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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选举典/第072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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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汇编 选举典 第七十一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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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选举典

 第七十二卷目录

 科举部总论一

  杜佑通典赵匡举选议 举人条例

  大学衍义补清入仕之路

  百川学海广科学以弭盗

  图书编明设科之制 章介庵科目议 进士观政

选举典第七十二卷

科举部总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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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杜佑通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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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匡举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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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三代建侯,与今事异,理道损益,请自汉言之。”汉朝 用人,自诏举之外,其府寺郡国属吏,皆令自署。故天 下之士,修身于家,而辟《书》交至,以此士务名节,风俗 用修。魏氏立九品之制,中正司之,于是族大者第高, 而寒门之秀屈矣。国朝举选,用隋氏之制,岁月既久, 其法益讹。夫才智因习,就固然之理。进士者,时共贵 “之,主司褒贬,实在诗赋,务求巧丽。以此为贤,不唯无 益于用,实亦妨其正习;不唯挠其淳和,实又长其佻 薄。自非议度超然,时或孤秀”,其馀溺于所习,悉昧本 源,欲以启导性灵,奖成后进,斯亦难矣。故士林鲜体 国之论,其弊一也。又人之心智,盖有涯分,而九流《七 略》,书籍无穷,主司征问,不立程限。故修习之时,且务 钞略,比及就试,偶中是期,业无所成,固由于此。故当 代寡人师之学,其弊二也。疏以释经,盖筌蹄耳。明经 读书,勤苦已甚,既口问义,又诵疏文,徒竭其精华,习 不急之业。而当代礼法,无不面墙,及临人决事,取办 胥吏之口而已。所谓“所习非所用,所用非所习”者也。 故当官少称职之吏,“其弊三也。举人大率二十人中 方收一人,故没齿而不登科者甚众,其事难,其路隘 也。如此而杂色之流广通其路也,此一彼十,此百彼 千,揆其秩序,无所差降,故受官多低下之人,修业抱 后时之叹,待不才者何厚,处有能者何薄?崇末抑本, 启昏窒明,故士子舍学业而趋末伎,其弊四也。收人 既少,则争第急切,交驰公卿,以求汲引,毁訾同类,用 以争先。故业因儒雅,行成险薄,非受性如此,势使然 也。浸以成俗,亏损《国风》,其弊五也。大抵举选人以秋 初就路,春末方归,休息未定,聚粮未办,即又及秋,事 业不得修习,益令艺能浅薄,其弊六也。羇旅往来,糜 费实甚,非唯妨阙生业,盖亦隳其旧产。未及数举,索 然已空,其弊七也。贫窭之士,在远方欲力赴京师,而 所冀无际,以此揆度,遂至没身,使兹人有抱屈之恨, 国家有遗才之阙,其弊八也。官司运江淮之储,计五 费其四乃达京邑,刍薪之贵,又十倍四方,而举选之 人,每年攒会,计其人畜,盖将数万,无成而归,十乃七 八,徒令国中烦耗,其弊九”也。为官择人,唯才是待。今 选之并,格之以年数,合格者判,虽下劣,一切皆收。如 未合格而应科目者,才有小瑕,莫不见弃。故无能之 士,禄以例臻;才俊之流,坐成白首。此非古人求贤审 宫之义,亦已明矣。其弊十也。选人不约,本州所试,悉 令聚于京师。人既浩穰,文簿繁杂,因此渝滥,其事百 端。故俗间相传云:“入试非正身,十有三四,赴官非正 身,十有二三。”此又弊之尤者。今若未能顿除举选,以 从古制,且稍变易以息弊源,则官多佳吏,风俗可变。 其条例如后:

《举人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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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立身入仕,莫先于礼。《尚书》明王道,《论语》首百行,《孝 经》德之本,学者所宜先习。其明经通此,谓之“两经举”, 《论语》《孝经》为之翼助。诸试帖一切请停,唯令策试义 及口问。其试策自改问时务以来,经业之人鲜能属 缀,以此少能通者。所司知其若此,亦不于此取人。故 时人云:“明经问策,礼试而已。”所谓变实为虚,无益于 政。今请令其精习,试策问经义及时务各五节,并以 通四以上为第。但令直书事义,解释分明,不用空写 疏文,及务华饰。其十节总于一道之内问之,馀科准 此。其口问,诸每卷问一节,取其心中了悟,解释分明, 往来问答,无所滞碍,不用要令诵疏,亦以十分通八 以上为第。诸科亦准此。外更通《周易》《毛诗》,名“四经举”; 加《左氏春秋》为“五经举”,不习《左氏》者,任以《公羊》《穀梁》 代之;其但习《礼记》及《论语》《孝经》,名“一经举。”既立差等, 随等授官,则能否区分,人知劝勉。

一、明法举亦请不帖,但策问义并口问,准经业科。 一学《春秋》者,能断大事,其有兼习《三传》,参其异同,商 确比拟,得其长者,谓之“春秋举。”策问经义并口问,并 准前。

“一、进士习业,亦请令习《礼记》《尚书》《论语》《孝经》并一史。 其杂文请试两首,共五百字以上,六百字以下,试笺、 表、论、议、铭、颂、箴、檄等,有资于用者不试诗赋。其理通, 其词雅为上;理通词平为次,馀为否。”其所试策,于所习经史内征问,经问圣人旨趣,史问成败得失,并时 务共十节。贵观理识,不用征求隐僻,诘以名数,为无 益之能。言词不至鄙陋。即为第

一,其有通《礼记》《尚书》《论语》《孝经》之外,更通道德诸经。 通《元经》《孟子》《荀卿子》《吕氏春秋》《管子》《墨子》《韩子》谓“茂 才举达观之士,既知经学,兼有诸子之学,取其所长, 舍其偏滞,则于理道无不该矣。”试策征问诸书义理 并时务共二十节,仍与之言论,观其通塞。

一,其有学兼经史,达于政体,策略深致,其词典雅者, 谓之“秀才举。”经通四经,或《三礼》,或《三家春秋》,兼通三 史以上,即当其目。其试策,经问圣人旨趣,史问成败 得失,并时务共二十节,仍与之谈论,以究其能。 一学倍秀才而词策同之,谈论贯通,究识成败,谓之 “宏才举。”以前三科,其策当词高理备,不可同于进士。 其所征问,每十节通八以上为第。

一。其史书,《史记》为一史,《汉书》为一史,《后汉书》并刘昭 所注《志》为一史,《三国志》为一史,《晋书》为一史,李延寿 《南史》为一史,《北史》为一史。习《南史》者,兼通宋、齐志;习 “《北史》者,通后魏、《隋书志》。自宋以后,史书烦碎冗长,请 但问政理成败所因,及其人物损益关于当代者,其 馀一切不问。”国朝自高祖以下及睿宗《实录》并《贞观 政要》共为一史。

一,天文律历,自有所司专习,且非学者卒能寻究,并 请不问。唯《五经》所论,盖举其大体,不可不知。

一、每年天下举人来秋入贡者,今年九月,州府依前 科目先起试,其文策通者注等第讫,试官、本司官、录 事参军及长史连押其后。其口问者,题策后云“口问 通若干”,即相连印缝,并依写解为先后,不得参差。封 题讫,十月中旬送观察使,观察使差人送省司,随远 近比类,须合程限。省司重考定讫,其入第者,二月内 符下诸道诸州追之,限九月内尽到。到即重试之。其 文策皆勘会书迹,调理与州试同即收之,伪者送法 司推问。其国子监举人,亦准前例。

