛言,如比之“王用三驱”,安知其非指商 汤祝罔之事?然犹曰“不言其地”,未可必也。至于《随》之 “王用亨于西山”,《升》之“王用亨于岐山”,“岐山”即西山也。 “岐”“西”固皆因《兑》体取象,而“王用”之辞,决非泛言。太王 之前,未见有亨于岐山者。邑于岐山之下,居焉自太 王始就岐山称王,非太王而谁?皆有证据,非臆度想 象之言。只此便可见爻辞之非文王作明矣,又何必 指为泛言,而迁就傅会之乎?

冯厚斋又曰:“今观文王迁岐之诗,‘披荆棘,通道路’,切 意太王未卜宅之先,必有负固不庭之国,王者乃用 此巽顺之道以通之,故著此象,所谓‘知以藏往也。若 曰文王自称太王之德,则羑里之时,文王一诸侯耳, 未称王也。追王太王,在武王有天下之后,其曰文王 自称,与爻辞谓非文王作,则又失之甚矣。愚谓厚斋 切意’”以下云云,可谓中心疑者,其辞枝矣。“岐山之王”, 自有实事,不据乃为此枝辞,毋亦只欲傅会爻辞为 文王作,而不知其不可也。若从先儒以爻辞归之,周 公自无“羑里时未王”以下之窒碍矣。以爻辞谓非文 王作,初亦何失之有?

《文王作文言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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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武帝云:“《文言》是文王所作。”载于陆氏《释文》。陈氏曰: “其意谓《文言》者,文王之言也。独不见《文言》之辞,一则 称子曰,二则称子曰,则子非孔子而何?”

《文王始称易名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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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厚斋曰:皇甫氏曰:“文王在羑里,演六十四卦,著七 八九六之爻,谓之《周易》。”郑少梅曰:“自包羲以至夏商, 八卦虽重,而未知其所谓七八九六之常变也。《连山始艮,《归藏》始坤,夏商用之,皆以不变为占,故其数止 于六十四而已。文王因羑里之囚,用以卜筮,遂窜《易》 𦅸辞,更改术数,立大衍之说,开万有一千五百二十” 之策,使一卦可以衍六十四卦焉,故名曰《易》。《易》者,变 也,《周易》之义,惟二氏得之。其曰“衍六十四卦,著七、八、 九、六之爻,窜《易》𦅸辞,立大衍之说,诚为确论。”又曰:“意 夏、商卦下亦各有辞,故周人并存以为占。文王赞述 包羲之卦衍蓍之数,推九、六之变以生爻,故卦爻各 系以辞,定名曰《易》。自孔子赞文王《易》,而夏商之书废 矣。然则名《书》以《易》,自文王始,文王以前,曰卦而已。孔 子言包羲始作八卦,不言《易》也。《周官》三《易》,其亦因文 王之《易》而并称之乎?此犹夏商称帝,而因周文武并 称三王也。”愚谓《易》名始自文王之说,愚既略辨于前 矣,今又得一证,下《系》十三卦,自黄帝尧舜氏作之下, 已有“《易》穷则变”之文,况《说卦》论伏羲因蓍求卦之法, 继又推原伏羲六画成卦,六位成章之由,两以圣人 作《易》言之,至论文王与纣之事,直不过曰《易》之兴而 已。曰作曰兴,皆定名曰《易》,谓伏羲以来不名之曰《易》, 可乎?盖有不待文王演六十四卦,著七、八、九、六之变, 而后谓之《易》也。郑氏谓“夏商以不变为占”,容或有之。 证以《洪范》占用二,曰贞,曰悔,或只用本卦内外卦为 占,亦未可知。然自舜官占已曰“卜筮,协从箕子”,又曰 “立卜筮人才”曰“筮”,则必有蓍而后可筮,不筮亦何以 得不变之卦而占之乎?是又不待文王在羑里,始立 大衍,用之以卜筮也。二氏既皆有声于《易》,冯氏又取 之,恐《易》足以惑人,故不可无辨。若夫夏、商称“帝”,因文 武并称“三王”,盖亦未之前闻也。

