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食货典/第228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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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食货典

 第二百二十八卷目录

 杂税部总论二

  大学衍义补征榷之课 鬻算之失

  古今治平略一历代关市之征

食货典第二百二十八卷

杂税部总论二[编辑]

大学衍义补[编辑]

《征榷之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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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礼》:太宰九赋,其七曰“关市之赋。”

太府掌九赋之贰,以受其货贿之入,关市之赋,以待 王之膳服。

《司市》:“国凶荒札丧,则市无征。”

《廛人》:“凡珍异之有滞者,敛而入于膳府。”

臣按:成周盛时,关市之征用以供王之膳服而已,非若后世以之供凡国用也。王之膳服关市之所有,王则用焉,不出关市之外而别有所求,是以当时之君所以为衣食者皆与民同,非若后世巧为制造,一服之费至用百夫之衣,一味之费至用百人之食也。

司关掌国货之节,以联门市,司货贿之出入者。掌其 治禁与其征廛。“凡货不出于关者,举其货,罚其人。凡 所达货贿者,则以节传出之。国凶札,则无关。门之征, 犹几。”

臣按:关市有征税始此,我朝每府立税课司,州县各立为局设官以征商税,凡商贾欲赍货贿于四方者必先赴所司起关券,是即《周礼节传》之遗制也。盖节以验其物,传以书其数也。

《王制》:“市廛而不税,关讥而不征。”

《孟子》曰:“昔者文王之治岐也,关市讥而不征。又曰:‘市 廛而不征,法而不廛,则天下之商皆悦,而愿藏于其 市矣;关讥而不征,则天下之旅皆悦,而愿出于其路 矣’。”

臣按:古者以众途所会之地则立关以限其出入,于庶民所聚之地则立市以通其有无,所以兼济之而足其用度,凡若此者无非以利民而已,后世则专用之以利国,非古人意矣。

古之为市者,以其所有易其所无者,有司者治之耳。 有贱丈夫焉,必求龙断而登之,以左右望而罔市利。 人皆以为贱,故从而征之,征商自此贱丈夫始矣。

臣按:孟子此言可见古人立为关市之本意,其意恶人逐末而专利,故立法以抑之,非有所利之也。匹夫而私登龙断以罔利,既得此而又望彼,尚为士人之所贱,彼读圣贤书儒其衣冠,如王安石之徒乃亦为贱丈夫之所为,其贻讥于天下后世而为人之贱也宜矣,后世君子以道事君者尚其鉴诸?

汉高祖时,凡市肆租税之入,自天子至于封君,皆各 自为私奉养,不领于天子之经费。

又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困辱之。”

臣按:汉初去古未远,其行仰商之政犹有古意,夫市肆之所入不以为经费,商贾之服用不许其过侈可也,然捐市税以予封君、重商税以致困辱,则过矣。

武帝元光六年,初算商贾。

臣按:后世税商贾车船令出算始此。

宋太祖诏“所在不得苛留行旅,赍装非有货币当算 者,毋得发箧搜索。”又诏“榜《商税则例》于务门,毋得擅 改更增及创收。”

太宗诏:“除商旅货币外,其贩夫、贩妇细碎交易,并不 得收其算。”

哲宗元祐八年,商人载米入京粜者,有力胜税,权蠲 之。

臣按:民种五谷已纳租税,无可再赋之理,非他竹木牲畜比也。竹木牲畜之类原无征算,故商贾货卖于关市也,官可税之,今民既纳租于官仓矣,而关市又征其税,岂非重哉?此不独非王政,亦非天理也。我朝制税课司局不许税五谷及书籍纸札,其事虽微,其所关系甚大,王者之政、仁人之心也。以上“征商。”

唐扬州等八道州府置榷麹务。

宋承五代之后,置诸州麹务。至道三年,再下酒曲之 禁,凡私造差定其罪。

宋诸郡有醋坊,元祐初,臣僚请罢榷醋。绍圣二年,翟 思请“诸郡醋坊日息调度之馀,悉归常平。”

元太宗立“酒醋务,坊场官,榷酤办课。”

臣按:谷麦既已纳税,用谷以为酒,又税之造麦,为

“麹以酝酒,又税之;用米与糟以为醋,又税之。是则谷麦一类,农耕以为食,官既取之;商籴于农以为酒,为麹为醋,官又取之。此一物而三四出税也。”呜呼,此皆末世之事,隆盛之时所无有也。是岂上天生物养民,人君代天子民之意哉?我朝不立酒曲务,而惟摊其课于税务之中,而醋则自来无禁。凡唐、宋以来苛征“酷敛,一切革之,其取于民也可谓宽矣。”夫天生五谷以为民食,民无食则死,少食则不饱。民不可以一日而不饱,而可以终身而不醉,上之人何苦而必欲民之醉哉?乃至设务置官以司酒,至于所用为酒之麹亦司之焉。殊不思所以为醉之具即所以为饱之物也。去此以为彼,彼多则此少,必然之理也。太平无事之时,恐其败民之德,尚不可以不禁;兵荒凶札之岁,必至损民之食,乌可不严为之禁哉?禁酒之策,臣已具于前矣。若夫麹糵之禁,民家自造不过斗者,请听民自为之,但不许其以交易货卖。今天下造曲之处,惟淮安一府靡麦为多,计其一年,以石计者毋虑百万。且此府居两京之“间,当南北之冲,纲运之上下必经于此,商贾之往来必由于此,一年之间,般运于四方者不可胜计。呜呼!费民生日用之资以为醺酣荒亡之具。前代以国计故,不得已而取其利,纵之可矣。而今日无所利之,而亦莫之禁,臣不知其何故也。臣请敕所司严加禁约,于凡民间造曲器具,悉令折毁,与凡”为之佣作者,一切勒以归农,有犯以与私盐伪钱同科。如此则一年之间,亦可存麦百馀万石,以资民食。民之所有,即国之所有,是以古者所谓“藏富于民”者也。以上“麹醋。”

《周礼》:“委人掌敛野之赋敛薪刍,凡疏材、木材,凡畜聚。”

之物

臣按:疏材,草木之可食茹者;木材,木植之可为宫室器用者,薪以供烹饪,刍以饲畜类,四者皆出于野,必畜聚之以待不用之用也,故以委人掌之。后世疏果、竹木、柴薪有税,其原盖出于此。

