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礼仪典/第256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经济汇编 第二百五十六卷 |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礼仪典
第二百五十六卷目录
家庙祀典部艺文一
陈太丘庙碑 后汉蔡邕
春祠令 曹操
请祭先王表 魏曹植
故中书令赠太子太师崔公家庙碑铭
唐韩云卿
魏博节度观察使沂国公先庙碑铭
韩愈
文潞公先庙碑记 宋司马光
家庙祀典部艺文二〈诗〉
小雅楚茨六章
信南山六章
家庙祀典部纪事
家庙祀典部杂录
礼仪典第二百五十六卷
家庙祀典部艺文一
[编辑]陈太丘庙碑 后汉蔡邕
[编辑]维中平五年春三月癸未,豫州刺史典以褒功述德, 政之大经,是以作谥封墓,兴于《周礼》;“卫鼎晋铭”,其昭 有实。故太丘长颍川许昌陈寔,字仲弓,含圣哲之清 和,尽人才之上美,光明配于日月,广大资乎天地,辟 四府,宰三城,神化著于民物,形表图于丹青,巍巍乎 其不可尚也,洋洋乎其不可测也。俭约违时,悬车致 仕,征辟交至,遂不屑就。春秋八十有三,寝疾而终。大 将军赐谥,群后建碑,国人立庙。先生有二子:季方、元 方,皆命世希有,继期特立。季方盛年早亡,亦图容加 谥。元方在丧毁瘁,消形呕血,纯孝过哀,率礼不越。于 时嘉异,画像郡国钦盛德之休明,懿钟鼎之硕义,乃 树碑镌石,垂世宠光。词曰:
于皇先生,冠耀八荒。阐德之宇,探道之纲。继期立表, 以训四方。“惟亮天工,群生之望。高明允实,有馥其芳。 载德奕世,休有烈光。钦慕在人,旧有宪章。过牧斯州, 庶奉清尘。弃予而迈,靡瞻靡闻。嗟哉怀矣,曷所咨询。 告哀金石,式昭其勤。”
《春祠令》曹操
[编辑]议者以为祠庙上殿当解履,吾受锡命带剑,不解履 上殿。今有事于庙而解履,是尊先公而替王命,敬父 祖而简君主,故吾不敢解履上殿也。又临祭就洗,以 手拟水而不盥。夫盥以洁为敬,未闻拟而不盥之礼, 且祭神而神在,故吾亲受水而盥也。又降神礼讫,下 阶就幕而立,须奏乐毕竟,似若不愆。烈祖迟祭不速 讫也。故吾坐俟乐阕,送神乃起也。受胙纳神,以授侍 中,此为敬恭不终实也。古者亲执祭事,故吾亲纳于 神,终抱而归也。仲尼曰:“虽违众,吾从下。”诚哉斯言也!
《请祭先王表》魏·曹植
[编辑]自计违远以来,有逾旬日,垂竟夏节方到,臣悲伤有 心。先王公夏至日终,是以家俗不以夏日祭。至于先 王,自可以今辰告祠。臣虽卑鄙,实禀体于先王。臣虽 贫窭,蒙陛下厚赐,足供大牢之具。臣欲祭先王于北 河之上,羊猪牛臣能自办者。臣县自有先王喜鳆。臣 前以表“得徐州臧霸二鳆百枚,足自供事。请水瓜五” 《枚,计先王崩来,未能半岁》。臣实欲告敬,且欲复尽哀。
《故中书令赠太子太师崔公家庙碑铭》
[编辑]唐韩云卿
