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食货典/第117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经济汇编 第一百十七卷 |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食货典
第一百十七卷目录
赋役部汇考七
唐二〈天宝十则 肃宗一则 肃宗至德一则 乾元二则 宝应一则 代宗广德二
则 永泰二则 大历九则 德宗建中二则 兴元一则 贞元四则〉
食货典第一百十七卷
赋役部汇考七
[编辑]唐二
[编辑]天宝元年免百姓欠负租税及诸色令州县勘会人丁之数放免差役有差
[编辑]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本纪》,“天宝元年 春正月丁未朔,大赦,改元。百姓所欠负租税及诸色 并免之。”
按杜佑《通典》元年正月赦文:“如闻百姓之内,有户高 丁多,苟为规避,父母见在,乃别籍异居。宜令州县勘 会,其一家之中,有十丁以上者,放两丁征行赋役;五 丁以上者,放一丁即令同籍共居,以敦风教。其侍丁 老者,假免差科。”
天宝三载。定人丁为二等。每岁庸调九月起征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食货志》。三载。更民十八 以上为中男。二十三以上成丁。
按《旧唐书本纪》,三载十二月甲寅,亲祀九宫贵神,大 赦天下。百姓十八已上为中男,二十三已上成丁。每 岁庸调,八月起征,可延至九月。 按《食货志》三载,又 降优制,以十八为中男,二十二为丁。天下籍始造四 本,京师及东京尚书省户部各贮一本,以备车驾行 幸,省于载运之费焉。 又按志三载,二月二十五日 赦文:“每载庸调八月征,以农功未毕,恐难济办。自今 已后,延至九月三十日为限。”
天宝五载,诏“贫不能自存者,每乡免三十丁,男子七 十五以上,妇人七十以上,中男一人为侍。”又停郡县 日直课钱。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食货志》五载:“诏贫不能 自济者,每乡免三十丁租庸,男子七十五以上,妇人 七十以上,中男一人为侍,八十以上,以令式从事。”是 时海内富实,米斗之价钱十三,青齐间斗才三钱,绢 一匹钱二百。道路列肆,具酒食以待行人,店有驿驴, 行千里,不持尺兵。天下岁入之物,租钱二百馀万缗, 粟“千九百八十馀万斛,庸调绢七百四十万匹,绵百 八十馀万,屯布千三十五万馀端。”天子骄于佚乐,而 用不知节,大抵用物之数,常过其所入,于是钱谷之 臣,始事朘刻。太府卿杨崇礼句剥分铢,有欠折渍损 者,州县督选,历年不止。其子慎矜专知太府,次子慎 名知京仓,亦以苛刻结主恩。王𫟹为户口色役使,岁 进钱百亿万缗,非租庸正额者,积百宝大盈库,以供 天子燕私。
按:《旧唐书本纪》五载“五月癸卯,停郡县差丁日直课 钱。”
按:杜佑《通典》五载制:“天下百姓单贫交不存济者,租 庸每乡通放三十丁。其年五月,停郡县官日直课钱”, 但计数多少,同料钱加税充用。即应差丁充日直并 停。
天宝六载,免“天下今载地税,其征行差科,准飞骑例 蠲免。”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六载正月诏: “天下百姓,今载地税并去载应损郡逋租悬调诸色 勾征变换等物,及请延限,并宜一切放免。征行之家, 每令存恤,差科之际,或未优矜。自今已后,并准飞骑 例蠲免。”
天宝七载,诏“免百姓今载未纳地税诸色及来载租 庸。”
按,《唐书元宗本纪》七载:“五月壬午,群臣上尊号,大赦, 免来载租庸。”
按《册府元龟》七载:“五月甲戌,册尊号毕,大赦,诏天下 百姓:今载地税并诸色勾征欠负等色,在百姓腹内 未纳者,并一切放免。”
天宝八载,诏停征逃户租税。又诏“男妇七十以上,给 一子侍。”
按:《唐书元宗本纪》八载:“闰六月丙寅,群臣上尊号,大 赦。男子七十,妇人七十,五以上皆给一子侍。”
按《册府元龟》八载正月敕:“朕永念黎元,务弘爱育,所 以惠政频及,宽贷相仍,亦将克致和平,登于仁寿。如 闻流庸之辈,渐亦归复,浮食未还,其数非广。静言此 色,并见其繇。盖为宰牧等授任亲人,职在安戢,稍有 逃逸,耻言减耗。籍帐之间,虚存户口;调赋之际,旁及 亲邻。此弊因循,其事自久。寤寐兴念,良用怃然。不有 厘革,孰致殷阜。其承前所有虚挂丁户,应征租庸课税,令近亲邻保代输者,宜一切并停。应合除削,各委 本道采访使与外州相知,审细简覆,申牒所繇,分其 逃还复业者,务令优恤,使得安存。纵先为代输租庸, 不在酬还之限。”
天宝九载,计天下转年合入中男成丁五十者,任追 团貌。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杜佑《通典》九年制:“天下 虽三载定户,每载亦有团貌。自今以后,计其转年,合 入中男成丁五十者任追团貌。”
