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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理学汇编/经籍典/第223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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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汇编 经籍典 第二百二十二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理学汇编 第二百二十三卷
理学汇编 经籍典 第二百二十四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理学汇编经籍典

 第二百二十三卷目录

 礼记部艺文一

 明堂月令疏        汉魏相

  明堂月令论       后汉蔡邕

  月令问答          前人

  春夏封诸侯论       晋束晳

  五祀议           傅元

  礼记疑问       北魏房景先

  明经策问        唐权德舆

  进士策问          前人

  补祭法文         皮日休

  明堂议           魏徵

  前题           颜师古

  前题           陈贞节

  郊丘明堂等严配议     孔元义

  前题           沈伯仪

  前题           元万顷

  明堂大飨议        孔元义

  明堂告朔议        闾仁谞

  前题           王方庆

  前题           张齐贤

  鲁用天子礼乐议       高郢

  太学博士讲礼记记     欧阳詹

经籍典第二百二十三卷

礼记部艺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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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堂月令疏》
魏·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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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幸得备员,奉职不修,不能宣广教化,阴阳未和,灾 害未息,咎在臣等。臣闻《易》曰:“天地以顺动,故日月不 过,四时不忒。圣王以顺动,故刑罚清而民服。”天地变 化,必繇阴阳。阴阳之分,以日为纪。日冬夏至,则八风 之序立,万物之性成,各有常职,不得相干。东方之神, 太昊乘震,执规司春;南方之神,炎帝乘离,执衡司夏; “西方之神;少昊乘兑,执矩司秋,北方之神;颛顼乘坎, 执权司冬,中央之神;黄帝乘坤艮,执绳司下土。”五帝 所司,各有时也。东方之卦,不可以治西方;南方之卦, 不可以治北方。春兴《兑》,治则饥;秋兴《震》,治则华;冬兴 《离》治则泄;夏兴《坎》治则雹。明王谨于尊天,慎于养人, 故立羲和之官,以乘四时节,授民事“君,动静以道,奉 顺阴阳,则日月光明,风雨时节,寒暑调和。三者得叙, 则灾害不生,五谷熟,丝麻遂,草木茂,鸟兽蕃,民不夭 疾,衣食有馀。”若是,则君尊民说,上下亡怨,政教不违, 礼让可兴。夫风雨不时,则伤农桑,农桑伤则民饥寒, 饥寒在身,则亡廉耻,寇贼奸宄所由生也。臣愚以为 阴阳者,王事之本,群生之命,自古贤圣,未有不繇者 也。天子之义,必纯取法天地,而观于先圣。高皇帝所 述《书》天子所服第八曰:大谒者臣章受诏长乐宫,曰: “令群臣议天子所服,以安治天下。”相国臣何,御史大 夫臣昌,谨与将军臣陵,太子太傅臣通等议:“春夏秋 冬,天子所服,当法天地之数,中得人和。故自天子王 侯有土之君,下及兆民,能法天地,顺四时,以治国家, 身亡祸殃,年寿永究,是奉宗庙安天下之大礼也。臣 请法之。”中谒者赵尧举春,李舜举夏,儿汤举秋,贡禹 举冬,四人各职一时。大谒者襄章奏,制曰:“可。”孝文皇 帝时,以二月施恩惠于天下,赐孝弟力田,及罢军卒 祠死事者,颇非时节。御史大夫晁错时为太子家令, 奏言其状:“臣相伏念陛下恩泽甚厚,然而灾气未息, 窃恐诏令有未合当时者也。愿陛下选明经通知阴 阳者四人,各主一时。时至,明言所职,以和阴阳,天下 幸甚!”