一、诸色身名,都不涉学,昧于廉耻,何以居官?其简试 之时,虽云试经及判,其事苟且,与不试同。诸皆令习 《孝经》《论语》,其《孝经》口问五道,《论语》口问十道,须问答 精熟,知其义理,并须通八以上。如先习诸经书者,任 随所习试之,不须更试《孝经》《论语》。其判间以时事,取 其理通,必在责其重保,以绝替代。其合外州申解者, “依《举选例》处分。”

一、一经及第人选日请授中县尉之类,两经出身授 上县尉之类,判入第三等及荫高授上县尉之类,用 荫止于此。其四经出身授繁县尉之类,判入第三等 授望县尉之类,五经授望县尉之类,判入第二等授 畿县尉之类,明法出身与两经同资,进士及三礼举、 春秋举与四经同资,其茂才、秀才请授畿县尉之类, 其宏才请送词策上中书,门下请授谏官、史官等。礼 经举人,若更通诸家《礼》论及汉已来礼仪沿革者,请 便授太常博士。茂才等三科,为学既优,并准《五经》举 人便授官。其杂色出身人,量书判授中县尉之类,判 送入第三等,及荫高者加一等。凡荫,除解褐官外,不 在用限。

一,今举人所习,既从简易,士子趋学,必当数倍往时。 每年诸色举人,主司简择,常以五百人为大限,此外 任收杂色。

大学衍义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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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入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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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始置《进士科》。

臣按:此后世进士之科之始,盖始专以文辞试士也。夫三代以前乡举、里选之法行,取士专以德行为本,汉制孝廉茂材等科皆命公卿大夫、州郡举有经术德行之士,试以治道然后官之。魏晋以降,所举秀孝犹取经术,州郡皆置中正以品其才行,虽其立法未必尽善,然清谨之士犹知有所畏忌,不敢放恣,恐有“言行之疵,以为终身之累。” 至是隋有进士之举,始专试士以文辞,士皆投牒自进,州里无复察举之制矣。

唐制,取士之科大要有三:由学馆者曰生徒,由州县 者曰乡贡,皆升于有司而进退之。其科之目:有秀才, 有明经,有俊士,有进士,有明法,有明字,有明算,有一 史,有三史,有《开元礼》,有道举,有童子。此岁举之常选 也。其天子自诏者曰“制举”,所以待非常之才焉。

臣按:唐科目虽曰多端,而其行之最久者,进士、明经而已,然进士以声韵为学,不本经术,明经以帖诵为能,不穷义理,所谓德行者不复问矣。

武后天授元年,策问贡士于洛阳殿,殿前试士自此 始。

臣按:此后世临轩策士之始。

元宗开元中,令“诸州贡举,省试不第,愿入学者听。”

臣按:此下第举人入学之始。

宋之科目,有进士,有明经。诸科常选之外又有“制科而进士得人为盛。神宗始罢诸科,而分经义诗赋以 取士。

宋太宗谓侍臣曰:“朕欲博求俊彦于科场中,非敢望 拔十得五,止得一二,亦可为致治之具。”

太平兴国九年,进士始分三甲,自是锡宴琼林苑,上 因谓近臣曰:“朕亲选多士,殆忘饥渴,召见临问,观其 才拔而用之,庶使田野无遗贤,而朝廷多君子耳。”

臣按:历代科目得人惟宋为盛,盖以太宗留意科目,自是以后天下士子争趋向之故也。

仁宗时,张方平知贡举,言:“文章之变与政通,今设科 选才,专取辞艺。士惟道义积于中,英华发于外,以文 取士,所以叩诸外而质其中之蕴也。言而不度,则何 观焉?迩来文格日失其旧,各出新意相胜为奇,朝廷 屡下诏书戒饬,学者乐于放逸,罕能自还。”