《天宝》 载:“约计天下庸、调、租之数。”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杜佑《通典》,“天宝中,天下 计帐户约有八百九十馀万,其税钱约得二百馀万 贯,大约高等少,下等多。今一例为八等,以下户计之, 其八等户所税四百五十二,九等户则二百二十二。 今通以二百五十为率。”自七载至十四载六七年间, 与此大数或多少加减不同,所以言约,他皆类此。其 地税约得千二百四十馀万石,两汉每户所垦田不 过七十亩,今亦准此。约计数课丁八百二十馀万,其 庸、调、租等,约出丝绵郡县,计三百七十馀万丁。庸调 输绢,约七百四十馀万疋,每丁计两疋绵,则百八十 五万馀屯,每丁三两六两为屯,则两丁合成一屯。租 粟则七百四十馀万石,每丁两石,约出“布郡县,计四 百五十馀万丁。庸调输布约千三十五万馀端,每丁 两端一丈五尺,十丁则二十三端也。其租约百九十 馀万丁,江南郡县折纳布约五百七十馀万端,大约 八等以下户计之。八等折租,每丁三端一丈,九等则 二端二丈。”今通以三端为率,二百六十馀万丁。江北 郡县,纳粟约五百二十“馀万石。大凡都计租、税、庸、调, 每岁钱、粟、绢、绵、布,约得五千二百二十馀万端,疋、屯、 贯石诸色资课及勾剥所获,不在其中。”据天宝中度 支每岁所入端、屯、疋、贯、石,都五千七百馀万,计税钱、 地税、庸调折租得五千三百四十馀万端疋、屯,其资 课及勾剥等,当合得四百七十馀万。其度支岁计,粟 则二千“五百馀万石,三百万折充绢、布,添入两京库; 三百万回充米豆供尚食及诸司官厨等料,并入京 仓;四百万江淮回造米转入京充官禄及诸司粮料; 五百万留当州官禄及递粮;一千万诸道节度军粮 及贮备当州仓;布、绢、绵则二千七百馀万端,屯疋千 三百万入西京,一百万入东京,千三百万诸”道兵赐 及和籴并远小州便充官料邮驿等费,钱则二百馀 万贯百四十万;诸道州官课料及市驿马六十馀万, 添充诸军州和籴军粮。自开元中及于天宝,开拓边 境,多立功勋,每岁军用日增。其费籴米粟则三百四 十万疋段,朔方、河西各八十万,陇右百万,伊西、北庭 八万,安西十二万,河东节度“及郡牧使各四十万。给 衣则五百二十万,朔方百二十万,陇右百五十万,河 西百万,伊西、北庭四十万,安西三十万,河东节度四 十万,郡牧五十万。”别支计则二百一十万,河东五十 万,幽州、剑南各八十万。馈军食则百九十万石,河东 五十万,幽州、剑南各七十万,大凡二千二百六十万。 开元以前,每岁边夷戎所用不过二百万贯,自后经 费日广,以至于此,而锡赉之费,此不与焉。其时钱谷 之司,唯务割剥,回残賸利,名目万端,府藏虽丰,闾阎 困矣。
天宝十四载八月辛卯,免今载租庸。
按:《唐书元宗本纪》云云。
按《册府元龟》十四载“八月辛卯天长节,大赦。制曰:圣 人积不涸之仓,王者用无穷之府。支计苟足,多赋何 为?天下百姓今载租庸,并宜放免。天下诸郡逃户所 欠租庸应复业者,其亲邻已代出租庸,不在征赔之 限。” 又按《册府元龟》十四载八月制:“天下诸郡逃户, 有田宅产业,妄被人破除,并缘欠负租庸,先以亲邻 买卖,及其归复,无所依投,永言至此,须加安辑。应有 复业者,宜并却还,纵已代出租税,亦不在征赔之限。 国之役力,合均有无,比来应定门夫,殊非得所。每县 中男多者,累载方始一差;中男少者,一周遂役数过。 既缘偏并,岂可因循。自今已后,诸郡所差门夫,宜于 当郡县通率准式纳课分配,令得均平。”
天宝十五载,以第五琦为江淮租庸使。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通鉴纲目十五》载:八月, “贺兰进明遣参军第五琦入蜀奏事,琦言今方用兵, 财赋为急,财赋所产,江淮居多。乞假臣一职,可使军 无乏用。上皇悦,以为租庸使。”
肃宗 年始以财赋归大盈库
[编辑]按《唐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食货志》:“故事,天下财赋 归左藏,而太府以时上其数,尚书比部覆其出入。是 时京师豪将假取不能禁,第五琦为度支盐铁使,请 皆归大盈库,供天子给赐,主以中官。自是天下之财 为人君私藏,有司不得程其多少。”
====至德二载免天下租庸三分之一又给复诸州县及阵亡之家有差====按:《唐书肃宗本纪》:“至德二载十月癸亥,给复凤翔,五载十二月戊午,大赦,瘗阵亡者致祭之,给复其家二 载,免天下租庸来岁三之一,给复潞州五载,并邓、许、 滑、宋五州,雍丘、好畤、奉先县二载,益州三载。”
按《册府元龟》“二载十二月诏以讨安禄山阵亡人家, 给复二载。诸郡县或隔绝贼境,则困于幽残;或犒宴 官军,则弊于赋役。其今载租庸,三分放一。其天下百 姓应诸色人勾征及欠负官物,一切放免。太原久遭 围逼,给复三载;上党三度被攻,给复五载。其南阳、颍 川、灵昌、睢阳、雍丘等郡县,坚壁多时,力穷方下,绝食” 尚守,情亦可矜,宜各给复三载。其好畤、奉先两县,进 退御寇,征求复多,各给复三载。蜀郡上皇亲幸,万乘 久居,明载租赋,宜依常式,给复三载。
乾元元年量免陷贼州税诏天下百姓非租庸毋辄役使又放今年租庸及免诸色役事
[编辑]按《唐书肃宗本纪》:“乾元元年正月乙巳,上上皇天帝 册号曰圣皇天帝。丁未,大赦,改元,免陷贼州三岁税。 四月甲寅,朝享于太庙,有事于南郊。乙卯,大赦,赐文 武官阶勋爵,天下非租庸,毋辄役使。”
按:《册府元龟》:元年正月,册尊号礼毕,赦诏“天下百姓, 今年租庸并放,其百司府县诸色杂供,各宜减半,其 杂徭役非要切者,一切并停。其州因城陷被杀戮残 毁者,委本道使勘责取实,各量免其二年租赋。其流 亡户复业者,委本道使与刺史勾当赈给,并与种子 犁牛,仍免三年租赋。”四月,享庙礼毕,诏:“天下百姓,除 正租庸外,一切不得别有使役。”十月,册成王为皇太 子。诏天下“孝子顺孙,义夫节妇,终身勿事。”
按:《通鉴纲目》:“元年二月,大赦改元,尽免百姓。”今载租 庸。
乾元二年,诏“给复流民还者三年放免州县诸色欠 负。”