《明堂月令论》
后汉·蔡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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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堂者,天子太庙,所以崇礼其祖,以配上帝者也。夏 后氏曰世室,殷人曰重屋,周人曰明堂,东曰青阳,南 曰明堂,西曰总章,北曰元堂,中央曰太室。《易》曰:“离也 者,明也,南方之卦也。圣人南面而听天下,向明而治, 人君之位,莫正于此焉。故虽有五名,而主以明堂。其 正中皆曰太庙。”谨承天顺时之令,昭令德宗祀之礼, 明前功百辟之劳,起养老敬长之义,显教幼诲稚之 学,朝诸侯,选造士于其中,以明制度。生者乘其能而 至,死者论其功而祭。故为大教之宫,而四学具焉,官 司备焉。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万象翼之,政 教之所由生,变化之所由来,明一统也。故言明堂,事 之大,义之深也。取其宗祀之貌,则曰清庙;取其正室 之貌,则曰太庙;取其尊崇,则曰太室;取其向明,则曰 明堂;取其四门之学,则曰太学;取其四面周水圆如 璧,则曰辟雍。异名而同事,其实一也。《春秋》因鲁取宋 之奸赂,则显之太庙,以明圣王建清庙、明堂之义。《经》 曰:“取郜大鼎于宋,纳于太庙。”《传》曰:“非礼也。君人者将昭德塞违,故昭令德以示子孙,是以清庙茅屋,昭其 俭也。”夫德俭而有度,升降有数,文物以纪之,声明以 发之,以临照百官,百官于是乎戒惧而不敢易纪律, 所以明大教也。以周清庙论之,鲁太庙皆明堂也。鲁 禘祀周公于太庙明堂,犹周宗祀文王于清庙明堂 也。《礼记檀弓》曰:“王斋禘于清庙明堂也。”《孝经》曰:“宗祀 文王于明堂。”《礼记明堂位》曰:“太庙,天子曰明堂。”又曰: “成王幼弱,周公践天子位,以治天下,朝诸侯于明堂, 制礼作乐,颁度量,而天下大服。”成王以周公有大勋 劳于天下,命鲁公世世禘祀周公于太庙,以天子之 礼,升歌《清庙》,下管《象》舞,所以异鲁于天下也。取周《清 庙》之歌,歌于鲁太庙,明鲁之太庙犹周之清庙也。皆 所以昭文王、周公之德,以示子孙也。《易传太初篇》曰: “天子旦入东学,昼入南学,暮入西学。太学在中央,天 子之所自学也。”《礼记保傅篇》曰:“帝入东学,上亲而贵 仁;入西学,上贤而贵德;入南学,上齿而贵信;入北学, 上贵而尊爵;入太学,承师而问道。”与《易传》同。魏文侯 《孝经传》曰:“太学者,中学明”堂之位也。《礼记》古大明堂 之礼曰:“膳夫是相礼:日中出南闱,见九侯,反问于相; 日侧出西闱,视五国之事;日入出北闱,视帝节猷。”《尔 雅》曰:“宫中之门谓之闱。”王居明堂之礼,又别阴阳门, 东南称门,西北称闱,故《周官》有门闱之学。师氏教以 三德守王门,保氏教以六艺守王闱,则师氏居东门、 南门,保氏居西门,北门也。知掌教国子,与《易传》保傅 王居明堂之礼,参相发明,为学四焉。《文王世子》篇曰: “凡大合乐,则遂养老。天子至,乃命有司行事,兴秩节, 祭先师先圣焉。始之养也,适东序,释奠于先老,遂设 三老五更之位。”言教学始之于养老,由东方岁始也。 又春夏学干戈,秋冬学羽籥,皆习于东序。凡祭“与养 老、乞言、合语之礼,皆小乐正诏之于东序。”又曰:“《大司 成论》说在东序。”然则诏学皆在东序。东序,东之堂也, 学者聚焉,故称“诏太学。仲夏之月,令祀百辟卿士之 有德于民者。”《礼·太学志》曰:“礼,士大夫学于圣人善人, 祭于明堂;其无位者,祭于太学。”《昭穆篇》曰:“祀先贤于 西学,所以教诸侯之德也。即所”以显行国礼之处也。 太学,明堂之东序也,皆在明堂辟雍之内。《月令记》曰: “明堂者,所以明天气,统万物。”明堂上通于天,象日辰, 故下十二宫,象日辰也。水环四周,言王者动作法天 地,德广及四海,方此水也。《礼记·盛德篇》曰:“明堂九室, 以茅盖屋,上圆下方”,此水名曰辟雍。《王制》曰:“天子出 征,执有罪,反释奠于学,以讯馘告。”《乐记》曰:“武王伐殷, 荐俘馘于京太室”,《诗·鲁颂》云:“矫矫虎臣,在泮献馘。”京, 镐京也。太室,辟雍之中。明堂,太室也,与诸侯泮宫俱 献馘焉,即《王制》所谓“以讯馘告”者也。《礼记》曰:“祀乎,明 堂,所以教诸侯之孝也。”《孝经》曰:“孝悌之至,通于神明, 光于四海。”《诗》曰:“自西自东,自南自北,无思不服。”言行 孝者则曰“明堂”,行悌者则曰“太学”,故《孝经》合以为一 义,而称镐京之诗以明之。凡此皆明堂、太室、辟雍、太 学,事通文合之义也。其制度数,各有所法。堂方百四 十四尺,坤之策也;屋圜,屋径二百一十六尺,干之策 也;太庙明堂方三十六丈,通天屋径九丈,阴阳九、六 之变也;圜盖方,载六、九之道也。八闼以象八卦九室。 一作宫以象九州,十二宫以应辰。三十六户,七十二牖, 以四户九牖,乘九室之数也。户皆外设而不闭,示天 下不藏也。通天屋高八十一尺,黄锺九九之实也。二 十八柱列于四方,七宿之象也。堂高三丈,以应三统。四乡。五色者,象其行外广二十四丈,应一岁二十四 气也。四周以水,象四海,王者之大礼也。《月令》篇名曰: “因天时,制人事,天子发号施令,祀神受职,每月异礼, 故谓之《月令》,所以顺阴阳,奉四时,效气物,行王政也。 成法具备,各从时月,藏之明堂,所以示承祖考神明, 明不敢亵渎之义,故以明堂冠月令。”自天地定位有 其象,圣帝明君,世有绍袭,盖以裁成大业,非一代之 事也。《易》正月之卦曰《泰》,其经曰:“王用享于帝,吉。”《孟春 令》曰:“乃择元日,祈谷于上帝。”《颛顼历衡》曰:“天元正月 己巳朔日立春,日月俱起于泰,建宫室制度。”《月令》:“孟 春之月,日在营室。”《尧典》曰:“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 日月星辰,敬授人时。”令曰:“乃命太史,守典奉法,司天 日月星辰之行。”《易》曰:“不利为寇,利用御寇。”令曰:“兵戎 不起,不可从我始。”《书》曰:“岁二月,同律度量衡中。”《春令》 曰:“日夜分,则同度量钧衡石。”凡此皆合于《大历》、唐政, 其类不可尽称。《戴礼·夏小正传》曰:“阴阳生物之后,王 事之次。”则夏之《月令》也。殷人无文,及周而备。文义所 说,传衍深远,宜周公之所著也。官号职司,与《周官》合。 《周书》七十二篇,而《月令》第五十三。古者诸侯朝正于 天子,受《月令》以归,而藏诸庙中,天子藏之于明堂,每 月告朔朝庙,出而行之。周室既衰,诸侯怠于礼,鲁文 公废告朔而朝,仲尼讥之。《经》曰:“‘闰月不告朔,犹朝于 庙’。刺舍大礼而徇小仪也。”自是告朔遂阙,而徒用其 羊。子贡非废其令,而请去之。仲尼曰:“赐也,尔爱其羊, 我爱其礼,庶明王复兴。君人者昭而明之,稽而”用之耳无逆听,令无逆政,所以臻乎大顺,阴阳和,年谷丰, 太平洽,符瑞由此而至矣。秦相吕不韦著书,取《月令》 为纪,号《淮南》,王安亦取以为第四篇,改名曰《时则》。故 偏见之徒,或云《月令》吕不韦作,或曰《淮南》,皆非也。

《月令问答》
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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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者曰:“子何为著《月令》说也?”予幼读《记》,以为《月令》体 大经同,不宜与记书杂录并行,而记家记之,又略及 前儒特为章句者,皆用其意传,非其本旨。又不知《月 令》征验,布在诸经,《周官》《左传》实与《礼记》通,他议横生, 纷纷久矣。光和元年,余被谤章离重罪,徙朔方。内有 猃狁敌冲之衅,外有寇虏锋镝之艰,危险凛凛,死亡 “无日过。彼学者闻家就而考之,亦自有所觉寤,庶几 颇得事情,而讫未有注记著于文字也。惧颠蹶陨堕, 无以示后,同于朽腐。”窃诚思之,书有阴阳升降,天文 历数,事物制度,可假以为本。敦辞托说,审求历象,其 要者莫大于《月令》。故遂于忧怖之中,昼夜密勿,昧死 成之。旁贯五注,参互群书,至及国家,律令制度遂定, 历数尽天地三光之情,词繁多而曼衍,非所谓理约 而达也。道长日短,危殆兢惕,取其心尽而已,故不能 复加删省。盖所以探赜辨物,庶几多识前言往行之 流,苟便学者为可览,则余死而不朽也。

问者曰:“子说《月令》,多类以《周官》《左氏》,假无《周官》《左氏 传》,《月令》为无说乎?”曰:“夫根柢植则枝叶必相从也。《月 令》与《周官》,并为时王政令之记,异文而同体。官名百 职,皆《周官》解。《月令》甲子,沈子所谓似《春秋》也。若夫太 昊、蓐收、勾芒、祝融之属,《左传》造义立说,生名者同,是 以用之。”

