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祥刑典/第082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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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祥刑典

 第八十二卷目录

 律令部汇考六十八

皇清康熙四则

祥刑典第八十二卷

律令部汇考六十八[编辑]

皇清[编辑]

康熙五十四年[编辑]

《吏部则例》
一吏部为报明事议得先经湖抚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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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江、监二县堤堘被水浸漫,将疏防司堤各官题参,户部会同臣部“照黄河例,将承修官革职,督修官降四级调用,督抚例有处分,行令该抚题参” 等因,行文在案。续准户部咨称:该抚以江、监二县堤堘冲决一案,部议过严,仰吁

皇上洪仁,将承修之知县朱芾等革职,戴罪修筑,督

催,知府丘天英等降级留任。督催!至臣与督臣身在地方,不能预为饬防,应听部议等因具题,将原抄送吏部议等因。臣部以道、府、同知等官已经照例议处,应将该抚题请之处毋庸议,并将总督额、巡抚刘亦照黄河例,各降三级留任。五十四年三月初六日题,本月二十二日奉

旨江堤与黄河堤堘不同,黄河水流无定,时常移改。

特设官员看守,江水并不改移,故止交与地方官看守,如江水倘一泛涨,亦非人力能保。此案引《黄河看守堤工例》,议处地方官员,部议错了,将本发回,著详查另议具奏。钦此。臣等伏思,湖广堤堘,原与黄河堤岸不同,江水泛涨亦非人力可保。

皇上洞鉴。《情由》所下

旨意甚是。照《黄河例》、议处过严、殊属错误。应将江陵

县县丞王维炳、监利知县丛润、县丞张国栋、荆州府同知孟《繗祖》,所革之职,荆州知府丘《天英》,所降之级,所有加级《纪录》,俱准其复还,仍留原任。上荆南道李念生,应给还抵销加级纪录,均照例于现任内各罚俸一年。《丘天英》原有纪录五次,《李念生》原有纪录九次,应各销去二次,均免其罚俸。江陵丁忧知县朱芾,“所革之职复还,俟服满补官日罚俸一年。总督额巡抚刘各罚俸六个月。刘有纪录五次,应销去一次,免其罚俸。其江陵县县丞王维炳等,今既仍留原任,伊等原缺所补之江陵县县丞孔原裔,监利知县洪奕懿,县丞常三书,荆州府同知李滨、知府白洵,均应扣除另补。其江陵丁忧知县原缺,今补” 之宋鼎震照常存留。嗣后湖广堤岸冲决,将郭琇《条奏》所定之例停止,照《赵北口》例处分可也。康熙五十四年三月二十五日题,本月二十七日奉

旨:“依议。”

一吏部议覆:“直督赵疏称臣前访通州马驹桥有私开烧锅之李奎等已严拏发审不意访有宝坻县境黑狼口李尧之黄庄任邦柱等违禁私开。臣思禁止烧锅屡奉”

煌煌天语,臣民各宜凛遵。今未能断绝,合将失察之。

“通州牧王友直、《宝坻令》黄志元各降三级调用。” 查王友直有加六级,黄志元有加二级,例应抵销。但

皇上轸念民生。屡颁

《天语》严禁烧锅。今王友直等不能禁绝,所有加级,不

准抵销奉

旨:“依议。”

《户部则例》
一户部为奉天民人不许卖身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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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得、“升任奉天府尹郝、以《奉天民人不许卖身旗下》、并别省之人、及开垦熟田、《不许侵占》” 等条奏奉

旨“奉天地方、旗民杂处、生事之人、及盗贼人命”之事

“较前甚多,必照旗、民驻防省分,旗民分居,方可无事,亦与地方有益。俟回銮日,尔等会同九卿议奏。钦此。” 会议得查奉天地方,旗民杂处年久,嗣后有卖房者,在旗界内之民房,令其卖与旗人,在民界内之旗房,令其卖与民人。若不照此遵行,仍越界杂处,照侵夺之例治罪。如此则互相争告之事少,而旗民均有裨益矣。再奉、锦二府民人,除子女听其父母聘嫁外,其将子女卖与别省民人,并典与旗人者,俱行禁止。如有违禁,照满洲、蒙古一应人等卖与汉人之例治罪。其州县官员失察,亦照此例议处。知情准卖罚。

俸九个月,不知情者罚俸三个月。至旗民地土,从前立有圈界,应令该将军府尹严禁旗民各于圈界内垦种,如有侵占,互相争竞者,即照侵夺之例治罪可也。康熙五十四年十一月十五日题,本月十七日奉。

旨:“依议。”

《兵部则例》
康熙五十四年十一月一兵部为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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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事。议得“正白旗打捕户头目丁柱弟妇孀妇以古”

北镇杨铸将伊大伯之子五哥打死,《叩》

阍一案,审得五哥缢死之处是虚,因打重身死,是

实。除总兵杨铸私令打鹿,因不拔草,将五哥酷打致死,轻罪不议外,杨铸系总兵官

皇上问时不据实启奏,以听得说五哥缢死无稽之

事。混行妄奏。殊属不合。应将总兵杨《铸》、照凡对制敷陈及奏事上书诈不以实者杖一百徒三年律、革去总兵。其杖一百徒三年。照例折赎。将伊世袭阿达哈哈番、交与该部袭替应袭之人。至于缺四字。《照不应重律》,杖八十,折责三十板,降三级调用。因无级可降,相应革退。丁柱弟妇、孀妇,应照“《冲突仪仗律》治罪。但所告是实免罪”等语。嗣后凡绿旗官弁所管旗人有罪应责禁其棍打,仍照例鞭责可也。

《刑部则例》
康熙五十四年十一月初七日一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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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等衙门为钦奉

上谕事:会议得:本年月初四日奉。

旨阅刑部奏章、繁杂者甚多。皆由府州县司道等官

审录供招尽行全载所致。该府司道果谳有别情自应叙入若无互异之处但注明“该府司道与州县各官历审皆同” 一语惟将州县初招并督抚等大吏审拟之处叙明本内足矣若将前后陆续审报供招雷同倍载徒使缮写劳苦案件亦至迟延。户部奏章亦有类此者。著九卿、詹事、科道、会同议奏。钦此。仰惟