唐德宗时,始用户部侍郎赵赞税天下竹木,十取其 一,以为常平本。

臣按:后世竹木之税始此,然唐时所税者,取其利以为常平本,今世则用之以为宫宇什器耳。我朝于凡天下关津去处设抽分竹木局,“抽分客商兴贩竹木柴炭等物,在京者令军卫自设场分,收贮柴薪,按月给与禁军、孤老等烧用竹木等物堆垛在场,令各局按旬奏申知数,遇有用度以凭计料拣定度量支拨,在外场局则用,各给所在之用。近年于太平之芜湖、荆州之沙市、浙江之杭州,径遣工部属官亲临其地抽分变卖,取其价直银两解京,以供工部缮造之费,免以科征于民,自诚良策。然商贩无常,难为定数。后来者务逾前人之数,以徼能名,岁增一岁,无有纪极。窃恐后来之难继,商贾折阅,兴贩者不至,而官与民两失其利。乞量为中制,因地定额,多者不以为优,不及数者不以为劣,庶几可以久行。”此言竹木。

汉宣帝五凤中,耿寿昌白增海租。萧望之言:“县官尝 自渔海鱼,不出,后复与民,鱼乃出。”

臣按:后世鱼课其原出于此。我朝凡有河泊之处皆立官以司“鱼课,岁有定额,河泊之所遍天下而惟湖广最多,一藩十二所、四州共百四十馀处,而沔阳一州乃至有三十一处,岁纳课钞有定数”,使钞法果行,所得亦不赀矣。今日非但鱼课,凡征商等课皆然,苟钞法通行则诸课皆得以资国之用,不然则是虚费官吏之俸,徒为下人之扰,而所得不足以偿所费也。此言鱼课。

《元史》:“额外之课凡三十有二:其一曰历日,二曰契本, 三曰河泊,四曰山场,五曰窑冶,六曰房地租,七曰门 摊,八曰池塘,九曰蒲苇,十曰食羊,十一曰荻苇,十二 曰煤炭,十三曰撞岸,十四曰山查,十五曰麹,十六曰 鱼,十七曰漆,十八曰酵,十九曰山泽,二十曰荡,二十 一曰柳,二十二曰牙例,二十三曰乳牛,二十四曰抽” 分,二十五曰蒲,二十六曰鱼苗,二十七曰柴,二十八 曰羊皮,二十九曰磁,三十曰竹苇,三十一曰姜,三十 二曰白药。

臣按:“《元史食货志》有所谓岁课山林川泽之产,若金、银、珠玉、铜铁、水银、朱砂、碧甸子、铅锡、矾碱、竹木之类,其利最广者,盐法、茶法、商税、市舶四者,外此又有所谓额外课,凡三十二。谓之额外者,岁课皆有额而此课不在其额中也。呜呼,元主中国其取之民、课额之名目乃至如此之多,当时之民其苦可知也。我朝一” 切削去,十存其一二,亦不闻“国用之不足。” 臣意当时亦徒有此名目,以为奸人之资而已,国家未必赖其用也。史书之以垂戒后世,以见其国脉之所以促,有其因耳。呜呼!其尚永鉴之哉!

考证

《鬻算之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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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武帝元狩四年,初算缗钱。匿不自占,占不悉,戍边。 一岁,没入缗钱。有能告者,以其半界之。

臣按:此汉以来征榷居货之始。古者关市之征,盖恶其专利就征其税,非隐度其所居积之多少而取之也。武帝于元光初既算其行者之舟车,至是又用公卿言,“凡居货者各隐度其财物之多少,于商贾末作率计有缗钱二千者出一算,于手力所作者率计有缗钱四千者出一算。呜呼,出诸途者既征其赍载之具藏诸家者,又算其储积之物,取民之尽,一至此哉。”

武帝元光中,始算商车,至是又算民车及船。

臣按:“算商之车已为无名,而又算民之车与船,凡民不为吏、不为三老、骑士,苟有轻车皆出一算,商贾则倍之,船五丈以上出一算。”呜呼,缗钱之法初为商贾设也,至其后乃算及民之舟车,遂使告缗者遍天下,则凡民有畜积者皆为有司所隐度矣,不但商贾末作也。呜呼,取民之财而至于如此,民何以为生哉?以上“告《缗》。”

唐肃宗即位时,两京陷没,民物耗弊,乃籍江淮富商 右族赀蓄,十收其二,谓之《率贷》。

德宗时,国用不给,借富商钱,约罢兵乃偿之。搜督甚 峻,民有自经死者。

臣按:唐行《率贷及借钱令》,以万乘之君而借贷于民已为可丑,况又名曰借贷,其实夺之,又可丑之甚也。人君其尚制节谨度,毋使国家之贫至于如此,史册书之,贻丑万世哉!以上借贷。

德宗时,军用不给,乃税间架,算除陌钱。

臣按:民房屋有税及官用省钱始此,所谓税间架者,每屋两架为间,计间税钱除陌钱者,凡公私给与及买卖每钱一缗官除五十钱。呜呼,为国而商利至此,可谓无策矣。此算间架除陌钱。

宋太祖开宝三年,令朴“买坊务者收抵当。”

臣按:朴买之名始见于此,所谓朴买者,通计坊务该得税钱总数,俾商先出钱与官买之,然后听其自行取税以为偿也。元初亦有此法,有以银五十万两朴买天下差发者,有以银五万两朴买燕京酒课者,以有银一百万两朴买天下河泊桥梁渡口者。耶律楚材曰:“此皆奸人欺上罔下,为害甚大。”咸奏罢之。此朴买。

宋神宗元丰中,王安石行新法,既鬻坊场、河渡,又并 祠庙鬻之,募人承买。

哲宗元祐中,刘挚言:“坊场旧法,买户相承,皆有定额。 请罢实封之法,酌取其中,定为永额,召人承买。”

臣按:所谓“承买”者,凡有坊场河渡去处,先募人入钱于官承买,然后听其自行收税以偿之也。墟市之聚集既卖之,津渡之往来又卖之,甚至神祠之祭赛亦卖之,为国牟利之琐琐至于如此,虐民慢神,不亦甚哉!此言“承买。”

宋元祐五年,御史中丞傅尧俞言:“监司以今岁蚕麦 并熟,催督积年逋负,百姓必不能用一熟之力,了积 年之欠。且令带纳一料,候秋成更令带纳。”

臣按:民间耕蚕,一年之收仅足以供一年之赋,有所逋负,积压既多,有非一熟所能偿了。尧俞所建“带纳” 之说,是诚有司追征逋负之良法。

知杭州苏轼言:“朝廷恩贷指挥,多被有司巧为艰阂, 故四方皆有‘黄纸放、白纸取’之语。虽民知其实,止怨 有司,然陛下未尝峻发德音,戒饬大臣,令尽理推行。”