问者曰:“既用古文于历数,乃不用《三统》,用四分,何也?” 曰:“《月令》所用,参诸历象,非一家之事,传之于世,不晓 学者,宜以当时所施行。夫密近者三统已疏阔废弛, 故不用也。”

问者曰:“既不用三统,以惊蛰为孟春,春中雨水为二 月节,皆三统法也。独用之何?”曰:“孟春《月令》曰:‘蛰虫始 震’,在正月也。中春始雨水,则雨水二月也。以其合,故 用之。”

问者曰:“《历》云‘小暑,季夏节也’,而今文见于五月,何也?” 曰:“今不以历节言,据时始暑而记也。历于大雪、小雪、 大寒、小寒皆去十五日,然则小暑当去大暑十五日, 不得及四十五日。不以节言,据时暑也。”

问者曰:“《中春令》不用牺牲,以圭璧更皮币,不牺牲,何 也?”曰:“是月献羔,以太牢祀高禖。宗庙之祭以中月,安 得用牺牲?祈者,求之祭也。著令者,豫设水旱疫疠当 祷祈用牺牲者,是用之助生养。《传》祈以币代牲。”章因 于高禖之事,乃造说曰:“更者,刻木代牲,如庙有祧更。” 此说自欺极矣。经典传记,无刻木代牲之说,盖书有 转误,三豕渡河之类也。

问者曰:“仲冬令曰:‘阉尹申宫,令谨门闾’。今曰门闱,何 也?”曰:“阉尹者,内官也,主宫室出入宫中。宫中之门曰 闱,阉尹之职也。闾里门,非阉尹所主,知当作闱也。” 问者曰:“‘令曰七驺咸驾’,今曰六驺,何也?”曰:“‘本官职者, 莫正于《周官》。《周官》天子马六种,种别有驺,故知六驺。 《左氏传》晋程郑为乘马御,六驺属焉’。无言七者,知当 为‘六’”也。

问者曰:“‘令以中秋筑城郭,于经传为非其时。《诗》曰:‘定 之方中’,作于楚宫’,定营室也。九月、十月之交,西南方 中,故《传》曰‘小昏正而栽筑’。即营室也。昏正者,昏中也。 栽筑者,栽木而始筑也。今文在前月,不合于经传也。” 问者曰:“子说三难,皆以日行为本。古论《周官》《礼记》说, 以为但逐恶而已,独安所取之?”曰:“取之于《月令》而已。” 四时通等,而夏无难文。由日行也,“春行少阴,秋行少 阳,冬行太阴。”阴阳背使,不于其类。故冬春难以助阳, 秋难以达阴。至夏节太阳行太阴,自得其类,无所扶 助,独不难取之于是也。

问者曰:“反令每行一时,转三旬,以应行三月政也。春 行夏令,则雨水不时,谓孟夏也。草木早枯,中夏也。国 乃有恐,季夏也。今总合为一事,不分别施之于三月, 何也?”曰:“说者见其三旬,不得传注,而为之说,有所滞 碍,不得通矣。孟秋反令,行冬令则草木枯,后乃大水。 败其城郭,则分为三事,后乃大水,在谁后也?城郭为” 独自坏,非水所为也。《季冬令》曰:“行春令则胎夭多伤, 民多蛊疾,命之曰逆。”即分为三事。行季冬令,为不感 灾异,但命之曰逆也。知不得断绝,分应一月也。其类 皆如此。《令》之所述,略举其尤者也。

问:“春食麦羊,夏食菽鸡,秋食麻犬,冬食黍豕之属,但 以为时味之宜,不合于五行。《月令》服食器械之制,皆 顺五行者也。说所食独不以五行,不已略乎?”曰:“盖亦 思之矣。凡十二辰之禽,五时所食者,必家人所畜丑 牛、未羊、戌犬、酉鸡、亥豕而已。其馀龙虎以下,非食也。 春木王,木胜土,土王四季,四季之禽,牛属季夏,犬属” 季秋,故未羊可以为春食也。夏火王,火胜金,故酉鸡

可以为夏食也。季夏土王,土胜水,当食豕而食牛。土
考证
五行之尊者,牛五畜之大者,四行之牲,无足以配土

德者,故以牛为季夏食也。秋金王,金胜木,寅虎非可 食者,犬豕而无角,虎属也,故以犬为秋食也。冬水王, 水胜火,当食马,而礼不以马为牲,故以其类而食豕 也。然则麦为木,菽为金,麻为火,黍为水,各配其牲为 食也。虽有此说,而米盐精粹,不合于《易》卦所为之禽 及《洪范传》五事之畜,近似卜筮之术,故予略之,不以 为章句,聊以应问,见有说而已。

问:《记》曰:“养三老五更子,独曰五叟。”《周礼》曰:“八十一御 妻。”今曰御妾,何也?曰:字误也。叟,长老之称也,其字与 更相似,书者转误,遂以为更。嫂字女旁瘦,字从叟,今 皆以为更矣。立字法者不以形声,何得以为字?以嫂 瘦推之,知是更为叟也。妻者,齐也。惟一适人称妻,其 馀皆妾,位最在下也,是以不得言妻云也。

《春夏封诸侯论》
晋·束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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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令》所纪,非一王之制。凡称古者,无远今之限,未知 夏封诸侯,何代之典?秋祭田邑,夏乎?殷乎,?而王据《月 令》以非《祭统》,郑宗《祭统》而疑《月令》,无乃俱未通哉?莫 若通以“三代”说两氏而不拘一也。

《五祀议》
傅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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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大记》云:“室中央,中霤。”谓四霤之中也。祭于漏井,盖 失之矣。七祀之文,皆云:祀行而无井,祭灶而不祭井, 于事则阙。夫设祀者非惟报功而已,亦神道设教,使 民慎之幽明也。臣以为帝之都城,宜祭一门正宫,一 门正室一户,井、灶、中霤,亦各择其一正者祭之。

《礼记疑问》
北魏·房景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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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礼记》“生不及祖父母,父母税,丧己则否?”曰:“服以思 制,礼由义立。慈母三年,孙无缌葛”者,以戚非天属,报 养止身,祖虽异域,恩不及己,但正体于下,可无服乎? 且缟冠,元武子姓之服,縓练之后,缞绖已除,犹怀惨 素,未忍从吉,况斩焉。初之创巨方始,复吊之宾,尚改 缁袭,奉哀苫次,而无追变,孝子孝孙,岂天理是与?