按,《唐书肃宗本纪》:“二年二月丁亥,诏流民还者,给复 三年。”
按《册府元龟》二年二月丁亥诏:“天下州县应欠租庸 课税,傅马粟贷粮、种子、籴粜变税及营田少作诸色 勾征纳未足者,一切放免。其正、义等仓及诸色摊征, 亦宜准此。其至德二年十二月三十日已前,和籴、和 市并欠负官物,及诸色官钱欠利,常平、义仓欠负五 色,一切放免。”
宝应元年租庸使元载苛征江淮租调
[编辑]按:《唐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文献通考》:“宝应元年,租 庸使元载以江淮虽经兵荒,其民比诸道犹有赀产。 乃按籍举八年租调之违负及逋逃者,计其大数而 征之。择豪吏为县令而督之,不问负之有无,赀之高 下。察民有粟帛者,发徒围之,籍其所有而中分之,甚 者十取八九,谓之白著。有不服者,严刑以威之。民有 蓄”谷十斛者,则重足以待命,或相聚山林为群盗,县 不能制。
代宗广德元年免民逋负量放户丁给复河北又诏亩税二升男子二十五为成丁五十五为老
[编辑]按《唐书代宗本纪》,“广德元年七月壬子,大赦,改元,免 民逋负,户三丁免其一庸调,给复河北三年。回纥行 营所经,免今岁租。” 按《食货志》:“元年诏一户二丁者 免一丁,凡亩税二升,男子二十五为成丁,五十五为 老,以优民。而彊寇未夷,民耗敛重,及吐蕃逼京师,近 甸屯兵数万,百官进俸钱,又率户以给军粮。”
按:《旧唐书食货志》:“元年七月,诏一户之中,三丁放一 丁庸调,地税依旧每亩税二升。天下男子,宜二十三 成丁,五十八为老。”
按:《册府元龟》元年七月诏:“应征税租,刺史、县令据见 在户征科,其逃亡死绝者,不得虚摊邻保。”
广德二年,给复诸路初税、青苗,又免越州租赋,据天 下实户量差。
按《唐书代宗本纪》:“二年三月辛丑,给复河南府;二年 七月庚子,初税青苗。十一月癸丑,免越州今岁田租 之半,给复温、台、明三州一年。”
按:《通鉴纲目》:二年秋七月,税青苗钱,给百官俸。唐租 庸调之法坏,代宗以亩定税敛,以夏秋时。又以国用 急,不及秋,苗方青,即征之,号“青苗钱。”
按:《文献通考》:二年敕:“天下户口,委刺史、县令据见在 实户量贫富等第科差,不得依旧籍帐。”
永泰元年判度支第五琦请十亩税一从之又委转运使察诸州之科役百姓者
[编辑]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本纪》,永泰元年 五月麦稔,判度支第五琦奏请十亩税一亩,效古什 一而征,从之。十二月己酉,敕:“如闻诸州承本道节度 观察使牒,科役百姓,致户口凋弊,此后委转运使察 访以闻。”
永泰二年,转运盐铁置二使,分领天下财赋,又税天 下地青苗钱。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食货志》:“初,转运使掌外度支使掌内。永泰二年,分天下财赋、铸钱、常平、转运、 盐铁置二使:东都、畿内、河南、淮南、江东西、湖南、荆南、 山南东道,以转运使刘晏领之;京畿、关内、河南、剑南、 山南西道,以京兆尹判度支第五琦领之。及琦贬,以 户部侍郎判度支韩滉与晏分治。时回纥有助收西 京功”,代宗厚遇之,与中国婚姻,岁送马十万匹,酬以 缣帛百馀万匹,而中国财力屈竭,岁负马价。河、湟六 镇既陷,岁发防秋兵三万戍京西,资粮百五十馀万 缗。而中官鱼朝恩方恃恩擅权,代宗与宰相元载日 夜图之。及朝恩诛,帝复与载贰,君臣猜间不协,边计 兵食,置而不议者几十年,而诸镇擅地,结为表里,日 治兵缮垒,天子不能绳以法,颛留意祠祷,焚币玉,写 浮屠书,度支禀赐僧巫,岁以钜万计。然帝性俭约,身 所御衣,必浣染至再三,欲以先天下。然生日、端午,四 方贡献至数十万者,加以恩泽,而诸道尚侈丽以自 媚,“朝夕留事,经岁不能遣,置客省以居上。封事不足 采者,蕃夷贡献未报及”失职未叙者,食度支数千百 人。
按《旧唐书本纪》。“二年春正月丙戌。以户部尚书刘晏 充东都、京畿、河南、淮南、江南东西道、湖南、荆南、山南 东道转运常平、铸钱、盐铁等使。以户部侍郎第五琦 充京畿、关内、河东剑南西道转运常平、铸钱盐铁等 使。至是天下财赋始分理焉。” 按《食货志》。“二年五月。 诸道税地钱使。殿中侍御史韦光裔等。自诸道使还。 得”钱四百九十万贯。乾元以来,属天下用兵,京师百 寮俸钱减耗。上即位,推恩庶寮,下议公卿或以税亩 有苗者,公私咸济,乃分遣宪官,税天下地青苗钱,以 充百司课料。至是,仍以御史大夫为税地钱物使,岁 以为常,均给百官。
大历元年始征青苗钱及地头钱又给复流民还者三年停什一税法
[编辑]按《唐书代宗本纪》,大历元年十一月甲子,大赦改元, 给复流民归业者三年 按《食货志》:元年诏流民还 者,给复二年,田园尽则授以逃田。天下苗一亩税钱 十五,市轻货给百官手力,课以国用急,不及秋,方苗 青即征之,号青苗钱。又有地头钱,每亩二十,通名为 青苗钱。又诏上都秋税分二等,上等亩税一斗,下等 六“升。荒田亩税二升。”
按:《册府元龟》:“永泰二年。”〈十一月改元大历〉十一月庚辰,敕曰: “古者量其国用而立税典,必以经费,用之轻重。公田 之籍,可谓通制;履亩而税,斯诚弊法,期于折衷,以便 于时。亿兆不康,君孰与足。故爱人之体,先以博施,富 国之源,必在均节。朕自临宸极,比属艰虞,尝欲阐敦 朴之风,守冲俭之道。每念黎庶,思致和平,而边事犹 殷,戎车屡驾,军兴取给,皆出邦畿”,九伐之师,尚勤王 略;千金之费,重困吾人。乃者遵冉有之言,守周公之 制,什而税一,务于行古。今则编户流亡,而垦田减税, 计量入之数,甚倍征之法,纳隍之惧,当宁轸怀。虑失 三农,忧深万姓。务从省约,稍冀蠲除。用申勤恤之怀, 以救惸。“之弊。其京兆府所奏,今年秋税八十二万 五千石数内,宜减放一十七万五千石,委黎干据诸 县户口地数,均平放免。仍分明榜示百姓,令知当户 所减斛斗数讫奏闻。其青苗地头钱,亦宜三分放一。 先欠永泰元年地头钱十四万九千一百四十一贯, 并宜放免。朕当躬俭节用,恤我黎元,中夏渐宁,庶有 康济,宣示百姓知朕意焉。”大历元年十一月甲子日 长至帝御含元殿改元制其逃户复者宜给复三年。
