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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食货典/第004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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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汇编 食货典 第三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经济汇编 第四卷
经济汇编 食货典 第五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食货典

 第四卷目录

 食货总部总论二

  太平经国书理财

  礼经会元财计

  性理会通理财

  大学衍义补总论理财之道

  古今治平略一三代国计

食货典第四卷

食货总部总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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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经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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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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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问:“《周礼》真理财之书乎?”曰:“周之理财,理其出而已 矣,非理其入也;理国之财而已矣,非理天下之财也。 昔者天下之民,百亩之田,可以无饥;墙下之桑,五母 之鸡,二母之彘,可以衣帛而食肉。而又任之以百工 商贾,责之以嫔妇臣妾,资之以山泽薮牧,故其地无 馀利,而其民有馀财。当是时也,下之所以输于上者” 常易办,而上之所以取于下者常不见其难集。“内而 九功之正税,九职之正赋,外而九正之常贡。其时已 至,其财已可取,则太宰立法以授之;征者,司徒之属 征财以入之。掌者,太府之职掌财以颁之。”“当用者如 斯而已矣。非理天下之财之入也,财之来为无穷,财 之取为甚易。其藏之也,常充足而盈羡;而其用之也, 则常惧其奸欺而卤莽。”是故一时之财,不待于理其 入,而常尽心于理其出焉。每观《六典》之书,六卿之职, 兵既以私田而不饷,士大夫既以公田而不廪,而岁 时经费,独祭祀、宾客、田役、丧荒、饮膳、衣服与夫稍秩 匪颁、赐予玩好数者之用而已。周公于此,上则虑夫 人主侈心之生,而妄费之无节,下则虑夫掌财、用财 者之渗漏干没,或有以容奸而肆欺。异日之忧则又 虑夫国计匮乏而府库空虚,既窘于用,则不免虐取 于民也,于是一毫财赋之出,而数人之耳目通焉。前 有太宰、小宰、宰夫,后有太府、掌皮、地官之属,又有泉 府、仓人、廪人,但敛散赒救,事近于民。故泉府而下皆 以属地官太宰,兼制国用,故太府与司会皆列于《天 官》,而太府以下三府,则皆掌货贿泉布以待用;司会 以下四职,则皆掌会计,以足用衣裘皮革之数,一岁 之出入尤多,则又专命司裘掌皮以会计。其用反复, 十一官之职,未尝不深叹周公措置之合宜,而均节 之有法,防闲之周密,而视听之详多也。盖内府若可 以兼《玉府》矣,而必分为二府者,切于一身之用,固不 可以混夫一国之用也。“司会”若可以通《司书》矣,而必 立为二司者,掌财用之会计,固不可以汨之以书契 版图也。职内若可以摄《职岁》矣,而必摄为二职者,出 入之数,固不可以专责之一人之手也。使其兼摄而 通行之,则不惟不免于奸“欺,而其内外之参差不齐, 出入之交错差舛,簿书会计之烦多委轧,亦必将有 敝其精神而昏其思虑者,周公不为此也。故以太府 言之,自关市之赋以至万民之贡,其各有所待者,非 以其物也,以其数之多寡而为所用厚薄之限也。以 其数之多寡为限,则用不免有欠馀,势不免有相补 足,而财不”免有相移用,移易纷然,始舛错而难考,是 非一人之所能理也。故法式则见于《太宰》,而定数则 见于太府,移用则掌于职内矣。以“内府”言之,九贡、九 赋、九功之货贿与夫四海币献之货贿纷然而入,既 择其精美者以充王之藏,又择其精美者以充王之 献,九贡、九赋、九功之良兵、良器,与夫四方之金玉、齿 革、兵器,杂然而受,既以共王之玩好,又以共王之献 赐,又以待邦之大用,是亦非一人之所能究也。故其 大体则掌于内府,而其精美紧切者则分于玉府矣。 又以“外府”言之,“掌邦布之出入,以共百物之用”,此特 其纲领也。至于王后世子,凡衣服之用邦布者则共 之。祭祀、宾客、丧纪、会同、军旅,凡“币帛赉予之用邦布 者则共之,赏赐给劳之用邦布者则又共之。”其出入 支用,固已琐碎不一矣。而敛滞货,给赊贷,所以与民 用通者,则又岂外府之所能兼乎?故系邦之用者,则 外府领之,而其在民者则分于泉府矣。以至司会而 下,掌皮而上,其所以设官分职而不相参者,大抵皆 然。虽式贡之馀财以共玩好之用,而《司书》亦别为一 书,以待司会之考,以佐太宰之撙节。虽然,此特其不 相参者耳。至于相参而相考者,则内府在内,反以共 邦之大用;外府在外,反以共王及后世子衣服之用, 内外互相考也。“职内”、职入,反以每岁所入而考其所 出;“职岁”、职出,反以每岁所出而证其所入,出入互相 考也,不相参则可以专其耳目,必相考则可以防其 奸欺。惟其然也,故财用之出,上无所肆其侈,下无所 容其私,上不侈而下不私则财常足于用,征敛常不 至于虐而民无复有受其病者。然则周家之理财,理 其出而已,非理其入也。理之于上者不欲虐,取之于下而已,非固屑屑然为是不惮烦也。“太宰统其大纲, 司徒统泉府。仓人、廪人之大纲。会计则均出于司会; 式法之数,则同出于太府。”然则论周家之理财者,太 宰之府,较太宰太府式法之次序,辨九贡、九正、九赋、 九职、九式、九事之异同,此则自有诸儒之传说在。