《明经策问》
唐·权德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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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冠婚成人,著代之义。一献之飨,舅姑先降以奠酬; 三加弥尊,母兄皆拜而为礼。责妇顺则可,于子道谓 何?一与之齐,终身不改,而夷狄有问;服;二姓之合,大 伦为重,而孔门多出妻。蹈白刃,或易于《中庸》;引重鼎 奚列于儒行?裼裘袭裘之制,继别继祢之差,生既讲 闻,伫观详辨。

《进士策问》
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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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三代之弊,或朴或薄;六经之失,或愚或诬。”夫以殷 周之理道,《诗》《书》之述作,施于风俗,岂皆有所未至耶? 辍祭纳书,诚为追远;执戈挑茢,无乃伤恩。何二者之 相反耶?两楹坐奠,叹有切于宗予;九龄魂交,数能移 于与尔。何二者之不一耶?山节藻棁,豚肩狐裘,皆大 夫也,又何相远耶?《檀弓》袒免,子游衰麻,何如直谅而 “忠告之耶?”各以《经》对。

《补祭法文》
皮日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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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法》曰:“法施于人则祀之。”咎繇作《帝谟》,为士师,其道 参乎舜禹。不曰:“法施于人乎?”何祀典之阙哉?《祭法》曰: “能御大灾则祀之。”尧舜之世,山林蕃,鸟兽暴,益作虞 也。山林疏,鸟兽鲜,人民安。不曰“能御大灾乎?”何祀典 之阙哉?《祭法》曰:“以劳定国则祀之。”昔者周公辅武以 宁殷乱,佐成而定周业,制礼乐,立明堂,不曰“以劳定” 国乎?何祀典之阙哉?如以咎繇、伯益之功小于舜、禹, 不在祀典,则契为司徒,而民成,咎繇也;冥勤其官而 水死,伯益也。如以圣人制礼,自有七庙,不合列在《礼》 典,则文王以文治,武王以武功,周公也。如皆以功烈 列于民者,则吾之先师仲尼,迈德于百王,垂化于万 代,孰不若契为司徒,冥勤其官也哉?日休惧圣人之 文将乱而坠,敢参补而附之。其文曰:

咎繇能平其法以位终,益能立其功以让禹政,周公 以文化,仲尼以德成。非此族也,不在祀典。

《明堂议》
魏·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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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曰:“明堂之作,其所由来远矣。爰自轩唐,逮乎秦、汉, 有损有益,或同或异,记述参差,莫能详究。今稽诸古 训,参以旧图,其上圆下方,复庙重屋,百虑一致,异轸 齐归。暨当涂膺箓,未遑斯礼,典午聿兴,无所取则。裴 𬱟以诸儒持论,异端锋起,是非舛互,靡所适从,乃以 人废言,止为一殿。宋、齐即仍其旧,梁、陈遵而不改。虽” 严配有所,祭飨不匮,求之典则,道实未弘。何者?夏禹 哲王,致美于祭服;周公大孝,备物于宗祀。圣人设教, 夫岂徒哉!然则身处卑宫,神居重屋,斯岂苟求壮丽, 崇饰华侈,固亦致孝尊亲之道,因高事天之义。求其 远趣,非无深旨。盖以神以虚元,无声无臭,视之不见, 听之不闻,既杳冥而莫测,故广袤之“度罔知。”夫孝因 心生,礼缘情立。心不可极,故备物以表其诚;情无以 尽,故饰宫以广其敬。宣尼美叹,意在兹乎?自五帝迄 今,代有损益,宫室制度,每越旧章;重屋规模,独亏斯 典。文祖过土阶之俭,世宗逾卑宫之陋,配天致极,理 必未安。伏惟陛下以上圣之英灵,承皇天之眷命,一六合而光宅,得万国“之懽心,九译之贡既陈,明堂之 位仍阙,永言殷荐,诚感自中。”臣等亲奉德音,预参大 议,思竭尘露,增崇山海。凡圣人有作,义重随时,万物 斯睹,事资通变。若据蔡邕之说,则至理失于文繁;;若 依裴𬱟所为,则大体伤于质略;求之情理,未臻厥中。 今之所议,非无用舍。请为五室重屋,上圆下方,既体 有则“象,又事多故实,下室备布政之居,上堂为祭天 之所,人神不杂,礼亦宜之。其高下广袤之规,几筵尺 丈之度,则并随时立法,因事制宜,自我作故,不必师 古。图像备陈,决之圣虑,廓千载之疑议,为百王之懿 范。不使泰山之下,惟闻黄帝之法;汶水之上,独称汉 武之图,则通乎神明,庶几可俟。”子来经始,成之不日 谨议。

《前题》
颜师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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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曰:“窃以明堂之制,爰自古昔,求诸简牍,全文莫睹。 起自黄帝,降及唐、虞,弥历夏、殷,迄于周代,各立名号, 别创规摹。众说舛駮,互执所见,钜儒硕学,莫有详通, 斐然成章,不知裁断,究其旨要,实布政之宫也。徒以 战国从横,典籍废弃;暴秦酷烈,礼湮亡。今之所存, 传记杂说,用为准的,理实芜昧。然《周书》之序,《明堂记》 其”四面则有应、库、雉门,据此一堂,固是王者之常居 耳。其青阳、总章、元堂、太庙及左个、右个,与《月令》四时 之次相同,则露寝之义,足为檃括。又云:“王居明堂之 篇,载带以弓韣,礼于禖下,九门磔禳,御止疾疫;置梁 除道,以利农夫;令国为酒,以合三族。”凡此等事,皆合 《月令》之文,观其所班,,皆在露寝者也。又《记》云:“昔者周 公朝诸侯于明堂之位,天子负斧扆南乡而立明堂 也者,明诸侯之尊卑也。”《周官》又云:“周人明堂,度九尺 之筵,东西九筵,堂一筵。”其制度即太寝也。《尸子》亦曰: “黄帝曰合宫,有虞氏曰总章,殷曰阳馆,周曰明堂。”斯 皆露寝之征,知非别处。《大戴》所说,初有近郊之言,后 称文王之庙,进退无据,自为矛楯。原夫负扆受朝,常 居出令,既在皋库之内,亦何云于郊野哉?《孝经传》曰: “在国之阳,又无里数。”汉武有怀创造,广集缙绅,言论 纷纷,终以不定,乃立于汶水之上而宗祀焉,明其不 拘远近,无择其方。孝成之世,表行城南,虽有其文,厥 功靡立。平帝元始四年,大议营起,孔牢等乃以为明 堂、辟雍、“太学,一实三名。”金裒等又称,“经传无明文,不 能分别同异。”中兴之后,蔡邕作论,复云:“明堂、太庙,一 物二名。”郑元则曰:“在国之阳,三里之外。”淳于澄又云: “三里之外,七里之内,景己之地。”颖容《释例》亦曰:“明堂、 太庙,凡有七名,其体一也。”苟立同异,竞为巧说,并出 自胸襟,曾无师祖审见。且夫功成作乐,治定制礼,草 创从宜,质文递变。车旗冠冕,今古不同;律度权衡,前 后莫一。随时之义,断可知矣。圣上大启崇基,光膺宝 运,功高开辟之后,德迈邃古之初。凤纪龙官,譬畎浍 于溟渤;随山练石,惭培𪣻于方壶。大乐与天地同和, 岂奏请帮助识别此字。时之《韶》《夏》;大礼与天地同节,宁踵前代之胶 庠?天纵多能,睿哲元览。总五行之秀气,抱六艺之精 华。秩宗茂典,皆取必于宸极;共工妙术,咸禀训于深 衷。隐显无遗,洪纤必应,百神受职,万物斯睹。将建明 堂,爰降丝绂。规矩之度,久已蓄于圣怀;远近之宜,实 不惑于佥议。假如姬旦旧章,犹当择其可否;宣尼彝 则,尚或补其阙漏。况乎郑氏臆说,淳于谀闻,匪异守 株,何殊胶柱。昔汉谨封禅,博召诸生,则乖戾多端,事 乃依违累载。惟倪宽先觉,献奏昌言,独断之于天子。 于是制诏特下,决策始行,绍列辟之鸿明,成天下之 壮观。今既时和岁稔,俗阜萌安,兆庶子来,钩绳庀具, 揆景置臬,良其会也。愚谓不出墉雉,迩接宫“闼,实允 事宜,量无所惑。但当上遵天旨,祇奉德音,作皇代之 典彝,永贻则于来叶。”区区碎议,皆可略而不论;悠悠 常谈,不足循其轨辙。谨议。

