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考工典/第011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经济汇编 第十一卷 |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考工典
第十一卷目录
规矩准绳部汇考
易经〈说卦〉
周礼〈冬官考工记〉
汉书〈律历志〉
木经〈定平〉
三才图会〈规矩准绳图〉
太仓州志〈水平椿〉
比例规解〈比例规第一式 比例规第一式造法 比例规第二式 比例规第二
式造法 比例各线总图一 比例各线总图二 比例各线总图三 比例各线总图四〉
规矩准绳部总论
淮南子〈时则训〉
规矩准绳部艺文
木从绳赋 唐王起
前题 张圣之
大匠诲人以规矩赋 宋欧阳修
秦铭跋 董逌
大器犹规矩准绳论 明金声
规矩准绳部纪事
规矩准绳部杂录
考工典第十一卷
规矩准绳部汇考
[编辑]《易经》
[编辑]《说卦》
[编辑]《巽》为绳直、为工。
〈大全〉徐氏曰:绳纠木之曲而取直者,工引绳之直而制木者,《巽德》之制,故“为绳,直为工。”
《周礼》
[编辑]《冬官考工记》
[编辑]《舆人》为车,圜者中规,方者中矩,立者中县,衡者中水, 直者如生焉,继者如附焉。
〈订义〉赵氏曰:“此段论治材居材之法。规所以为圆,矩所以为方,准则为平之所取,绳则为直之所取。轮人作车之法,其用材皆尽善。故为材之圜者必以规,而材之圜者自中于规;为材之方者必以矩,而材之方者自中于矩。材之直,竖立者,则挺立不邪,而自中于绳。县之垂。衡,谓横也。材之横放不竖者,则无高低,而自中”于水之平。刘执中曰:“县水谓准绳。准绳变言垂与水者,盖物之直者无过于垂,物之平者无过于水。观轮人为轮,言规之矩之、县之水之亦不言准绳,则以县与水平直之尤善者,故以此代言准绳焉。”
筑氏为削,长尺博寸,合六而成规。
王昭禹曰:“十寸为尺,十分为寸,以长尺而累之,则合六削,适六尺矣。环而围之,其势圜,足以成规,则不期于圜而自中于规矣。” 郑锷曰:“取六削而周环以合之,欲其成规,取诸圆也。盖削者,曲刀也,其形偃曲,如弓之反张而为之也。其形曲,则过乎曲不可也,不及乎曲亦不可也。合六削而圆,然后其曲为得中。” 此盖言其制作之法,其度当如是耳。王安石云:“合六成规,取乎地数之中。惟成为能无穷,惟中为能有常。书为不刊之典,削所以载制,其书岂可苟哉?合六成规所以称其书也。”
《汉书》
[编辑]《律历志》
[编辑]权与物钧而生衡,衡运生规,规圜生矩,矩方生绳,绳 直生准,准正则平,衡而钧权矣。是为五则。规者所以 规圜器械,令得其类也;矩者所以矩方器械,令不失 其形也。规矩相须,阴阳位序,圜方乃成;准者,所以揆 平取正也;绳者,上下端直,经纬四通也。准绳连体,衡 权合德,百工繇焉,以定法式。辅弼执玉,以翼天子。《诗》 云:“尹氏太师,秉国之钧,四方是维,天子是毗,俾民不 迷。”咸有五象,其义一也。以阴阳言之,太阴者,北方,北 伏也,阳气伏于下,于时为冬,冬终也,物终臧乃可称。 水润下,知者谋,谋者重,故为权也。太阳者,南方,南任 也。阳气任养物,于时为夏,夏假也,物假大乃宣。平火 炎上,礼者齐,齐者平,故为衡也。少阴者,西方,西迁也。 阴气迁落物,于时为秋;秋,𩏶也。物𩏶敛乃成。孰金从 革,改更也。义者成,成者方,故为矩也。少阳者,东方,东 动也。阳气动物,于时为春,春,蠢也。物蠢生乃动,运木 曲直。仁者生,生者圜,故为规也。中央者,阴阳之内,四 六之中,经纬通达,迺能端直,于时为四季,土稼啬蕃 息。信者诚,诚者直,故为绳也。五则揆物,有轻重。圜方、 平直,阴阳之义;四方,四时之体;五常,五行之象。厥法有品,各顺其方而应其行。职在《大行》,鸿胪掌之。