嘉祐二年,亲试举人,凡与殿试者始免黜落。时进士 习为奇僻,钩章棘句,寖失浑厚,欧阳修知贡举,痛裁 抑之,浇薄之士不预选者多毁修,然自是文体亦少 变。

臣按:文章关气运之盛衰,而科场之文为甚。盖科场之文乃一世所尚者,上以此取人以为一代辅治之具,下以此为业以为一生进用之阶,非徒取其能文而已,盖将因其文以叩其人心之所蕴、才之所能、识之所及,由是用之,将藉之以辅君泽民、修政立事,不苟然也。昔朱熹尝与其门人言及科举文字之弊,熹叹曰:“最可忧者,不是说文字不好,这事大关世变。东晋之末,其文一切含胡,是非都没理会。夫东晋未以文取士,所谓文者,出于众人之私作,未必人人同也,其祸且至于不可支持。况科举之文乃国之所以取士、士之所以为业者,其所关系岂不益大哉?苟非在上屡颁戒饬之诏,慎择主试之人,示” 之以趋向之方,付之以斡旋之柄,则文辞日流于卑弱,而国势随之矣。呜呼,可不念哉!

英宗以间岁贡士法不便,诏礼部三岁一贡举。

臣按:此即成周“三年一大比” 之制,自是遂为常制,至今行之。

神宗时,王安石告其君曰:“今人才乏少,且其学术不 一,异论纷然,不能一道德故也。一道德则修学校,欲 修学校则贡举法不可不变。若谓此科常多得人,自 缘仕进别无他路,其间不容无贤尔。今以少壮时正 当讲求天下正理,乃闭门学作诗赋,及其入官,世事 皆所不习,此科法败坏人才致不如古。”既而言者又 谓:“古之取士,皆本学校,道德一于上,习俗成于下,其 人才皆足以有为于世。今欲追复古制,则患于无渐, 宜除去声韵对偶之文,使学者专意经术。”于是改法, 罢诗赋,帖经墨义,士各占《易》《诗》《书》《周礼》《礼记》兼《论语》 《孟子》。中书撰大义式颁行,试义者须通经有文采,乃 为中格,不但如明经墨义粗解章句而已。

臣按:此后世经义之始。前此所谓明经者,试其墨书帖义,但取其记诵而已,未尝考其义理、求其文采也。王安石为人固无足取,及其自作《三经》,专用己说,欲以此一天下士子,使之遵己,固无是理,然其所制经义之式,至今用之以取士,有百世不可改者,是固不可以人废言也。及其所谓士当少壮时正当讲求天下正理,乃闭门学作诗赋,及其入官,世事皆所不习,切中今世学者习科举之弊。今世举子所习者,虽是《五经》、濂、洛之言,然多不本之义理,发以文采,徒缀缉敷演,以应主司之试焉耳。名虽正理,其实与前代所习之诗赋无大相远也。欲革其弊,在“择师儒之官,必得人如胡瑗者以教国学,慎主司之” 选,必得人如欧阳修者以主文柄,则士皆务实用以为学,本义理以为文,而不为无益之空言矣。他日出而为国家用,其为补益盖亦不小。

熙宁三年,亲试进士,始专以“《策定》著”,限以千字。

臣按:殿廷试士始于唐武后时,宋初沿之,然皆试以诗赋,至是神宗始试以策,至今用之。方是时,苏轼为编排官,见一时举人所试策多阿谀顺旨,乃拟一道以进,大略谓:“科场之文,风俗所系,所收者天下莫不以为法,所弃者天下莫不以为戒。今始以策取士,而士之在甲科者多以谄谀得之,天下观望,谁敢不然?风俗一变,不可复返,正人衰微,则国随之。” 噫观轼兹言,则知朝廷以言试士,虽若虚文,而一时人心之邪正,国势之兴衰,实关于此。识治体者不可不加之意。

理宗御笔付知举杜范曰:“朕爰简儒彦,俾典文衡,凡 尔攸司,宜鉴旧弊,一取一舍,惟公惟明。经学欲其深 纯,词章欲其典则。言惟合理,策必济时。毋以穿凿缀 缉为能,毋以浮薄险怪为尚,参稽互考,优劣自分,庶 使贤俊毕登,以副朕新美治功之意。”