《前题》
陈贞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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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曰:“臣等窃闻明堂之建,其所从来远矣。天垂象,圣 人则之。蒿柱茅檐之规,上圆下方之制,考之大数,不 逾三七之闲;定之方中,必居景己之地。岂非得房心 布政之所,当太极上帝之宫乎!故俯仰从容,正名定 位,人神不杂,各司其序,则嘉应响至,保合太和焉。汉 氏承秦,经籍道息,旁求堙坠,详考难明。孝武初,议立 明堂于长堂城南,遭窦太后不好儒术”,事乃中废。孝 成之代,又欲立于城南,议于制度,莫之能决。至孝平 元始四年,始制造于南郊,以申严配。光武中兴元年, 立于国城之南。自魏、晋迄于梁朝,虽规制或殊,而所 居之地,恒取景己者,斯盖百王不易之道也。高宗天 皇大帝,纂承平之运,崇朴素之风,四“夷来宾,九有咸 乂。”永徽三年,诏礼官学士议明堂制度。群儒纷竞,各 执异端,久之不决,因而遂止者,何也?非谓财不足,力 不堪也。将以《周礼》既遥,礼经甚紊,事不师古,或爽天 心,难用作程,神之不孚祐者也。则天太后揔禁闱之 政,藉轩台之威,属皇室倾圮之期,蹑和憙从权之制,

以为乾元大殿、承庆“小寝,当正阳巳午之地,实先圣
考证
听断之宫。表顺端门,储精营室。爰从朝飨,未始临御,

乃起工徒,挽令摧覆。既毁之后,雷声隐然,众庶闻之, 或以为神灵之象也。”于是增土木之丽,因府库之饶。 南街北阙,建《天机大仪》之制;乾元遗趾,兴重阁层楼 之业。烟焰蔽日,梁柱排云。人斯告劳,天实贻诫。煨烬 甫尔,“遽加修复。况乎地殊景己,未答灵心,迹匪膺期, 乃申严配。事乖彝典,神不昭格。此其不可者一也。又 明堂之制,木不镂,工不文,今体式乖宜,违经紊礼,雕 镌所及,穷侈极丽。此其不可者二也。高明爽垲,事资 虔敬,密近宫掖,何以祈天?人神杂扰,不可物取。”此其 不可者三也。况两京上都,万方取则,而天子阙当阳 之位,听政居便殿之中,职司其忧,岂容沉默。当须审 巧历之计,择烦省之宜,不便者量事改修,可因者随 时适用。削彼“明堂”之号,克复“乾元”之名,则当宁无偏 人,识其旧矣。谨议。

《郊丘明堂等严配议》
孔元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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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曰:“谨按《孝经》云:‘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大于配天’。 既言莫大于配天,明配尊大之天,昊天是也。物之大 者,莫大于天,推父比天,与之相配,行孝之大,莫过于 此,以明尊之极也。又《易》曰:‘先王以作乐崇德,殷荐之 上帝,以配祖考’。郑元注:‘上帝,天帝也’。故知昊天之祭, 合祖考并配。请奉太宗文武圣皇帝、高宗天皇大帝 配昊天上帝于圆丘。”义符《孝经》《周易》之文也。神尧皇 帝肇基王业,应天顺人,配感帝于南郊,义符《大传》之 文也。又按《祭法》云:“祖文王而宗武王。”祖,始也;宗,尊也。 所以名祭为尊始者,明一祭之中有此二义。又《孝经》 云:“宗祀文王于明堂。”文王言祖而云宗者,亦是通武 王之义,故知明堂之祭,祀以祖考,请奉太宗文武圣 皇帝、祖高宗天皇大帝配祭于明堂,义符《周易》及《祭 法》之文也。谨议。

《前题》
沈伯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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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曰:“‘谨按《礼》,有虞氏禘黄帝而郊喾,祖颛顼而宗尧。 夏后氏亦禘黄帝而郊鲧,祖颛顼而宗禹。殷人禘喾 而郊冥,祖契而宗汤;周人禘喾而郊稷,祖文王而宗 武王’。郑元注云:‘禘、郊、祖、宗,谓祭祀以配食也;禘谓祭 昊天于圆丘;祭上帝于南郊,曰郊;祭五帝、五神于明 堂,曰祖宗’。伏寻严配之文,于此最为详备。虞夏则退 颛顼而郊喾,殷人则舍契而取冥。”去取既差,前后乖 次,则礼之序,莫尚于周,禘喾郊稷,不闻于二主;明堂 宗祀,始兼于两配。成王以文王、武王父子殊别,文王 为父,上主五帝;武王对父,下配五神。《孝经》云:“严父莫 大于配天”,则周公其人也。昔者周公宗祀文王于明 堂以配上帝,不言严父武王以配天,则武王虽在明 堂,理未齐于配祭;既称宗祀,义独主于尊严。虽同两 祭,终为一主。故《孝经纬》曰:“后稷为天地主,文王为五 帝宗也。”必若一神两祭,便则五祭十祠,荐献𬞟蘩,礼 亏于数。此则神无二主之道,礼宗一配之义。窃寻贞 观、永徽,共遵专配,显庆之后,始创兼尊。必以顺古而 行,实谓从周为美。高祖神尧皇帝请配圆丘、方丘,太 宗文武圣皇帝请配南郊、北郊,高宗天皇大帝德迈 九皇,功开万㝢,制礼作乐,告禅升中。率土共休,普天 同赖。窃惟莫大之孝,理当摠配五天。谨议。