《木经》
[编辑]《定平》
[编辑]定平之制既正,四方据其位置。于四角各立一表,当 心安水平。其水平长二尺四寸,广二寸五分,高二寸, 下施立桩,长四尺。
〈注〉《安》。在内
上面,横坐水平,两头各开池方一寸七分,深一寸三 分。
〈注〉或中心更开池者,方深同。
身内开槽子,广深各五分,令水通过。于两头池子内, 各用水浮子一枚。
〈注〉“用三池”者,“水浮子”或亦用三枚。
方一寸五分,高一寸二分。刻上头令侧薄,其厚一分, 浮于池内,望两头水浮桩子之首,遥对立表处,于表 身内画记,即知地之高下。
〈注〉若槽内如有不可用水处,即于桩子当心施墨线一道,上垂绳坠下,令绳对墨线心,则上槽自平,与用水同。其槽底与墨线两边,用曲尺较,令方正。
凡定柱础,取平须更用贞尺较之,其贞尺长一丈八 尺,广四寸,厚二寸五分,当心上立表高四尺。
〈注〉《广厚》。同上。
于立表当心,自上至下,施墨线一道,垂绳坠下,令绳 对墨线心,则其地面自平。
〈注〉其真尺身上平处,与立表上墨线两边,亦用曲尺较令方正。
《三才图会》
[编辑]规矩准绳图
《太仓州志》
[编辑]《水平桩》
[编辑]一、考工法必先立信桩、样桩防奸。样桩者,号段既定 后,每段将画尺木撅钉入河心,与水面平,俗所谓“水 平桩”是也。俟开方后,以此撅准,名曰“样桩。”又将二桩 书明号段,直对样桩钉入两岸老土,深与岸平,名曰 “信桩。”然奸民偷易,桩记多乱,水平则桩造机纽,俗呼 “鹤膝骱”,便不可动摇。外具直丈竿一条,丈䉡一条,立 竿样桩之顶,拽䉡信桩上,量虚河深浅。如䉡在竿十 尺上,则虚河深十尺,必十尺以下尺寸乃算。实工虚 河尺丈,籍而藏之。夫役认宕时,又各立小桩,书某字 第几号、某千长、下百长、某分管领夫、某协夫、某应濬 长若干,名曰“夫桩。”又按仰月形三阔丈尺之数为横 丈,竿三条俱画尺寸,造成木轮车,架此三竿。每稽工 日,必携籍持竿拽䉡,驾车而往。先稽号桩,知宕长短, 即据信桩、样桩样䉡竖竿,得工浅深。工完后,沿河推 运三竿车,验工阔狭,以加赏罚,则力齐工倍。必信桩 者,虞样桩有高下,又虞老岸有伪增。验老岸、验信桩、 验样桩、验三竿车,诸弊始破。迨工完后,复打水线,以 验有淤滞,随令复濬,务求线道通流,方可决坝放水。 其或濬深水多,打水线不便,则于放水后,用木鹅沿 河较核。木鹅者,取直木一条,长与河深平,铁裹下端, 随濬过尺寸处,拴系长绳,直立水中,循水面两岸拽 进鹅仆,即土高水浅处罪该管千百长,仍令捞泥,务 如原议分数。须水鹅通行,然后为完工矣。
《比例规解》
[编辑]比例规第一式
《比例规第一式造法》
[编辑]以薄铜板或厚纸作两长股,如图任长一尺,上下广 如长八之一,两股等长、等广,股首上角为枢,以枢心 为心,从心出各直线,以尺大小定线数,令折中作五 线,两股之面共十线,可用十种比例之法。线行相距 之地,取足书字而止。尺首半规馀地,以固枢也。用时 张翕《游移
比例规第二式
《比例规第二式造法》