戊申年六月,尚书右仆射赵国公圆薨,天子罢朝三 日,丧礼赠赙,加异常数。诏赠太子太师,谥曰“某。”嗣子 褒,遵荷先训,敦率旧礼,五月而葬,二十五月而祥。既 祥,始立庙于洛邑,曰“考庙。”皇考庙阶二尺有七寸,从 四寻,衡八寻,三尺五楹,外垂四阿,巧塓采椽,不施丹 雘,斋宫爨室,庭垣称之。因述族氏,勋躅诸路,明铭其 德。太师崔姓,河东武城人。系于齐,著于汉,荷先少师 之教,纯孝温重,禀受元和,纬武经文,为国梁柱。贼臣 禄山,凭犯河华,元宗顺动,南巡蜀汉,公为居守,有扶 翊再造之勋。函洛阻绝,人罹虿毒。肃宗振旅朔邮,戡 静祸乱,公为宰衡,有翼赞匡复之谋。山越之难,河泗 之竟,公领扬州,宣风淮楚,有剪攘威镇之绩,于惟茂 勋,莫与为疋。《礼》曰:“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灾则祀 之,能捍大患则祀之。”是宜庙食,以铭于鼎。以九月初 朔之日,寝庙既成,庭除既平,备器撰服,洁俭中礼。先 飨七日,致斋具物,水草陆产,醴酪牲牷之备,外尽物 也。色温行恐,身诎意愉,如惧不及,内尽志也。礼卒奠 撤,庄斋之色如存焉,叹息之音如闻焉。君子曰:“吾观 崔氏之飨,有以知禘尝之义焉。”古者诸侯立五庙,庙 有鼎与乐。有国之制,侯伯有爵而无土,庙有鼎,祭有 乐,不克立五庙而立三庙,不铭于鼎而铭于碑。铭曰: 显显太师,天孕鸿才,恢张硕勋,光照台阶。惟昔奸凶,
蚀恩犯顺,乘时无虞,区域骇震。元宗南巡,功著巴岷肃宗“戡复,勋扬册牍。弥廓氛祲,宣明日月。于惟太师,谁将比烈。爰自鼎司,出镇淮夷。外有乱虏,内有疑师。 钦和畏威,远迩来思。于惟太师,为国藩维。功以歼灾, 劳以定国。详考祀典,礼存庙食。爰立寝庙,不忘俭易。 卑不狭陋,广不逾制。毦毦孝子,愉愉其志。斋庄悫诚。” 庶物臻备,俎豆斯设。神将来暨,岁时迭移。霜露荐。至 德流庆,延昌庇后嗣。
《魏博节度观察使沂国公先庙碑铭》
[编辑]韩愈
元和八年十一月壬子,上命丞相元衡、丞相吉甫、丞 相绛,召太史尚书、比部郎中韩愈至政事堂,传诏曰: “田弘正始有庙京师。朕惟弘正先祖父,厥心靡不向 帝,至讫不得施,乃以教付厥子。维弘正衔训事嗣,朝 夕不怠,以能迎大之休,显有丕功,维父子继忠孝,予 维宠嘉之,是以命汝愈铭,钦哉惟时!”臣愈承命悸恐, 明日,诣东上阁门,拜疏辞谢,不报。退伏念昔者鲁僖 公能遵其祖伯禽之烈,周天子实命其史臣克作为 《𬳶駜》《泮闷》之诗,使声于其庙,以假鲁灵。今天子嘉田 侯服父训不违,用康靖我国家,盖宠铭之所以休宁 田氏之祖考。而臣适执笔隶太史,奉明命,其可以辞? 谨案魏慱节度使、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工部尚书、兼 魏州大都督府长史、御史大夫、沂国公田弘正,北平 卢龙人。故为魏、慱诸将,忠孝畏慎。田季安卒,其子幼 弱,用故事代父,人吏不附,迎弘正于其家,使领军事。 弘正籍其军之众,与六州之人,还之朝廷,悉除河北 故事,比诸州,故得用为帅。已而复赠其父《故沧州刺 史》、兵部尚书;母夫人郑氏,梁国太夫人。得立庙祭三 代“曾祖都水使者府君祭初室,祖安东司马赠襄州 刺史府君祭二室,兵部府君祭东室。”其铭曰:
唐继古帝。海外受制,狎于太宁。燕盗以惊,群党相维。 河北失平,号登元和。大圣载营,风挥日舒,咸顺指令。 嶪嶪魏士,婴儿戏兵。吏戎愁毒,莫保腰颈。人曰田侯, 其德可倚。叫噪奔趋,乘门请起。田侯摄事,奉我天明。 束缚弓戈,考校度程。提疆籍户,来复邦经。帝钦良臣, 曰维锡余。嗟我六州,始复故初。告庆于宗,以降命书。 旌节,有韬。豹尾神旗,《櫜兜》戟纛。以长魏师,田侯稽首, 臣愚不肖。迨兹有成,祖考之教,帝曰“俞哉,维汝忠孝。 予思乃父,追秩夏卿。愧德娠贤,梁国是荣。”田侯作庙, 相方视阯。见于蓍龟,祖考咸喜。“暨暨田侯,两有文武。 讫其外庸,可作承辅。咨汝田侯,勿亟勿迟,觐享式时, 尔祖尔思。”
《文潞公先庙碑记》宋·司马光
[编辑]“先王之制,自天子至于官师皆有庙。君子将营宫室, 宗庙为先,居室为后。”及秦非笑圣人,荡灭典礼,务尊 君卑臣,于是天子之外,无敢营宗庙者。汉世公卿贵 人多建祠堂于墓,所在都邑则鲜焉。魏、晋以降,渐复 庙制,其后遂著于令,以官品为所祀世数之差。唐侍 中王珪不立私庙,为执法所纠,太宗命有司为之营 “构以耻之。”是以唐世贵臣皆有庙。及五代荡析,士民 求生,有所未遑,礼颓教陊,庙制遂绝。宋兴,夷乱苏疲, 久而未讲。仁宗皇帝闵群臣贵极公相,而祖祢食于 寝,侪于庶人。庆历元年,因郊祀赦,听文武官依旧式 立家庙。《令》虽下,有司莫之举,士大夫亦以耳目不经, 往往不知庙之可设于家也。皇祐二年,天子宗祀礼 成,平章事宋公奏言:“请下礼官儒臣议定制度。”于是 翰林承旨而下共奏“请自平章事以上立四庙,东宫 少保以上三庙,其馀器服仪范,俟更参酌以闻。”是岁 十二月,诏如其请。既而在职者违慢相尚,迄今庙制 卒不立,公卿亦安故习,常得诿以为辞,无肯倡众为 之者。独平章事文公首奏乞立庙河南,明年七月,有 诏可之,然尚未知筑构之式,靡所循依。至和初,西镇 长安,访唐朝之存者,得杜岐公遗迹,止馀一堂四室 及旁两翼。嘉祐元年,始仿而营之。三年,增置前两庑 及门,东庑以藏祭器,西庑以藏家谱。斋祊在中门之 右,省牲、展馔、涤濯在中门之左,庖厨在其东南。其外 门再重,西折而南出。四年秋,庙成。公以入辅出藩,未 尝逾时,安处于洛。元丰三年秋,留守西都,始衅庙而 祀焉。公以庙制未备,不敢作主,用晋荀安昌公祠制, 作神版。采唐周元阳议,祀以元日、寒食,春秋分,冬夏 至,致斋一日。又以“或受诏之四方,不常其居”,乃酌古 诸侯载主之义,作车奉神版以行。此皆礼之从宜者 也。
家庙祀典部艺文二〈诗〉
[编辑]《小雅楚茨六章》
[编辑]此诗述公卿有田禄者力于农事,以奉其宗庙之祭。