又按《册府元龟》元年十一月制曰:“夫从简之道大。”
易至言。“薄赋之规,前王令范。”朕志遵俭约,务欲息人, 征敛无期,诚为劳弊。天下百姓,除正租庸及军器所 须外,不承正敕,一切不得辄有科率。逃亡失业,萍泛 无依,特宜招绥,使安乡井。其逃户复业者,宜给复三 年。如百姓先货卖田宅尽者,宜委州县取逃户死口 田宅,量丁口充给。仍仰县令亲至乡村安存处置,务 “从乐业,以赡资粮。王畿之间,赋敛尤重,百役供亿,当 甚艰辛,哀我疲人,良深悯念。盍彻之税,著自《周经》,未 便于人,何必行古。其什一之税宜停。”
按《通鉴纲目》:元年十一月,停什一税法。先是,畿内麦 稔,第五琦请税其麦,亩收什一,曰:“此古什一法也。”行 之二十年,民多流亡,至是停之。
大历二年正月戊寅给复同华二州二年。
按:《唐书代宗本纪》云云。
按:《册府元龟》:“二年正月,既平周智光。”〈智光为同华节度〉元年 十二月叛,诏曰:“求瘼恤隐,谅在忧勤,罢赋省徭,与之 休息,况因师旅,供亿颇繁,故孝武悔征伐之事,魏文 隆田租之复。同华两州百姓等项以贼臣背叛,制在 凶威,淫刑以逞,厚敛无度,闾阎之内,杼轴其空。朕旰 食增怀,纳隍自咎,将问干纪之罪,遂兴无战之师,哀 我斯人,困于日费,有牛酒壶浆之犒,有资粮扉”屡之 供,凋残之馀,何以堪此。言念刑弊,岂忘优矜。宜给复
二年,一切蠲免放。仍委刺史县令劳徕安集,庶可小康。宣示百姓,使知朕意。大历三年,免京兆府夏麦七分之五,其二分容至晚 田熟后续纳。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三年六月辛 丑诏曰:“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 而彻,其税皆什一也。故谓之天下中正而颂声作矣。 乃者因三代之制,定其税典,务于行古,庶以便人。属 以外攘四夷,岁会戎事,军国用度,公储匮乏,役费荐 至,近于倍征。而吏或奉法不谨,失我字人之意。孤惸 者资有厚敛,豪富者贷以轻徭,动而生奸,浸而流弊, 税之什一,其实大半。致有去父母之邦,其庸保之役, 流离逋荡,靡室可依,阽于死亡,而莫之省。”每一念至, 良深悯恻。顷以厘改,从其便安,置沃塉之差,宽赋敛 之重。今邦畿之内,宿麦非稔,去秋垦田,又减常岁,昨 者征税,其数颇多。朕以万姓不安,三农将废,忧勤郁 切,中夜以兴。思以康济,庶臻其道。每欲悉免量入,将 悉其困,而未解兵严,犹资日费,用蠲常数,以恤疲人。 其“京兆府于今年所率夏麦,宜于七万石内五万石 放不征,二万石容至晚田熟后以杂色斛斗续纳。”仍 委京兆府尹崔昭,差少尹李椅,于颀等县分巡抚,必 躬必亲,宣示朝章,令悉“朕意。”
大历四年。敕“有司定王公士庶每户税钱。分上中下 三等。”又重定京兆府户税。
按《唐书代宗本纪》,四年三月甲戌,免京兆今岁税 按《旧唐书本纪》,四年春正月戊子,敕有司定王公士 庶每户税钱,分上中下三等。秋七月戊寅,诏定京兆 府户税,夏税上田亩税六升,下田四升,秋税上田亩 五升,下田三升,荒田开垦者二升。十二月辛酉,敕“京 兆府税宜分作两等,上等每亩税一斗,下等税六升, 能耕垦荒地者税二升。” 按《食货志》,四年正月十八 日敕:“有司定天下百姓及王公已下,每年税钱,分为 九等:上上户四千文,上中户三千五百文,上下户三 千文,中上户二千五百文,中中户二千文,中下户一 千五百文,下上户一千文,下中户七百文,下下户五 百文。其见任官一品准上上户,九品准下下户,馀品 并准依此户等税。若一户数处任官,亦每处依品纳 税。其内外官仍据正员及占额内阙者税,其试及同 正员文武官,不在税限。其百姓有邸店行铺及𬬻冶, 应准式合加本户二等税者,依此税数勘责征纳。其 寄庄户准旧例从八等户税,寄住户从九等户税,比 类百姓,事恐不均,宜各递加一等税。其诸色浮客及 权时寄住田等,无问有官无官,各所在为两等。收税 稍殷,有准八等户,馀准九等户。如数处有庄田,亦每 处税。诸道将士庄田,既缘防御勤劳,不可同百姓例, 并一切从九等输税。”
按:杜佑《通典》“四年正月制下一例加税,其见任官一 品至于九品,同上上至下下户等级之数,并寄田、寄 庄及前资勋荫、寄住家,一切并税。”盖近如晋、宋《土断》 之类也。上上户四千,每等减五百,至下中七百,下下 户至于五百。