[编辑]以铜或坚木作两股,如图,厚一分以上,长任意。股上 两用之际,为心规,馀地以安枢。其一规面与尺面平, 而空其中;其一剡规而入于彼尺之空,令密无罅也。 枢欲其无偏,两尺并欲其无罅。枢心为心,与两尺之 合。线欲其中绳用则张翕游移之。张尽,令两首相就 成一直线,可作长尺;或以两半直角相就成一直角, 可作矩尺。
比例各线总图四
比例各线总图二
比例各线总图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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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矩准绳部总论
[编辑]《淮南子》
[编辑]《时则训》
[编辑]“阴阳大制有六度。天为绳,地为准,春为规,夏为衡,秋 为矩,冬为权。绳者所以绳万物也,准者所以准万物 也,规者所以员万物也,衡者所以平万物也,矩者所 以方万物也,权者所以权万物也。绳之为度也,直而 不争,修而不穷,久而不弊,远而不忘,与天合德,与神 合明,所欲则得,所恶则亡,自古及今,不可移匡,厥德 孔密,广大以容,是故上帝以为物宗。”《准》之为度也,平 而不险,均而不阿,广大以容,宽裕以和,柔而不刚,锐 而不挫,流而不滞,易而不秽,发通而有纪,周密而不 泄,准平而不失,万物皆平,民无险谋,怨恶不生,是故 上帝以为物平。《规》之为度也,转而不复,员而不垸,优 而不纵,广大以宽,感动有理,发通有纪,优优简简,百 怨不起,规度不失,生气乃理。《衡》之为度也,缓而不后, 平而不怨,施而不德,吊而不责,常平民禄,以继不足, 㪍㪍阳阳,唯德是行,养长化育,万物蕃昌,以成五谷, 以实封疆,其政不失,天地乃明。《矩》之为度也,肃而不 悖,刚而不愦,取而无怨,内而无害,威厉而不慑,令行 而不废,杀伐既得,仇“仇乃克;矩正不失,百诛乃服。”权 之为度也,急而不赢,杀而不割,充满以实,周密而不 泄,败物而弗取,罪杀而不赦。诚信以必,坚悫以固,粪 除苛慝,不可以曲。故冬正将行,必弱以强,必柔以刚, 权正而不失,万物乃藏。明堂之制,静而法准,动而法 绳,春治以规,秋治以矩,冬治以权,夏治以衡。是故燥 湿寒暑以节至,甘雨膏露以时降
规矩准绳部艺文
[编辑]《木从绳赋》〈以圣君顺谏如木从绳为韵〉唐·王起
[编辑]“惟山有木,惟木从绳。”绳舒卷而克正,木坚贞而有凭。 杞梓未分,规矩假之以冥立;斧斤斯运,曲直欺之而 不能。古人以政有得失,俗有废兴,因纳谏之善喻,为 箴阙之明征。当其懿匠员来,瑰材旅进,既陈之以纠 𬙊,将加之以霜刃。掌握初萦,绸缪忽振,寻尺曳而愈 出,分铢算而底慎。则椓之橐橐,既砥平而履端;伐之 丁丁,亦木开而委顺。则明正不得不受,曲直不得不 容。如献替于百度,宜启沃于九重。绳墨之间,既无违 于目巧;君臣之际,固宜警其面从。然则上达四聪,下 延五谏,比斯木之犹惑,待斯绳而作限。广狭有准,短 长无间。自然巨川舟楫,何虞沉溺之忧;大厦栋梁,不 贻压覆之患。有条不紊兮其功有馀,举直错枉兮可 以行诸。既爰究而爰度,亦匪疾而匪徐。向若置而不 用,藏而不舒。我有《梓材》,坎坎之声奚自?我有剞劂,恢 恢之刃焉如。袅袅诸抽,绵绵繈属。比朱丝之在琴瑟, 若飞流之界山谷。裁成廊庙之器,剖判阴阳之木。自 同弦直,不为丝棼。匪专美于成风之匠,亦垂训于背 诞之君。虽鳞皴异质,拥肿多纹。散作轮辕,小大之宜 不忒;凿为户牖,毫厘之度斯分。所以喻謇谔于后学, 昭辅弼于前文。方今补衮惟勤,和羹克正,契君臣以 鱼水,以绳墨为龟镜,则考《殷宗》,披《说命》,未若赓歌于 元圣。