臣按:轼他日又言:“今民荷宽政,无他疾苦,但为积欠所压,如负千钧而行免于僵仆,则幸矣,何暇举首奋臂以营求于一饱之外哉?自祖宗以来,每有赦令,必曰:凡欠官物无侵欺盗用,及虽有侵用而本家及伍保人无家业者,并与除放。祖宗非不知官物失陷、奸民幸免之弊,特以民既乏竭无以为生,虽加鞭挞,终无所得。缓之则为奸吏之所蚕食,急之则为盗贼之所凭借。故举而放之,则天下悦服,虽有水旱盗贼,民不思乱,此为损虚名而收实利也。” 轼之此言,足尽百姓逋负之利害。伏望圣明于凡《德音》之布,准此以施行,天下穷民,不胜幸甚。

孝宗时,朱熹上封事:“伏见祖宗旧法,凡州县催理官 物,已及九分已上,谓之破分。诸司即行住催,版曹亦 置不问。由是州县得其赢馀,以相补助。贫民有所拖 欠,亦得迁延以待蠲放。恩自朝廷,惠及闾里,此诚不 刊之令典也。”

臣按:宋朝“催理破分”之法,后世亦可遵行。以上追理。

徽宗宣和末,陈亨伯以发运兼经制使,移用诸司财 计而以“经制”为名。绍兴初,孟庾提领措置财用,又因 “经制”之额增析而为经总制钱。

臣按:叶适言“维扬驻跸,国用益困,吕颐浩、叶梦得实总财事,四顾无策,于是议用陈亨伯所收经制钱者,其说以为征商虽重,未有能强之而使贩卖。”

“酒虽贵,未有能强之而使饮,若《头子》类特取于州县之馀,而可供猝迫之用。” 梦得士人而其言如此。盖办目前不暇及远,亦不足怪也。由是言之,则宋所谓经总制钱,盖出于不得已,而为一时权宜之计。当是时也,所谓强敌压境,岁有荐食吞噬之谋;翠华南巡,未知税驾息肩之所;兵屯日盛,将帅擅命,而却敌之功,无岁无之,固非计财惜费之时,何暇为宽征薄敛之事?所惜者,和好之后,遂因仍用之而不能除,以为一时生民之害耳。后世人主,苟未至猝迫无措之时,决不可行此等事。

光宗时,赵汝愚言:“诸县措诸月桩钱,其间名色类多 违法,最为细民之害。试举其大者,则有曰麹引钱,曰 纳醋钱、卖纸钱、户长甲帖钱、保正牌限钱、折纳牛皮 筋角钱,两讼不胜,则有罚钱,既胜则令纳欢喜钱。殊 名异目,在处非一。”

臣按:自古取民之财之多无如宋朝者,天下税务、酒务无处无之,且如成都一府税务二十一处、酒务三十五处,其岁额皆四十万以上,然此大郡也,若夫中郡如凤翔者,税务亦十有五,酒务亦二十有五,当世之民何以堪哉?至于南渡之后,又有所谓“经总制钱、月桩”之类,所谓月桩者,其取之尢为无谓,其间殊名“异目,皆是于常赋之外,经制之馀,巧生别计,然皆当时权宜,不得已而为之。事已世殊,悉皆革罢,惟所谓罚讼者之钱。今世藩宪郡邑,犹借此以为攫取之计,朝廷虽有明禁,视之以为虚文。夫宋人之为此,为公也;今世之为此,假公以营私也。乞峻发德音,著为常宪,分文以上,皆准以枉法之赃,庶几‘革官吏贪墨之风、厉士夫廉隅之节’。”《此经》总制月桩钱。

古今治平略一[编辑]

《历代关市之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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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者神农氏日中为市,致民聚货,交易而退,各得其 所,盖取诸《噬嗑》,则市利兴。其后重门击柝,以待暴客, 盖取诸《豫》则门禁立。至于《周官》,则司门掌授管键以 启闭国门,几出入不物者,正其货贿,凡财物犯禁者 举之,以其财养死政之老与其孤。凡岁时之门受其 馀,四方之宾客造焉则以告。司官,“掌国货之节,以联” 门市,司货贿之出入者,掌其治禁与其征廛。凡货不 出于关者,举其货,罚其人。凡所达货贿者,则以节传 出之。国凶札则无门关之征犹几是所谓古之为关 也以御暴而非专于敛财可知矣。若乃市者所以通 商贾而阜货财,则有《司市》以掌市之治教政刑量度 禁令焉。其为制也,以次叙分地而经“市,以陈肆辨物 而平市,以政令禁物靡而均市,以商贾阜通而行市, 以量度成贾而征价,以质剂结信而止讼,以贾民禁 伪而除诈,以刑罚禁虣而去盗,以泉府同货而敛赊”, 法至详矣。“于是大市则日昃而市,百族为主;朝市则 朝时而市,商贾为主;夕市则夕时而市,贩夫贩妇为 主:凡以通往来而便营卖也。将入市,则胥执鞭度守 门。市之群吏平肆展成,奠贾,上旌于思次以令市。市 师莅焉而听大治大讼。”胥师、贾师莅于介次,而听小 治小讼。凡万民之期于市者,辟布者、量度者、刑戮者, 各于其地之叙。凡得货贿六畜者亦如之,三日而举 之。于是有用之物,则亡者使有,利者使阜,盖贵其值 以来之,示民不贱用物也。无用之物,则害者使亡,靡 者使微。盖贱其价以抑之,示民不贵异物也。而又有 肆掌,各掌其肆之政令,陈其货贿,名相近者相远也, 实相近者相迩也而平正之,敛其总布,掌其戒禁。质 人“掌成市之货贿,凡卖儥者质剂焉。大市以质,小市 以剂,掌稽市之书契,同其度量,一其淳制”,巡而考之, 犯禁者举而罚之。凡治质剂者,国中一旬,郊二旬,野 三旬,都三月,邦国期,期内听,期外不听。《廛人》“掌敛布、 絘布、总布、质布、罚布、廛布而入于泉府。”凡屠者,敛其 皮、角、筋、骨,入于玉府。凡珍异之有滞者,敛而入于膳 府。贾师各掌其次之货贿之治,辨其物而均平之,展 其成而奠其价,然后令市。凡天患,禁贵儥者,使有恒 贾,四时之珍异亦如之。泉府掌以市之征布,敛市之 不售,货之滞于民用者,以其贾买之,物楬而书之,以 待不时而买者。买者各从其抵,都鄙从其主,国人、郊 人从其有司,然后予之。凡赊者,祭祀无过旬日,丧纪 无过三月。凡民之贷者,与其有司辨而授之,以国服 为之息。凡“国事之财用取具焉,岁终则会其出入而 纳其馀。”先王之致详于《市政》若此,抑何也?盖以利相 交,人己相形,不能无私己之心,故一物也,卖则欲多, 买则欲寡,彼此竞为虚诳,争辨于是乎起。然犹自己 之物,弊端未甚也。至于有商贾则专以牟利为事,旦 暮孳孳,凡可以利己而生息者,无所不至,滥恶“伪饰, 凡可以欺人而觅利者,无所不为。”于是山野之甿,不 得不资于市,而其受屈则有无所控愬者。至于“天患 民病,乘急踊价,众方以为灾祸而彼独以为乐幸;孤