上谕、“至当至明。嗣后直隶各省、凡所审具题事件、疏”

内知府司道等官所审如有别情将情由缮入本内若无别情但注明“该府司道等官所审与州县各官所审无异” 一语将州县所取原供并督抚等大吏审拟之处缮入本内具题其送部揭帖将该府司道各官所审口供看语仍照旧例送部以便查核如此则本章不致繁复而事件亦不致迟延矣再户部所奏事件,内有类此繁复者,亦将繁复之处裁去,毋令缮入本内,俟

命下之日通行直隶各省、一体遵行可也。

又十一月:一刑部《为豪商之作弊》等事,会看得:先据长芦商人刘信公等,控告商人王恒茂等劈鞘盗课,分用银两一案,据直抚赵审拟,王恒茂等不准援

赦“照常人盗钱粮” 例,拟绞具题。经臣等衙门议覆:

将王恒茂等名下作速追完送部。逃犯郭珍、张文采获日另结等因,题覆咨行在案。今据该抚疏称:王恒茂等三次劈鞘,共盗课银四万三千八百两,俱系王恒茂等分用。但郭珍闻挐自行投首到案,应不准援。

赦拟绞监候,但系自首,应将郭珍照例减二等拟。

以“徒罪” 等因前来。查王恒茂等因劈鞘盗课之犯郭珍,系同王恒茂等盗课分银,不

赦之犯,况因事完之后始行投首,且《律》内并无此

等侵盗钱粮之犯,自首减等之处,毋庸议。郭珍应不准援。

赦照常人盗钱粮至三百两,拟绞,例系应绞监候。

处决郭珍所用银两,行令盐法衙门照新例作速追完解部。逃犯张文采仍令严缉,获日另结可也。

康熙五十五年

《吏部则例》
康熙五十五年十月初八日一吏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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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准护贵抚白疏奏称,“查奉天、四川官绅定有勒令回籍之例,请援照此例,将黔省官绅与名列科第者,嗣后不得留住外省;其现留外省,亦令勒限回籍。如有本人迁延不归及该地方官徇情容留,俱加严处” 等语。应如所奏,嗣后黔省官绅缘事革职等官,不得留住外省,俱照奉天、四川回籍之例,官绅勒限回籍,如本人迁延不归,及地方官徇情容留,不催令回籍,亦照例处分。俟

命下之日通行各省、载入《例册》颁行可也。

《户部则例》
康熙五十五年七月一户部覆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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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奉天将军康以

盛京旗人地亩止征豆草,不征米石。承德等九州

县民地征米,人丁征豆,陆续加增。康熙五十二年,前任府尹董弘毅具题,将民人地丁所征米石改征银两以来,不但无进仓米石,而喂养之

祭祀应用牛羊。又供应过往差使官员朝鲜人等、及水师营官兵等处每年需用定数米石甚少若不将民地征米则“存仓米石渐至缺少不能接续亦未可定” 等语今该将军等既称民人地丁所征米石改征银两以来并无进仓米石渐至缺少以后再有用米之处仓内米石渐少不能接续亦未可定今将承德等州县仍照旧例征收米豆,俟仓内积贮米谷充足之时,遇米价腾贵具题请

旨粜卖入于正项钱粮之用、与地方有益、而钱粮亦

“可加增” 等语。应如该将军等所请,行令该府尹自五十六年起将承德等九州县地丁钱粮改征银两停止,仍照旧例征收米石,将征收米豆数目造册奏销,到日查核,俟米豆充足之时,应否粜卖之处,该将军等具题请

旨可也。奉

旨“依议”,承德等九州县民地人丁、原征收米豆。因董

“弘毅,纷更旧例。今该将军等奏称,存仓米石渐至缺少,纷更旧例事属无益。著将董弘毅并改议此事,堂司各官察议具奏。” 吏部议:将奉天府尹今陞左副都御史董弘毅照例降一级调用。户部郎中瓦浑泰、主事柏成格、朱麟、吴琼芳均照例于现任内罚俸一年。郎中傅舒已经告病,应于补官日罚俸一年。户部尚书穆《和伦》、升任尚书张鹏翮、均照例罚俸六个月,奉

旨:“董弘毅著降三级调用,穆和伦、张鹏翮著各罚俸。”

六个月馀依议

又八月一,户部议覆:“浙抚徐疏称:‘向来东洋贸易,众商往来,并无异说。今年长崎倭人忽创立新规,止据商人胡云客等现到四十二船,每船给票照一张,江浙两省分年交易。又每船货物止许估计银一万九千两。以前通往诸船,一概禁止’。” 臣思

皇上大弛《海禁》以来,洋船贸易已久,原无一定数目。

一切票照自以

本朝有司、关部所给为凭。今倭人创例,以中国之

“商而行倭照,实于大体有碍,应将倭照收起,令众商仍照售例” 等因前来。应如该抚所奏,过海诸商仍照旧例,以

本朝有司、关部照票为凭;行令该抚等晓谕倭人。

遵守

本朝法度,不许擅给商人牌票;如有商人与倭人

通同射利。奉彼倭照私相贸易者,该督抚即从重拏送治罪。失察各官指名题参可也。奉

旨:“九卿、詹事、科道会议具奏。钦此。”会议得商人胡云

《客》等违禁擅领倭照,殊属可恶,应行该督抚将领倭票之有名奸商胡《云客》等严审,从重治罪等语。馀如刑部前议。

又八月,一户部议“各省关差缺额展限等情。嗣后一年差满,缺欠钱粮照例议处外,若以缺欠钱粮题请展限,并已展限而额税仍然缺欠者,交与该部照溺职例革职,严行治罪。其所欠银两,交与该旗勒限著落,家产追还。仍有迟滞,不行交纳,不将任满回京日期报部,仍照旧例限二个月具呈考核。如将收税册” 档不行交纳,不具呈考核,违例迟误者,将出差官员暂停陞转,俟考核具题完日,照常升用,庶税差官员预知恐惧,及所收钱粮不致任意糜费,而