《前题》
元·万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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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曰:“伏惟高祖神尧皇帝凿干构象,辟宇开基,太宗 文武圣皇帝绍统披元,循机阐极。高宗天皇上帝弘 祖宗之大业,廓文武之宏规,三圣重光,千年接旦。神 功叡德,罄图牒而难称;盛烈鸿猷,超千古而莫拟。岂 徒锱铢尧、舜,糠秕殷、周而已哉!谨按见行礼,昊天上 帝等祠五所,咸奉高祖神尧皇帝、太宗文武圣皇帝” 兼配。今议者引《祭法》《周易》《孝经》之文,虽近稽古之辞, 殊失因心之旨。但子之事父,臣之事君,孝以承志,忠 而顺美。窃惟兼配之礼,特禀先圣之怀,爰取训于通 规,遂申情于大孝。《诗》云:“昊天有成命,二后受之。”《易》曰: “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敬寻厥旨,本合斯义。今若远 摭遗文,近乖成典,拘常不变,守滞莫“迁。便是臣黜于 君,遽易郊丘之位;下非于上,靡遵弓剑之心。岂所以 申太后哀感之诚,徇皇帝孝思之德。慎终追远,良谓 非宜,严父配天,宁当若是。”伏据见行礼,高祖神尧皇 帝太宗文武圣皇帝今既先配五祠,理当依旧无改。 高宗天皇大帝齐尊耀魄,等邃含枢,阐三叶之宏谟, 开万代之鸿业,重规“叠矩,在功烈而无差;享地郊天, 岂祠配之有别。请奉高宗天皇大帝历配五祠,以申 典礼。”谨议。

《明堂大飨议》
孔元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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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曰:“‘谨按明堂大飨,惟祀五方帝。故《月令季秋令》云: ‘是月也,大飨帝’。则典礼所云大飨不问卜’,郑元注云 ‘谓遍祭五帝于明堂,莫适卜’是也。又按《祭法》云:‘祖文 王而宗武王’。郑元注云:‘祭五帝、五神于明堂,曰祖宗’。 故《孝经》曰:‘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据此诸文,明 堂正礼,唯祀五帝,配以祖宗及五帝、五官神等,自外 馀神,并不合预。”伏惟陛下追远情深,崇礼志切,故于明堂飨祀,加昊天上帝、皇地祇,重之以先帝先后 配飨。此乃补前王之阙典,弘严配之虔诚。往以神都 郊坛未建,乃于明堂之下,广祭众神,盖义出权时,非 不刊之礼也。谨按《礼经》,“其内官、中官等五岳四渎诸 神,并合从祀于二至。”明堂总奠,事乃不经。然则宗祀 配天之亲,杂与小神同荐,于严配之所,理有不安。望 请每岁元旦,惟祀天地大神,“配以帝后。其五岳以下, 请依《礼》于冬夏二至从祀方丘圆丘,庶不烦黩。”谨议。

《明堂告朔议》
闾仁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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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曰:臣等谨按经史正文,无天子每月告朔之事。唯 《礼记·玉藻》云:“天子听朔于南门之外。”《周礼天官》太宰 “正月之吉,布政于邦国都鄙。”干宝注云:“周正,建子之 月,吉朔日也。”此即《玉藻》之听朔矣。今岁首元旦,于通 天宫受朝,读时令、布政事,则京官九品以上、诸州朝 集使等,咸列于庭北,则听朔之事毕,而合于《周礼》《玉 藻》之文矣。而郑元注云:“《玉藻》听朔”,以秦制《月令》有五 帝五官之事,遂云:“凡听朔必特牲告其时帝及其神, 配以文王、武王”,此郑注之误也。故汉魏至今,莫之适 用。按《月令》云:“其帝太昊、其神勾芒者,谓之宣布时令, 告示下人。”其令祠云其帝、其神耳。所以为敬授之文, 欲使人奉其时而务其业。每月有令,故谓之月令,非 谓天子每月朔日,以配祖帝而祭告之。其每月告朔 者,诸侯之礼也。故《春秋左氏传》曰:“公既视朔,遂登观 台。”又郑注《论语》云:礼,人君每月告朔于庙,有祭谓之 朝飨。鲁自文公始不视朔。是诸侯之礼明矣。今王者 行之,非所闻也。按郑所谓告其帝者,即太昊等五人 帝,其神者即重黎等五行官,虽并功施于人,列在祀 典,无天子每月拜祭告朔之文。臣等谨按《礼论》及《三 礼义宗》《江都集礼》《贞观礼》《显庆礼》及《祠令》,并无天子 每月告朔之事。若以为代无明堂,故无告朔之礼,则 《江都集礼》《贞观礼》《显庆礼》及《祠令》,著“祀五方上帝于 明堂”,即《孝经》“宗祀文王于明堂”也。此则无明堂而著 其飨祭,何为告朔独阙其文?若以为有明堂即令告 朔,则周、秦有明堂,而经典正文,并无天子每月告朔 之事。臣等详求今古,博考载籍,既无其礼,不可习非。 望请停每岁一月告朔之祭,以正国经。窃以天子之 尊,而用诸侯之礼,非所谓“颁告朔,令诸侯,使奉而行 之”之义也。谨议。