寡贫穷,假贷称责,此方以为困苦而彼乃以为资息
考证
又“大利所在,则奸细于是而窃窥;大众所萃,则奇袤

于是而聚集。故可以利民者莫如市,而可以害民者 亦莫如市”也。为民父母,均我赤子,可以无处治之法 与转移之方哉?是故肆长陈其货贿,而美恶不得以 混淆;贾师奠其价值,而贵贱不得以任意;司稽巡其 犯禁,胥师察其饬行价慝,而诈伪不得以相欺。有胥 以掌其坐作出入,则事不乱;有质人以为之质剂,则 人心信服,同度量,一淳制,而物有所准。司虣禁虣乱, 司稽执盗贼,而强暴无所容,凡此皆治于未乱之前 也。其有犯禁而事觉梗化而成讼者,小则胥师、贾师 听之,大则市师听之。则夫民之入市者,交易而退,何 有不得其所者哉?至于市中之物,有利于人而不厌 其多者则使之阜,为害于人而不可有者则使之无, 又有罕用而不可无,宜有而不可多者。故无则使之 有,多则使之少。盖或有无其征廛,或低昂其价直,以 示夫去取轻重之意,无非欲以利吾民而已。然此不 过以民间货物为转移之方耳,犹未见夫君民一体 之意也。民有货物不适于用,市而不售者,虽贱而亦 乐输也,则以其价买之事居积者不得抑其价而取 焉;及市中既乏,而民欲买者,虽贵而亦乐从也,复以 其价卖之,拥富资者不得高其直而与焉。是以市中 无甚贱之物,而民之有货者不伤;亦无甚贵之物,而 民之有用者不困也。然此犹有交易之意尔。至于民 有丧祭大事,适空乏而不能卒办,听其从官赊用,事 过即还。盖民有急而无措,官有馀而无用,赊而与之, 有益于彼而无耗于此,所谓惠而不费者也。然此独 欲其还尔。至于民有极贫者,则遂贷而与之,以其不 可为继,故以国服为之息。盖力者,民所自有,无待于 外;公事,上所不免,必假于民,故贷之而使服国事,则 下之用物者若食厥力,上之与物者若假厥直。市法 之善,诚莫有大于是者,然终以为近利之地,防之不 可不严,辟之惟恐不远,于是伪饰之禁,在民者十有 二,在商者十有二,在贾者十有二,在工者十有二,而 小刑则宪,中刑则徇,大刑则朴,其附于刑者归于士 焉。至若国君过市,则刑人赦;夫人过之,则罚一幕;世 子过之,则罚一帟;命夫过之,则罚一盖命妇过之,则 罚一帷,盖防利而绝其端类若此。至其后,礼教陵迟, 风俗靡敝,士庶人弃本而事末,奸富者众,商贾牟利, 谷不足而货有馀。于是管仲相齐,制敛散之权曰:“岁 有凶穰,故谷有贵贱;令有缓急,故物有轻重。人君不 理,则蓄贾游于市,乘民之不给,百倍其本矣。何也?君 朝令而夕求,具民肆其财”物与其五谷,为仇厌而去, 贾人受而藏之,然则国财之一分在贾人,已而民反 其事,万物反其重,贾人出其财物以网国币。若此,则 币重三分,财物之轻重三分,贾人市于三分之间,国 之财物尽在贾人。故万乘之国必有万金之贾,千乘 之国必有千金之贾者,利有所并也。凡轻重之利,以 重射轻,以“贱泄平。万物之满虚,随财准平而不变,衡 绝则重见。人君知其然,故守之以准,则大贾蓄家,不 得豪夺吾民矣。”此其䇲盖扼商贾之途,欲作一搏力 于农,遂用区区之齐霸显诸侯,而齐富强至于威宣 也。迨秦孝公兴,商鞅变法令,务垦辟,入使民以利农, 出使民以计战,凡事末利者,一切收以为孥。始皇承 之,并攻力取,凡谪戍边者七,科吏有罪,一亡命,二赘 婿,三与贾人。有市籍若尝有市籍,若父母,若大父母, 有市籍而七。斯则以其逐末专利而抑之,近于酷矣。 汉兴,接秦之弊,公私空匮而不轨。逐利之民,蓄积馀 业以稽市物,物踊腾。高祖乃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 重租税以困辱之。时凡市肆租税之入,自天子至于 封君,皆各自为私奉养,不领于天子之经费,盖入亦 轻矣。孝惠、高后以天下初定,复弛商贾之律。文帝时, 晁错言曰:“今农民重困,而商贾大者积贮倍息,小者 坐列贩卖,操其奇赢,日游都市,乘上之急,所卖必倍。 故其男不耕耘,女不蚕织,衣必文采,食必粱肉,亡农 夫之苦,有什伯之得。因其富厚,交通王侯,力过吏势, 以利相倾。千里游敖,冠盖相望;乘坚策肥,履丝曳缟, 此商人所以兼并农人,农人所以流亡者也。今法律 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尊农夫,农夫已贫贱矣。故俗 之所贵,主之所贱也;吏之所卑,法之所尊也。上下相 反,好恶乖迕,而欲国富法立,不可得也。”于是帝为之 下令务农,而市井之子孙终不得仕宦为吏。至武帝 时,征伐四夷,财费耗弊,值山东被水,民多饥乏,遣使 振给,县官大空,而富商贾滞财役贫,转毂百数废居, 居邑封君皆低首仰给焉。冶铸鬻盐,财或累万金,而 不佐公家之急,黎民重困。于是以东郭咸阳孔仅为 大农丞,领盐铁事,而桑弘羊贵幸咸阳,齐之大鬻盐, 孔仅南阳大冶,皆致产累千金。故郑当时进言:“弘羊, 洛阳贾人子,以心计,年十三,侍中,故三人言利,事析 秋毫矣。”元狩四年,公卿言郡国颇被灾害,贫民无产 业者,募徙广饶之地。今陛下损膳省用,出禁钱以振 元元,而民不齐出南亩,商贾滋众,贫者蓄积无有,皆仰县官。