国帑不致缺少矣

又十一月一,户部等会议:“准署理仓场事荆疏称,‘委运千总骆腾龙等挂欠漕粮,关系重大;若不将欠粮弁丁从重惩处,不许复运,则漕粮挂欠之弊,断不能除。相应将欠粮弁丁并该粮道监兑、押运、佥丁、卫所等官,照例一并题参。伏乞’”

敕部严加议处。再查《九卿会议》,“嗣后弁丁挂欠米石”,

“免其留通追比一年,应将运官骆腾龙等并欠粮运丁,免其留通追比,即发总漕檄行该道,勒限追赔。” 等因。具题前来。查定例内,运官领运漕粮,欠不及一分者,责二十革职,留通追比一年。如年限内不完,发南追比;完还职,免罪;不完,杖一百,革职;欠二分者,责四十革职,留通追比一年。如年限内不完,发南追比,完“免罪;不完,杖一百,徒三年。” 查四十九年定例,挂欠漕粮于各粮内计算分数,作为十分分赔,“总漕半分,粮道一分,监兑官一分半,总押运官半分,领运官一分半,佥丁卫所官半分,旗丁五分半分赔” 等语。又五十四年新例内,弁丁挂欠漕粮,免其留通追比一年。自四十六年起,至五十三年止,此八年挂欠米石改为每石一两四钱,勒限一年解送,有情愿交银者,令其交银,若不交银仍照旧交米等语。今五十三年内挂欠米石,应令仓场将

挂欠弁丁,免其留通追比,作速发南。仍将挂欠数目,分晰造册送部,令总漕照例分赔。总漕等官分赔米石,如限内不完,照例治罪。此项不能赔偿米石,仍著落总漕、粮道等官,并互结旗丁赔偿。至粮道监兑、押运、佥丁、卫所等官,照原有议处之例,应令总漕查取职名题参。挂欠弁丁,应如仓场所请,从重惩处,不许复运可也。

《兵部则例》
康熙五十五年三月一兵部为外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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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汛可稽等事。九卿会议得升任福督范咨称,“外洋被劫不知去汛几千里。是无专汛之界。难开兼辖统辖职名。在部中屡行驳查非惟实有兼辖统辖之可参。亦恐有推诿捏饰之弊。嗣后外洋失事查其何汛出去。咨明存案。” 著令此汛之游守照案缉挐获盗到案严审盗供。如有以内洋失事捏称外洋者即行参“究,以讳盗处分,可免将来推诿捏饰之弊。” 等因前来。臣等细加详议,嗣后内洋应照定例议处,若果系外洋被劫者,难定专汛兼辖之分,委督抚题参到日,限一年缉贼。如不获,照村庄道路失事一年限满不获之例,将原参分委督抚分别议处。贼犯仍令接管官照案缉拿。其失察出口入口各官,亦应照定例议处。再海洋缉贼较陆地倍难,陆地获贼过半免议;海洋无论内外,获贼一半者,亦应免其处分。至哨巡官弁,如伊巡期之内并无失事而能拿获以前之盗犯,抑或本汛并无失事而能拿获别汛之盗犯十人以上者,审明盗供行劫洋面与年月日期相符者,将分委总巡等官各准纪录一次。其从前如有降罚之案,准其开复,以示鼓励。再,查福建、广东各省内外洋名,兵部无凭稽查;应令沿海督、抚将各该省内、外洋名逐一分晰造册,咨兵部查核。倘有以内洋失事捏称外洋者,被失主告发,查出之日,将哨巡及专兼各官均照“讳盗” 例处分。既经失主告发,该管之督、抚、提、镇若不查明据实揭报题参,照“徇庇” 例议处,俟

命下之日,载入《例册》,通行沿海各省,一体遵行可也。

又十月,一兵部等会议准福抚陈疏,“应如该抚所请,嗣后水师提标五营、澎湖水师二营、台湾水师三营派拨兵船,各出本营旗帜,每月会哨一次,彼此交旗为验,送台湾总兵官、水师提督查考。如无哨旗交验,遇有失事题参,到日照例议处。” 至往台湾、澎湖贸易客船,不许放走,约三、四十只连艐出港。台湾两汛,酌量船只多寡,各拨哨船三、四十只或五、六十只护送交代各出并无疏虞印结按月汇送总督。倘客船不候连艐私自出港者,查出之日,从重治罪,该管官照失察例议处。把口官将本船货物、器械逐一查明,填注水单。倘盘查不实,以致匪船混入,商船事发之日,将把口官亦照失察例议处。若借端勒索并疏纵匪船混入者,从重处分。至商船被却,互结各船,如果在洋连艐,相近不远、彼此救护,将互结人等审明究治可也。

又十一月一兵部等会议“准直督赵《疏》所请,于房邑之水洞坡口设立墩台营房,将涿州兵抽拨十五名,令房山千总会同磁家务巡检巡察。再于宛邑得胜坨地方设立墩台营房,将马水口兵抽拨十五名,令平罗营把总会同齐家庄巡检巡查。各于季终取具印甘各结,送部查覆。” 再查康熙五十二年五月内,九卿会覆《蜀省开矿》一案,内议“有外省之人前往开采,及本地富户霸占设厂开采者,即行缉拿治罪。倘有此等情弊,不行查拿,该督抚将军提镇徇庇不行揭参,或被科道纠参,或被傍人首告,将该省督抚提镇照徇庇例降三级调用。所有加级纪录不准抵销。该地方文武官弁,俱照溺职例革职” 等因。议覆奉

旨:“依议,钦遵在案。西山内有偷挖矿土者,严拿从重。”

治罪。有隐匿情弊,除专汛千总巡检应如该督所请革职提问外,其知县、同知、守备、道员、参将、都司,俱照溺职例革职。该抚镇等徇庇不行参揭者,将抚镇等俱照“徇庇” 例议处。所有《加级纪录》,不准抵销。至墩台营房,令宛、房二县捐造可也。