按《册府元龟》,四年三月,诏特免京兆府百姓今年税 钱。十一月乙卯,诏“京兆府今年税量放十万石,仍令 京兆尹即与合审勘会不支济户,先矜放百姓应纳 地税及草等,各随使送纳,不得劳人。其诸司丁役及 掌闲彉骑等,宜委中书门下勘会。其先出资并官出 钱充,不须臾有科率。”是月乙亥,敕曰:“王者以冢宰制 国用,司会质岁成,必视丰荒之年,以均赋入之数。”自 近古以来,天下郡县,或有水旱之处,则亦减其田赋, 休其力役。不急之务,不便于时,亦皆节省,以惠穷乏。 上天眷命,属朕黎元,敢不敬承,励于勤恤,躬自俭薄, 刑于家邦。非上荐宗庙,下资军旅,未尝私于所奉。更 有征求,藏之于人,孰谓不足?乃者屡“减邦赋,以劝农 耕,而四时罔借,九扈皆叙,近自关右,达于海隅,溥其 百谷之穰,宁止三年之积,非朕寡德,所能臻兹。盖祖 宗景灵,被此嘉贶,仰荷殊庆,兢怀益深。而淮南数州, 独罹灾患,秋夏无雨,田莱卒荒,闾阎艰食,百贾皆震。 永念于此,良增怃然。我念忧伤,终夜不寐,且有蠲贷, 安用流亡。其淮南今年租庸地税旨支米等,宜三分 放二分。” 又按《册府元龟》,四年十月敕曰:“比属秋霖, 颇伤苗稼,百姓种麦,其数非多。如闻村闾,不免流散, 来年税麦,须有优矜。其大历五年夏麦,所税特宜与 减常年税。其地总分为两等,上等每亩税一斗,下等 每亩税五升。其荒田如能开佃者,一切每亩税二升。 令在必行,用明大信。仍委令长,宣示百姓,并录敕榜 示村坊要路,令知朕意。”十二月,敕:“顷以蕃寇犹虞,王 师未戢,所资军费,皆出邦畿,征调荐兴,日加烦重。念 流亡之役,减岁入之租,务于惠养,冀有苏息。尚闻告 病,终未安居,深用悼怀,更思优恤。今关辅诸州,垦田 渐广,江淮转漕,常数又加,计一年之储,有大半之助。 其馀他税,固可从轻。其京兆来年秋税,宜分作两等, 上下各半。上等每亩税一斗,下等每亩税六升。其荒田如能佃者,宜准今年十月二十九日敕,一切每亩 税二升。仍委京兆尹及令长一一存抚,令知朕意。” 大历五年,定夏秋之税,青苗钱倍加之。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食货志》:“五年始定法:夏, 上田亩税六升,下田亩四升。秋,上田亩税五升,下田 亩三升,荒田如故。青苗钱亩加一倍,而地头钱不在 焉。”
按:《旧唐书食货志》:“五年三月,优诏定京兆府百姓税: 夏税,上田亩税六升,下田亩税四升,秋税,上田亩税 五升,下田亩税三升,荒田开佃者亩率二升。”
大历七年。十月乙亥。以淮南旱。免租庸三之二。十一 月庚辰。免巴、蓬、渠、集、壁、充、通、开八州二岁租庸 按《唐书代宗本纪》云云。
按:《旧唐书本纪》,七年十一月庚辰,诏:“自顷蕃戎入寇, 巴南屡多征役,其巴、蓬、渠、集、壁、充、通间等州,宜放二 年租庸。”
大历八年,敕:“京畿青苗地头钱,准诸州例,每亩十五 文。”又定诸色丁匠纳钱代役之数。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本纪》,八年春正 月癸卯。“敕天下青苗地头钱。每亩十五文。率京畿三 十文。自今一例十五文” 按《食货志》:八年正月二十 五日,敕“青苗地头钱,天下每亩率十五文。以京师烦 剧,先加至三十文。自今已后,宜准诸州每亩十五文。” 按《册府元龟》,“八年正月,诏诸色丁匠,如有情愿纳赀 课代”役者。每月每人任纳钱二千文。
大历十年四月癸未给复昭义五州二年。
按:《唐书代宗本纪》云云。
大历十二年。给复金州二年。
按《唐书代宗本纪》:“十二年四月,金州人卓英璘反。六 月乙巳,英璘伏诛,给复金州二年。”
按《册府元龟》,十二年,元载主书卓英倩家在金州,英 倩附托元载,权侔上列。及载伏法,英倩坐诛。英倩弟 英璘遂盗官器,伏拥子弟,据险要,以拒朝命。帝发禁 兵千人及山南西道兵千人,分道讨之。王师至,英璘 党大溃。是州以英倩之故,颇至残伤,特诏给复。二年 十一月庚辰,诏曰:“朕以黎元者君之肢体,伤之则惨 怛;赋税者国之衣食,均之则赡济。”然特图其本,先假 贫人之获安,所谓富国,所以底慎财用,蠲省征徭,期 致理于太宁,庶自迩而及远。如闻巴南诸州,自顷年 以来,西有蕃夷之寇,南有羌戎之聚,岁会戎事,城出 革车,子弟困于征徭,父兄疲于馈饷,赋益烦重,人转 流亡。荒田既多,频岁仍俭,户口凋耗,居邑萧然,去桑 梓之重迁,保山林以自活,念性命于俄顷,或逡巡于 敓攘。《传》不云乎:“穷斯滥矣。顾共问井,夫岂不怀,哀我 矜人,盖非获已。”朕之不德,自咎良深。其巴、蓬、渠、集、壁、 充、通、开等州,宜放二年租庸,及诸色征科,亦宜蠲免。 仍委本道观察使及刺史县令切加招抚。
德宗建中元年始以杨炎议行两税法
[编辑]按《唐书德宗本纪》:建中元年正月“辛未,遣黜陟使于 天下。二月丙申,初定两税。” 按《食货志》:“租庸调之法, 以人丁为本。自开元以后,天下户籍久不更造,丁口 转死,田亩卖易,贫富升降不实。其后国家侈费无节, 而大盗起,兵兴,财用益屈,而租庸调法弊坏。自代宗 时,始以亩定税,而敛以夏秋。至德宗相杨炎,遂作两 税”法,夏输无过六月,秋输无过十一月。置两税使以 总之,量出制入。户无主、客,以居者为簿;人无丁、中,以 贫富为差;商贾税三十之一,与居者均役;田税视大 历十四年垦田之数为定。遣黜陟使按比诸道丁产 等级,免鳏寡惸独不济者;敢有加敛,以枉法论。议者 以:“租、庸、调,高祖、太宗之法也,不可轻改。”而德宗方信 用炎,不疑也。旧户三百八十万五千,使者按比,得主 户三百八十万,客户三十万。天下之民,不土断而地 著,不更版籍而得其虚实。岁敛钱二千五十馀万缗, 米四百万斛以供外,钱九百五十馀万缗,米千六百 馀万斛以供京师。 按《杨炎传》,初定令,有租赋庸调 法。自开元承平,久不为版“籍,法度玩敝,而丁口转死, 田亩换易,贫富升降,悉非向时,而户部岁以空文上 之。”又“戍边者蠲其租庸”,六岁免归。元宗事夷狄。者 多死,边将讳不以闻,故贯籍不除。天宝中,王𫟹为户 口使,方务聚敛,以其籍存而丁不在是,隐课不出,乃 按旧籍,除当免者,积三十年,责其租庸,人苦无告,故 法遂大敝。至德后,天下起兵,因以饥疠,百役并作,人 户凋耗,版图空虚。军国之用,仰给于度支、转运使;四 方征镇,又自给于节度、都团练使。