《前题》
王方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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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曰:“谨按明堂,天子布政之宫也。盖所以明天气,统 万物,动法于两仪,德被于四海者也。夏曰世室,殷曰 重屋,姬曰明堂,此三代之名也。明堂,天子太庙,所以 宗祀其祖,以配上帝。东曰青阳,南曰明堂,西曰总章, 北曰元堂,中曰太室,虽有五名,而以明堂、太庙为主。 汉代达学通儒,咸以明堂、太庙为一。汉左中郎将蔡” 邕立议,亦以为然。取其宗祀,则谓之“清庙”;取其正室, 则谓之“太室”;取其向阳,则谓之“明堂”;取其建学,则谓 之“太学”;取其圜水,则谓之“辟雍。”异名而同事,古之制 也。天子以孟春正月上辛日于郊总郊,受十二月之 政,还藏于祖庙,月取一政,班于明堂。诸侯以孟春之 月朝于天子,受十二月之政,藏于祖庙,月取一政而 行之,盖所以和阴阳,顺天道也。如此,则祸乱不作,灾 害不生矣。故仲尼美而称之曰:“明王之以孝理天下 也。人君以其礼告庙,则谓之告朔;听视此月之政,则 谓之视朔,亦曰听朔。”虽有三名,其实一也。今礼官议 称:按经史正文,无天子每月告朔之事者。臣按《春秋》 文公十年,闰十月不“告朔。”《穀梁传》曰:“闰,附月之馀日, 天子不以告朔。”《左氏传》曰:“闰月不告朔,非礼也。闰以 正时,时以作事,事以厚生,生人之道于是乎在矣。不 告闰朔,弃时政也。”臣据此文,则天子闰月亦告朔矣, 宁有他月而废其礼者乎?博考经籍,其文甚著。何以 明之?《周礼太史职》云:“颁告朔于邦国,闰月,告王居门 终月。”又《礼记·玉藻》云:“闰月则阖门左扉,立于其中。”并 是天子闰月而行告朔之事也。礼官又称:“《玉藻》:‘天子 听朔于南门之外’。”《周礼天官》太宰“正月之吉,布政于 邦国都鄙。”干宝注云:“周正建子之月,吉日也。”此即《玉 藻》之听朔矣。今每岁首元旦,通天宫受朝,读时令、布 政事,京官九品以上、诸州朝集使等咸列于庭。此听 朔之礼毕,而合于《周礼》《玉藻》之文矣。《礼论》及《三礼义 宗》《江都集礼》《贞观礼》《显庆礼》及《祠令》,并无王者告朔 之事者。臣谨按《玉藻》云:“元冕而朝日于东门之外,听 朔于南门之外。”郑元注云:“朝日,春分之时也。东门,皆 谓国门也。明堂皆在国之阳,每月就其时之堂而听 朔焉。卒事,反宿于路寝。凡听朔必以特牲告其时帝 及其神,配以文王、武王。”臣谓今岁元旦通天宫受朝, 读时令及布政,自是古礼孟春上辛,总校受十二月 之政,藏于祖庙之礼耳。而月取一政,颁于明堂,其义 昭然,犹未行也。即如礼官所言,遂阙其事。臣又按《礼 记月令》,天子每月居青阳明堂,总章元堂,即是每月 告朔之事。先儒言:“旧说天子行事,一年十八度入明

堂大飨,不问卜,一入也。每月告朔,十二入也。四时迎
考证
气,四入也。巡狩之年,一入也。”今礼官立议,惟岁首一

入耳。与先儒既异,在臣不敢用。郑元云:“凡听朔,告其 帝。”臣愚以为告其朔之时,明五方上帝之一帝也。春 则灵威仰,夏则赤熛怒,秋则白招矩,冬则《叶光》“纪季, 月则含枢纽”也,并以始祖而配之焉。人帝及神,列在 祖典,亦于其月而飨祭之。鲁自文公始不视朔,子贡 见其礼废,欲去其羊,孔子以为羊存犹可议其礼,羊 亡其礼遂废。故云“尔爱其羊,我爱其礼”也。汉承秦灭 学,庶事草创,明堂辟雍,其制遂阙。汉武帝封禅,始建 明堂于太山,既不立于京师,所“以无告朔之事。”至汉 平帝元始中,王莽辅政,庶几复古,乃建明堂辟雍,为 禘祫,祭于明堂。诸侯王列侯宗子子弟九百馀人助 祭毕,皆益户赐爵及金帛,增秩补吏各有差。汉未丧 乱,尚得其礼。爰至后汉,祀典仍存。明帝永平二年,郊 祀五帝于明堂,以光武配,祭牲各一犊,奏乐如南郊。 董卓西移,记载“湮灭。告朔之礼,于此而坠。暨于晋末, 戎马生郊,礼乐衣冠,扫地总尽,告朔之礼,于此而坠。 暨于元帝过江,是称狼狈。礼乐制度,南迁盖寡。彝典 残缺,无复旧章。军国所资,临事议定。既阙《明堂》,宁论 告朔。”宋朝何承天纂集其文,以为礼乐,虽加编次,事 则阙如。梁代崔灵恩撰《三礼义宗》,但捃摭前儒,因循 “故事而已。隋大业中,炀帝命学士撰《江都集礼》,只抄 撮礼论,更无异文。贞观显庆及祠令,不言告朔者,盖 为历代不传,所以其文遂阙,各有由绪,不足依据。今 礼官引为明证,在臣诚实有疑。陛下肇建明堂,聿遵 古典,告朔之礼,犹阙旧章。钦若稽古,应须补葺。若每 月听政于一堂,事亦烦数,孟月视朔”,恐不可废。谨议。

《前题》
张齐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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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曰:“礼官状云:‘经史正文,无天子每月告朔之事者。 谨按《穀梁传》曰:‘闰月天子不以告朔’。是知他月天子 告朔矣。又按《左氏传》,以鲁侯不告朔为弃时政也,则 诸侯闰月亦告朔矣。又按《周礼》太史职,‘颁告朔于邦 国之中’’。”《礼记玉藻》:“天子听朔于南门之下”,皆有闰月, 王居门之事。是天子亦以闰月告朔矣。非是天子不 告而诸侯亦告也。《穀梁子》去圣尚近,虽闰月告朔之 义,与《左氏》不同,然皆以天子诸侯每月当行告朔之 事。两礼之设,其文甚著,不可谓经史无正文也。又《礼 官状》以《周礼天官太宰职》云:“正月之吉,始和布治于 邦国都鄙,乃悬法于象魏,使万人观之,浃日而敛之。” 即是谓《礼记玉藻》之听朔。因此遂谓王者唯以岁首 元旦一告朔,此说非也。何者?《太宰》所云“布治于邦国 都鄙”者,布其所掌太宰之典也。故地官司徒职则布 教典,春官宗伯职则布礼典,夏官司马职则布政典, 秋官司寇职则布刑典,唯冬官司空职亡。以五官之 职言之,则其职亦当布事典也。此乃六官各以正月 之吉宣布其职之典,非告朔也。干宝之注以《经》所云 “正月之吉”者,即是正月之朔日也,故解云吉是朔日 也。今云告朔日者,即传写之误,不可据以为说也。又 《礼官状》云:“每月告朔者,诸侯之礼”,故云“《左氏传》云:‘既 视朔,遂登观台,今王者行之,非所闻也’。”又云“以天子 之尊,而用诸侯之礼,非所谓颁告朔,令诸侯,使奉而 行之。”谓此大谬也。何者?《左氏》所言“视朔”者,犹《玉藻》之 “听朔”也。今礼官据《左氏》有鲁侯行视朔之礼,即谓诸 侯每月告朔;《玉藻》亦有天子行听朔之礼,又有“闰月 王居门”之事,即天子惟岁首一告朔。何其一取而一 舍也?又《孝经》云:“昔者明王事父孝,故事天明。”又云:“明 王以孝理天下。”岂有王者设教,使诸侯尊祖,告朔而 天子不告也。非所谓以明事神、训人、事君之义也。又 《礼官状》云:“郑所谓告其时帝者,即太皞等五人帝。”此 又非也。何者?郑注惟言告其时帝及其神,配以文王、 武王,不指言天帝、人帝,但天帝、人帝并配五方,时帝 之言包天人矣。但以文王、武王作配,则是并告天帝、 人帝。诸侯受朔于天子,故但于祖庙告而受行之。天 子受朔于上天,理宜于明堂告其时之天帝、人帝而 配以祖考也。是故《玉藻疏》载贺玚义,亦以时帝为灵 威仰等五天帝。且圣人为能飨帝,孝子为能飨亲,今 若但告人帝,则圣人之道未备,非所谓能飨也。又《礼 官状》云:“若天子每月朔旦告祭,然后颁之”,则诸侯安 得受而藏之,告而行之?是明太宰以岁首宣布一岁 之令,太史从而颁之。令既颁矣,政既行矣,而王犹日 月告朔,复欲何所宣布者?《春官太子职》云:“颁告于邦 国。”是总颁一岁之朔于天下诸侯,故诸侯得受而藏 之,告而行之而王,犹月月告朔,颁之于官府都鄙也。 此谓畿内,彼谓畿外,事不相关也。又《礼官状》云:“汉、魏 至今,莫之用者。秦人灭学,经典不存。汉祖马上得之, 未能备礼。自魏以下,丧乱弘多,岂可以汉魏废礼,欲 使朝廷法之也?”又《礼官状》云:《礼论》等及祠令,并无天 子每月告朔之礼,崔灵恩《三礼义》《宗庙祭服义》亦载 天子视朔之服,不可言无也。又《贞观显庆礼》及《祠令》, 非徒无天子每月告朔之文,亦无天子岁首告朔之 事。今礼官何以言“天子岁首一告朔”乎?借矛击楯,昭然易了。每月告朔,在《礼》不疑,尊祖配天,于义为得。若 乃创制垂统,损益旧章,或欲每月听政,或欲孟月视 朔,此则断在宸极,事关执政,固非群议所得参详。谨 议。