《木从绳赋》〈以木以绳直君由谏明为韵〉张圣之
[编辑]“古之善谏者,喻其心如绳直,展成规于良木。既折中 而经始,必周流而牵复。以其性有曲直,固从乎弥纶; 以其材有短长,必由之盈缩。故可彰其言兮直如矢, 喻其谏兮从如水。”既应用而无方,且适道而虚己。为 棆桷之无缪,成栋梁之有以。举直错枉,且明径挺之 心;动而悦随,不失纵横之理。观夫度彼山林,直以丝 绳。既遵时而有作,乃底绩而其凝。断长补短,物无失 性。损上益下,道罔不兴。犹其善而惟变所适。类夫谏 而不命,其承匪差毫厘,存乎楷式。在操张而为务,乃 经纪以成德;操端有准,希匠石以裁成。枉挠必从,表 王道之正直。况夫准以纶綍,顺乎节文。不循枉以为 利,必适道而斯分。假物而言,故引从绳之木,乐谏为 喻。明乎则圣之君,原其纳诲之谋,观其所由,既规矩 而有制,岂文理而是求?纠𬙊既施,足彰妙道之用;众 材方正,比夫从谏如流。且夫献直言者,必有备无患; 木从绳者,叶执艺而谏。故得明乎官以相规,人之无 讪矧。其不枉道以求用,恒守道以为名。匡乎不正使 其正,规其不平使其平。斯所谓不可欺于绳墨,乃得 配乎权衡。恭惟赋于《说命》,知谏道之克明。
《大匠诲人以规矩赋》宋·欧阳修
[编辑]“工善其事;器无不良,用准绳而相诲,由规矩以为常; 度木随形,俾不欺乎曲直;运斤取法,必先正于圆方。” 载考前文,爰稽哲匠。伊作器以祖善,必诲人而攸尚。 有模有范,俾从教之克精;中矩中规,贵任材而必当。 诚以人于道也,非学而弗至;匠之能也,在器而攸施。 既谆谆而诲尔,俾拳拳而服之,默受以全。曲则轮,而 “直则轸,动皆有法,梡为鞠而断为棋。”然则道不可以 弗知,人不可以无诲。苟审材之义失,则教人之理昧。 规矩有取。为圭为璧以异宜,制度可诲。象天象地以 是配,匠之心也,本乎大巧,工之事也,作于圣人。因从 绳而取谕,彰治材而有伦。学在其中,辨盖舆之异状; 艺成而下,明凿枘之殊陈。义不徒云,“道皆有以。将博 我而斯在,宁小巧而专美。”殊玉工之作器,惟求磨琢 之精;异扁人之斲轮,但述苦甘之旨。是知直在其中 者谓之矩,曲尽其妙者本乎规。然工艺以斯下,俾后 来之可师;道或相营,引圆生方生而作喻;言如未达, 譬周旋折旋而可知。是何朴斲为工,剞劂斯主。翫其 役以虽末,听乃言而可取,故《孟子》谓“学者之诲人,亦 必由于规矩。”
《秦铭跋》董逌
[编辑]京兆田氏世得铜锾一,其制即《始皇帝权铭》,又得方 版,才三寸有奇,校以汉度得五寸,其刻铭则秦二世 诏也。往时文与可得此二物,盖其一时所制,而锾为 前诏,方为后诏,疑两代异器,偶相合于此。余考之,即 古规矩之器也。古者定法立制,始于权,平于衡,衡连 生规,规为矩,规矩自是器名,故以寓方圜之法。后世 不知其法,徒守其名,率至不知规矩所在。此其为方 圆者,且得有法数度量可考于其间耶?《孟子》曰:规矩, 方圆之至也。为规矩以得天下之方圆,则不可无器 以寄其法,使人就而正也。《韩子》曰:“规有䃺。”《荀子》曰:“五 寸之矩,尽天下之方。”夫规之圆也,其至于䃺,则失其 圆也,此名法之所守也。矩,方也,不失其方,故能尽夫 天下之方。古之制器,左旋见规,右折见矩,规矩、准绳, 四者皆器也。故曰:“大匠与人规矩,使知方圆之法。”至 于弃规矩,委绳墨,而得方圆平直者,吾弗知也。