赋敛之司数四,莫 相统摄,纲目大坏。“朝廷不能覆诸使,诸使不能覆诸 州,四方贡献,悉入内库”,权臣巧吏,因得旁缘公托进 献,私为赃盗者,动万万计。河南、山东、荆襄、剑南重兵 处,皆厚自奉养,王赋所入无几,科敛凡数百名,废者 不削,重者不去,新旧仍积,不知其涯。百姓竭膏血,鬻 亲爱,旬输月送,无有休息。吏因其“苛,蚕食于人。富人 多丁者,以宦学释老得免,贫人无所入则丁存,故课免于上而赋增于下。是以天下残瘁,荡为浮人,乡居 地著者,百不四五。”炎疾其敝,乃请为《两税法》以一其 制。“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于人,量出 制入。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 不居处而行商者”,在所州县税三十之一,度所取与 居者均,使无侥利。居人之税,秋夏两入之俗,有不便 者正之。其租庸、杂徭悉省,而丁额不废。其田亩之税, 率以大历十四年垦田之数为准而均收之。夏税尽 六月,秋税尽十一月,岁终以户赋增失进退长吏,而 尚书度支总焉。帝善之,使谕中外。议者沮诘,以为:《租 庸》令行数百年,不可轻改。帝不听,天下果利之。自是 人不土断而地著,赋不加敛而增入,版籍不造而得 其虚实,吏不诫而奸无所取,轻重之权,始归朝廷。 按《旧唐书本纪》,元年春正月辛未,御丹凤门,大赦天 下。自艰难以来,征赋名目颇多。今后除两税外,辄率 一钱,以枉法论。甲午,诏东都、河南、江淮、山“南东道等 转运、租庸青苗盐铁等使。尚书左仆射刘晏,顷以兵 车未息,权立使名,久勤元老,集我庶务,悉心瘁力,垂 二十年。朕以征税多门,乡邑凋耗,听于群议,思有变 更。将置时和之理,宜复有司之制,晏所领使宜停。天 下钱谷,委金部、仓部、中书门下拣两司郎官,准格式 调掌。”二月丙申,遣黜陟使一十一人分行天下。是岁, 户部计帐户总三百八万五千七十有六,赋入一千 三百五万六千七十贯,盐利不在此限。
按杜佑《通典》元年制:“百姓及客等,约丁产定等第均 率作年支两税。其应税斛斗,据大历十四年见佃青 苗地额均税,夏税六月内纳毕,秋税十一月内纳毕, 其旧租庸及诸色名目,一切并停。凡权衡度量之制 度,以北方秬黍中者,一黍之广为分,十分为寸,十寸 为尺,十尺为丈;量以秬黍中者,容千二百为龠,二龠 为合,十合为升,十升为斗,十斗为斛。权衡以秬黍中 者,百黍之重为铢,二十四铢为两,三两为大两,十六 两为斤。调锺律,测晷景,合汤药及冠冕制,用小升小 两,自馀公私用大升大两。诸课役,每年计帐至尚书 省度支配来年事限十月三十日以前奏讫。若须折 受馀物,亦先支料同时处分。若是军国所须,库藏见 无者,录状奏闻,不得便即科下。”诸庸调物,每年八月 上旬起输,三十日内毕,九月上旬各发本州租调。车 舟未发,间有身死者,其物却还。其运脚出庸调之家, 任和顾送达。所须裹束调度,折庸调充,随物输纳。诸 租准州土收获早晚,斟量路程,崄易远近,次第分配。 本州收获讫发遣,十“一月起输,正月三十日内纳毕。 若江南诸州从水路运送,冬月水浅,上埭艰难者,四 月以后运送,五月三十日内纳完。其输本州者,十二 月三十日内纳毕。若无粟之乡,输稻麦随熟即输,不 拘此限即纳。当州未入仓窖,及外配未上道,有身死 者,并却还。”应贮米处,折粟一斛,输米六斗。其杂折皆 随土“毛,准当乡时价。诸边远州有夷獠杂类之所,应 输课役者,随事斟量,不必同之华夏。”诸任官应免课 役者,皆待蠲符至,然后注免。符虽未至,验告身灼然 实者,亦免其杂任。被解应附者,皆依本司解时日月 据征。诸春季附者,课役并征,夏季附者免课从役,秋 季附者俱免。其诈冒隐避,以免课役。不限“附之早晚, 皆征当发年课役。逃亡者,附亦同之。诸人居狭乡,乐 迁就宽乡者,去本居千里外复三年,五百里外复二 年,三百里外复一年,一迁之后不复更移。诸没落外 蕃得还者,一年以上复三年,二年以上复四年,三年 以上复五年;外蕃之人投化者复十年;诸部曲奴婢 放附户贯复三年;诸孝子、顺孙、义夫节妇,志行闻于 乡闾者,申尚书省奏闻,表其门闾,同籍悉免课役。诸 丁匠岁役工二十日,有闰之年加二日须留役者,满 十五日免调,三十日租调俱免,通正役并不过五十 日。” 又按《通典》,尚书省度支,总天下经费。自安禄山 反,至德、乾元之际,置度支使。永泰之后,度支罢使,置 转运使以掌其外,度支以掌于内。建中初,又罢转运 使,复归度支,分命黜陟使往诸道收户口及钱谷名 数。每岁天下共敛三千馀万贯,“其二千五十馀万贯 以供外费;九百五十馀万贯供京师税米麦,共千六 百馀万石,其二百馀万石供京师,千四百万石给充 外费。”
按《册府元龟》元年正月制:“自艰难已来,征赋名目繁 杂,委黜陟使与诸道观察使、刺史作年支两税征纳。 比来新旧征科色目,一切停罢。两税外辄别率一钱 四等官,准擅兴赋,以枉法论。其军府支计等数,准大 历十四年八月七日敕处分。二月发黜陟使分往天 下,作两税之法。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 赋于人,量出以制入。户无土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 中,以贫富为差。行商者在所部郡县,税三十之一。居 人之税,秋夏两征之,俗有不便者二之。馀征赋悉罢, 而丁额不废。其田亩之税,率以大历十四年垦数为 准,征夏税无过六月,秋税无过十一月。违者进退长吏,令黜陟,使各量风土所宜,人户多”少,均定其赋税, 尚书度支总统焉。