异时筭轺车贾人之缗钱皆有差,请筭如故。 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居邑贮积诸物,及商以取利 者,虽无市籍,各以其物自占,率缗钱二千而筭一。诸 作有租及铸,率缗钱四千筭一。非吏比者“三老、北边 骑士轺车一筭,商贾人轺车二筭,船五丈以上一筭。” 匿不自占,占不悉,戍边。一岁没入缗钱,有能告者,以 其半𢌿之。贾人有市籍及家属皆无,得名田以便农, 敢犯令,没入田货。是时,豪富皆争匿财,唯卜式数求 入财以助县官。天子乃超拜式中郎,赐爵左庶长,田 十顷,布告天下,以风百姓。而百姓终莫分财佐县官, 于是告缗钱纵矣。杨可告缗遍天下,中家以上大抵 皆遇告。杜周治之,狱少反者。乃分遣御史、廷尉正、监 分曹,往往即治郡国缗钱,得民财以亿计,奴婢以千 万数。田大县数百顷,小县百馀顷,宅亦如之。于是商 贾中家以上大抵破民媮,甘食好衣,不事畜藏之业, 而县官以盐铁缗钱之故,用少饶矣。元封元年,桑弘 羊为治粟都尉,领大农,代仅筦天下盐铁。弘羊以诸 官各自市,相与争物故腾跃,而天下赋输或不偿其 憱费。乃请置大农部丞数十人,分部主郡国,各往往 置均输盐铁官,令远方各以其物如异时商贾所转 贩者为赋,而相灌输。置平准于京师,都受天下委输。 召工官治车诸器,皆仰给大农。大农诸官尽笼天下 之货物,贵则卖之,贱则买之。如此,富商大贾无所牟 大利,则反本,而万物不得腾踊,故抑天下之物,名曰 平准。天子以为然,于是以均输故民不益赋而天下 用饶,乃赐弘羊爵左庶长,黄金者再百焉。是岁小旱, 上令百官求雨。卜式言曰:“县官当食租衣税而已,今 弘羊令吏坐市列,贩物求利,烹弘羊,天乃雨。”昭帝即 位,诏丞相、御史与所举贤良文学问民间所疾苦,文 学对曰:“窃闻治人之道,防淫佚之原,广道德之端,抑 末利而开仁义,毋示以利,然后教化可兴而风俗可 移。今郡国有盐铁、酒榷、均输,与民争利,散敦厚之朴, 成贪鄙之化,是以百姓就本者寡,趋末者众。夫文繁 则质衰,末盛则本亏;末修则民淫,本修则民悫,民悫 则财用足,民侈则饥寒生。愿罢盐铁、酒榷、均输,所以 进本退末,广利农业便也。”大夫曰:“匈奴背叛不臣,数 为寇暴于边鄙。备之则劳中国之士,不备则侵盗不 止。先帝哀边人之久患苦为虏所系获也,故修障塞, 饬烽燧,屯戍以备之。边用度不足,故兴盐铁,设酒榷, 置均输,番货长财,以佐助边费。今议者欲罢之,内空 府库之藏,外乏执备之用,使备塞乘城之士,饥寒于 边,将何以赡之?罢之不便也。”文学曰:“有国者不患寡 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故天子不言多少,诸侯 不言利害,大夫不言得丧。蓄仁义以风之,广德行以 怀之。是以近者亲附,而远者悦服,恶用费哉!”大夫曰: “古之立国家者,开本末之途,通有无之用,市朝以一 其求,致士民聚万货,农商工师各得所欲,交易而退。 故工不出则农用乖,商不出则宝货绝,农用乏则谷 不殖,宝货绝则财用匮。故盐铁均输,所以通委财而 调缓急,罢之不便也。”《文学》曰:“夫导民以德则民归厚, 示民以财则民俗薄;俗薄则背义而趋利,趋利则百 姓交于道而接于市。《老子》曰:‘贫国若’”有馀,非多财也, 嗜欲众而民躁也,是以王者崇本退末,以礼义防民, 欲实菽粟货财市商不通无用之物,工不作无用之 器,故商所以通郁滞,工所以备器械,非治国之本务 也,大夫曰:“国有沃野之饶,而民不足于食者,器械不 备也;有山海之货,而民不足于财者,商工不备也。陇 蜀之舟漆旄羽,荆扬之皮革骨象,江南之柟梓竹箭, 燕齐之鱼盐旃裘,兖豫之漆丝𫄨纻,养生送终之具 也。待商而通,待工而成。故圣人作为舟楫之用,以通 川谷,服牛驾马,以达陵陆,致远穷深,所以交庶物而 便百姓。是以先帝建铁官以赡农用,开均输以足民 财。盐铁均输,万民所戴仰,而取给者,罢之不便也。”《文 学》曰:“国有沃野之饶,而民不足于食者,工商盛而本 业荒也。有山海之货,而民不足于财者,不务民用而 淫巧众也。故川源不能实漏卮,山海不能赡谿壑。是 以盘庚聚居,舜藏黄金,高帝禁商贾不得仕宦,所以 遏贪鄙之俗,而醇至诚之风也。排困市井,防塞利门, 而民犹为非也,况上之为利乎?《传》曰:‘诸侯’”好利则大 夫鄙,大夫鄙则士贪,士贪则庶人盗。是开利孔为,民 罪梯也。大夫曰:“往者郡国诸侯各以其物贡输,往来 烦杂,物多苦恶,或不偿其费,故郡置均输官,以相给 运,而便远方之贡,故曰均输。开委府于京,以笼货物, 贱即买,贵即卖,是以县官不失实,商贾无所贸利,故 曰平准。平准则民不失职,均输则民齐劳逸。故平准、 均输,所以平万物而使百姓非开利孔,为民罪梯者 也。”文学曰:“古者之赋税于民也,因其所工,不求所拙, 农人纳其获,女工效其功。今释其所有,责其所无,百 姓贱卖货物,以便上求。间者郡国或令民作布絮,吏 留难与之为市。利之所入,非独齐陶之缣、蜀汉之布