臣按:宋朝文弊至理宗时极矣,每遇大比,帝辄下

诏崇雅黜浮,盖有以见夫士习之美恶,形于文辞之浮雅,文辞之浮雅,而实有关于气化之盛衰也。苏轼告神宗曰:“愿陛下明诏有司,试之以实学,博通经史者,虽朴不废,稍涉浮诞者虽工必黜,则风俗稍厚,学术近正,庶几得忠实之士,不至蹈衰季之风。” 臣于今日亦然。

朱熹作《贡举私议》曰:“古者学校选举之法,始于乡党 而达于国都,教之以德行道艺而兴其贤者、能者。盖 其所以居之者无异处,所以官之者无异术,所以取 之者无异路。是以士有定志而无他慕,早夜孜孜,惟 惧德业之不修,而不忧爵禄之未至。”又曰:“古者《大学》 之教,以格物致知为先,而其考校之法,又以九年知” 类通达,彊立不反为大成。盖天下之事,皆学者所当 知,而其理之载于《经》者,则各有所主也。今治《经》者类 皆舍其所难而就其所易,仅穷其一而不及其馀。若 诸子之学,同出于圣人,诸史则该古今兴亡治乱得 失之变,皆不可阙者,而学者岂能一旦尽通?若合所 当读之书而分之以年试,义各二道,诸经皆兼《大学》 《论语》《中庸》《孟子》义各一道,论则分诸子为四科,而分 年以附焉,诸史及时务以次分年,如经、子之法。试策 各二道,使治经者必守家法,答义者必通贯经文,条 举众说而断以己意,有司命题,必依章句。如是则士 无不通之经,无不习之史,而皆可用于世矣。

臣按:朱熹之议虽未上闻,而天下莫不称诵,以为后世贡举之法未有过焉者。我太祖皇帝于开国之初即诏天下曰:“自洪武三年为始,特设科举,以起怀才抱德之士,务在经明行修、博古通今、文质得中、名实相称。其中选者,朕将亲策于廷,观其学识、品其高下而任之以官,果有才学出众者待以显擢,使中外文臣皆由科举而选,非科举者毋得与官。” 至十七年,又命礼部颁行《科举程式》。凡三年大比,子、午、卯、酉年秋乡试,辰、戌、丑、未年春会试。士各专一经,皆兼《大学》《论语》《中庸》《孟子》《四书》。《义》主朱氏集注《章句》,《易》主程朱传义,《书》主蔡氏《传》及古注疏,《诗》主朱氏集注,《春秋》主三传及胡氏张洽传,《礼记》主古注疏。逮我太宗皇帝修《五经》《四书大全》,《易》《诗》《书》如旧,惟《春秋》则宗胡氏,《礼记》则又加以陈澔《集说》焉。初场以初九日试《四书》义三道,本经四道;次场以十二日试论一道,诏诰表内科一道,判语五条;终场以十五日试经史时务策五道。初场及终场未能者,许减其二道。呜呼!本朝试士之制,虽不尽用朱氏分年之议。然士各专一经,经必兼《四书》,一惟主于濂、洛、关、闽之说,以端其本。又必使之兼明子史百家之言,古今政务之要,而以论策试之。考其识见本末兼该,文质得中,虽不尽如朱氏之说,实得朱氏之意于数百年之后矣。凡前代之科目,如制科、秀才之类,一切废绝;前代之制度,如诗赋墨义之类,一切不用。可谓简而要,明而切,真可以行之于千万年而无弊矣。本朝科举,参酌前代之制,而取厥中,凡所谓明经宏辞诸科,一切革罢,惟有进士一科。洪武三年,诏天下行省以是年秋八月开乡试,明年春二月礼部会试,其解额以五百人为率,会试取百人,而所试之文,尚仍元制。至十七年,始定今科试格式。十八年会试,止录士子姓名乡贯,而未刻程文,录文自二十一年始也。自是,三年一开科,取人无额,惟善是取。宣德改元,始镌定额。两京十二藩,各随地产以差多寡,而会试如洪武初取士之数。又以“北方学者文采不能自见,分南、北、中三类取人。正统壬戌,于各布政司旧额上量增之,而会试则加以半。景泰初,诏除科额,以复洪武、永乐之旧。寻复镌定,比旧额稍增。礼部试则临期取旨,自是遂为定制。” 夫自洪武甲子定为三岁一开科,至是三十馀试矣。科场条贯,日增日密,一切病弊,尽革无馀,惟程试之文气,进用之人才,似乎有愧于前者。虽或气运之使然,习俗之流弊,然不可“不知其故也。” 祖宗时,其所试题目,皆摘取经书中大道理、大制度、关系人伦治道者,然后出以为题。当时题目无甚多,故士子专用心于其大且要者,其用功有伦序,又得以馀力旁及于他经及诸子史,主司亦易于考校,非三场匀称者不取。近年以来,典文者设心欲窘举子以所不知,用显己能。其初场出经书题,往往深求隐僻,强截句读,破碎经文,于所不当连而连,不当断而断,遂使学者无所据依,施功于所不必施之地,顾其纲领体要处反忽略焉。以此科场题目数倍于前,学者竭精神,穷目力,有所不能给。故于策场所谓“《古今制度》《前代治迹》” 、当世要务,有不暇致力焉者。甚至登名前列“者,亦或有不知史册名目,朝代前后,字书偏旁者” ,可叹也已。然以科额有定数,不得不取以足之,以此士子仿效成风,策学殆废。间有一二有策学者,又以前场不称,略不经目,人才所