《刑部则例》
康熙五十五年九月一刑部等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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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看得浙江黄岩地方潘邦教等聚众抢夺生员蔡掞六家稻谷一案,据福督满疏称:“五十二年黄岩县地方米价腾贵,潘邦教为首写帖知会众人,将蔡掞六家稻谷抢夺,将潘邦教拟以流罪。该县不能设法平减,以致抢夺不即查拿,殊为溺职。该镇同城驻札,不行即拿,徇纵之咎难辞。” 题参等因前来,除为首之潘邦教,已经病。

故不议外,将李子建等十三人应佥妻送部照例刺字,发往伊兰哈喇等处,给与披甲之人为奴。黄岩令李廷峨、总兵李近、千总黄志先,均照《溺职例》革职。奉

旨:“依议。李近著革职,王度昭著于新任内罚俸六个。”

又六月,一刑部议覆:“直督赵覆疏称,原任滑县令邹生昆案内,安插奉天人犯刘相山之母,年逾八旬,止有该犯一子,家无次丁,取有该府县印结,咨部照例留养。续准部覆,以相山系索诈蠹役,具题安插奉天之犯,不便据咨,据议行令追赃发遣。但查例内并无衙役犯赃不准留养之例,今该犯之母,年老无依,情” 实堪怜,仍题请留养前来。查例内止有流犯及军流徒罪犯人祖父母、父母老疾、家无次丁者准其留养并无安插奉天之犯准其留养之例,不便准其留养,应令该抚将刘相山作速追赃,佥妻解部,转发奉天安插可也。奉

旨:“依议。”

又六月一刑部《题淮》:“据正白旗蒙古朱尔哈伊家人阿七兔吃酒行凶,乞发遣。据阿七兔供:我是朱尔哈伊佐领下闲散人,并不是他家人。据朱尔哈伊供:是我家人,断不与他对质。等因纠参,会同户兵二部审明定拟具题。嗣后如有旗人送家人吃酒行凶,恳乞发遣者,具呈该都统查明主仆之处,送部发遣。”

又“《七月》一戏子徐彩官同刘芳升等开酒铺殴死张六一案。” 满官拟刘芳升抵绞,汉官拟徐彩官抵绞。奉:

旨:“著画一议奏。”又刑部请:

旨、“著九卿会议具奏。”刑部会同九卿等议得:刘芳升、

等打死张六一案查律内“同谋共殴人因而致死者以致命伤为重、下手者绞监候” 等语。刘芳升、杨大喜儿各拿木棍扁担,夤夜将张六乱打致命伤痕十五处,虽不分先后重轻但刘芳升系开铺掌柜之人,率杨大喜儿殴打张六毙命。应将刘芳升照律拟绞监候,秋后处决。徐彩官虽然后到,但系开铺之主不行喝禁,反令殴打,以致刘芳升等凶势愈张。将张六殴毙徐彩官,并帮助刘芳升毒打张六之杨大喜儿,俱照“凶恶光棍好斗恶徒发《乌喇律》” ,各佥妻发伊兰哈喇披甲之人为奴。馀照前议。

一、户部尚书赵申乔等议得:“查律,同谋共殴,因致死,以致命伤为重,下手者,绞。又《律》内开,斗殴共殴人伤皆致命,以最后下手,重者当重罪。如乱殴,不知先后轻重,以元谋为首,馀为从。乱殴之人,不知孰后孰重,不得执一人拟绞。今刑部前议,何人殴打几下,何人后殴有重伤之处,因夤夜难以分辨,则芳升为乱殴” 之人,既不定其为有致命伤,又不能定其为最后下手,自难定其抵偿。应照刑部前议杨大喜儿之例,佥妻发边卫充军,至配所责四十板。又律开以威力致使人殴打以致死伤者,并以主使之人为首,下手之人为从,论减一等。今刑部前议,徐彩官向刘芳升说:“伱们不打他,我们这铺子怎开得?” 随将刘芳升推一掌,又杨大供:徐彩官说:“我们打他几下,与他滚营去。” 刘芳升、杨大喜儿将张六抬到后院内,杨大喜儿拿木棍,刘芳升,拿扁担将张六乱打致死,是徐彩官为主使之人,刘芳升既称乱殴,不分先后,应照律以元谋为首,徐彩官相应拟绞抵偿,馀仍照刑部前议可也。奉:

旨“刑部人命事件、朕靡不一一详察。似此同谋共殴”

人因而致死者,亦有以指使之人拟罪,亦有以动手之人拟罪。若欲争胜,事必偏倚九卿,两议前屡有俞旨。看此案,两议皆略有是处,刘芳升、徐彩官俱应绞监候秋后处决,秋审时不必减等,馀依议。

又八月,一刑部启奏“《镶蓝旗蒙古孟和尚佐领下护军二丫头》,戳死本旗佐领下护军校马什,即行正法。” 折子奉:

旨、“此等事件、旗下报知验看尸伤、复行送至旗下审”

“理,始行具题甚繁。况部内验伤旗下,审理情罪,未必即符人命,关系重大。嗣后此等事件,理应旗下大人会同刑部审明完结,遵此为例。” 又十一月,一刑部查得直隶各省应追亏空赃赎等项银两,咨称追贮藩库等因前来。臣部虽行令汇解,但各省推诿迟至数年,全不解部者,此俱系现追贮库钱粮。云南、贵州、广东、广西、四川、陕西、福建,此七省银两仍照旧例在各省充拨兵饷俟年终造册报部查核外,其直隶、江南、浙江、江西、湖广、山东、山西、河南各省追得银两

停,其陆续解部,于年终各省将追过银两,汇齐汇解,送至臣部确查,送解户部。倘一年之内追得银两,或不照数解部,或有借端推诿不解者,查明题参定罪。如此不但钱粮有益,而解官驿站不致多用矣。俟