楚楚者茨,言抽其棘。自昔何为?我蓺黍稷。我黍与与, 我稷翼翼。我仓既盈,我庾维亿。以为酒食,以飨以祀。 以妥以侑,以介景福。
济济跄跄,絜尔牛羊,以往烝尝。或剥或亨,或肆或将。 祝祭于祊,祀事孔明。先祖是皇,神保是飨,孝孙有庆报以介福,“万寿无疆。”
执爨踖踖,为俎孔硕,或燔或炙,君妇莫莫。为豆孔庶, 为宾为客,献酬交错,礼仪卒度。笑语卒获,神保是格。 报以介福,万寿攸酢。
我孔熯矣,“式礼莫愆。工祝致告,徂赉孝孙。苾芬孝祀, 神嗜饮食。卜尔百福,如几如式。既齐既稷,既匡既敕。 永锡尔极,时万时亿。”
礼仪既备,钟鼓既戒。孝孙徂位,工祝致告。“神具醉止, 皇尸载起。鼓钟送尸,神保聿归。”诸宰君妇,废彻不迟。 诸父兄弟,备言燕私。
乐具入奏,以绥后禄。尔殽既将,莫怨具庆。既醉既饱, 小大稽首。“神嗜饮食,使君寿考。孔惠孔时,维其尽之。 子子孙孙,勿替引之。”
《信南山六章》
[编辑]此诗大指与《楚茨》略同。
信彼南山,维禹甸之。畇畇原隰,曾孙田之。我疆我理, 南东其亩。
上天同云,雨雪雰雰。益之以霡霂,既优既渥。既霑既 足,生我百谷。
疆埸翼翼,黍稷彧彧。曾孙之穑,以为酒食。𢌿我尸宾, 寿考万年。
中田有庐,疆埸有瓜。是剥“是菹,献之皇祖。曾孙寿考, 受天之祜。”
“祭以清酒,从以骍牡,享于祖考”,执其鸾刀,以启其毛, 取其血膋。
是烝是享,苾苾芬芬。祀事孔明,先祖是皇。报以介福, 万寿无疆。
家庙祀典部纪事
[编辑]《楚语》:屈到嗜芰,有疾,召其宗老而属之曰:“祭我必以 芰。”及祥,宗老将荐芰,屈建命去之。宗老曰:“‘夫子属之’。 子木曰:‘不然。夫子承楚国之政,其法刑在民,藏在王 府,上之可以比先王,下之可以训后世。维微楚国,诸 侯莫不誉。其祭典有之曰:‘国君有牛享,大夫有羊馈, 士有豚犬之奠,庶人有鱼炙之荐,笾豆脯醢则上下 共之,不羞珍异,不陈庶侈,夫子不以其私欲干国之 典’’。”遂不用。
《孔子家语》:鲁公索氏将祭而亡其牲。孔子闻之曰:“公 索氏不及二年将亡,后一年而亡。”门人问曰:“昔公索 氏亡其祭牲,而夫子曰‘不及二年必亡’。今过期而亡, 夫子何以知其然?”孔子曰:“夫祭者,孝子所以自尽于 其亲。将祭而亡其牲,则其馀所亡者多矣。若此而不 亡者,未之有也。”
孔子常奉荐而进,其亲也悫,其行也趋趋以数。已祭, 子贡问曰:“夫子之言祭也,济济漆漆焉。今夫子之祭, 无济济漆漆,何也?”孔子曰:“济济者,容也,远也。漆漆者, 自反容以远。若容以自反,夫何神明之及?交必如此, 则何济济漆漆之有?反馈乐成,进则燕俎,序其礼乐, 备其百官,于是君子致其济济漆漆焉。夫言岂一端” 而已哉?亦各有所当也。
子路为季氏宰。季氏祭,逮昏而奠,终日不足,继以烛, 虽有强力之容,肃敬之心,皆倦怠矣。有司跛倚以临 事,其为不敬也大矣。他日祭,子路与焉。室事交于户, 堂事当于阶,质明而始行事,晏朝而彻。孔子闻之曰: “以此观之,孰谓由也而不知礼?”