===为。大人者,以天下为一家,中国为一人,万世为一时 者也。人生莫不自爱重其身,苟不能安心以待造物 者之生我死我,而期有存留于天地,其于身莫不欲 有成,而于世莫不求有用。夫必成其身以有用于世, 此豪杰之所以独异于众人。而不知此,但求成其身 “以有用于世”之心,亦即众人之所以无赖于豪杰。及 其既成既用,而此一豪杰者之所成、所用随与之俱 尽,初无复有可以存留于天地之间。其相与咨嗟低 徊以望为不可及者,亦初不过一二众人焉而已。夫 得于天者,材也,作而成之,以达于用,斯为器;等而下 之,虽农工贾役不坐食于世,皆不得谓之无所成就 而适用而上焉者,非其经纶达乎天德,即智名勇功 冠绝一时,不足为独异者,何也?则固甘以其身自为 一器,而未为千万器所从出也。夫目不必为器,而特 以之为千万器所从出,故虽不器,而不得不名之曰 “大器。”大则大矣,而必不能不名之为器。何也?彼虽无 成心,而卒未始不有“所成,虽无用心而卒未始不有 所用。”惟无成心,惟无用心也,而使天下无可成不可 成,可用不可用,莫不于此受成受用,而其成与用遂 以独大。是故规矩准绳之为物也,不特无方圆平直 之器,其身亦未尝有方圆平直之形。而天下之物,非 方圆平直不可以为器,非规矩准绳则必不可以得 方圆“平直。以是器大者之不欲戋戋,而乃以大有造 于天下后世也,亦庶几其似焉耳。”吾观古者大圣人 之用心也,至于一夫不获,若己纳之沟中,而其计深 虑远也,则虑所终而稽所敝。若是,是安得笼取一切 而为方隅旦夕之计,而遂可以快心满志者哉?吾观 管敬仲之治齐也,其取予轻重上下出入之际,大要 倾夺邻国,奔使天下,愚惑黔首,以利国家而已。而其 于桓公也,备诸无道之行,而且以为非其至也,身朝 没而齐已夕乱也。若是,是可以法天下而传后世者 哉!夫幸而为一齐,可以倾夺天下,使仲得天下而为 之,当复何所倾夺,是亦立穷之道也。故仲当日之所 以自成其身而有用于世者,实不过功名富贵之间。 而《孟子》曰“功烈如彼其卑”,言功烈已无足言矣,不必 略其功烈而更求其心法也。功烈者,即出于心法者 也,即所谓器焉耳。如是心,即如是功,乌有功无可议, 而复又从而苛议其心者哉?故仲之小大,要即其迁 就昏庸之君,以成就一日之功,而无有乎天下万世 之虑,亦非谓其但能治人而不能自治也。使真能治 人矣,又何用自治?仲亦有仲之自治,但仲之所以治 人,亦即如其所以自治者而止耳。均之不大也,均之 可以自为器,而不可以为千万器所从出也。故曰:“大 器犹规矩准绳”,此笃论也。而曰:“先自治而后治人。”夫 先自治后治人,此特为未成器者言可耳。以语于大 器,不亦谬乎?此义不明,后世曲学小儒,以此自藏,曰 “吾未暇治人,吾先自治焉耳。”而彼见小急功、艳视管 仲者,自度其学尚戛戛其难之,则谓功烈宁复有过 此者?至谓《孟子》言不足信,以为区区井田学校之论, 岂足以胜内?政不知孟夫子所以度越诸书者,正在 “井田”“学校”二论,但略言之而不必详。譬之老工大匠, 挟其规矩准绳,莫有知者。偶一指设以见大意,而不 知者以为不若运斤小斲者之可以苟且,朝造而暮 鬻也。呜呼!王如用予,则岂徒齐民安,天下之民举安。 又曰:“圣人复起,必从吾言。”所谓规矩准绳,昭若斯矣。 自当时之公孙丑、淳于髡,即目为迂阔,而又岂千万 世所能测识者哉。
规矩准绳部纪事
[编辑]《拾遗记》:“庖牺生有圣德,于时未有书契,规天为图,矩 地取法。”
《史记夏本纪》:“禹左准绳,右规矩,载四时,以开九州,通 九道,陂九泽,度九山。”
《管子形势解》:“奚仲之为车器也,方圆曲直,皆中规矩 钩绳。”