礼经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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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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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陵谓:“《周礼》一书,理财居其半。今观《周官》货贿之 入,不过太宰九职、九赋、九贡之目尔,民职所贡有常 额,地职所敛有常制,侯贡所致有常法,尚何待于理 乎?然则周人理财之道,非见于理财之日而见于出 纳之际,非见于颁财之顷而见于会计之时。考之太 府九赋以待膳服,九事九贡以待吊用,五事九职之 贡,以充府库,式贡之馀以共玩好,太宰所以定为取 财之法,取此财也;太府所以分其颁财之府”,颁此财 也;内府所受,受此财也;司会所计,计此财也;司书所 叙,叙此财也。别其为金玉则曰货,别其为器币则曰 贿,总而言之则曰财。《周官》掌财,固非一职,而敛散出 入之权,太府实主之。故入而受之太“府也,分而颁之 太府也。凡执事者受财用,受于太府也。凡邦之赋用 取具焉”,取于太府也。以太府为府官之长,而司货贿 出入之权,则利权不分,敛散得宜,而出入得以通知 之矣。向使分掌于诸府而不专总于一司,则出财者 惟以给办为能,用财者惟以济事为功,而后之不继 不恤也,财如何而不亏哉!然“颁其货于受藏之府,颁 其贿于受用之府”,郑氏谓“受藏若内府,受用若职内”, “职内”乃司会之属,非“受用之府”矣。王氏《详解》以“职内” 为“受藏”,以“职岁”为受用,此二职者,掌出入之数尔,而 谓之“府”,亦非也。刘氏《中义》以“内府掌良货贿”,知其为 “受藏”,“外府掌共百物”,知其为“受用”,然内府曰“以待邦 之大用”,谓之“受藏”,亦不通。若案其文,玉府掌良货贿 之藏,受而藏之,宜为“受藏之府。”《内府》掌受货贿,以待 邦之大用,宜为“受用之府。”然受藏曰货,受用曰贿,而 二府皆言货贿,又不然矣。意者太府自有藏用二府, 以受货贿,太府总之,而内府则兼掌之以待用。欤货 曰藏者,亦藏之而待用也。太府而下三官,玉府掌王 金玉、玩好、兵器,凡良货贿之藏,皆式贡之馀财所入 焉,此王之内帑也。内府掌受九贡、九赋、九功之货贿、 良兵、良器,以待邦之大用,与四方所献之物,与妇功 所颁之物入焉,此王之公帑也。外府则专掌邦布入 出,以共百物,以待邦之用,凡邦之小用皆受焉,此亦 王之公帑也。王之公帑二,“内帑一”,以公用多而私用 少也。玉府掌金玉服佩,《燕齐》之物皆在焉,故一谓之 “王。内府”,待邦大用,而四方使者所受之物则奉之,王 及冢宰之好赐予则共之。是其用固在外。何以谓之 内?岂非以货贿之藏在乎内,而不可以轻用者乎?外 府固待邦小用,而王后、世子衣服则共之,至于岁终 而王后之“服且不会”,是其用又在内,何以谓之外?岂 非以其泉布之流通在乎外,而不可以私用者乎?或 者徒见“外府”、“内府”之名,遂以内府为“内帑”、外府为公 帑,则非矣。三府各所掌,而统之以太府,则三府不得 以行其私;太府虽总其财,而制之以太宰,则太府亦 不得以行其私,是则成周掌财之官然也。若夫财之 出入必有会计,则有《司会》而下五官以主之。司会为 计官之长,“掌邦之六典、八法、八则之贰,以逆邦国都 鄙官府之治”,则分治不至于旷官。“掌百物财用在书 契版图者”之贰,以逆群吏之治而听会计,则用财不 至于逾法。以参互考日成,则日考之也。以月要考月 成,则月考之也。以岁会考岁成,则岁考之也。既逆其 治而听其会,又考其会而知其法,考之名亦详乎?案 宰夫之职,有能足用长财善物者与?凡失财用物辟 名者,宰夫得以乘其出入,诏冢宰而诛赏之。今司会 则以诏王及冢宰而废置之。宰夫既有以诏而诛赏 之小者,司会又有以诏其废置之大者,则其致谨于 财可知也。《司书》为司会之贰,掌其版图,而周知百物 之出入。财币之馀,则使入于《职币》。财用之用,则必考 于《司会》。“三岁则大计吏治,而民财、器械之数,田野、六 畜、夫家之数,山林薮泽之数,无不知焉;以逆诏命,以 受税法,以入要贰,以考邦治”,无不掌焉。《司书》会计之 书,又可谓详密矣。《职内》则“掌赋入之数,以逆赋用,及 会则以逆职岁之出。职岁则掌岁出之数以待会计, 及会则以赞司会之逆。一出一入,不总之以一职,而 以二官职之,是以出入相考也。职币一官,乃掌币馀 之赋者也。岁终则会其出,凡邦之会事,以式法赞之”, 是虽式贡馀财,既会之而有馀,复会之而不妄费也。 不特此尔,司裘何与于会计,而岁终“且会其裘事。”“掌 皮何与于财用,而岁终亦会其财赍?”以二官而继于 计官之列,则其细事皆会可知矣,此则成周会财之 官然也。然合掌财之官与“会财”之官考之,《太府》为财 官长,仅有下大夫二人;《司会》为会官长,乃有中大夫 二人,下大夫四人。掌财何其卑且寡,会财何其尊且多也?盖分职以受货贿之出入者,其事易;持法以校 出入之虚实者,其事难。以会计之官,钩考掌财、用财 之吏,苟其权不足以相制,而为太府者反得以势临 之,则将听命之不暇,又安敢校其是非?不惟无以遏 人主之纵欲,而且不足以防有司之奸欺也。今也以 尊而临卑,以多而制寡,则纠察钩考之势得以行于 诸府之中。又况司会等职,皆职之于天官,而冢宰以 九式节财,以岁终制用,司会又不得以欺之也。掌之 以下大夫之太府,计之以中大夫之司会,又临之以 上卿之冢宰,如此则财安得而不均,用安得而不节? 国计安得而不裕哉?故曰:“成周理财之法,不在取财, 而在出财,不在颁财,而在会计。”观此亦可见矣。郑氏 乃谓:“太府若汉司农,职内若汉少府,司会若汉尚书。” 前辈则谓外府为司农,玉府、内府为少府。愚谓:司农 犹内府,少府犹玉府。盖司农给公家之公用,始名内 史,后改为司农,犹内府之遗也。少府为天子之私藏, 本名少府,后为少内,犹玉府之遗也。《尚书》即是少府 属官,即非司会之比。独高帝时以张苍为计相,此可 比司会耳。苍既罢,而此官不复置,主会计者特其属 官,以属官而会长官之财,则其势必有所不行者矣。 至唐置三司使,凡财赋国用之利尽归盐铁使,凡财 赋之入尽归户部,而度支则会计之。故三司只设副 使,而以三司使为长,虽别设官以相稽考,然已是三 司属官,亦非成周设官之意。甚至为汉丞相,而不知 一岁钱谷之出入,谓之责治粟内史;为唐宰相,而曰 “陈调兵食,非宰相事,请罢度支归有司。”是岂太府司 会兼属冢宰之意乎?读《周礼》者,知太府之可以统诸 府,知司会之可以临太府,又知太宰之可以制司会, 则理财之法庶乎有可得而论者。

性理会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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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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龟山杨氏曰:“古之制国用者,量入为出,故以九赋敛 之,而后以九式均节之,使用财无偏重不足之处,所 谓均节也。取之有艺,用之有节,然后足以服邦国以 致其用。先王所谓理财者,亦均节之,使当理而已。 《周官》泉府之官,以市之征布敛市之不售、货之滞于 民用,以其价买之物,揭而书之,以待不时而买者。夫 物”货之有无,民用之赢乏,常相因而至也。不售者有 以敛之,盖将使行者无滞货,非以其贱故买之也。不 时买者有以待之,盖将使居者无乏用,非以其贵故 卖之也。盖所以阜通货贿也。此商贾所以愿藏于王 之市,而有无赢乏皆济矣。

先王所谓理财者,非尽笼天下之利而有之也,“取之 以道,用之有节,各当于义之谓也。”取之不以道,用之 不以节,而不当于义,则非理矣。故《周官》以九职任之, 而后以九赋敛之,其取之可谓有道矣。九赋之入各 有所待,如关市之赋以待王之膳服,邦中之赋以待 宾客之类是也。邦之大用,内府待之;邦之小用,外府 受焉,有司不得而侵紊之也。冢宰以九式均节之,下 至工事刍秣之微,匪颁好用,皆有式焉,虽人主不得 而逾之也。所谓“惟王及后世子不会”,特膳服之类而 已。有不如式,虽有司不会,冢宰得以式论之矣。 什一天下之中制,自尧舜以来未之有改也。取其所 当取,则利即义矣,故曰“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则 义利初无二致焉。

大学衍义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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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论理财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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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禹曰:“予决九川,距四海,濬畎浍,距川暨稷播。奏庶 艰,食鲜食,懋迁有无化居。烝民乃粒,万邦作乂。”

臣按:《易》曰:“何以聚人曰财,财出于地而用于人,人之所以为人,资财以生不可一日无焉” 者也,所谓财者谷与货而已,谷所以资民食,货所以资民用,有食有用则民有以为生养之具而聚居托处以相安矣。《洪范》八政以食与货为首者,此也。大禹所谓懋迁、有无、化居,此六言者,万世理财之法皆出于此,然其所以徙有于无,变化其所居积者,乃为烝民粒食之故耳。是其所以理财者,乃为民而理。理民之财尔,岂后世敛民之食用者以贮于官,而为君用度者哉?古者“藏富于民” ,民财既理,则人君之用度无不足者。是故善于富国者,必先理民之财,而为国理财者次之。