命下之日、通行直隶各省遵行。

康熙五十六年

《吏部则例》
五十六年五月一吏部议覆偏抚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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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称》:“湖南派办五十五年铜觔,陆续解交,仅足上半年之数,将承办迟延常德府知府鲁朝俊等指参,交与吏部议。” 等因前来。应将常德府知府鲁朝俊、岳州府通判赵世晋,均降二级留任;其督抚各官,应令该抚题参可也。

又五月为赌博事奉

旨“凡议处平常不行管束”之官员、原为从前不行管

束之故。并非事发后方行议处。此案将平素不行管束之大臣官员、俱以因公他往、开脱免议。著再议具奏。嗣后以此为例

又八月,一吏部为楚粤黔蜀等事,议得“‘先经偏沅巡抚李疏称,辰州府乾州同知员缺,请以靖州知州高铎借品调补’等因。查高铎任内,有罚俸银两,曾否完纳,移查户部去后。今准覆称:官员罚俸银两已完者,如该抚咨请销案,本部即转移吏部销案。如无销案之咨,奏销册内虽造报全完,向来亦无据册知照吏” 部销案之例。今查该抚奏销册内,前项银两,俱注明全完等语。应将靖州知州高铎罚俸之处,准其销案,借品调补乾州同知。嗣后凡有完纳事件,务须逐案咨部查销,毋致遗漏等因。于康熙五十六年八月初七日奉。

旨:“依议,钦此。”钦遵抄出到部,相应知照户部并《直隶》

各省督抚一体遵行。嗣后凡有完纳罚俸银两,务须逐案咨部查销,转咨本部销案,毋致遗漏可也。

又九月一吏部题为《文凭违限有因》等事,该臣等议得原任江西巡抚佟《疏》称,原任上犹县知县任奕鍪到任违限革职在案。今该抚既称赴任官员并无限外,不应取给之例,南昌、上犹均系江西所辖,相距不过千有馀里,任奕鍪若非旧病复发情真,何必迟至九月到任,似与违限而托故取结者不同等语。应将原任上犹县知县任奕鍪原参革职之案准其开复。令其赴部另补。但查官员赴任中途患病。未有分别限内限外定取印结之例此内不无因逾限而捏报患病取印结之情弊。嗣后遇有限内患病者仍照例准取该地方官印结外遇有限外患病者具报地方官验实转详上司。该抚查明情真具题。若止取有该地方官印结、未经该抚具题者、其取印结之处、不准扣算、仍照违限议处可也。奉

旨:“依议。”

《户部则例》
五十六年正月一户部等衙门议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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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督满》等疏称“册费烦多。古北口镇保折奏部科费用。” 又天津镇马奏称:“礼部有迟误模糊潦草处分,除天津镇已经募补空粮及督抚提镇将伊等家人内拣选汉子好者入营、照常食粮之处不议外,其造送部科内外各衙门册籍、表笺、祭纛等项之费,将空粮俱行招募照数补足。” 至处分俱有定例,不便因其捐备纸张概行处分,应将津镇马宽处分之处,无庸议。再查福督《满册开》实造册籍浮多应节减,相应行令该督嗣后应送部额底册照常各存外,其承造衙门应存案底册,概行革除。至《表文》事关大典,应俟五十六年

万寿圣诞为始、文官按察司以上、武官副将以上、准

其进表其进

上表文。仍照例督抚会齐、递送礼部、转送内阁。如有

仍借表笺名色科敛该督抚科道查参治罪嗣后浙闽二省古北天津各衙门造送《册档》陋规严行革除。如各营仍借册费名色朘削并内外书办借称买纸笔之费复行收受发觉者将朘削之员照贪婪例处分。收受之书办,计赃科罪上司并科道官照失察例处分。前项等款行文各省督抚提镇确查申明具题可也。奉

旨:“依议。”

又七月一,户部议覆川督鄂以陕甘亏空等因前来,均应如该督所请,嗣后亏空案内,如果真正民欠,捏报全完,或私借仓粮,除私借之员照原律治罪,其捏报官员,应照“虚出通关钞律,计所出之数,并赃以监守自盗论。其实在民借,著落原借之人完纳。其那移有抵,即令接任官催。”

征。若捏报私借那移之项,该员情愿一年内代民全完者,准其复还原职可也。《奉》

旨:“依议。”

又十二月一户部题“为恭报续招盐目盐徒” 等事。该臣等会议得,“先经江提杜以江南私贩盐徒,虽安插抚谕事竣,但两江幅𢄙辽阔,河曲、江汊、湖港海滨尚有隐匿,或有无籍之徒,去而复来,均未可定。选差兵目,赴各私贩出入要隘处所,不时巡缉” 等因具题。户部将私贩要隘河曲、江汊、湖港、海滨作何防禁,盐徒“作何严行查拿,其回籍者不致去而复来” 之处,行令该督抚并巡盐御史逐一确定具题去后。今据两江总督会同江宁巡抚吴、安《抚李》、两淮御史李、两浙御史鄂合词具题前来,以外省侉棍来境贩私,地方各官失察之处分,比从前九卿所定处分之例甚轻,若照该督抚等所题,则地方官员不遵“九卿定例,必致懈弛,私盐断不能杜绝,应仍照从前九卿所议之例遵行。” 其地方各官,有能拿获侉棍贩私盐千觔以上者,应照该督抚等所题,将该管官核实题请纪录,后有失察,准其抵销。如有不肖官员贪图纪录,将贫难军民肩挑背负易米度日之人,及外省来贸易之贫民,混作私贩,侉棍查“拿者,即将该员照例指名题参,严加议处。再该督抚等疏称,近审盐犯,每取路途转买供词,以避大使等处分,遂致私贩不绝如故。嗣后拿获私盐千觔以上者,务令究出系某场灶丁,据实报参。如不审明白,照不取紧要口供之例议处” 等语。应如该督等所题,嗣后如承审官员将盐犯不据实审究私盐出自何场。灶丁偷卖之处详报即将承审官员照“不取紧要《口供》” 之例题参。交与该部照例议处可也。奉

旨:“依议。”

《兵部则例》
五十六年十一月一兵部等为钦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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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谕“事,该臣等会议得直督赵疏称《前事有禁止鸟》”