《汉书王莽传》:“莽始建国元年正月,莽策群司曰:月刑 元股,左司马典致武应,考方法矩,主司天文,钦若昊 天,敬授民时,力来农事,以丰年谷。日德元厷,右司徒 典致文瑞,考圜合规,主司人道,五教是辅,帅民承上, 宣美风俗,五品乃训,斗平元心,中司空典致物图,考 度以绳,主司地里,平治水土,掌名山川众殖,鸟兽蕃” 茂草木。〈注〉《晋灼》曰:“中央为土,土者信,信者直,故为绳。” 《元史郭守敬传》:“守敬巧思绝人,作仰规覆矩图
规矩准绳部杂录
[编辑]《书经说命》:“惟木从绳则正。”
《礼记·玉藻》:“周还中规,折还中矩。”〈注〉“中规”,圆也;中矩,方 也。
《经解》:“礼之于正国也,犹绳墨之于曲直也,规矩之于 方圆也。故绳墨诚陈,不可欺以曲直;规矩诚设,不可 欺以方圆。君子审礼,不可诬以奸诈。”
《管子七臣七主》篇:“法律政令者,吏民规矩绳墨也。夫 矩不正不可以求方,绳不信不可以求直。”
《文子道德篇》:“放准循绳,身无与事。”
《上德》篇:“水虽平必有波,衡虽正必有差,尺虽齐必有 危。非规矩不能定方圆,非准绳无以正曲直。”用规矩 者,亦有规矩之心。
《微明》篇:“清静恬和,人之性也;仪表规矩,事之制也。” 《自然》篇:“朴至大者无形状,道至大者无度量。故天圆 不中规,地方不中矩。”
“规矩钩绳”,巧之具也,而非所以为巧也。
《上义》篇圣人一以仁义为准绳,故“天下大利也。”“比之 身”即小,身之所重也,比之仁义即轻。此以仁义为准 绳者也。
《上礼》篇:“通于乐之情者能作音;有本主于中,而知规 矩钩绳之所用者能治人。”
《骈拇》篇:“待钩绳规矩而正者,是削其性也;待绳约胶 漆而固者,是侵其德也;屈折礼乐,呴俞仁义,以慰天 下之心者,此失其常然也。天下有常然。常然者,曲者 不以钩,直者不以绳,圆者不以规,方者不以矩,附离 不以胶漆,约束不以𬙊索。故天下诱然皆生而不知 其所以生,同焉皆得而不知其所以得。”
《马蹄篇》:陶者曰:“我善治埴,圆者中规,方者中矩。”匠人 曰:“我善治木,曲者中钩,直者应绳。”夫埴木之性,岂欲 中规矩准绳哉?然且世世称之曰:“陶匠善治埴木。”此 亦治天下者之过也。
《天道》篇:“水静则平中准,大匠取则焉。”
《韩非子有度》篇:“巧匠目意中绳,然必先以规矩为度, 故绳直而枉木斲,准夷而高科削。”
《饰邪》篇:“悬衡而知平,设规而知圆,万全之道也;释规 而任巧,释法而任智,惑乱之道也。”
《解老》篇:“凡物之有形者,易裁也,易割也。何以论之?有 形则有短长,有短长则有小大,有小大则有方圆。故 欲成方圆而随其规矩,则万事之功形矣。而万物莫 不有规矩”,议言之士计会规矩也。圣人尽随于万物 之规矩,故曰:“不敢为天下先。”
《用人》篇:“释法术而心治,尧不能正一国;去规矩而妄 意度,奚仲不能成一轮。使中主守法术,拙匠守规矩, 则万不失矣。”
《吕氏春秋自知》篇:“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 必规矩;欲自知,则必直士。”
《分职》篇:“为宫室必任巧匠,奚故?”曰:“匠不巧则宫室不 善。夫国,重物也,其不善也,岂特宫室哉?巧匠为宫室, 为圆必以规,为方必以矩,为平直必以准绳。功已就, 不知规矩准绳,而赏匠巧匠之。宫室已成,不知巧匠, 而皆曰:‘善,此某君某王之宫室也’。此不可不察也。” 《墨子法仪》篇:“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无法仪而 其事能成者,无有。”虽至士之为将相者,皆有法;虽至 百工从事者,亦皆有法。百工为方以矩,为圆以规,直 以绳,正以县。无巧工不巧工,皆以此五者为法。巧者 能中之,不巧者虽不能中,放依以从事,犹逾已。故百 工从事,皆有法所度。今大者治天下,其次治大国,而 无法所度,此不若《百工辩》也。