《既济东西邻为纣与文王事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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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颖达曰:“又《既济》九五:‘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 说者皆云:‘西邻谓文王,东邻谓纣。文王之时,纣尚南 面,岂容自言己德受福胜殷,又欲抗君之国,遂言东 西相邻而已’。”愚案:孔氏引此,以辨爻辞非文王作,若 自文王作,必不自夸,以见其作于周公也。愚则谓此 爻本不指纣与文王事,非惟文王作时无此意,周公 亦无此意。周既伐纣而取其国,又何必为是矜夸之 辞载于经乎?即卦言之,自有此象,因著其义尔。先天 八卦,离正东,坎正西,此东西邻之义也。离为牛,为戈 兵,坎性就下,又有幽阴之义,祭祀之象,此杀牛禴祭 之象也。卦爻多发后天八卦方位,惟此一爻发先天 八卦方位甚明,毋亦周公因离下坎上之卦,有自东 徂西之象,特著“先天”之例,岂得指纣与文王事乎?先 儒求之之过,《本义》因仍未革,亦有俟于后之人也,请 得而申之。

《周公作彖象爻辞文言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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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友文《易传精义》曰:“《十翼》,先儒皆谓夫子作,独范谔 昌、王昭素乃谓《彖象》《爻辞》《小象》《文言》并周公作,不知 何证。”愚谓援引不明而辄易其言者,同于诞妄,不足 为惑可也。故特著之以祛其惑。

《淇水不信序卦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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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水》云:“《十翼》皆孔子之言乎?不得而知也,然有疑焉。 《序卦》者,韩康伯虽已明非《易》之蕴,而未明所以然也。 《易》卦之序,二三相从,今《序卦》之文盖不协矣。有义之 苟合者,有义之不合而强通者,是岂圣人之言耶?”愚 谓圣人读《易》,超然意与《易》会而为之辞,岂常人寻行 数墨者可并论?以此疑之,非矣。韩康伯谓非《易》之蕴, “先儒极议其失谈,何容易而犯不韪耶?”李清臣字邦直号淇水

《易非全书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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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公《易序》云:“读经解有‘差若毫厘,缪以千里’之说,秦 焚书时,《易》以卜筮全然。经解所引,于今《易》无之,是未 得为全书也。”案沙随程氏《古易章句外编》云:“汉儒引 《易》曰:‘君子正其始,万事理,差之毫厘,缪以千里’。此《纬 书通卦验》之文也。亦犹先儒引《左氏传》为《春秋》也。”近 世儒者举此十六字附于《坤文言》之中,曹建大谓不 然。而黄鲁直引为大传,不知何所本也。愚读《沙随外 编》,始知《易》为全书,而近世儒者可谓附赘县疣矣。

黄泽易学滥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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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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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以明象为先,因孔子之言,上求文王、周公之意为 主,而其机括则尽在《十翼》。作《十翼举要》,以为《易》起于 数,因数设卦,因卦立象,因象起意,因意生辞。故孔子 曰:“《易》者象也。立象以尽意,居则观其象而玩其辞。”圣 人言《易》之为教如此,《易》不可废象明矣。由象学失传, 汉儒区区掇拾凡陋,不足以得圣人之意,而王辅嗣 忘象之说兴。至邢和叔则遂欲忘卦弃画,虽以近代 钜儒继作,理学大明,而莫能夺也。作《忘象辩》,“有一卦 之象,有一爻之象,或近取诸身,或远取诸物,或以六 爻推,或以阴阳消长而为象者,学者犹可求也。然象 外之象,则非思虑意识所能及矣,而况于立例以求 之乎?”李鼎祚缀辑于王氏弃掷之馀,朱子发后出而 加密,丁易东继之而愈详,圣人立象之妙,终不可见, 作《象略》。“象学既明,则因象以得意,因意以得辞;阴阳消长有一定之理;上下贵贱有一定之分,善恶吉凶 有一定之则。位之当者,孔子无由独言其非。卦与爻 之小者,文王周公固不谓之大,然后知三圣人之《易》, 一而已矣。若舍象而”求,则人自为《易》,不期于异而自 异。作《辩同论》。尝曰:“《易》有八卦,有六十四卦,有三百八 十四爻,有大象,有小象,有《大传》,有《系辞》,有《说卦》,有《序 卦》,有《杂卦》,有《河图》《洛书》、蓍策之数。学者当随处用功, 各诣其极,至于一以贯之,而后全《易》见矣。”