枪一疏,经兵部议覆“如该督所题” 等因。具题奉

旨:“著九卿议奏。钦此。”查该督等疏称。《嗣后商贾保剽》

人等如有违禁鸟枪之人经盘获者即解赴附近地方官查明照例折责鸟枪贮库等语。应如该督等所题。嗣后违禁私用照例治罪。故延拖累从重参处。又《疏》称“保剽之名传流已久。难以禁革若不立法稽查。难免勾贼为非” 等语。亦应如该督等所题于起剽时将人数、马匹、器械报明地方官查验酌定往返期限。鸟枪照定例长一尺五寸刻姓名地方准其携带回籍之日仍点验明白将鸟枪贮库。又疏称“如有保剽人等沿途挂号恐资本耽延回时将马匹不时点验亦恐兵役借端勒索仍免其挂号点验” 等语。亦应如该督等所题免其沿途挂号回时不时点验可也。奉。

旨:“依议。”

《刑部则例》
五十六年正月一刑部议准直隶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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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尚即招儿奸拐正白旗沧州驻防兵丁吴萨太之女吴氏》一案。丁和尚原籍东省德州人氏,自幼在京披剃,卖药营生,移住献邑祝家庄三义庙内,仍游方外出,前赴沧州行医,寓呼必兔家。必兔之妻侄女吴氏常来探姑,遂与丁和尚熟识。适吴氏之妹患病,延丁和尚至家医治,彼此通情。于康熙五十四年正月初一日,和尚往氏㧓门,氏启门而出,遂成奸好。后因日久情熟,相订于七月十一日偕逃,至十九日到三义庙。和尚被乡地盘获,报官审明奸拐等情。查定《例》内,和同被诱知情之人,不分旗下民人,一概发宁古塔,给与穷披甲之人为奴等语。据此,丁和尚即招:“儿应解部,照面上刺字,发往伊兰哈喇” 《地方》,给与披甲为奴。吴氏系妇人,应令该抚转行沧州城守尉,枷号两个月、鞭一百,交与伊父吴萨太领回可也。

又五月,一刑部议覆“江抚吴疏称,军犯张龙之母徐氏、吴阿梅之母陆氏,俱各年逾七旬,止生一子,并无次丁,应援例留养等因。取具印甘各结,具题前来。查张龙、吴阿梅将良吴元诬指为盗,捉拿打死,不准援赦。金藕案拟以永远充军之犯,应即行发配,并不充军。至数月,忽请留养,徇庇显然。况伊父母果系老疾” ,并无次丁,其原题疏内并不声明,应将巡抚题请留养之处无庸议,仍令该抚作速将张龙、吴阿梅佥妻发配可也。

又六月,一刑部等衙门题覆梁玉璜踼死程子伦一案,据福抚陈审拟绞罪,具题前来,经刑部等衙门拟绞,秋后处决等因。奉。

旨:“九卿、詹事、科道会议具奏。钦此。”查梁玉璜《给程子

伦每日银三钱,招伊在店相帮。子伦将店中茯苓私藏玉璜查觉,斥责其非,子伦羞愤,持刀自刎;又将玉璜扭结,欲杀玉璜,情急脚踼一下,适中子伦肾囊殒命。程子伦系玉璜给工食,在铺内相帮之人,因偷藏茯苓,被玉璜知觉斥责羞愤自刎;又将玉璜扭结,欲杀玉璜,情急脚踢,原无欲杀之心。梁玉璜应免死减等,佥妻流三千里,至配所责四十板,仍照例追埋葬银二十两,给付死者之家可也。奉:

旨:“依议。”

康熙五十七年

《吏部则例》
康熙五十七年七月一吏部为敬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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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见仰赞

高深事会议得左都御史蔡疏称:“督抚参处郡县”之

“本章有可裁省者,如交代迟延、承追、承缉不力及地方失事,文武各官处分俱有一定成例限期,而督抚必逐事具本,内阁必逐事票拟,殊觉烦冗” 等语。应如所题。嗣后凡交代、承追、承缉等事件,俱不必具本题参,各照例限咨明各部处分,仍照旧例完结。又《疏》称:督抚审拟事件,所引《律例》,与情罪不符,或间有失入、“失出” 之条,经部院各衙门驳查数次,而督抚必照原拟具题。即督抚另委别员勘问,而彼此瞻顾,亦仍照原拟具题。皆由从前承审官惧有处分,督抚亦惧罹濛混之嫌,遂始终坚执,牢不可破。批驳日烦,徒滋拖累。臣请嗣后凡部院驳查事件,必令该督抚虚公亲审。如果有舛错,许承审官改正,免其处分。若有舛错,不行改正,驳至第三次,令将前后供词与原审前案尽行送部,以凭核拟,其犯人不必解进。“若供招内删改一二字,或遗漏一二纸,一经察出,将承审官严加议处,督抚照徇庇例处分” 等语。应如宪臣所题,嗣后部驳再审事件,该督抚务要虚公按律改正具题,将承审官从前错误之处,免其处分。若驳至第三次,不酌量情罪改正。仍执原拟具题者,将承审官并该督抚交与该部严加议处。奉

旨:“依议。”

又闰八月,一吏部等会议得《御史杨疏》称,“假捏过继治丧之弊,宜严禁也。查外任官员,因父母年老,自己恋缺,先于临选之时,转以过继为辞。而典史、驿丞等官,有选得边远苦缺,即以治丧为名,递呈回家。延至一年,又复掣签。臣请嗣后官员赴选,本地方官印结内即载明三代履历。其捐纳官员在京候选者,亦于投供三日,取具同乡官印结,即载明三代履历。如有已选之后,假捏过继,改易籍贯者,本人以不孝论,出结官一并议处” 等语。嗣后《双单月》,凡汉军、汉人候选、候补并捐纳大小各官,于所取该旗印文并同乡京官印结内,应如该御史所请,俱各改明三代履历,有无过继字样,如有假捏过继,希图恋缺及掣得边远苦缺捏称治丧者将出结官一并议处。其实系过继情愿治丧者。取具地方官印结载明三代履历送部。臣部查对该旗印文同乡官印结相符照例准其治丧可也。恭候