《天志篇》:“子墨子之有天之辟人,无以异乎轮人之有 规,匠人之有矩也。今夫轮人操其规,将以量度天下 之圆与不圆也,曰:‘中吾规者谓之圆,不中吾规者谓 之不圆。是以圆与不圆,皆可得而知也。此其故何?则? 圆法明也。匠人亦操其矩,将以量度天下之方与不 方也。曰:‘中吾矩者谓之方,不中吾矩者谓之不方。是’’” 以方与不方,皆可得而知之。此其故何?则?方法明也。 《新语道基》篇:“圣人防乱以经艺,工正曲以准绳。” 《韩诗外传》轮匾曰:“以轮言之。夫以规为圆,矩为方,此 其可付乎子孙者也。若夫合三木而为一,应乎心,动 乎体,其不可得而传者也。”
《淮南子缪称训》:“道至高无上,至深无下,平乎准,直乎 绳,圆乎规,方乎矩,包裹宇宙而无表里,洞同覆载而 无所碍。”
《齐俗训》:“今夫为平者,准也;为直者,绳也。若夫不在于 绳准之中,可以为平直者,此不共之术也。”
《汜论训》:“夫绳之为度也,可卷而伸也;引而伸之,可直 而晞,故圣人以身体之。夫修而不横,短而不穷,直而 不刚,久而不忘者,其惟绳乎!”
《扬子先知》篇:“或曰:‘齐得妻吾而霸,仲尼曰:‘小器’。请问 大器’?”曰:“大器其犹规矩准绳乎?先自治而后治人之 为大器《潜夫论赞学》篇:“圣人之制经,以遗后贤也,譬犹巧倕 之为规矩准绳,以遗后工也。昔倕之巧,目茂圆方,心 定平直,又造规绳矩墨,以诲后人。试使奚仲、公班之 徒,释此四度,而效倕自制,必不能也。凡工妄”匠,执规 秉矩,错准引绳,则巧同于倕也。是倕以心来制规矩, 往合倕心也,故度之工几于倕矣。先圣之智,心达神 明,性直道德,又造经典,以遗后人。试使贤人君子,释 于学问,抱质而行,必弗具也。及使从师就学,按经而 行,聪达之明,德义之理,亦庶矣。是故圣人以其心来 就经典,往合圣心,故修《经》之贤德,近于圣矣。
《考绩》篇:谚曰:“曲木恶直绳,重罚恶明证。”此群臣所以 乐㹅猥而恶考功也。世主不循考功而思太平,此犹 欲舍规矩而为方圆也。
《思贤》篇:“身之病,待医而愈;国之乱,待贤而治。治身有 黄帝之术,治世有孔子之经。然病不愈而乱不治者, 非鍼石之法误,而五经之言诬也。乃因之者非其人, 苟非其人,则规不圆而矩不方,绳不直而准不平也。” 刘子《适材》篇:“水火金木、土谷,六府,异物而皆有施;规 矩、权衡、准绳,六法,殊形而各有任。”
《文武》篇:“规者所以法圆,裁局则乖;矩者所以象方,制 镜则背。”
《元真子𬸚𬸦篇》:“至圆无圆而能方,至方无方而能圆。 孰能圆乎方者曰太圆。孰能方乎圆者曰太方。故太 方有言曰:‘昔吾方子之圆,而子弗知吾之方;太圆有 言曰:‘曩吾圆尔之方,而尔不知吾之圆’。若然者何也? 其有以哉!是故规乎虚者,虚之不知其圆也;矩乎空 者,空之不知其方也。然则游心乎太寂之乡,令规矩’” 无措其巧者,其唯太圆之与太方乎!
《侯城杂诫》:“大匠成室,材木盈前,程度去取,沛然不乱 者,绳墨素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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