也,亦民间”之所为耳。行奸卖乎?农民重苦,女工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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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见输之均也。县官猥发,阖门擅市,则万物并收,万

物并收,则物腾踊;腾踊则商贾侔利自市,侔利自市, 则吏容奸豪,而富商积货储物,以待其急。轻贾奸吏, 收贱以取贵,未见准之平也。盖古之均输,所以齐劳 逸而便贡输,非以为利而贾物也。《大夫》曰:“家人有宝 器,尚匣而藏之,况人主乎?夫权利之处,必在深山穷 谷之中,非豪民不能通其利。异时盐铁未笼,布衣有 胊邴。人君有吴王,专山泽之饶,薄赋赡穷,以成私威, 私威积而逆节之心作。今纵民于权利,益盐铁以资 强暴,遂其贪心,众邪群聚,私门成党,则强御日以不 制,而兼并之徒奸形成矣。”《文学》曰:“民人藏于家,诸侯 藏于国,天子藏于海内。故人民以垣墙为藏闭,天子 以四海为匣匮。天子适诸侯,升自阼阶,诸侯纳管键, 执策而听命,示莫为主也。王者不畜聚,下藏于民,远 浮利,务民之义。义礼立,则民化上。若是,虽汤武生于 世,无所容其虑。工商之事,欧冶之任,何奸之能成?而 丞相为弘羊所”持,不得难,竟罢议。“夫为民父母,行政 而均输,笼货效尢,商贾子之所治而征市利也,岂不 甚哉!”王莽篡位,藉《周礼》开赊贷,张五均,设诸干之文, 云齐众庶而抑兼并。于长安及五都立五均官,皆置 交易丞五人,钱府丞二人。工商能采金铜、银锡、登龟 取贝及畜牧者,若嫔妇、桑蚕、织纴、工匠、医卜及他方 技商贩者,各自占所为,于其所在县,官除其本,计其 利十,以其一为贡。敢有不自占,占不以实,尽没入所 采焉。取诸司市,常以四仲月定所掌物上中下之价, 各用为其市。平人买卖五谷、布、帛、绵丝、衣物,周于人 用而不售者,均官检实,从本价而取之。万物卬贵过 平,则以平价卖之,以防贵庾者。人有欲祭祀。纪而 缺于用者,钱府以所入工商之贡赊之祭,无过旬日。 无过三月;或乏绝,欲贷以治生者,听授之,除其费, 计所得受息,无过岁什一,是既榷其货,又操其术,而 因用取赢也,则悖骛极矣。建武初,莽所设苛政尽废 罢。时桓谭疏曰:“夫理国之道,举本业而抑末利,是以 先帝禁人二业,锢商贾不得宦为吏,此所以抑并兼, 长廉耻也。今富商大贾多放田货,中家子弟为之保 役,趋走与臣仆等勤,收税与封君比入。是以众人募 效,不耕而食,至乃多通侈靡,以淫耳目。今可令诸商 贾自相纠告,若非身力所得,皆以臧𢌿告者。如此,则 专役一己,不敢以货与人。事寡力弱,必归功田亩。田 亩修则谷入多而地力尽矣。”章帝时,尚书张林上言: “宜自交趾、益州上计吏来市珍珤,收采”其利,武帝所 谓均输也。下诏议。尚书仆射朱晖曰:“按《王制》,天子不 言有无,诸侯不言多少,食禄之家不与百姓争利。今 均输之法,与贾贩无异,非明主所宜行者。”帝不从。其 后用度益奢。晋自过江至于梁、陈,以人竞商贩,不为 田业,故使均输,欲为惩励。虽以此为辞,其实利在侵 削。大明八年,诏:“东境去岁不稔,宜广商贾,远近贩鬻 米粟者,可停道中杂税。”自东晋至陈,西有石头津,东 有方山津,各置津主一人,贼曹一人,直水五人,以检 察禁物及亡叛者。荻炭鱼薪之类。小津并十分税一 以入官。淮水北有大市百馀,小市十馀,所备置官司。 税敛既重,时甚苦之。后魏明帝孝昌二年,税市入者 人一钱,其店舍又为五等,收税有差。北齐黄门侍郎 颜之推奏请立关市邸舍之税,开府邓长颙赞成之, 后王大悦,于是以其所入以供御府声色之费,军国 之用不在此焉。后周闵帝初,除市门税。及宣帝即位, 复兴入市之税,每人一钱。隋文帝受禅,除入市之税。 开皇时,邳公苏威以“临道店舍乃求利之徒,事业污 杂,非敦本之义。”遂奏约遣归农,有愿依旧者,在所州 县录附市籍,仍撤毁旧店,并令远道,限以时日。时逢 冬寒,莫敢陈诉。李谔因别使见其如此,以“农工有业, 各附所安。逆旅之与旗亭,自古非同,一概即附市籍, 于理不可。且行旅之所依托,岂容一朝而废。”遂专决 之,并令依旧。使还诣阙,然后奏闻。文帝善之,曰:“体国 之臣当如此矣。”唐武后时,有司条关市之税,请不限 工商,但人行辄税。凤阁舍人崔融曰:“国家所为立关 市之赋者,以市纵繁巧,关通末游,故从而征之也。”今 行者皆税,本末同途,天下诸津,舟航所聚,旁通巴、汉, 前指闽、越,七泽十薮,三江五湖,控引河、洛,兼包淮海, 弘舸巨舰,千舳万艘,交贸往还,憧憧永日。今若江津 河口,置铺纳税则检复。检复则迟留,此津才过,彼铺 复止。非惟国家税钱,更遭主司僦贿。船有大小,载有 多少,量物而税,触途淹久,统论一日之中,未过十分 之一。因此拥滞,必致“嗟一朝失利则万商废业,万 商废业则人不聊生。其间或有轻訬任侠之徒,富平 壮悍之夫,居则藏镪,出便竦剑,加之以重税,因之以 威胁,一旦兽穷则攫,执事者复何以安之哉!”