《禹贡》:“六府孔修,庶土交正。底慎财赋,咸则三壤,成赋 中邦。”

臣按:土者财之所自生,然必修金、水、木、火四者以相制相助,然后土顺其性而谷生焉,然是土也则非一等,有所谓山林、川泽、丘陵、坟衍、原隰五者之不同,其质有肥者焉,有瘠者焉,其形有高者焉,有下者焉,其色又有黄白者焉,有青赤者焉,庶土所生之物各各不同,以此交相质正,于是因其土所出之财而致谨其财赋之入,兢兢焉罔或怠忽,不敢责无于有、取少于多也。然土虽有五,而壤则有

三,所谓三者,上、中、下也。壤之上者则出上赋,壤之中者则出中赋,壤之下者则出下赋,咸有一定之准则。用是之法,以成赋于九州之内,若荒服之外,则不敢例之以此也。有夏盛时,其取民之制有所品节,准则如此。后世征敛无艺,惟循簿书之旧,无复考核之实,田之等则无别,赋之多寡不伦,既无底慎之心,复无《咸则》之法。此民财所以恒不足。而国用亦因之以不充也。欤。

《王制》:“冢宰制国用,必于岁之秒,五谷皆入,然后制国 用。用地小大,视年之丰耗,以三十年之通制国用,量 入以为出。”

国无九年之蓄曰“不足”,无六年之蓄曰“急”,无三年之 蓄曰“国。”非其国也。

臣按:先王制国用必命冢宰者,冢宰为六卿之长,周时无宰相,冢宰即宰相也。每岁于年终之时五谷皆入之后,俾其视今岁之所入以制来年之所出而定国家一岁多少之用焉。“用地小大视年之丰耗” 者,谓地之小者入亦小,地之大者入亦大,地小而入大则年之丰可知,地大而入小则年之耗可知,每岁以地所入而定其年之丰耗,年丰则国用随之而隆,年耗则国用亦随之而啬。以三十年之通制国用者,每岁所入析为四分,用度其三,而储积其一。每年馀一,三年馀三,积三十年则馀十年矣。以三十年通融之法,常留九年储蓄之赀,然后计其现在所有之数,以为经常用度之节,量其所入而出之,因“府库之虚实,为用度之赢缩,则国家无不足之忧,而兴事建功无有不成者矣。” 窃惟《王制》此章,说者谓为商制。以臣观之,古今制用之法诚莫有加焉者也。夫国家之所最急者财用也。财生于地而成于天,所以致其用者人也。天地岁岁有所生,人生岁岁有所用。岁用之数不可少,而岁生之物或不“给,苟非岁岁为之制,先期而计其数,先事而为之备,至于临事而后为之措置,则有弗及者矣。” 臣愚以为,今日制国用亦宜仿此法,每岁户部先移文内外诸司及边方所在,预先会计嗣岁一年用度之数,某处合用钱谷若干,某事合费钱谷若干,用度之外又当存积预备若干,其钱谷现在仓库者“若干,该运未到者若干,造为帐籍,一一开报。” 又预行各处布政司并直隶府分,每岁于冬十月,百谷收成之后,总计一岁夏秋二税之数,其间有无灾伤逋欠,蠲免借贷,各具以知。至十二月终旬,本部通具内外新旧储积之数,约会执政大臣,通行计算。嗣岁一年之间,所用几何,所存几何,用之之馀,“尚有几年之蓄,具其总数以达上,知不足则取之,何所以补数,有馀则储之,何所以待用?岁或不足,何事可从减省,某事可以暂已。如此,则国家用度有所稽考,得以预为之备,而亦俾上之人知岁用之多寡,国计之赢缩,蓄积之有无云。” 伏惟万几之馀,留神省察,必使国家食廪恒有九年之馀,而不至于六年之急,万有一焉,而或不及于三年,则必惕然儆惧,凡事皆从减节,痛革用度之无益者,使毋至于“国非其国焉,实惟宗社无疆之休。”

《周礼春官·天府》:“祭天之司民,司禄而献民数,谷数则 受而藏之。”

臣按:民生于天而岁岁有生死,谷产于地而岁岁有丰凶,苟非有司岁岁各具其数以闻之于上,则朝廷之崇高、海宇之广远、闾阎之幽隐,曷由以知之哉?是以成周盛时,每岁必祭司民、司禄而献民数、谷数焉。献民数俾其知登耗也,献谷数俾其知多寡也,料其民数、计其谷数,郡邑版图、其户口凡若干、内外仓场、“其蓄积凡若干。就一邑而计之,农圃食力者若干人,工商末作者若干人,吏兵廪食者若干人,枚而举之,总而会之,一人之食,日费几何?一月之食几何?一岁之食几何?某所有仓廪几何?一岁支发几何?存馀几何?散之足以食几何?人?积之足以给几何?年因其一岁之所入,通其累年之所积,以谷之数而较之于民,其果相当否邪?三年而有一年积否邪?十年而有三年积否邪?三十年而有十年积否邪?” 彼此通融,有无相济,以羡补不足。多而有馀也,则蠲民之逋负,除民之租赋,不尽利以遗民;少而不足也,则省上之常费,除人之冗食,不侈用以伤财。如是,则民谷两足矣。民有馀食,国有馀积,则凶荒有备,祸乱不作,风俗淳厚,治教休明矣。太平要务,岂外是哉!

《大学》:“君子先慎乎德。有德此有人,有人此有土,有土 此有财,有财此有用。”

外本内末,争民施夺。

是故“财聚则民散”,财散则民聚。

是故言悖而出者,亦悖而入,货悖而入者,亦悖而出。

臣按:财者人之所同欲也,土地所生止于此数,不

在上则在下,非但上之人好而欲取之,而下之人亦恶人之取之而不欲与也。人心好利,无有纪极,苟非在上者先谨其德,知义之可重而财利之轻,其不至专民之利而劫夺之也几希。今焉惟德之是谨,兢兢焉以自守,业业焉以自持,知财利吾所好也,而民亦好之,吾之欲取之心,是即民之不欲与之心,不得已而取之,所取者皆合乎天理之公,而不咈乎人情之欲。如是而取之,则入之既以其义,而出之也亦必以其道矣。如是则是能与民同好恶,而以民心为己心,所谓“絜矩之道” ,而治平之要不外是矣。

生财有大道生之者众,食之者寡。为之者疾。用之者 舒。则财恒足矣。

臣按:金履祥谓“《大学通章》以货财为戒,而此以生财” 为言,何也?盖财用国之常经,不可一日无者,苟徒禁其为聚财之政而不示之以生财之端,则异时国用不给,终不免横取诸民,则是以理财为讳者乃所以为聚财之张本也。所谓生财者必有因天分地之源,所谓有道者必非管商功利之术,而究其所以为生财之道者,则生者众、食者寡、为者疾、用者舒而已。天地间自有无穷之利,有国家者亦本有无穷之财,但勤者得之,怠者失之,俭者裕之,奢者耗之。履祥谓《大学》此四语,万世理财之大法。臣窃以为《履祥》所谓勤、俭、怠、奢之四言,是又万世理财之节度也。

仁者以财发身,不仁者以身发财。

未有“上好仁而下不好义者也,未有好义其事不终 者也,未有府库财非其财者也。”

孟献子曰:“与其有聚敛之臣,宁有盗臣。”此谓国不以 利为利,以义为利也。

长国家而务财用者,必自小人矣。彼为善之小人之 使为国家,菑害并至,虽有善者,亦无如之何矣。此谓 “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