季桓子将祭齐,三日,而二日钟鼓之音不绝。冉有问 于孔子,子曰:“孝子之祭也,散齐七日,慎思其事。三日 致齐而一用之,犹恐其不敬也。而二日伐鼓,何居焉?” 公父文伯之母,季康子之从祖母,康子往焉,侧门而 与之言,皆不逾阀。文伯祭其祖悼子,康子与焉,进俎 而不授,彻俎而不与。燕宗老,不具则不绎,绎不尽饫 则退。孔子闻之曰:“男女之别,《礼》之大经。公父氏之妇, 动中德,趋度于礼矣。”
《说苑》:卫叔孙文子问于王孙夏曰:“吾先君之庙小,吾 欲更之,可乎?”对曰:“古之君子,以俭为礼;今之君子,以 汰易之。夫卫国虽贫,岂无文履一奇,以易十稷之绣 哉?以为非礼也。”文子乃止。
《后汉书清河孝王庆传》:庆母宋贵人自杀,葬于樊濯 聚。常以贵人葬礼有阙,每窃感恨。至四节伏腊,辄祭 于私室。及窦太后崩,欲求作祠堂,恐有自同恭怀梁 后之嫌,遂不敢言,常泣向左右,以为没齿之恨。 杜佑《通典》:晋安昌公荀氏进封大国,祭六代。荀氏祠 制云:“今祭六代,未立庙,暂以厅事为祭室,须立庙如 制备。”
《唐书王珪传》:“珪薄于自奉,独不作家庙,四时祭于寝, 为有司所劾。帝为立庙愧之,不罪也。世以珪俭不中 礼,少之。”
《韦彤传》:会昌五年,诏京城不许群臣作私庙。宰相李 德裕等引彤所议,古制,庙必中门之外,吉凶皆告以 亲而尊之,不自专也。今俾立庙京外,不能得其意。于 礼宫之南九坊,三坊曰围外,地荒,左立庙无嫌,馀六 坊可禁。诏不许,听准古即居所立庙《卢弘宣传》:弘宣患士庶人家祭无定仪,乃合十二家 法,损益其当,次以为书。
《燕翼贻谋录》:庆历元年十一月郊祀赦文,“功臣不限 品数,赐私门立戟,文武臣僚许立家庙。已赐门戟,给 官地修建。”此循唐制也。故有兄弟同居而各置门以 列戟者,想是时必有立戟之人。特近代此制不举,无 能举旧事以言者,若家庙则终不能行。至皇祐二年 十二月甲申朔,复颁三品以上家庙之制,从宋庠之 请也。然一时议者欲令立庙之子孙袭其封爵,世降 一等,自国公而至封男,凡五世,而封爵之卑者仅一 二世。或又疑“袭封公爵,惟三恪先圣之后有之,此制 一行,数世之后必多。又子孙或初命卑官,不应袭公 侯之爵。”议终不决,竟尼不行。是不详考前代之制也。 君子惜之。
《宋史宋庠传》:庠皇祐中拜兵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 章事,集贤殿大学士。享明堂,迁工部尚书。尝请复群 臣家庙,曰:“庆历元年赦书,许文武官立家庙,而有司 终不能推述先典,因循顾望,使王公荐享,下同委巷, 衣冠昭穆,杂用家人,缘偷袭弊,甚可嗟也。请下有司 论定施行。”而议者不一,卒不果复。
《苏颂传》:“颂,皇祐五年召试馆阁校勘,同知太常礼院。 至和中,文彦博为相,请建家庙。事下太常。颂议以为 礼,大夫士有田则祭,无田则荐,是有土者乃为庙祭 也。有田则有爵,无土无爵则子孙无以继承宗祀,是 有庙者止于其躬,子孙无爵,祭乃废也。若参合古今 之制,依约封爵之令,为之等差,锡以土田,然后庙制” 可议。若犹未也,即请考案《唐贤寝堂祠飨仪》,止用燕 器常食而已。
《退朝录》:皇祐中,宗衮请置家庙,下两制、礼官议,以为 庙室当灵长,若身没而子孙官微,即庙随毁。请以其 子孙袭三品阶勋及爵,庶常得奉祀。不报。