秦汉相 承,典章大备。至如关市之税,史籍有文。秦政以雄图 武力,舍之而不用,汉武以霸略英姿,弃之而勿取。何 则?关为御暴之所,市为“聚人之地,税市则人散,税关 则暴兴,暴兴则起异图,人散则怀不轨。夫人心莫不背善而乐祸,易动而难安。一市不安,则天下之市心 摇矣;一关不安,则天下之关心动矣。况浇风久扇,变 法为难,徒欲禁末流,规小利,岂知失元默,乱大伦哉!” 嗣是两京陷没,民物耗弊,天下萧然。肃宗即位,遣御 史郑叔清等籍江淮、蜀、汉富商右族赀畜,十收其二, 谓之率贷。诸道亦税商贾以赡军,钱一千者有税。德 宗初,颇以却贡献、弛赢利予天下。会两河乱,国用不 给,拾遗陈京请借富商钱以佐费,帝以问度支杜佑, 佑以为“军费裁支数月,幸得商钱五百万缗,足支半 岁。”乃以户部侍郎赵赞判度支,代佑行借钱之令,约 罢兵乃偿之,搜督甚峻,民有自经者,家若被盗然总 京师豪人田宅、奴婢之估,裁得八十万缗。又取僦柜 纳质钱及粟麦粜于市者,四取其一,长安为罢市,遮 邀宰相哭诉,乃以钱不及百缗、粟麦不及五十斛者 免,而所获裁二百万缗。已又于诸道关津各置吏,阅 商税,商缗钱十税二,竹、木、茶、“漆,十税一。已税间架算 除陌。”其法,屋二架为间,上间钱二千,中间一千,下间 五百,吏执笔握算入人家,计其数。或有宅屋多而无 地资者,出钱动数百缗,匿一间杖六十,告者赏钱五 万除陌。法者,公私给与及买卖,每缗官留五千钱,钱 给他物及相贸易者,纳约钱为率算之。市牙各给印 纸,人有买卖,随目署记,翌日合算之。有自贸易不用 市牙者,给其私簿,无簿者投状自集。其有隐钱百者 没入,二千杖六十,告者赏十千,出犯人家。法既行,而 主人市牙得专其柄,率多隐盗,公家所入不能半,而 怨讟满天下。及泾原兵反,大呼长安市中曰:“不夺尔 商户僦质,不税尔间架、除陌矣。”于是间架、除陌、竹、木、 茶、漆、铁之税皆罢。是时,宫中取物于市,以中官为宫 市使,抑买人物,稍不如本估。末年不复行文书,置白 望数百人于两市,并要闹坊阅人所卖物,但称“宫市”, 即敛手付与,真伪不复可辨,无敢问所从来。其论价 之高下者,率用百钱物买人,直数千钱,物仍索进奉 门户并脚价钱,将物诣市,至有空手而归者,名为宫 市,而实夺之。尝有农夫以驴负柴至城卖,遇宦者称 宫市取之,才与绢数尺,又就索门户,仍邀以驴送柴 至内。农夫涕泣,以所得绢付之,不肯受,曰:“须汝驴送 柴至内。”农夫曰:“我父母妻子待此然后食。今以柴与 汝,不取直而归,汝尚不肯,我有死而已!”遂殴宦者,街 吏禽以闻。诏黜此宦者,而赐农夫绢十疋,然宫市亦 不为之改易。谏官、御史数奏疏谏,不听。顺帝即位,乃 一切罢之。宋兴商税,凡州县皆置务,关镇亦有之。大 则专置官监临,小则令佐兼领,诸州仍令都监临押 同掌行之。赍货谓之“过税”,每千钱算二十;市鬻谓之 “住税”,每千钱算三十。大约如此,然无定制,其名物各 随地宜而不一焉。初,太祖知民所疾苦,诏天下橘园、 鱼池、水硙、莲藕、鹅、鸭、薪炭、牛骨等物,诸五代所征算 者并罢,而诏关津毋得苛留行旅,行旅所赍资,非货 币当算者毋发箧搜。又诏榜《商税条禁》于务门具晓 知,毋擅增创收。淳化初,诏诸路转运使条部内州军 市征名品,量酌减以利细民。诸商旅货币外,其贩夫、 贩妇琐碎交易,勿复算。又诏:官和买物,非地所出产, 毋抑配扰民。以京朝官主市务,内侍副之,给实直,毋 抑配。诸非急需物,毋一切收市,扰齐民。皇祐中,下诏 言:“三司岁下诸科买物,出仓猝,故物顿翔踊。其先期 度所当赋,早谕戒,得为备。若府库有储,勿收市”已,国 用寖广,有请算缗钱助经费者,拒不听。一日,内出《蜀 罗》一端,为印朱所溃者数重。因诏天下税务,毋辄污 坏商币物。前后税钱诏蠲者不可胜数,诸隐悉至矣。 熙宁初,王安石创制置三司条例司议以为:“天下财 用所为不足者,典领之官拘于弊法,内外不相知,盈 虚不相补,而轻重敛散之权失也。今发运使实总江、 浙、淮、扬、荆湖六路之赋入,而其职以制置茶、盐、矾、酒 百税课为事。军储国用,多所仰给。年丰可多致,而不 能制其盈;年俭难供亿,而不能节其缩。于是远方输 以倍蓰,而中都鬻以半价,徒为商贾子之所利也亦 傎矣。今立《均输法》,周知六路财赋之有无,移用之,凡 籴买税敛上供之物,得徙贵就贱,用近易远,而预知 中都帑藏岁知见在之数,当供办者,蓄买以待,令稍 收轻重敛散之权,而制其有无,于以均转输,省劳费, 庶国用可足,民财不匮。”于是出内藏钱五百万石佐 均输费,以发运使薛向领其事。又以为:“京师百货,所 居独多,而兼并者之所困,以市无定价而贵贱相倾。 置市易务,召京师诸行户,令”自实所有,若借他人赀 产充抵当,因用为知务。诸商货滞不售者,许知务投 卖,行人平其直官市之,愿易官物者听。既收市,视知 务所抵当物许请赊,立限归故直,毋抑勒,岁出息毋 过二分。其非行牙所需物,民贫乏欲市于官而无质 钱者,官度其田宅若金帛为抵而贷之,与期责偿,半 岁输息什一,“及岁倍之;过期不输者,月加钱四之一 以谪之。诸折博收买,皆以时估,毋求羡。此所谓仁能