以不及前者,岂不以是哉?其录出以为程文者,又多萎薾粗浅,拘泥缠绕不厌。《士心录》一出,议论纷然。其所谓主意” 之说,尢为乖缪。凡其所命之题,专主一说,谓之主意。殊不知《圣经》深远,非一人之见所能尽理,苟通焉,斯在所取矣,何必惟己之同哉?士子志于必得,谓非合主司之意,不可以取中,往往将圣经贤传之旨,旁求曲说,牵缀迁就,以合主司所主之意,此非独坏士习,其为《圣经》之蠹也甚矣!有司主此以出题,士子主此以为文。今日为士子既以此进身,异日为主司又以此取士,《宋史》所谓“缪种流传” ,今日时文之弊,殆类之也。然此又不但科试为然,而提学宪臣之小试,殆又有甚焉者也。其所至出题,“尢为琐碎,用是经书题目愈多,学者资禀有限,工夫不能遍及,此策学所以几废,而科举所得,罕博古通今之士也。正统、景泰以前所刻程文,皆士子亲笔,有司稍加润色耳。近日多是考官代作,甚至举子无一言于其间,殊非设科之本意。” 若夫考试之官,两京及会试皆出自朝命,乡试则方面官先期访请。洪武以来,惟有学者是用,不问是何官职,虽儒士亦在所聘。后乃有建言专用教官者,其所礼聘,无非方面之亲私,率多新进士。少能持守,一惟监临官是听。内外之权,悉归御史。凡科场中出题刻文,阅卷取人,皆一人专之。所谓《弥封誊录》,殆成虚设。谨按科场旧例,分帘内外,以隔绝交通之弊。自帘以内,考试官主之;自帘以外,监试官主之,而提调官则兼总内外焉。然惟莅其事尔,而取人刻文,皆不得预,所以用巡按御史为监临官者,特以纠察其不如法者尔。今宜敕有司,凡科场条贯,必复祖宗之旧。所命题必光明正大,切于人情物理,关于彝伦治道者。小录所刻之文,谓之“《程文,特》录出为士子程式也,非用是以献上也。文有可为程式者则刻,无则否,或多或寡,不必齐同,不许代举子作。如有欠阙繁冗,稍加笔削可也。经书题目,无甚凶恶字面,不必回避。初场经义四条以通三条,书义三条以通二条为合格,否则不取。五策问目,通以十事为率,非通五以上,不在取数。会试则“本数不足,取别数足之,乡试则此经不足,足以他经凡解额,惟限之不许过数,苟无足取者,宁欠无足。通场全无,然后短中求长,取以备数。如此则科目所得者,皆通经学古之士,而适于世用矣。更乞申明旧制,在外乡试,俱照会试及两京例,不设监临官。其巡按御史止于科场外严加纠察,士子欲入场者,专委提学宪臣考验,而亦不许他官小试。凡百执事,不许用进士、举人出身人员,恐有夤缘作弊。临晚给烛,虽唐、宋故事,然今科场代笔、换卷,多在昏暮,宜革去给烛而取减场。先期聘考试官,必详加询访,不许徇私滥举,许御史纠治,惟有学行誉望者是取,不分有司、教职见任致事。仍乞申严帘内帘外之限,不许通融出入。三日一宴之礼,惟送酒殽,不必宴会。考试官阅卷去取既定,先将所取中卷,用其字号编定名第一样三本,封号印记,其一留以自备,其二以授提调、监试官。至期比朱墨卷相同,然后拆号,各照所编定字号填榜,不许更易。” 又于各经各存备卷三五卷,如所取卷有参错,即随经用所备卷依次补之。如此庶几科场少弊,可以得人,而复祖宗之旧矣。又考会试举人,往时入场者,极多不过二千人,今则积多已逾四千矣。切恐数科之后,日累日多,又不止此数。窃考宋欧阳修作《礼部唱和诗序》,谓宋制考校五十日,今制自初八日入场,至二十日以后,揭晓不过十“馀日,卷多日少,恐不能无遗才。请下礼部议,宽其日限,而移殿试于三月望日。庶几考试者日力有馀,得以尽其心力,精详文理,以为国家求才。”