臣按:《大学》释治国、平天下之义,谆谆以理财为言,岂圣贤教人以兴利哉?盖平之为言,彼此之间各得分愿之谓也。何也?天下之大由乎一人之积,人人各得其分,人人各遂其愿而天下平矣。是故天子有天下则有天下之用度,匹夫有一家则有一家之用度,天子之用度则取之民,民之用度将取之谁哉?居人之上者,将欲取于民也,恒以其心度民之心,曰:彼民之家,上有父母,下有妻子,一日不食则饥,一岁无衣则寒。彼之家计不可一日无,亦犹吾之不可一日无国计也。体民之心,反之于己,使彼此之间,各止其所处之分,各遂其所欲之愿,无一人之不遂其生,无一人之或失其所,则天下无不平者矣。是则《大学》所谓絜矩之道,推极其理,即圣门所谓仁,所谓恕也。虽然,有其心,无其政,是谓徒善。是以愿治之主不独有理财之法,又必有理财之人。理财之法即所谓生财之大道是也。理财之人,所谓聚敛之臣,决不用焉。不用聚敛之臣,而行崇本节用之道,推吾所谓以心度心者以为取民之节度,仅足吾用而已,不分外以多求,不极欲以侈用,如是则上之人既得其分愿,而下之人亦遂其分愿矣,天下岂有不平也哉?抑考理财之说,昉之《易大传》,而《大学》不言理而言“生” ,何哉噫理之为言,有人为分疏之意;生之为言,有生生不穷之意;有以生之而财之源生生不穷;有以理之而财之流,陈陈相因,如是则在于民也无不足,而用于君也恒有馀矣。治平之道端在于此。朱熹所引陆贽、吕公著告其君之言,尤为切要。伏惟圣明留神玩味。

《论语》:子曰:“节用而爱人。”

臣按:帝王为治之道不出乎孔子,此言“爱之” 一言万世治民之本,节之一言万世理财之要。

《孟子》曰:“无政事,则财用不足。”

臣按:国家不患财用之不足,惟患政事之不立,所谓“立政事” 者,岂求财于常赋之外哉?生之有道、取之有度、用之有节而已。

赵简子使尹铎为晋阳。请曰:“以为茧丝乎?抑为保障 乎?”简子曰:“保障哉!”尹铎损其户数。

臣按:《茧丝》主赋税而言,保障指藩篱而言,尹铎之意不在赋税,在乎藩篱,简子知其意而从之,铎守晋阳,损其户数,其后简子之子果赖其庇,然求其所以为保障之实,不过损民之户数而已。夫国家所以为保障之固者,以其民户之众也,今欲其保障而乃损其户数,何哉?盖户数日增则民间各自立门户,取之既“多,役之复众,力分而财聚,民生所以日耗,民心所以日离,往往生其怨怼之心而背畔也。今损其户数,则一夫应公家之征求,馀夫营私家之衣食,生理既厚,感戴益深。惟恐上之人一旦舍我去而他人来不我恤也” ,一遇国家有难,竭

力以卫上,捐躯以拒敌,凡可以为国家保障者,无所不用其极焉。彼其以民为茧丝者则异乎是。尽民之力而役之,罄民之赀而取之,既征其田亩,又征其畜产,与夫山泽之所出,饮食之所需,无一不有税焉。譬则工女之缲丝,缕缕而䌷绎之,非见蛹不止也。胡氏所谓“贼道” 者,岂非斯人也哉?上以贼道待下,下亦以贼道应之,睊睊然侧目以视其上,惟恐其去之不速也,况望为之保障哉!

唐陆贽曰:“地力之生物有大数,人力之成物有大限, 取之有度,用之有节则常足;取之无度,用之无节则 常不足。生物之丰败由天,用物之多少由人,是以先 王立程,量入为出,虽遇菑难,下无困穷,理化既衰,则 乃反是。桀用天下而不足,汤用七十里而有馀,是乃 用之盈虚,在于节与不节耳。不节则虽盈必竭,能节” 则虽虚必盈。

臣按:陆贽进言于其君,所谓《节》之一言,诚万世人君制用丰财之要道也。节与不节,是盖君德修否之验、府库盈虚之由、生民休戚之本、国家治乱之基,贽既即此言告其君于前,复即卫文公、汉文帝、唐太宗三君始由艰窘而终获丰福,以著其能节,则虽虚必盈之效,以为其君劝。秦始皇、汉武帝、隋炀帝三君始由丰厚,而终以蹙丧,以著其不能节则虽盈必竭之效,以为其君戒。其末又曰:“秦、隋不悟而遂灭,汉武中悔而获存。” 乃知惩与不惩,觉与不觉,其于得失相远,复有存灭之殊,安可不思,安可不惧?是又开其君以迁善改过之机也。吁!后世之英君谊主,有志于保民生、寿国脉者,当以节之一言佩服于心,而以《贽》所引之“六君” ,节与不节者,以为劝戒,而是思是惧,则国祚之灵长,生灵之安养,实有赖焉。

苏轼曰:“为国有三计,有万世之计,有一时之计,有不 终月之计。古者三年耕必有一年之蓄,以三十年之 通计则可以九年无饥也,岁之所入足用而有馀,是 以九年之蓄常闲而无用,卒有水旱之变、盗贼之忧, 则官可以自办而民不知。如此者,天不能使之菑,地 不能使之贫、盗贼不能使之困,此万世之计也。而其 不能者,一岁之入才足以为一岁之出,天下之产仅 足以供天下之用,其平居虽不至于虐取其民,而有 急则不免于厚赋,故其国可静而不可动,可逸而不 可劳”,此亦一时之计也。至于最下而无谋者,量出以 为入,用之不给则取之益多,天下晏然,无大患难,而 尽用衰世苟且之法,不知有急,则将何以加之。此所 谓“不终月之计”也。

臣按:古今制国用之大略,苏轼此言尽之矣。人君承祖宗之统,为生灵之主,有土地为之产财,有黎庶为之生财,有臣工为之理财,当夫国家无事之时,豫为国家先事之具以为“万世之计可也。不幸所入才足以为出、所产仅足以为用,吾则痛加抑损、力为撙节,可已则已非不得已必已,可用则用,非必当用不用,不耗其财于无益之事,不费其财于无用之地,不施其财于无功之人。如此,则所以为国计者,非但不为不终月之计,而所谓一时之计者,方且经之营之,寸积铢累,朝斯夕斯,由小而致大,积少而成多。日计不足,月计有馀,岁复一岁,积三年而有一年之储;由九年而致三年,由三十年而致十年,由” 是而致夫百千万年,以为子孙无穷之计。所谓“天不能菑,地不能贫,人不能困” 之者,岂不信其必然哉。

苏辙曰:“方今之计莫如丰财,然所谓丰财者,非求财 而益之也,去事之所以害财者而已。使事之害财者 未去,虽求财而益之财愈不足,使事之害财者尽去, 虽不求丰财,然而求财之不丰亦不可得也。事之害 财者三:一曰穴吏,二曰穴兵,三曰穴费。三穴既去,天 下之财得以日生而无害,百姓充足,府库盈溢,人君” 所为无不成,所欲无不如意矣。

臣按:苏辙论“丰财之道,去其害财者而已。害财之事有三,所谓吏之穴员、兵之穴食,其中节目虽多,然大要有定名、有常数,除其繁穴而存其切要害斯去已。惟所谓费之穴杂者,则途辙孔多、窠臼不一,横恩滥赐之溢出,修饰缮造之泛兴、祷祈游玩之纷举,不当用而用、不可予而予,三害之中,穴费之害尤大,必不” 得已而去之。吏兵无全去之理,惟费之穴者,则可权其缓急轻重而去之焉。凡所谓穴者,有与无皆可之谓也。事之至于可以有、可以无,吾宁无之而不有焉,则不至害吾财矣。