按:《玉海》元年正月五日,遣黜陟使与观察使及刺史、 转运所由,计百姓及客等,约丁产,定等第,均率作年 支两税。如当处土风不便,更立一限。其比来征科色 目,一切停罢。二月十一日丙申,仍与观察使、刺史计 人产等级为两税法,此外敛者以枉法论。八月,宰相 杨炎上疏奏曰:“至德之后,军国之用,仰给于度支、转” 运二使;四方征镇,又自给于节度、团练使。朝廷不能 覆诸使,诸使不能覆诸州,四方贡献,悉入内库。《令》请 作《两税法》,以一其名。
建中三年,给复易、定等六州。三年,诏“天下两税钱每 贯增二百。”
按《唐书德宗本纪》:“三年二月甲戌,给复易、定、深、赵、恒、 冀六州三年。”
按《旧唐书本纪》,三年五月丙戌,“增两税,每贯增二百。 八月丁未,初分置汴东西水陆运两税盐铁事。”从户 部侍郎判度支赵赞奏也。 按《食货志》:三年五月,淮 南节度使陈少游请于本道两税钱每千增二百,因 诏他州悉如之。
按《册府元龟》:“三年,既诛李惟忠,下诏易、定、深、赵、尝、冀 节度观察管内百姓,除本道所用外者,给复三年。”
兴元元年蠲复诸州有差
[编辑]按《唐书德宗本纪》:兴元元年正月“癸酉,大赦,改元,给 复奉天五年,城中十年六月癸丑,以梁州为兴元府, 给复一年。己巳,给复洋州一年,加给兴元一年,免凤 州今岁税。七月丙子,次凤翔,免今岁秋税。辛卯,大赦, 给复京兆府一年。”
按《册府元龟》,元年春正月癸酉,在奉天行宫受朝贺 毕,大赦,改元。制其奉天昇为赤县,仍给复五年;在县 城内者,给复十年。六月癸丑,诏改梁州为兴元府,百 姓给复一年。己巳,诏曰:“朕巡狩于南,自春涉夏,师旅 殷会,日费斯广。州闾杼轴,岁计其空。东作妨时,西成 罕望。虽僶俛从事,人不告劳,而愧悼积衷,予实知咎。 昨者减其租税,优以复除,庶乎有瘳,汔,用小息洎。驾 言旋轸,躬履畏途。绝硐萦回,危栈绵亘。时经途潦,道 路阻修。工徒造舟,县人葺路,长幼耄耋,莫获宁居。而 又赍荷糗粮,共备顿舍,涉于千里,犒我六师。居人露 处而罔息,宿麦过时而不获。睹此妨夺,弥增感伤。前 所蠲除,未足酬恤,式敷惠泽,以艾大劳。其兴元府除 先减放秋税给复外,更给复一年;洋州除放秋税外, 给复一年;凤州全放今年秋税。”七月丙子,车驾至凤 翔。诏凤翔府管内今年秋税及去年已前逋欠,并宜 放免。辛卯,大赦。制京兆府百姓,普恩外,给复一年。
贞元元年八月己卯给复河中同绛二州一年
[编辑]按:《唐书德宗本纪》云云。
按《旧唐书本纪》:“贞元元年夏四月己卯,江陵度支院 失火,烧租赋钱谷百馀万。时关东大饥,赋调不入,由 是国用益窘。秋七月甲戌,收复河中。己卯,诏河中、同、 绛百姓给复一年。”
按《册府元龟》元年八月,李怀光平,诏“河中府及同、绛 百姓,并经陷贼,生业废弃,兴言轸念,良用悯然,宜各 给复一年。”
贞元二年,给“复淮西二年两税青苗等钱,听民折纳。 又捐酒户差役。”
按《唐书德宗本纪》:二年四月甲申,给复淮西二年 按《旧唐书本纪》:“二年春正月甲寅,诏天下两税钱物 委本道观察使刺史差人送上都。其先置诸道水陆 转运使及度支巡院、江淮转运等使并停。冬十月壬 午,奏关内、河中、河南等道秋夏两税青苗等钱悉折 纳粟麦,兼加估收籴以便民。”从之。十二月壬申,京城 畿内榷酒,每㪷榷钱一百五十文,蠲酒户差役,从度 支奏也。
按《册府》元龟二年四月,李希烈平,诏:“淮西百姓等,久 经沦陷,兼被伤夷,想兹凋残,实足哀愍。除供当道军 用之外,宜给复二年。将士之中,不乐在军,愿归农桑 者,委节度使、刺史量给逃户死户田宅,并借贷种粮, 优复终身,使之存济。”
贞元三年。上畋于新店。与野人赵光奇语。复其家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三年十二月 庚辰腊。上畋于新店。幸野人赵光奇家。问曰:‘百姓乐 乎’?对曰:‘不乐’。帝曰:‘仍岁颇稔。何不乐乎’?对曰:‘盖由陛 下诏令不信于人。所以然也。前诏云:‘两税之外悉无 他徭。今非理而诛求者殆过之’。后又云:‘和籴于百姓。 曾不识一钱而强取之。始云所籴粟麦,纳于道次,今 则遣至于京西行营,动过数百里,车摧牛毙,破产奉 役,不能支也。百姓愁苦如此,何有于乐乎!虽频降优 恤之诏,而有司多不奉之,亦恐陛下身在九重,未之 知也’’。”帝感异之,因诏复除其家。
“贞元四年,诏两税审等第高下,三年一定户。并放免 一切钱米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食货志》:“朱泚平天下,户 口三耗其二,贞元四年,诏天下两税,审等第高下,三 年一定户。自初定两税,货重钱轻,乃计钱而输绫绢。 既而物价愈下,所纳愈多,绢匹为钱三千二百。其后 一匹为钱一千六百,输一者过二。虽赋不增”旧,而民 愈困矣。度支以税物颁诸司,皆增本价,为虚估给之, 而缪以滥恶。督州县剥价,谓之“折纳”,复有“进奉”、“宣索” 之名。改科役曰“召顾”,率配曰“和市”,以巧避微文,比《大 历》之数再倍。又疠疫水旱,户口减耗,刺史析户,张虚 数以宽责,逃死阙税,取于居者,一室空而四邻亦尽; 户版不缉,无浮游之禁。州县行小惠以倾诱邻境,新 收者优假之,唯安居不迁之民,赋役日重。帝以问宰 相陆贽,贽上疏请厘革其甚害者,大略有六:其一曰: “国家赋役之法,曰租,曰调,曰庸。其取法远,其敛财均, 其域人固有田则有租,有家则有调,有身则有庸,天 下法制均壹,虽转徙莫容其奸,故人无摇心。天宝之 季,海内波荡,版图隳于避地,赋法坏于奉军。