《鲁用天子礼乐议》
高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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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公居摄七年,致政而殁。成王、康王追思其德,命鲁 侯代祀以天子礼乐。鲁君得乘大辂,建太常,外祭郊 社,内祭尝、禘,虞、夏、商、周之服器与官,兼而用之,以广 鲁于天下。郢窃谓自天子至庶人,尊卑贵贱,待礼而 别。丰者不可杀,杀者不可丰。成康过赐,非礼也;鲁君 受赐,亦非礼也。郢闻有其位而后行典礼,仲尼不臣 门人,非君也;季札不嗣吴爵,非长也;周公不王而以 礼乐,是以非礼诬周公也。设若诬周公以非礼,曾谓 昊天上帝亦可以诬乎?奈何使鲁人郊?昔孔子愤叹 于衰周,而欲求礼于鲁,及观其僭,乃言曰:“鲁之郊禘 非礼也,周公其衰乎?”鲁用天子礼乐者,本以郊上帝, 既非声名文物之不当用可知矣。又恐来者以杞、宋 用王礼为疑,因言:杞之郊也,禹也;宋之郊也,契也。是 天子之事守也。杞、宋二王之后,得守先祖礼乐,鲁何 守而用之耶?犹恐其未能。又言曰:“天子祭天地,诸侯 祭社稷,祝嘏莫敢易其常古,是谓大嘏。”此乃申言名 位不同,礼乐亦异,数之定分也。夫子之言,昭昭如揭 日月,而学者或以为事更圣人未闻可否,难措辞于 鲁。议者于谦默之道则可矣,于发挥之义恐未尽也。 《诗》曰:“尔之教矣,人胥效矣。”鲁侯用王礼,其臣亦用侯 礼,故季氏舞八佾,旅泰山,三设公庙,歌雍彻。嗟乎,礼 之不早辨也如此。古者父为天子诸侯,子为士,祭礼 从子,不得从其父。邗晋应韩武王之穆,得用备物享 武王乎?若享,非礼之褒,周公不得为圣也。如其不享, 是成康祇以王者礼乐,馁周公于鲁矣,安在其为成 康乎?且周公之绩,孰与伊尹?成康之明,孰与太戊?崇 异伊尹,不过号为保衡,至于沃丁、太戊,亦不加以王 礼。或谓周公叔父也,于伊尹为亲,故尊而异之。夫太 伯,太王之长子,三以天下让于王季,王季得之以传 祚于文武,故孔子曰:“太伯其可谓至德也已矣。”及武 王克纣,追王王季、文王而不追王太伯,岂武王忘太 伯之德而不亲乎?盖以等威之礼,名分之别,为万代 之准,不为一人之私也。夫人情无常,以礼为常,以礼 从情,动则有悖。且如王者,祖有功而宗有德,祖宗之 庙,代代不毁。大凡继体之君,皆欲尊崇其父,至于德 功未著,则不敢妄加庙称者,情非不欲限礼而已矣。 故《礼》之行于宗庙,父子不得遂其私,而况成、康又得 以天下之公器大典,独私于周公乎?周公有大勋于 周,土田附庸以益之则可,秬鬯圭瓒以赐之则可,若 天子礼乐,成、康所恃以为尊也,胡可以假人?成、康虽 欲尊于周公,伯禽其忍受之,以出僭其君,入陷其父 乎?若周公躬制礼乐,坟土未干,而子孙弗克负荷,首 乱王者之度,孔子称“其衰”,不亦宜乎!

《太学博士讲礼记记》
欧阳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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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释典籍,谓之讲。讲之为言耩也,如农之耕田畴焉。 畴将植而求实,虽耕矣,必耩分其畦陇,嘉糓由是乎 生;典籍将肄以求明,虽习矣,必讲穷其旨趣,儒术由 是乎成。我国庠春享先师,后更月命太学博士清河 张公讲《礼记》,成儒术也。圣祖三刊经九,公通其六,精 于五,而《礼记》在乎其中。礼也者,御人之大故,首于群 “籍而讲之。束修既行,筵肆乃设。”公就几,北坐南面,直 讲抗牍,南坐北面,大司成端委居于东,少司成率属 列于西,国子师长序公侯子孙自其馆;大学师长序 卿大夫子孙自其馆;四门师长序八方俊造自其馆; 广文师长序天下秀彦自其馆;其馀法家、墨家、书算 家,辍业以从,亦自其馆。没阶云来,即席鳞居,攒弁如 星,连襟成帷。公先申有礼之本,次陈用礼之要,正三 代损益得失,定百家疏义长短,镕乎作者之意,注乎 学者之耳。河倾于悬,风落于天,清冷洒荡,幽远无泥, 所昧镜彻于灵台,所疑冰释于心泉。“后一日闻于朝, 百司达官造者半;后一日闻于都,九城知名造者半。 皆寻声得器,虚来实归予。职在下庠,亦掌有教。道不 足训,领徒从公,惟始洎终,睹公之美,敬书盛事,记诸 屋壁,并列当时执简抠衣者于左偏。贞元十四年五 月二十七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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