曾巩曰:“用财有节则天下虽贫,其富易致也;用财无 节则天下虽富,其贫亦易致也。汉、唐之始,天下之用 尝屈矣,文帝、太宗能用财有节,故公私有馀而致天 下之富焉;汉、唐之盛时,天下之用尝裕矣,武帝、明皇 不能节以制度,故公私耗竭而致天下之贫焉。且以 宋景德、皇祐、治平校之,景德户七百三十万,垦田一百七十万顷;《皇祐》户一千九十万,垦田二百二十五 万顷;《治平》户一千二百九十万,垦田四百三十万顷。 天下岁入,《皇祐》《治平》皆一亿万以上,岁费亦一亿万 以上。《景德》官一万馀员,《皇祐》二万馀员,《治平》二万四 千员。《皇祐》官数一倍于《景德》《治平》则三倍之矣,其馀 用财之端,皆倍可知也。诚诏有司,按寻载籍,而讲求 其故,使凡入官之多门,用财之多端,皆可考而知之, 然后各议其可罢者罢之,可损者损之,使其所费皆 如《景德》之数,则所省者盖半矣。则又以类而推之,天 下之费,有约于旧而浮于今者,有约于今而浮于旧 者。其浮者必求其所以浮之自而杜之;其约者必求 其所以约之由而从之”,如是而力行,以岁入一亿万 以上计之,所省者十之三,则岁有馀财三万万;以三 十年之通计之,当有馀财九亿万,可以为十五年之 蓄矣。

臣按:曾巩此议,以宋真宗、仁宗、英宗三朝校之,以见其财赋出入之数,乞诏有司按寻载籍,讲求三朝所以费用其财者,考知其数,即今比旧罢其所可罢,损其所当损,从其约而杜其浮,其议卓然可行,顾人君肯用与否耳。臣尝因其言而疏以为今日当行之要务。窃惟我朝疆宇比宋为广,而百年以来无甚钜费,凡宋所谓郊赉、岁币、祠禄皆无之。其最费者宗禄、养兵、荫子耳。然荫子止于武职,文臣亦无几焉。臣考《诸司职掌》,“洪武中,人民一千六十五万二千八百七十户,垦田八百四十九万六千五百二十三顷,税粮二千九百四十四万石。” 户口之数,校之宋虽略相当,而今日垦田则过之远矣。所入既多而“所费比之又少,是宜国家储积数倍于宋焉。请自今为始,乞命有心计臣僚稽考洪武、永乐、宣德、正统以来户口、垦田及钱粮金银、绢帛之数,每岁出入,比今孰多孰少,然后即其见在,据其岁之所入,以计其岁之所出,该用几何,馀积几何,以定今日出入之数。庶几晓然知祖宗之故实,府库之虚实” ,而不敢轻费焉。臣又观巩告其君有曰:“前世于凋敝之时,犹能易贫而为富。今吾以全盛之埶,用财有节,其所省者一,则吾之一也。其所省者二,则吾之二也。前世之所难,吾之所易,不论可知也。” 吁!宋之时入少而出多,其臣犹责其君以为非难,况今日之全盛庶富,非宋可比,在圣君为之,又何难哉?巩所谓“其浮者必求所以浮之自而杜之,其约者必求所以约之由而从之” ,与夫苏轼所谓“去之甚易而无损,存之甚难而无益” ,是二人之言,诚人君去穴费足国用之至论要法也。伏惟圣心加察,又何难而不易哉!

以上总论理财之道。臣按:人君为治,莫要于“制国用,而国之所以为用者财也,财生于天,产于地,成于人,所以制其用者君也。君制其用,虽以为国,实以为民,是故君不足则取之民,民不足则取之君,上下通融,交相为用,时敛散,通有无,盖以一人而制其用,非专用之以奉一人也,是以古之仁君知其为天守财也,为民聚财也。” 凡有所用度,非为天,非为民,决不敢轻有所费。其有所费也,必以为百神之享,必以为万民之安,不敢毫厘以为己私也。是何也?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君特为民理之耳,非君所得而私有也。苟认以为己物而私用之,不知天生之有限,民力之孔艰,积之百年而不足,散之一日而无馀,日消月耗,一旦驯致于府库空虚,国计匮乏。求之于官,官无储峙;求之于民,民无盖藏。于是之时,凡百谋为皆不遂矣。君位何所恃以为安?国家何所资以为治哉?譬则人之处家焉,凡百居处食用之物,公私营为之事,苟有钱,皆可以致也。惟无钱焉,则一事不可成,一物不可得。当夫平宁之时,尚可借贷以支吾,一旦有水旱盗贼之变,则为沟中瘠矣。家国一理,但有小大耳。然民非一家,吾家虽乏,犹可求之于比邻。若夫国之乏绝,藏之官者既虚,取之民者又竭,其将求之何所邪?人君当无事之日而兴念及此,其尚兢兢焉戒谨,介介焉吝惜,而不轻用天下之财。如此则国计不亏,邦本益固,下之人有家给人足之乐,上之人有安富尊荣之休。凡百所为无不如意,朝廷无不可为之事,海宇无不得所之人矣。《大学》以理财为平天下之要道,臣观于此而益信。伏惟圣明万几之暇,留神《大学》之书,而玩味天絜矩之一言,臣不胜大愿。

古今治平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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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国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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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范》八政,“一曰食,二曰货。食谓农殖嘉谷可食之物, 货谓布帛可衣,及金刀龟贝,所以分财布利,通有无 者也。二者生民之本,兴自神农之世,斲木为耜,揉木 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而食足。日中为市,致天下

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而货通。食足
考证
货通,然后国实民富,而后化成。”黄帝以下,通其变,使