《石林燕语》:“士大夫家庙,自唐以后不复讲。庆历元年, 郊祀赦,听文武官皆立庙。然朝廷未尝讨论,立为制 度,无所遵守,故久之不克行。”皇祐二年,初祀明堂。宋 莒公为相,乃始请下礼官定议。于是请平章事以上 立四庙,东宫少保以上立三庙,而其详皆不尽见。文 潞公为平章事,首请立庙于洛,终无所考拟,不敢轻 作。至和初知长安,因得唐杜佑旧庙于曲江,犹是当 时旧制。一堂四室,旁为两翼。嘉祐初遂仿为之。两庑 之前,又加以门,以其东庑藏祭器,西庑藏家牒。祊在 中门之右。省牲、展馔、涤濯等,在中门之左。别为外门, 置庖厨于中门外之东南堂中分四室,用晋荀安昌 公故事,作神版而不为主。唐周元阳《祀录》,以元日、寒 食、秋分、冬夏至为四时祭之节,前祭皆一日致斋,在 洛则以是祭,或在他处,则奉神版自随,仿古诸侯载 迁主之义。公元丰间始致仕归洛,前此在洛无几,则 庙不免犹虚设,乃知古今异制,终不可尽行也。 《闻见前录》康节先生出行不择日,或告之以不利则 不行。盖曰:“人未言则不知”,既言则有知,而必行则神 鬼敌也。《春秋》祭祀,约古今礼行之,亦焚楮钱。程伊川 怪问之,则曰:“明器之义也。脱有一非,岂孝子慈孙之 心乎?”又曰:“吾高曾,今时人以笾豆簠簋荐牲,不可也。” 伯温谨遵遗训而行之也。
《宋史王存传》:“存以右正议大夫致仕,尝悼近世学者 贵为公卿,而祭祀其先,但备庶人之制。及归老筑居, 首营家庙。”
《老学庵笔记》:“南丰曾氏享先,用节羹、馣鹅、刡粥。建安 陈氏享先,用肝串子、猪白割、血羹、肉汁。皆世世守之, 富贵不加,贫贱不废也。”
《挥麈前录》:“至和三年,宋元宪建言,庆历郊祀赦书,许 文武官立家庙,而有司终不能推述先典,明喻上指, 因循顾望,遂逾十载,使王公荐绅,下同闾巷昭穆,杂 用家人,缘媮习弊,甚可叹也。臣近因进对,屡闻圣言, 谓诸臣专殖第产,不立私庙,岂朝廷劝戒有所未孚, 将风教颓龄终不可复?”反复至意,形于叹息。臣每求 诸臣所以未即建立者,诚亦有由。盖古今异仪,封爵 殊制。礼官既不讲求,私家何由擅立?且未信而望诚 者,上难必责;从善而设教者,下或有违。若欲必如三 代有家嫡世封之重,山川国邑之常,然后议之,则坠 典无可复之期矣。夫建宗祏,序昭穆,别贵贱之等,所 以为孝。虽有过差,是过为孝。殖产利,“营居室,遗子孙 之业,或与民争利,顾不以为耻。逮夫立庙,则曰不敢 宁,所谓去小违古而就大违古者。今诸儒之惑,不亦 甚乎!”于是下两制与礼官详定制度,而王文安以下 定官一品,平章事以上立四庙。知枢、参政、同知枢、签 枢以上,前任见任宣徽尚书、节度使、东宫三少以上, 皆立三庙,馀官祭于“寝。凡得立庙者,许嫡子袭爵以 主祭。其袭爵世降一世,死则不得别立祔庙,别祭于 寝。自当立庙者,即祔其主。其子孙承代,不许庙祭、寝 祭,并以世数亲疏迁祧。”始得立庙者不祧,以始封有 不祧者,通祭四庙、五庙。庙因众子立而长子在,则祭以嫡长子主之。嫡子死,则不传其子,而传立庙之长。 凡立“庙,听于京师或所居州县,其在京师者,不得于 里城及南郊御路之侧。”既如奏,仍令别议袭爵之制。 其后终以有庙之子孙,或官微不可以承祭,又朝廷 难尽推袭恩之典,遂不果行。其略已见宋次道《退朝 录》。至嘉祐中,文潞公为相,乃上章引礼官详定制度, 平章事以上许立四庙,欲乞于河南府营“创庙”,诏从 之。政和中,蔡元长赐宅京师,援潞公之请,既允所奏, 且命礼制局铸造家庙祭器,并余丞相深以下二府 皆赐之。绍兴中,秦会之表勋锡第,又举二例,诏令讨 论,悉如政和之制云。
《宋史秦桧传》:“绍兴十六年正月,桧立家庙,三月赐祭 器。”将相赐祭器自桧始。