命下之日,通行八旗、直隶各省,一体遵行。谨题。奉 旨:“依议。”

《礼部则例》
康熙五十七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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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太后升《袝 恩诏赦款》:一、古来地方变乱多事,小民不得安业,皆

“因下情不能上达之故。即如河南凶犯亢珽等扰害地方湖广奸宄捏造妖言。煽惑劫掳。江南起蛟、陕西地震等事。朕得闻知。即遣大臣审理完结赈救。倘朕不预闻。何由而知且直隶各省兵丁空粮甚多。养兵原以备用设平时虚兵冒饷不行训练临时欲用纵募兵累万亦属无济此皆武官不职所致。至各省文官私派加耗,尤足大害民生。似此有关地方事务及文武官员贤否之处,尔诸臣何尝不知邻省大吏亦未尝不知,因彼此有所掣肘,互相隐瞒不肯奏闻如此何以防微杜渐嗣后大臣九卿科道官员,凡有关地方事务及文武官员贤否,随闻随即缮折密奏所闻未确即称臣所闻未确一并声明” 如此则地方官员皆知畏惧改过,而于民生大有裨益。朕为此前已屡有谕旨,嗣后如有所闻,假为不知隐瞒不肯奏闻者,朕若查出,必从重治罪,决不宽恕。

一、杂派项款,应永行禁革,以安民生。向闻直省有司,假借名色,横行滥派,数倍正项,以致小民苦累。其不肖官员,以额外私征,纠劾者甚少。嗣后著各督抚严察禁革,以抒民困。如有仍前滥征者,或经参奏,或被发觉,定行从重治罪。

一、“地方灾伤已经察勘蠲免赋役者,有司不遵,仍行滥派,及但免有力之家、致穷民不沾实惠者,事发决不饶恕。”

一、凡官吏兵民人等,有犯除谋反叛逆,子孙杀祖父母父母,内乱妻妾杀夫告夫,《奴婢杀家长,杀一家非死罪三人》《采生折割人》,谋杀故杀,蛊毒魇魅,毒药杀人,强盗《妖言十恶等,真正死罪不赦》外,其谋反谋叛犯人妻妾子女家产应入官,及父母祖孙兄弟应流徙,及修造宫殿。

陵寝、冒破钱粮。工程不固。修筑河工不行坚固、侵冒钱

粮、失陷城池、行间获罪官吏衙役、枉法赃、监守自盗、叛逆财产、人口侵蚀入己、发掘坟冢、奴仆殴打家长、略卖人口、光棍及拖欠钱粮、拖欠漕粮员役、侵盗漕粮员役,一应议处各官,亦俱不赦。其馀自康熙五十七年十二月十七日昧爽以前,已发觉未发觉、已结正未结正,咸赦除之。有以赦前事告讦者,以其罪罪之。

一、京师直省监禁缓决及秋后处决人犯甚多,已经缓决,断不至死,迟至年久仍然得出。若久行监禁,不但患病死亡,且狱中人犯亦渐增多,甚属可矜。在京并直省缓决人犯,将情罪查明,分别情罪之重轻议奏。其未及入秋审之后人犯内,如果情有可矜者,亦著减等。此等人犯,作何分别减等发遣完结之处,该“部作速查明议奏。”

一、殴打受伤至保辜限外身死者,部内奏明缘由,两行请旨。其有当时不曾殒命,越数日或因伤风而死,或因他病而死,将殴打之人议抵,情属可矜。除执持凶器,殴有致命重伤,或金刃连戳数处者,仍照例拟抵外,如原殴伤轻,不致于死,后因伤风而死或因他病而死者,将殴打之人免其抵偿,照例减等发落。嗣后以此为例,如有殴伤致死,而捏报伤风及他病死者,将承审官及按察使、该督抚作何分别严加议处之处,一并定例议奏。

一、恤兵原以为民,兵丁专赖粮饷养生。天下兵饷皆不实给,以致兵不精锐,且致失所。应严行申饬,著各督抚提镇不时稽察禁革。如有仍前虚冒扣克,不实行支给者,定行从重治罪。一、官役犯赃,罪应致死与不致死者,俱免罪,仍革职革役、追赃,永不叙用。

一、“盗贼多因饥寒失业,或为贪官苛虐所迫。《诏书》到日,虽系首恶,若能率党投首,悉免其罪,兵收入伍,民收入籍,务使得所。有能擒捕首恶及党内首告者,论功授职给赏。如有将投首之人邀执图功者,治以重罪。”

《兵部则例》
五十七年二月一兵部为钦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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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谕事:“该臣等议得:广督杨疏称‘海外吕宋、噶啰吧’”

等口岸多聚汉人

特命商船不可令往南洋。如《红毛》等国之船,使其自

来臣

陛见奏对之下,曾将《澳门》彝船往南洋贸易内地商

船往安南贸易,应否准其行走之处,已荷。

谕允,“不在禁例。”臣复细加察访,澳门向有西洋彝人,

纳租居住,至今滋生男妇不止万丁。此辈无田可种,专藉外洋贸易,且非中国之人,应照

上谕“《红毛》等国之船,使其自来,听其贸易,惟于出口”

“时责成地方文武严查,不许夹带中国之人,违者治罪。再,安南国地处西南,与内地毗连,又与吕宋、噶啰吧等国相隔遥远,应照东洋之例,听商贾贸易。如有越往别国者,查出治罪” 等因前来。应如所请,仍行该督严饬地方文武不时巡查,如有澳门彝船夹带中国之人并内地商人偷往别国贸易,查出之日,照例治罪。如该督盘查不实。徇情疏纵。事发题参。到日从重治罪可也。奉

旨:“依议。”

又七月一,兵部“钦奉”

上谕、“发往黑龙江之人、俱系行凶恶犯,若尽行发去”