民不倦。尧命四子,以敬授民时。舜命后稷,以黎民阻 饥,是为政首。禹平洪水,定九州,制土田,各因所生,远 近赋入贡棐,懋迁有无,万国作乂。殷周之盛,《诗》《书》所 述,要在安民,富而教之。故《易》称“天地之大德曰生,圣 人之大宝曰位。”“何以守位曰人,何以聚人曰财。”财者, 帝王所以聚人守位,养成群生,奉顺天德,治国安民 之本也,而莫详于《周官》。今观其冢宰所职,以九赋敛 财贿,即颁之以九式,均节财用。而一曰祭祀之式,二 曰宾客之式,三曰丧荒之式,四曰修服之式,五曰工 事之式,六曰币帛之式,七曰刍秣之式,八曰匪颁之 式,九曰好用之式。其致谨于用如此。其制国用也,必 于岁之杪,五谷皆入,“然后制国用。用地小大与年之 丰耗。以三十年之通制国用,量入以为出。祭用数之 仂,丧用三年之仂。”国无九年之蓄曰不足,无六年之 蓄曰急,无三年之蓄曰国。非其国,其致丰于储如此。 于是小宰则执九贡、九赋、九式之贰,以均财,节邦用。 宰夫则掌治法,以乘财用之出入。凡失财用物辟名 者,以“官刑诏冢宰而诛之,其足用长财善物者赏之。” 其致严于司财之人又如此。当其时,井地之法,寓军 于农,国中无养兵之费,乡遂之租止输都邑,甸内无 远漕之劳;诸侯之国,各守边陲,京军无戍边之役,卿 大夫之禄取诸邑采,公朝无廪官之费,而岁时经用 独祭祀、宾客、田役、丧荒、饮膳、衣服与夫稍秣,匪颁赐 予玩好,数者而已。乃凡颁财,则大府以式法授之,而 “关市之赋以待王之膳服,邦中之赋以待宾客,岂非 以不常获者所以薄于自奉,而有常征者所以厚于 礼宾乎?四郊之赋以待稍秣,邦甸之赋以待主事,岂 非去王都近者使之输重,而去王都稍远者即使之 输轻乎?家削之赋以待匪颁,邦县之赋以待币帛,邦 都之赋以待祭祀”,岂非以卑者共其礼之常,而以尊 者共其礼之隆乎?至若丧纪非常有之事,而山泽所 出者至薄,故山泽之赋以待丧纪;赐予非常得之恩, 而职币所馀者不多,故币馀之赋以待赐予。故“凡邦 国之贡以待吊用,凡万民之贡以充府库,凡式贡之 馀财以共”玩好之用。凡邦之赋用取具焉,岁终则以 货贿之入出会之。其不使少有耗费而妄用,致兢兢 于九式之是准焉者,抑何也?盖财非天雨鬼输,必取 之民间。民之所供有限,国之所用无穷。苟不于其经 费之际而品节之,将情窦既开,必至泛用无度;欲壑 不盈,必至苛取无厌。财安得而不匮哉?夫惟大宰有 式法以均节之,而大府以式法颁之,司会以式法逆 计之,职岁又以式法而赞逆会,职币又以式法而赞 会事,则人主不敢违式法而过用,有司不敢违式法 而妄供,九式之于理财,亦可谓有助矣。是故宰夫以 式法而掌祭祀之具,酒正以式法而授酒财,掌皮以 式法颁皮革于百工,委人以式法供薪刍木材,不惟 王人不得违式法而妄费,而百司庶府亦不得越式 法而妄求。私心以式法而碍侈心,以式法而消,国用 不匮,民财不屈,而王府之货贿自沛然而有馀,岂非 节财之道,乃其所以为理财之道与?自其掌财者言 之,则大府掌九贡、九赋、九功之贰,以受其货贿之入, 颁其货于受藏“之府,颁其贿于受用之府。凡官府、都 鄙之吏及执事者受财用焉。”玉府:“掌王之金玉、玩好、 兵器,凡良货贿之藏。凡王之好赐,共其货贿。”内府掌 “受九贡、九赋、九功之货贿、良器,以待邦之大用。凡四 方之币献之金玉、齿革、兵物,凡良货贿入焉。凡适四 方使者,共其所受之物而奉之。凡王及冢宰之好赐 予,则共之。”《外府》“掌邦布之入出,以共百物而待邦之 用。凡有法者,共王及后、世子之衣服之用。凡祭祀、宾 客、丧纪、会同、军旅,共其财用之币赍赐予之财用。凡 邦之小用皆受焉。岁终则会,惟王及后之服不会。”是 掌财固非一职,而敛散出入之权,大府实主之,则利 权不分,敛散得宜,而出入得以通知之矣。向使分掌 于诸府而不专总于一司,则出财者惟以给办为能, 用财者惟以济事为功,而后之不继弗恤也,财如何 而不亏哉?故三府各有所掌,而统之以大府,则三府 不得以行其私,大府虽总其财而制之以大宰,则大 府亦不得以行其私,是则成周掌财之官然也。自其 会财者言之,则《司会》“掌邦之六典、八法、八则之贰,以 逆邦国、都鄙官府之治。以九贡之法致邦国之财用, 以九赋之法令田野之财用,以九功之法令民职之 财用,以九式之法均节邦之财用。掌国之官府、郊野 县都之百物财用。凡在书契版图者之贰,以逆群吏 之治,而听其会计。以参互考日成,以《月要》考月成,以 岁会考岁成,以周知四国之治,以诏王及冢宰废置。” 司书掌邦之六典、八法、八则、九职、九正、九事、邦中之 版,土地之图,以周知入出百物,以叙其财,受其币,使 入于职币。“凡上之用财用必考于《司会》。”“一岁则大计 群吏之治,以知民之财,器械之数,以知田野夫家六 畜之数,以至山林川泽之数,以逆群吏之”征令。凡税敛,掌事者受法焉;及事成,则入要贰焉,“凡邦治考焉。” “《职内》掌邦之赋入,辨其财用之物而执其总,以贰官 府都鄙之财入之数,以逆邦国之赋用。”“凡受财者,受 其贰令而书之。及会,以逆职岁与官府财用之出,而 叙其财用,以待邦之移用。”“《职岁》掌邦之赋出,以贰官 府都鄙之财出赐之数,以待会计而考之。凡官府都 鄙群吏之出财用,受式法干职岁。凡上之赐与,以叙 与职币授之,及会,以式法赞逆会。职币掌式法,以敛 官府都鄙与凡用邦财者之币,振掌事者之馀财,皆 辨其物而奠其录,以书楬之,以诏上之小用赐予。岁 终则会其出,凡邦之会事,以式法赞之。”此则成周会 财之官然也。大抵财之藏于上者不可使其不足,而 用于上者不可使其有馀。藏而不足则源少易穷,经 用将有不给之虞;用而有馀则漏多易竭,后日将有 弗继之患。故《周官》理财之道,不见于征取之日而见 于出纳之际;不见于颁财之令,而见于会计之司。内 府若可以兼玉府矣,而必分为二府者,切于一身之 用,固不可混夫一国之用也。“司会”若可以通《司书》矣, 而必立为二司者,掌财用之会计,固不可复汨之以 书契版图也。“职内”若可以摄《职岁》矣,而必分为二职 者,出入之数,固不可专责之一人之手也。使其兼摄 而通行之,则不惟不免于奸欺,而其内外出入,交错 互舛,簿书会计,繁多委轧,将必有弊其精神而昏其 思虑者。所疏漏宁可既哉?至于相参而互考者,则内 府在内,反以共邦之大用;外府在外,反以共王及后 世子衣服之用,内外互相考也。“职内职入”,反以每岁 所入而考其出;“职岁”“职出”,反以每岁所出而证其所 入;出入互相考也。不相参则可以专其耳目,必相考 则可以防其奸欺。惟其然也,故财用之出,上无所肆 其侈,下无所容其私。上不侈而下不私,财常足于用, 征敛常不至于虐,而民无复有受其病者矣。故《司书》 所谓“知民之财”者,则诸府所受之贡赋必欲知其欠 馀也;所谓“知器械之数”者,则执事官吏所用之器械 必欲知其存亡也;至于知田野夫家六畜之数,则井 “田夫家有多而有寡,牧野畜产有蕃而有耗,无不考 之。知山林川泽之数,则山林之材木有童而有殖,川 泽之蒲苇鱼鳖有盛而有衰,无不考之。”若其有馀,则 输官之数必不容其亏,若其不足,则输官之数必不 取其盈。盖上下相通,有无相济,合天下为一体,非若 后世之判然不相关也。然合掌财之官与会财之官 考之,大府为财官之长,仅有下大夫二人;《司会》为会 官之长,乃有中大夫二人、下大夫四人。“掌财”何其卑 且寡,会财何其尊且多也?盖分职以受货赂之出入 者,其事易;持法以校出入之虚实者,其事难。以会计 之官勾考掌财用财之职,苟其权不足以相制,而为 大府者反得以势临之,则将听命之不暇,又安敢校 其是非?今也以尊而临卑,以多而制寡,则纠察勾考 之势,得以行于诸府之中。又况实总于天官,而冢宰 以《九式》节之,以岁终制之,则司会又不得以欺之也, 国计安得而不裕哉?其后《周官》弗举,经用无艺,日相 于贪。厉王之世,好殖货利,悦荣夷公而用之。芮良夫 曰:“王室其将卑乎!夫荣公好专利而不知大难。夫利, 百物之所生也,天地之所载也,而或专之,其害多矣。 天地百物皆将取焉,胡可专也?所怒甚多,而不备大 难。以是教王,王能久乎?夫王人者,将导利而布之上 下者也。使神人百物无不得其极,犹日怵惕,惧怨之 来也。故《颂》曰:‘思文后稷,克配彼天。立我蒸’”民,莫匪尔 极。《大雅》曰:“陈锡哉周。”是不布利而惧难乎?故能载周 以至于今。今王学专利,其可乎?匹夫专利,犹谓之盗, 王而行之,其归鲜矣。荣公若用周必败。既荣公为卿 士,诸侯不享,王流于彘。至于齐,桓公兴,任管仲,图霸 业,于是定石民,作内政,操谷币,谨盐䇲,乘其海王山 高之资,以行阴王素赏之计,而内则籍于号令禨祥, 以倾私家之囷茆,而制其盈虚;外则走诸皮币玩好, 以监四方之好恶,而射其轻重。其言曰:“事名二,正名 五,而天下治。何谓事名二?”天䇲阳也,壤䇲阴也。“何谓 正名五?权也,衡也,规也,矩也,准也。其在色者,青黄白 黑赤也。其在声者,宫商羽征角也。其在味者,酸辛咸 苦甘也。二五者,童山竭泽,人君以数制之。夫味者所 以守民口也,声者所以守民耳也,色者所以守民目 也。人君失二五者亡其国,大夫失二五者亡其势,民 失二五者亡其家,谓之国机。君通于广狭之数,不以 狭畏广;通于轻重之数,不以少畏多。轨守其数,准平 其流动于未形,而守事已成。物一也而十,是九为用, 徐疾之数,轻重之䇲也。一可以为十,十可以为百,引 十之半而藏四以五。操事在君之决塞。人君操本,民 不得操末;人君操始,民不得操卒。其在涂者,籍之于 衢塞;其在谷者,守之于《春秋》;其在万物者,立赀而行。” 故物动则应之。故守四方之高下,则国无游贾,贵贱 相当,此谓国衡。以利相守,则数归于君矣。尝问于桓