《杨存中传》:存中父祖及母皆死难,存中既显,请于朝, 宗闵谥“忠介”,震谥“忠毅”,赐庙曰“显忠”,曰“报忠。”又以家 庙祭器为请,遂许祭五世,前所无也。
《双槐岁抄》:永新刘文安公定之与李学士克述绍同 陞庶子,刘学士宣化俨戏谓文安曰:“先生真庶子也。” 盖公本庶出,遂默然无以应。初,其父石潭先生髦将 纳其母侧室,或谓不宜同姓,不从。及公请封,乃改为 留氏,乡人尝讦之。今观《丙辰进士登科录》所书生母, 实刘氏也。其后将立祠堂,故为异制,以讳乃翁之失, 见诸《呆斋存稿》。中有家书云:“奉先之礼,古来儒者未 必皆同,今亦岂能尽依朱子欲作祠堂之时,整齐同 作一大龛,龛中悬一轴,轴上书云:‘本宗刘氏门中三 代考妣、五服亲疏神魂。席公号名儒,而其父亦敦古 道者。其失欲盖而弥章如此,礼贵谨始,可不鉴哉’!” 《松江府志》:钱衮自为诸生,预庭祭,有感于心。其奉先 尤谨。常署祠门曰:“事之如生,祭之如在。”晨谒朔参,出 入必告。有新物不荐不敢尝。饮食必再祭、再祝。礼祭, 则前一日具新笔净砚,虽盛暑必衣冠书祝文,又缮 录仪式,作《指掌图》,以便诵习,且刻梓而博施焉。一日 时祭,属子婿陈矩来,因俾沐浴,帷诸门左。矩梦冠绅 数老人曰:“汝在门,吾侪来赴宴,汝未有儿,徐当与也。” 明年果生男。
家庙祀典部杂录
[编辑]李氏《刊误》《礼》:嫡士立二庙,庶人祭于寝。累代礼文,不 易斯义。开元十二年,敕一品许祭四庙,三品许祭三 庙,五品二庙,嫡士亦许祭二庙。尔后礼令,并无革易。 古者庙连于家,家主之丧,则殡于西阶之上,乡人傩, 孔子朝服立于阼阶。又曰:“丧不虑居,为无庙也。”则知 居不违庙,礼典昭然。近代显居上位,率多祭寝,亦尝 发问,皆曰官品未宜,有位至将相者,奏请之词,则曰 “臣官阶并及三品,准令合立私庙。”是不知旧制,妄有 论奏,庙貌申敬,用展孝思,岂于霜露之情,合俟朝廷 之命?盖以将同列戟,先白有司,既展哀荣,宜遵典故。 原其奏请之因,盖以庙不在其家,别于坊选吉地,乃 为府县申奏。或有官居显重,慎虑是宜。营构之初,亦 自闻奏,相习既久,致立庙须至闻奏。
《道山清话》:正献杜公尝言:“人家祀祖先,非简慢则媟 渎,得其中者鲜矣。”
《北梦琐言》:唐刘舍人蜕,桐庐人,早以文学应进士举, 其先德戒之曰:“任汝进取,穷乏与达,不望于汝。吾若 没后,慎勿祭祀。”乃乘扁舟,以渔钓自娱,竟不知其所 适。紫微历,登华贯,出典商,于霜露之恩,于是乎止。临 终亦戒其子如先考之命。蜀礼部尚书纂,即其息也, 尝与同列言之,君子曰:“名教之中,重于丧祭。刘氏先” 德,是何人斯?苟同隐逸之流,何伤菽水之礼?紫微以 儒而进,爵比通侯,遵乃父之绪言,紊先王之旧制,报 本之敬,能便废乎?大彭通人,抑有其说,时未谕也。 《退朝录》秘府有唐孟诜《家祭仪》《孙氏仲飨仪》数种,大 抵以士人家用台卓享祀类几筵,乃是凶祭。其四仲 吉祭,当用平面毡条屏风而已。
石林《燕语》:父没称皇考。于礼本无见。《王制》言“天子五 庙,曰考庙、王考庙、皇考庙、显考庙、祖考庙。”则皇考者, 曾祖之称也。自屈原《离骚》称“朕皇考曰伯庸”,则皇考 为父。故晋司马机为燕王,告祔庙文称“敢昭告于皇 考清惠亭侯”,后世遂因不改。汉议宣帝父称蔡义,初 请谥为悼,曰悼太子。魏相以为宜称尊号曰皇考,则 皇考乃尊号之称,非后世所得通用。然沿习已久,虽 儒者亦不能自异也。