吴莱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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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坟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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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坟》书,近出伪书也,世或传之。大抵言伏羲本《山坟》 而作《连山》,神农本《气坟》而作《归藏》,黄帝本《形坟》而作 《坤》干,无卦爻,有卦象,文鄙义陋,与《周官》太卜所掌三 《易》异焉。《三易》者,一曰《连山》,二曰《归藏》,三曰《周易》。《周易》 古矣,“天地定位,山泽通气,雷风相薄,水火不相射”,此 先天之《易》,伏羲之所画者也。文王修之,伏羲岂以《连 山为〈易〉》,又首艮乎?夫连山盖列山也,列山本神农之 旧国,首艮又有重山之象,连山非属之神农而谁乎? 《归藏》本黄帝之别号,初坤、初干、初离、初坎、初兑、初艮、 初震、初巽,乃《归藏》之初经。《归藏》非他易也,坤乾是已, 又何析而为二乎?《唐·艺文志》:“《连山》十卷,唐始出,今亡。” 《归藏》三卷,晋薛贞注。今或杂见他书,颇类焦赣《易林》, 非古易也。世之说曰:“《易》占以变,故其数但用九六而 尚老。《连山》《归藏》占以不变,故其数但用七或用八而 尚少。《干》一、《兑》二、离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是先 天之《易》也。”《连山》七而首《艮》,《归藏》八而初坤,亦不过踵 吾伏羲之旧。及推其所用之策,《连山》三十有六,《归藏》 四十有五,《易》则四十有九,又若不相为用者,而今《三 坟》书独不闻焉。方孔子未删书之先,《周官》外史掌三 皇五帝之书,楚左史倚相又能读三坟、《五典》矣,太史 公所谓缙绅先生难言之者也。孔安国《尚书序》始以 伏羲、神农、黄帝之书谓之《三坟》。坟者,大也,言大道也。 苟言大道,孔子不删,孔子删之,此其文诚不雅驯矣。 东汉以来,说者所指三皇之号又不一,刘恕乃谓古 无三皇五帝,而《周官》特出于汉儒之手耳,此其书果 何赖乎?呜呼,《三坟》自《三坟》,《三易》自《三易》,亦无缘合而 为一也。外有纪姓者,叙上古帝王之世,襄阳罗泌颇 加采用,以著《路史》。泌乃据《丹壶名山记》《吕梁碑》及《𬨎 轩使者方言》,却疑《三坟》书肤浅不可征,亦但差错其 世次,改易其名号而已。纪者何非括提合雒、连通叙 命之类乎?姓者何?非三姓、六姓、四姓、二十一姓之类 乎?大率与《路史》合也。泌又杂引《春秋河洛图纬》及《山 海经》等书,亦已博矣,然亦何异《三坟》之肤浅乎?莆田 郑樵且谓东汉诸儒尚喜谶,《三坟》书虽近出,庸不犹 愈于谶乎?乃引柴霖之传而上寘诸古《易经》之列,以 为非后世所可及,终亦不能掩其伪也。呜呼!孔子殁 天下言人人殊,荀卿子激焉,至言性出于圣人之伪, 卒并《诗》《书》《六艺》之正者一畀秦火而杂烧之,又岂不 以其伪之胜乎?古人尝有言曰:“食肉不食马肝,未为 不知味。”是则稽古而不究鸿荒标鹿之世,亦未为不 知学也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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