公曰:“敢问齐方于几何里?”桓公应曰:“方五百里。”《管子
考证
曰:阴雍长城之地,其于齐国三分之一,非谷之所生

也。请帮助识别此字。“龙夏,其于齐国,四分之一也,朝夕外之所墆齐 地者,五分之一,非谷之所生也。然则吾非托食之主 耶?”桓公遽然起曰:“然则为之柰何?”管子对曰:“动之以 言,溃之以辞,可以为国基。且君币籍而务,则贾人独 操国趣;君谷籍而务,则农人独操国固。君动言操辞, 左右之流,君独因之。物之始,吾已见之矣;物之终,吾 已见之矣;物之贾,吾已见之矣。是故轻轶于贾谷制 蓄者,则物轶于四时之辅。善为国者,守其国之财,定 之以高下,注之以徐疾,一可以为百,未尝籍求于民, 而使用若河海,终则有始。此谓守物而御天下也。”公 曰:“然则无可以为有乎?贫可以为富乎?”《管子》对曰:“物 之生未有形,而王霸立其功焉。是故以人求人,则人 重矣;以数求物,则物重矣。”公曰:“若此言何谓也?”管子 对曰:“举国而一则无赀,举国而十则有百。然则吾将 以徐疾御之,若左之授右,若右之授左,是以外内不 踡,终身无咎。王霸之不求于人,而求之终始,四时之 高下,令之徐疾而已矣。源泉有竭,鬼神有歇,守物之 始,终身不竭,此谓源究。”其《国蓄》篇曰:“国有十年之蓄, 而民不足于食者,是皆以其技能望君之禄也。君有 山海之金,而民不足于用者,是皆以其事业交接于 君上也。故人君挟其食,守其用,据有馀而制不足,故 民无不累于上屯。五谷食货,民之司命也。黄金刀币, 民之通施也。故善者执其通施,以御其司命,故民力 可得而尽”也。夫民者,亲信而死利,海内皆然。民予则 喜,夺则怒,民情皆然。先王知其然,故见予之形,不见 夺之理,故民爱可洽于上也。租籍者,所以彊求也;租 税者,所虑而请也。王霸之君,去其所以彊求,废其所 虑而请,故天下乐从也。利出于一孔者,其国无敌;出 二孔者,其兵不诎;出三孔者,不可以举兵;出四“孔者, 其国必亡。”先王知其然,故塞民之养,隘其利途。故予 之在君,夺之在君,贫之在君,富之在君。故民之戴上 如日月,亲君若父母。凡将为国,不通于轻重,不可为 笼以守民,不能调通民利,不可以语制为大治。是故 万乘之国,有万金之贾;千乘之国,有千金之贾。然者 何也?国多失利,则臣不尽其忠,“士不尽其死矣。”岁有 凶穰,故谷有贵贱;令有缓急,故物有轻重。然而人君 不能治,故使蓄贾游市,乘民之不给,百倍其本。分地 若一,彊者能守;分财若一,智者能收。智者有什倍人 之功,愚者有不赓本之事。然而人君不能调,故民有 相百倍之生也。夫民富则不可以禄使也,贫则不可 以罚威也。法令之不行,万民之不治,富赏之不齐也。 且君引錣量用,耕田发草,上得其数矣。民人所食,人 有若干步亩之数矣,计本量委则足矣,然而民有饥 饿不食者,何也?谷有所藏也。人君铸钱立币,民庶之 通施也,人有若干百千之数矣,然而人事不及,用不 足者,何也?利有所并也。然则人君非能散积聚,钧羡 “不足分并财利而调民事也。”则君虽彊本趣耕,而自 为铸币而无已,乃今使民下相役耳,恶能以为治乎? 凡轻重之大利,以重射轻,以贱泄平。万物之满虚,随 财准平而不变,衡绝则重见。人君知其然,故守之以 准平。使万室之都,必有万锺之藏,藏繈千万;使千室 之都,必有千锺之藏,藏繈百万。春以“奉耕,夏以奉芸, 耒耜、械器、锺饟粮食,毕取赡于君。是人君非发号令, 收穑而户籍也。彼人君守其本,委谨,而男女诸君吾 子,无不服籍者也。一人廪食,十人得馀;十人廪食,百 人得馀;百人廪食,千人得馀。”夫物多则贱,寡则贵,散 则轻,聚则重。人君知其然,故视国之羡不足而御其 财物。谷贱则以币予食;布帛贱则以币予衣。视物之 轻重而御之以准。故贵贱可调,而君得其利。前有万 乘之国,而后有千乘之国,谓之抵国;前有千乘之国 而后有万乘之国,谓之距国。壤正方,四面受敌,谓之 衢国。以百乘衢处,谓之托食之君。千乘衢处,壤削少 半;万乘衢处,壤削大半。何谓百乘衢处?托食之君也? 夫以百乘衢处,危慑围阻,千乘万乘之间,大国之君 不相中,举兵而相攻,必以为捍挌蔽圉之用,有功利 不得。卿大臣死于外,分壤而功;列陈系累获虏,分赏 而禄。是壤地尽于功赏,而税藏殚于继孤也。是特名 罗于为君耳。无壤之有,号有百乘之守,而实无尺壤 之用,故谓“托食之君。”然则大国内款,小国用尽。何以 及此?曰:“百乘之国,官赋𫐄符,乘四时之朝夕,御之以 轻重之准,然后百乘可及也。千乘之国,视岁之满虚 而轻重其禄,然后千乘可足也。万乘之国,守岁之满 虚,乘民之缓急,正其号令而御其大准,然后万乘可 资也。”当时惟能明于轻重之数,故国以富强,九合诸 侯,一匡天下。而管氏亦有三归,位在陪臣,富于列国 之君。然极其术,要不过剥民以奉君,犹之割手足以 饱心腹也;亏邻以自益,犹之御货于市而称富于室 也,去王道大径庭矣。及越王勾践困于会稽之上,乃 用范蠡计。然计然曰:“知斗则修备,时用则知物。二者 形,则万货之情可得而睹已。”积著之理,务完物,无息弊。以物相贸易,腐败而食之。货勿留,无敢居贵。论其 有馀,则知贵贱。贵上极则反贱,贱下极则反贵。贵出 如粪土,贱取如珠玉,财币欲其行如流水。修之十年, 国富厚赂。战士赴矢石,如渴得饮。遂报彊吴,观兵中 国,称号五霸。范蠡既雪会稽之耻,乃喟然叹曰:“计然 之策,七,越用其五而得意既已施于国,吾欲用之家。” 乃乘扁舟浮于江湖,变名易姓,适齐为鸱夷子皮,之 陶为朱公。朱公以为陶天下之中,诸侯四通,货物所 交易也,乃治产积居与时逐,而不责于人。故善治生 者,能择人而任时,十九年之中,三致千金,再分散与 贫交疏兄弟焉。