《却扫编》:近世士大夫家祭祀,多苟且不经,惟杜正献 公家用其远祖叔廉书仪,“四时之享,以分至日不设 椅卓,唯用平面席褥,不焚纸币,以子弟执事,不杂以 婢仆,先事致斋之类,颇为近古。”又韩忠献公尝集唐 御史郑正则等七家祭仪,参酌而用之,名曰《韩氏参 用古今家祭式》。其法与杜氏大略相似,而参以时宜, 如分至之外,元日、端午、重九、七月十五日之祭皆不 废。以为虽出于世俗,然孝子之心,不忍违众而忘亲 也。其说多近人情,最为可行《学斋呫哔》:“《礼记》云:‘馂馀不祭,父不祭子,夫不祭妻’,本 当三句,各为一义,而本注乃于‘馂馀不祭’下作一义, 注云:‘食人之馀曰馂,礼轻故不敢祭’。”此义是也。然于 “父不祭子,夫不祭妻”之下别作一义,注云:“祭先也。从 卑处家,故不祭,则是以夫与父不得而祭其妻子也。” 此何义也?故朱文公先生厘正之,以为“父不祭子,夫 不祭妻,非不祭也,但明其不可以馂馀而祭耳。在《礼》, 生则妇可馂夫之馀,子可馂父之馀。既死矣,则以鬼 礼享之,当用其严敬,弗可以馂馀而祭之,为亵且慢 也。”此说明甚。而世儒薄夫,乃有泥古注而不祭妻子 者,是可哀也,是可鄙也,故发明朱子之说而厚俗云。 《日知录》:陆道威著《思辨录》,欲于祭礼之中而寓立宗 之意,谓古人最重宗子,然宗子欲统一族众,无如《祭 法》。文公《家礼》所载祭礼,虽详整有法,顾惟宗子而有 官爵及富厚者,方得行之,不能通诸贫士。又一岁四 合,族众繁重难举,无差等隆杀之别。愚意欲仿古族 食世降一等之意,定为《宗祭法》。岁始则祭始祖,凡五 服之外,皆与大宗主之。仲春则祭四代,以高祖为主, 曾祖以下分昭穆居左右,合同高祖之众,继高之宗 主之。仲夏则祭三代,以曾祖为主,祖考则分昭穆居 左右,合同曾“祖之众,继曾之宗主之。仲秋则祭二代, 以祖为主,考妣居左昭位,合同祖之众,继祖之宗主 之。仲冬则祭一代,以考为主,合同父昆弟,继祢之宗 主之。”皆宗子主祭,而其馀子则献物以助祭。不惟爱 敬各尽,而祖考高曾隆杀有等,一从再从,远近有别, 似于古礼初无所倍。或曰:“高、曾祖考祭则俱祭,古人 具有成法,不当随时加损。”答之曰:“凡礼皆以义起耳。 《礼》有云:‘上杀、旁杀、下杀’,《中庸》言‘亲亲之杀’,是古人于 礼,凡事皆有等杀。况《丧礼服制》,父母皆服三年,而高 祖则齐衰三月。”〈此今律文〉是《丧礼》已有等杀,何独于《祭礼》 不可行乎?此虽刱举,恐不无补于风教也。
《士虞礼》声三注:“声者,噫歆也,将启户,警觉神也。”《曾子 问》:祝声三注:“声噫歆,警神也。盖叹息而言,神其歆我 乎?”犹《诗》“顾予烝尝”之意也。丧之皋某,复祭之噫歆,皆 古人命鬼之辞。《正义》曰:直云祝声,不知作何声。按《论 语》云:“颜渊死,子曰:‘噫!天丧予’!”《檀弓》云:“公肩假曰噫。”是 古人发声多云噫,故知此声亦谓噫也。凡祭祀神之 所享谓之歆,今作声欲令神歆享,故云“歆警神也。” 《既夕礼》声三注,旧说以为噫兴也。噫兴者,叹息而欲 神之兴也;噫歆者,叹息而欲神之歆也。
父不祭子,夫不祭妻,不但名分有所不当,而以尊临 卑,则死者之神亦必不安,故其当祭则有代之者矣。 此别是一条,说者乃蒙上“馂馀不祭”之文而为之解, 殆似山东人作“不彻姜食,不多食”义,即谓不多食姜, 同一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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