百川学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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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科学以弭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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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末,进士不第,如王仙芝辈唱乱,而敬翔、李振之徒, 皆进士之不得志者也。盖四海九州之广,而岁上第 者仅一二十人,苟非才学超出伦辈,必有绝意于功 名之涂,无复顾藉。故圣朝广开科举之门,俾人人皆 有觊觎之心,不忍自弃于贼盗奸宄。开宝三年,诏礼 部阅贡士十五举以上曾经终场者,具名以闻。庚戌, 诏曰:“贡士司马浦等一百六人,困顿风尘,潦倒场屋, 学固不讲,业亦唯专,非有特恩,终成遐弃,宜各赐本 科出身。”此特奏所由始也。自是士之潦倒不第者,皆 觊一官,老死不止。景德二年三月丁巳,因赐李迪等 进士第,赐特奏名五举以上本科六十四人,三传十 八人,同学究二人,《三礼》四十四人,年“老授将作监主 簿,三十一人。”此特奏之名所由立也。至景祐元年正 月癸未,诏进士、诸科十取其二,进士三经殿试,诸科 五经殿试,或进士五举年五十,诸科六举年六十,虽不合格特奏名,此特奏名所以渐多也。至大中祥符 八年二月丙子,则命进士六举、诸科九举、特奏名并 赴殿试,则又以人多而裁抑之也。况进士入官,十倍 旧数,多至二十倍,而特奏之多,自是亦如之。英雄豪 杰,皆汨没消磨其中而不自觉。苏子云“纵百万虎狼 于山林,而饥渴之,不知其将噬人。”艺祖皇帝深知此 理者也,岂汉唐所仰望哉?自唐以来,进士皆为知举 门生,恩出私门,不复知有人主。开宝六年,下第人徐 士廉挝登闻鼓,言“久困场屋”,乃诏入策进士、终场经 学并试殿廷。三月庚午,御讲武殿,覆试新进士宋准 以下一百二十七人。是岁,礼部所放进士十一人而 已,《五经》止二十二人。艺祖皇帝以初御试特优,与取 放,以示异恩,而御试进士不许称门生,一洗故习,可 谓知所先务矣。