与,智能取,可以为天下之道也。”于是出内藏钱百万
考证
缗、京东市税钱八十七万缗为市易本,以户部判官

吕嘉问领其事,而诸州各置市易务皆隶焉。已又言: “宫中所宣索,或非民间用物,即用物或时缺少,价率 以倍蓰,为诸行户病。今立法,计每岁官合用之物,合 行户众,出钱于官,预收之以待急,曰免行钱。岁中不 用,即出卖息无过二分,而行户得免时急数倍之价。” 时谏官争言其不便,不听。权开封府推官苏轼具疏 言:“商贾之事,曲折难行。其买也,或先期而予钱;其卖 也,或后期而收直。多方相济,委曲以通之,此倍称之 息所由获也。今官为市易,必先张官置吏,簿书廪禄, 为费已厚,非良不售,非贿不行,是以官买之价,比民 必贵,及其卖也,弊复如之,商贾之利,何缘而得?朝廷 不此之虑,乃损五百万以予之。此钱今出,恐不可复。 纵使其间薄有所得,而征商之额,所损必多矣。”其后 均输法止不行,而市易苛细,官至自鬻蔬果,凌杂米 盐,所鬻物物辄踊贪赖,子弟所赊贷,多折阅不能偿。 而导洛、通汴司官请置堆垛场于泗州,商货至入官 场,官以船运至京输算。已,诏:“非导洛司船所载商货, 许纠告。虽自请税,犹如私载法。而商货入门,市易司 辄遮拦赴务,名验实,尽勒买之。其巡拦诸役,月食钱 毕”,取盈于商,商惮避逃徙,而商税果骤减。已又令诸 小贾非充行户出免行钱者毋得贾,于是细民负水 鬻粥贸,诸日食用物者,亦无敢不赴官投行户矣。元 丰七年,帝手诏三司使言:“闻市易司市物颇害小民 之业,众乃讙,何也?”三司使曾布具对,言:“吕嘉问多取 息以干赏,商旅所有者并收,市肆所无者毕索,率贱 市贵鬻,几什一之利,是挟官府而为商贾兼并之事 也。”安石析其不然,乃令吕惠卿偕布同究诘。布即上 行户所诉状,并疏惠卿庇嘉问罔上为奸欺,且言:“臣 自立朝来,每闻德音,未尝不欲以王道治天下。今市 易之为虐,已凛凛乎唐季叶间架除陌之事矣。嘉问 近奏差官往湖南贩茶,陕西贩盐,两浙贩纱,皆未敢 计息。彼其意欲以自解免。然以臣视之,窃独惭愤。以 谓如此政令,书之简牍,不独唐、虞、三代所无有,历观 秦、汉以来衰乱之世,殆不若此其甚也。”疏上,与嘉问 俱落职补外。初,市易之建,实,布本画揣上意疑,遂急 治嘉问以自明,为安石所深恨。而惠卿与布方交怨, 助挤之,故布、嘉问并贬,而市易如故。已而惠卿以免 役出钱或未均,乃用其弟曲阳县尉和卿计,创《手实 法》。其法,官为定立物价,使民各以田亩、物宅、资货、畜 产随价自占。凡居钱五,当蕃息之钱一,非用器、食粟 而辄隐落者许告;有实,以三分之一充赏。预具式示 民,令依式为状,县受而籍之,以其价列定高下,分为 五等,既该见一县之民物产钱数,乃参会通县役钱 本额,而定所当输钱。诏从其言。于是民家尺椽寸土, 检括无遗,至于鸡豚亦偏抄之,民不聊生。初,惠卿制 是法,然犹灾伤五分以上不预。荆湖察访使蒲宗孟 上言:“此天下之良法,使民自供,初无所扰,何待丰岁? 愿诏有司,勿以丰凶弛张其法从之,民于是益困矣。” 嗟乎,均输、市易皆建议于熙宁之初,然均输卒不能 行,《市易》虽行之,而卒不见其利,何也?盖均输之说始 于桑弘羊,均输之事备于刘晏。二子所为虽非知道 者所许,然其才亦有过人者。盖以其阴笼商贩之利, 潜制轻重之权,未尝广置官属,峻立刑法,为抑勒禁 制之举,迨其磨以岁月,则国富而民不知所以。《史记》 《唐书》皆亟称之,以为后之言利者莫及。然则薛向之 徒,岂遽足以希其万一?宜其中道而废也。然所谓“徙 贵就贱,用近易远”,则天初时以赋税而支移折变,以 茶盐而入中粮草,即其事矣。苟时得能吏以斡运之, 使其可以裕国而不至困民,岂非理财之道?固不必 亲行贩易之事,巧夺商贾之利,而后为均输也。介甫 志于兴利,苟慕前史均输之名,张官置吏,废财劳人, 而卒无所成,误矣。至于市易,则假《周官》泉府之名,袭 王莽五均之迹,而下行黠商豪家贸易称贷之事,其 所为又远出桑刘之下矣。元祐初,有司言:“市易无本, 无虑二百万缗钱,为息二分,十五年之间,子当数十 百倍,今仅复其本,而官俸廪十数年之费乃在其外, 上下相蒙至于此。夫以朝廷而行市易,就使有获,然 且不可为,况今所获,曾不如所亡乎?”诏罢《市易法》,而 削前提举官吕嘉问三秩,贬知淮阳军。先是,熙宁六 年,苏、湖岁稔,谷价比淮南十五,而商船以力胜税不 至。尝命权蠲,惠止一方,未为定法。及汴泗垛场法行, 谷船毋得增置,而力胜之税盖三之一。至是,兵部尚 书苏轼上言:“臣闻谷太贱则病农,太贵则伤末。是以 法不税五谷,使丰熟之乡,商贾争籴,以起太贱之价; 灾伤之地,舟车辐辏,以压大贵之直,自先王以来,未 之有也。而近岁法令,始有五谷力胜税钱,使商贾不 行”,农末皆病。废百王不刊之令典,而行自古所无之 弊法,百世之下,书之《青史》曰:“收五谷力胜税钱”,自皇 宋某年始也。切为圣世病之。顷在黄州,亲见累岁谷 熟,农人连车载米,入市不了盐酪之废;所蓄之家,日夜祷祠,愿逢饥荒。又在浙西,累岁亲见水灾,中民之 家有钱无谷,被服珠金,饿死于市。此皆“官收五谷,力 胜税钱,致商贾不行之咎也。夫以物与人,物尽而止; 以法活人,法行无穷。何似削去近例,附令免税,则丰 凶相济,农末皆利,而税钱亦必不至大段失陷。何也? 五谷无税,商贾必大流通;不载见钱,必有回货,而回 货之税,所得未必减于力胜。且灾伤得以有无相通, 易为赈救,于省利不可胜计。”既而尚书省亦言,“在京 谷贵,欲平其直,宜权蠲之。”后徽宗宣和中,以州县灾 伤,并赡给都下,亦一再免,旋复如旧。惟两浙并东北 盐,以盐事司之请,遂不复征焉。南渡以后,都邑新创, 兵革未息,四方之税,间有增置,及于江湾浦口量收 海船税,凡官司回易,亦并收税,而宽弛之令亦错见 焉。如诸路增置之税场,山间迂僻之县镇,经理未定 之州郡,悉罢而免之。又以税网太密,减并者一百三 十四,罢者九,免过税者五。至于牛、米、薪、面,民间日用 者并罢。《孝宗继志》,凡高宗罢之未尽者,悉推行之。又 以临安府物价未平,免淳熙七年税一半。光宁嗣服, 诸郡税额皆累有放免。然当时虽宽大之旨“屡颁,关 市之征迭放,而贪吏并缘,苛取百出,私立税场,算及 缗钱、斗米、束薪、菜茹之属,擅用稽察,措置添置,专拦 收检。”虚市有税,空舟有税,以食米为酒米,以衣服为 布帛,皆有税。遇士夫行李,则搜囊发箧,目以兴贩。甚 者贫民贸易琐细,于村落指为漏税,辄加以罪。空身 行旅,亦白取百金,方纡路避之则拦截叫呼,或有货 物,则抽分给赏,断罪倍输,倒囊而归。闻者咨嗟,指为 大小法场,与斯民相刃剂,不啻仇敌,而其弊有不可 胜言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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