赋役旧 法,行之百年,人以为便。兵兴,供亿不常,诛求隳制,此 时弊非法弊也。时有弊而未理,法无弊而已更。两税 新制,竭耗编甿,日日滋甚。陛下初即位,宜损上益下, 啬用节财,而摘郡邑,验簿书,州取大历中一年科率 多者为两税定法。此总无名之暴赋,而立常规也。夫 财之所生,必因人力,两税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 本。资产少者税轻,多者税重,不知有藏于襟怀、囊箧 物贵而人莫窥者;有场圃囷仓,直轻而众以为富者; 有流通蕃息之货,数寡而日收其赢者;有庐舍器用, 价高而终岁利寡者;计估算缗失平长伪挟轻费转 徙者脱徭税,敦本业者困敛求。”此“诱之为奸,驱之避 役也。今徭赋轻重相百,而以旧为准,重处流亡益多, 轻处归附益众。有流亡则摊出已重者愈重,有归附 则散出已轻者愈轻,人婴其弊。愿诏有司与宰相量 年支,有不急者罢之,广费者节之。军兴加税,诸道权 宜所增皆可停。税物估价,宜视月平,至京与色样符 者,不得虚称折估。”有滥恶罪,官吏勿督百姓。每道以 知两税判官一人与度支参计户数,量土地沃瘠,物 产多少为二等。州等下者配钱少,高者配钱多,不变 法而逋逃渐息矣。其二曰:“播殖非力不成,故先王定 赋以布、麻、缯、纩百谷,勉人功也。又惧物失贵贱之平, 交易难准,乃定货泉,以节轻重。”盖为国之利权,守之 在“官,不以任下。”然则谷帛,人所为也;钱货,官所为也。 人所为者,租税取焉;官所为者,赋敛舍焉。国朝著令, 税出谷,庸出绢,调出缯,纩布麻曷,尝禁人铸钱,而以 钱为赋。今两税效算缗之末法,估资产为差,以钱谷 定税,折供杂物,岁目颇殊。所供非所业,所业非所供, 增价以市所无,减价以货所有。耕织之“力有限,而物 价贵贱无常。初定两税,万钱为绢三匹,价贵而数不 多;及给军装,计数不计价,此税少国用不充也。近者 万钱为绢六匹,价贱而数加,计口蚕织不殊而所输 倍,此供税多人力不给也。宜令有司覆初定两税之 岁绢布定估,为布帛之数。复庸、调旧制,随土所宜,各 修家技。物甚贱,所出不加;物甚贵,所入不减。且经费 所资,在钱者独月俸资课以钱数多少给布广铸而 禁用铜器,则钱不乏。有籴盐以入直,榷酒以纳资,何 虑无所给哉?”其三曰:“廉使奏吏之能者有四科:一曰 户口增加,二曰田野垦辟,三曰税钱长数,四曰率办 先期。”夫贵户口增加,诡情以诱奸浮,苛法以析亲族, 所诱者“将议薄征则遽散,所析者不胜重税而亡,有 州县破伤之病。贵田野垦辟,率民殖荒田,限年免租, 新亩虽辟,旧畬芜矣。人以免租年满,复为污莱,有稼 穑不增之病。贵税钱长数,重困疲羸,捶骨沥髓,苟媚 聚敛之司,有不恤人之病。贵率办先期,作威残人,丝 不容织,粟不暇舂,贫者奔迸,有不恕物之病。四病繇 考核不切事情之过。验之以实,则租赋所加,固有受 其损者。此州若增客户,彼郡必减居人。增处邀赏而 税数加,减处惧罪而税数不降。国家设考课之法,非 欲崇聚敛也。宜命有司详考课绩。州税有定,徭役有 等,覆实然后报户部。若人益阜实,税额有馀,据户均 减,十三为上,课减二次之,减”一又次之。若流亡多,加 税见户者,殿亦如之。民纳租,以去岁输数为常,罢据 额所率者增辟,勿益租废耕,不降数。定户之际,视杂 产以校之。田既有常租,则不宜复入两税,如此不督 课而人人乐耕矣。其四曰:“明君不厚所资而害所养, 故先人事而借其暇,力家给然后敛馀财。今督收迫 促,蚕事方兴,而输缣,农功未艾而敛谷,有者急卖而 耗半直,无者求假费倍。定两税之初,期约未详;属征 役多故,率先限以收,宜定税期,随风俗时候,务于纾 人。”其五曰:“顷师旅亟兴,官司所储,唯给军食,凶荒不 遑赈救。人小乏则取息利大乏则鬻田庐。敛获始毕, 执契行贷,饥岁室家相弃,乞为奴仆,犹莫之售。或缢 死道途。天灾流行,四方代有,税茶钱积户部者,宜计 诸道户口均之。谷麦熟则平籴,亦以义仓为名,主以巡院。时稔伤农,则优价广籴,谷贵而止。小歉则借贷。 循环敛散,使聚谷幸灾者无以牟大利。”其六曰:“古者 百亩地号一夫,盖一夫授田,不得过百亩,欲使人不 废业,田无旷耕。今富者万亩,贫者无容足之居,依托 彊家,为其私属,终岁服劳,常患不充。有田之家,坐食 租税,京畿田亩税五升,而私家收租亩一石,官取一, 私取十,穑者安得足食?宜为占田条限,裁租价,损有 馀,优不足,此安富恤穷之善经,不可舍也。”贽言虽切 以谗逐,事无施行者。
按《册府元龟》,四年正月一日大赦,百姓逋欠,一切放 免。九月诏曰:“兴至化者务积于人,故欲薄敛;长国家 者以义为利,故使以时。朕抚临区夏,宵旰忘劳,苟可 以助化济人,尝思大小皆益。近以中夏甫宁,颇勤经 费,遂收诸道停减将士粮料,用叶权宜。言念疲甿,重 兹供亿。其贞元四年已征到及在路者,即依前送;其” 在百姓腹内者,并放免。五年已后,每年合收一百万 八十八贯石,亦宜放免。委本道观察使各具当管州 所放闻奏,并晓示百姓。初,建中末,国家多难,诸道咸 加,诏将士赴国难,两税外别征资粮以给之。及复京 师,悉罢归农。去岁,宰相李泌请自贞元二年已后,追 收其资费,纳于户部,谓之“《诸道减将》士钱。”乃遣度支 员外郎元友直巡州府搜察之。既而税输钱米百馀 万,人力殚竭,殆不堪命,使臣多恳诉,帝濡然而悟,特 诏免之。自是东南之甿,复安其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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