图书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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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设科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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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祖开国之初,即诏天下曰:“自洪武三年为始,特设 科举,以起怀才抱德之士。务在经明行修,通今博古, 文质得中,名实相称。其中选者,朕将亲策于廷。”至十 七年,又命礼部颁行科举程式。士各专一经,必兼《四 书》,一惟主于濂、洛、关、闽之说。凡三年大比,子午卯酉 为秋乡试,辰戌丑未为春会试。其试士之制,则先以 经义以观其穷理之学,次之《论表》以观其博古之学, 终之策问以观其时务之学。取其中式,登之乡书,即 乡大夫之“兴礼”也;“上之《礼闱》以俟廷对”,即大司马之 “进士”也。

《章介庵科目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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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以科目取士,谓其可以得人也,然科目岂足以 得人哉?其得人者偶然耳。夫朝廷悬爵禄以待天下 之士,谓其贤且才也,而概取之以科目。科目之所凭 准以进退取舍乎人者,非他也,乃在乎经义论策诏 诰表判,工与不工之间而已。使是文也,必贤且才者 而后工焉,则科目信足以得人矣。然贤且才者未必 皆能,而不贤不才者未必皆不能也。譬之欲求贞烈 之女,而限之以剪制缕结之巧,彼非贞烈者独无是 巧乎?求千里之马,而限之以青黄赤白之色,彼非千 里者独无是色乎?故谓科目不足以得士,其得士者 偶然耳,以此故也。然则如之何而后可?其必博考前 代选举之法,减进士科所举人数,于是科外增置诸 科,不限多寡,不拘年岁,或藩臬汇选,或州县保荐。既 举之,必试之。试必各就其所属,以“博学宏词、经史淹 贯、精通、书写、明习占候举者,礼部试之。以法比疏通、 听谳详慎、判断明决”举者,刑部试之。以“心计优长、精 通筭法、转输有法、平准泉货”举者,户部试之。以“熟知 险易、通习《译语》”、“兵钤”精妙,智勇兼全。举者,兵部试之, 以性行端洁,堪为师表,素抱朴忠,敢于直谏。举者,吏 部必授以儒官署职,使之待诏翰林及五凤楼前等 处以试之。试必限以二三年,谬举者重其罪。如汉陈 汤家贫贷无节,不为州里所称。及元帝有诏举茂才, 张谷举汤。汤代迁,父死不奔丧,司隶奏汤无循行,谷 选举故不以实,坐削户二百。会薨,因赐谥曰缪侯。如 此,庶乎人不妄举矣。或曰:以射择士,其果愈于今之 科目乎?观《王制》所载乐正,《周礼》所载大司徒教士之 法,至矣备矣。而其闾胥、族师、党正、乡大夫所以劝饬 而风励之者,委曲严密,无少间隙,可以容其奇邪淫 放之行。盖其养之深,防之豫,临事而始,以射观之也, 夫岂全恃此以为得人之筌蹄哉?若如康斋、白沙,人 品殊绝,自当从天顺年间人赍敕币征聘事例,不可 言试也。

《进士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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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士,每科大约三百名,分试九卿衙门观政,每衙门 大约三十馀人,堂长司僚与之朝夕而试之事,其人 端邪能不能若烛照而数计之,于是会其实以上于 天官,天官籍准以为铨注。文学政事,风节慈恺,随所 成以授其任,任则必久而不数更,是以无不可用之 才,无不可知之人。此《易简》之道,祖宗朝之所以得人, 今乃无豫以处士,而后轻用以弃之。士先不幸而叹 其无所遭,朝廷亦不幸而咎其不得士,其谁自哉?祖 宗之法不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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