“必致妄为。嗣后罪人等停其发往黑龙江三姓地方,著发往喀尔喀河堡多乌兰古木处水土田地,好筑城安插,令其开垦耕种。再,八旗每佐领派护军、披甲各一名,于八月内马匹肥壮时前去,二年更换一次,在彼处看守驻札。如此安插时,台站甚属紧要,此一路台站,设立车辆,预备坚固,毋致犯人劳苦方好。” 钦此仰见我

皇上圣虑周详,无微不烛。嗣后发遣人犯、停其“发遗”

黑龙江即发往喀尔喀等处地方就于彼处开垦耕种。其筑城之处派大人一员会同将军富踏勘适中地方筑土城或造木城,用前处人夫之处定议奏闻。令前往之大人监造其官兵房。

屋,犯人居住房屋,亦令其盖造。其发遣之人到彼处种地,于未收之先并无食用,应交与侍郎《郭》,酌量给与口粮,俟收粮一季之后,免其支给。俟

命下之日、派往筑城、安设驿站大人职名、具题可也。

旨:“依议。”

又八月一,兵部“钦奉”

上谕:“各省督、抚、提、镇各营不食粮假冒营兵者不止。”

“河南一省,各处皆有。盖由一人在营食粮,而亲族即称为馀丁,如有小事,即聚众伙党,生事扰民,皆由该管武职平日将此等闲散之人不行查拿,又不能安辑食粮之兵丁,扣克兵饷,遇有缺出,又不充补,侵蚀空粮,又行苦派,致失士卒之心。此等事情,各省皆有,务必稽查严禁。” 钦此。嗣后督、抚、提、镇严饬各营该管“官痛改积习,遇有兵丁缺出,从公速补,应领粮饷,毋得扣克,安辑士卒,将此等冒充之人严查逐退。如各省督抚提镇衙门有此不法之徒,合伙多人,挟制官长,扰害地方者,该地方官审明,果非食粮兵丁,即分别首从,照《光棍》” 例治罪。若系现在食粮之兵丁,亦照此例治罪。如该管武职官不严行稽查,或被文官揭报,或百姓告发,将该管专汛,及兼辖武职官,降四级调用。提镇不行题参,降二级调用。该地方文官知情不报,降二级留任。道府不行查明转报,降一级留任。督抚不行题参,罚俸一年。应行令各该督抚提镇,严饬各标营官,现在有无匪类假冒食粮,兵丁有无此等之人,即于年终保奏可也。奉

旨:“依议。”

《刑部则例》
五十七年六月一刑部为刨参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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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人等事。议得刑科永奏称,偷刨人参未得之人,既被官兵拿获,较之已得人参者之重罪,委实不同。臣请免其解送刑部,交与

盛京刑部、奉天府尹、照例审结。令其年终汇报等

语。查科臣永,既称未得人参之犯,往来递解,糜费钱粮,应如所题,停其解送。臣部即于

盛京刑部、奉天府尹照例审结。再查边外偷刨、藦

《菇木耳》并偷种田土等犯俱解。

京城完结今应

盛京刑部奉天府尹、照例审结。年终汇题奏闻。俟

命下之日、通行奉天等处将军

盛京刑部奉天府尹、一体遵行可也。奉

旨偷刨人参未得人犯案件、不可交与彼处究审。每

年七月,自京派出堂官一员,前去会同将军、府尹究审具奏,俟冬季人犯人参过完之日,回京可也。

又八月,一九卿议得:都察院蔡《疏》称“刑部罪轻之监犯有可推广。”

皇仁者《我》。

皇上如天好生。比年以来,屡停秋,决炎暑,宽其监禁,

“施以冰水。” 臣因仰体

圣恩、请将监犯徒罪以下者、取具的保、免其收监等

语,应如所题,嗣后凡有各处拿送人犯,内审系罪轻者,不必监禁狱中,旗下俱交与各佐领,民人交与地方官,保候审结,俟汇题。

命下之日、照所拟之罪发落可也。奉

旨:“依议。”

又十月二十七日,一刑部会议得:“两江总督常审题陈万选首参革副都统俞章言等隐匿罪犯《俞文言入官财产》” 一案,经刑部议奏,奉

旨。“此等并非正项钱粮。止应著落正犯、追取此等事”

件正犯惧怕查审,希图本身轻脱,常将无辜之人扳连,若如此事繁而无完结之日,且将无干之人拖累,以致受患。将此案尔等问九卿会议具奏。钦此。仰见我

皇上圣明宽大。不忍累及无辜。此诚

“天地父母之心。”其应追取此等银两正犯、于查审时、若

不肖之徒,希图本身轻脱,将无干之人肆行诬赖者,从重治罪,仍著落伊身,追取承审察追各官。徇庇正犯,著落无干之人,拖累受患者,亦交与该部严加议处,俟

命下之日、通行直隶各省遵行可也。奉

旨:“依议。”

又十二月,一刑部等:“为钦奉”

上谕事切。惟我

皇上备至仁至圣之德。体大生广生之心。每常奏谳

九廑

圣德。稍涉矜疑,悉从宽宥。《朝审》已拟、情真者、尚费踌

蹰盗犯只诛首恶,免死者不止千万。乃犹轸念缓决,及秋后人犯久禁囹圄,或致淹毙,时

命廷臣详加确议、分别完结。臣等遵奉

上谕:“公同详议,京城及各省缓决人犯应酌量情罪。”

分别轻重,轻者照例杖流,重者发伊兰哈喇及呜喇古木等处。其未及入秋审之人犯内如果情有可矜亦应即于减等,其馀入来年秋审看臣等细查档案,开列人犯数目另行奏闻。至被殴受伤保辜限外于本伤身死者仍遵例奏明缘由,请

旨定夺外、有当时不即殒命、逾数日、或因伤风、或因

拖病身死者,从前并无定例。臣等议得:如原殴伤轻,不致于死后因伤风拖病而死者,应免抵偿,减等发落,仍追埋葬银二十两给付死者之家。其馀殴有致命重伤,金刃连戳,照例议抵俟

“命下之日,著为定例,通行直隶各省遵行可也。”奉 旨:“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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