魏文侯时有李克,务尽地力,而白圭 乐观时变。圭之术,人弃我取,人取我与。夫岁熟取谷, 予之丝漆;茧出取帛絮,与之食。太阴在卯,穰;明岁衰 恶,至午旱;明岁美;至酉穰;明岁衰恶,至子大旱,明岁 有水,至卯积著,率岁倍。欲长钱,取下谷;长石斗,取上 种。能薄饮食,忍嗜欲,节衣服,与用事僮仆同苦乐,趣 时若猛兽挚鸟之发。故曰:“吾治生产,犹伊尹、吕尚之 谋,孙、吴用兵,商”鞅行法是也。是故其智不足以权变, 勇不足以决断,仁不能以取予,彊不能有所守,虽欲 学吾术,终不告之矣。嗟乎!是徒商贾废著居积之术, 虽管夷吾亦羞言之,不又去霸术远哉?后乃有荀卿, 明王道富国之术,其言曰:“万物同宇而异体,无宜而 有用,数也;人伦并处,同求而异道,同欲而异知,生也, 皆有可也;知愚同所可异也。知愚分势同而知异,行 私而无祸。纵欲而不穷,则民心奋而不可说也。”如是 则功名无成,群众未悬,天下害生。纵欲,欲恶同物,欲 多而物寡,寡则必争矣。故百技所成,所以养一人也。 而能不能兼技,人不能兼官。离居不相待则穷,群而 无分则争。穷者患也,争者祸也。救患除祸,则莫若明 分使群矣。强胁弱也。知惧愚也,民下违上,少陵长,不 以德为政,如是则老弱有失养之忧,而壮者有分争 之祸矣。事业所恶也,功名所好也,职业无分,如是则 人有树事之患,而有争功之祸矣。男女之合,夫妇之 好,婚姻聘内,送迎无礼,如是则人有失合之忧,而有 争色之祸矣。故知者为之分也,“节用裕民,而善藏其 馀。节用以礼,裕民以政”,彼裕民故多馀,裕民则民富, 民富则田肥以易,田肥以易,则出实百倍。上以法取 焉,而下以礼。节用之馀若丘山,不时焚烧,无所藏之, 君子奚患乎无馀?故知节用裕民,则必有仁义圣良 之名,而且有富厚丘山之积矣。不知节用裕民,则必 有贪利纠譑之名,而且有空节穷乏之实矣。故天子 “袾裷衣冕,诸侯元裷衣冕,大夫裨冕,士皮弁服。”德必 称位,位必称禄,禄必称用。由士以上,则必以礼乐节 之;众庶百姓,则必以法数制之。量地而立国,计利而 畜民,度人力而授事,使民必胜事,事必出利,利足以 生民,皆使衣食百用,出入相揜,必时藏馀,谓之“称数。” 故自天子通于庶人,事无大小多少,由是推之,轻田 野之税,平关市之征,省商贾之数,罕兴力役,无夺农 时,如是则国富矣,夫是之谓以政裕民。今之世而不 然,厚刀布之敛以夺之财,重田野之税以夺之食,苛 关市之征以难其事。不然而已矣。有掎挈伺诈,权谋 倾覆,以相颠倒以靡弊之。“百姓晓然皆知其污漫暴 乱而将大危亡也。是以粥其城,倍其节,而不死其事 者,无他故焉,人主自取之。”故兼足天下之道,在明分。 掩地表亩,刺草殖谷,是农夫众庶之事也。“守时力民, 进事长功,和齐百姓,使民不偷,是将率之事也。高者 不旱,下者不水,寒暑和节,而五谷以时,是天下之事 也。若夫兼而覆之,兼而爱之,兼而制之,岁虽凶败水 旱,使百姓无冻馁之患,则是圣君贤相之事也。”墨子 之言,昭昭然为天下忧不足。夫不足,非天下之公患 也,特墨子之私忧过计也。今是土之生五谷也,“人善 治之,则亩数盆,一岁而再获之;然后瓜桃枣李一本 数以盆鼓;然后荤菜百蔬以泽量,然后六畜禽兽一 切,而剸车、鼋、鼍、鱼、鳖、鳣以时别;一而成群,然后飞鸟、 凫雁若烟海,然后昆虫万物生其间,可以相食养者, 不可胜数也。夫天地之生万物也,固有馀,足以食人 矣;麻葛茧丝、鸟兽之羽毛齿革也,固有馀,足以衣人 矣。”然则上好攻取功则国贫;上好利则国贫;大夫众 则国贫,工商众则国贫;无制数“度量,则国贫;下贫则 上贫,下富则上富。故田野县鄙者,财之本也;垣窌仓 廪者,财之末也;百姓时和,事业得叙者,货之源也;等 赋府库者,货之流也。是故明主必谨养其和,节其流, 开其源,而时斟酌焉,潢然使天下必有馀,而上不忧 不足。”如是则上下俱富,交无所藏之,是知国计之极 也。故禹十年水,汤七年旱,而天下无菜色者。十年之 后,年谷复熟,而陈积有馀,是无他故,焉知本末源流 之谓也?故田野荒而仓廪实,百姓虚而府库满,夫是 之谓国蹶。伐其本,竭其源而并之其末,然则主相不 知恶也,则其倾覆灭亡可立而待也。以国持之而不 足以容其身,夫是之谓至贪迨。至于秦始皇,并吞天

下,形便志逸,遂收泰半之赋,发闾式之戍,兴万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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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造阿房之宫,南作五岭,北筑长城,役民之力如恐

不胜,取民之财如恐不尽。当是之时,男子疾耕不足 于馈饟,女子纺绩不足于衣被,而后天下始怨秦也。 夫秦之封域非不广大,土地之产非有赢缩,然三王 用之垂数百年,秦用之不及二世者,“何也?盖昔者三 王之盛千八百国,以九州之民养千八百国之君,用 民之力不过岁三日,什一而籍,君有馀财,民有馀力 而颂声作。秦以千八百国之民自养,力罢不能胜其 役,财尽不能胜其求,一君之身耳,所以自养者,不过 驰骋弋猎之娱,耳目口体之奉,至竭天下之赀财以 奉之,犹未足以澹其欲也。海内愁怨,遂用溃畔,然则 国之贫富,固可以一言尽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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