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黄陂区老旧小区“红色物业”拓面提质工作实施方案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陂区 老旧小区“红色物业”拓面提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发〔2017〕5号 2018年6月28日 发布机关: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政府 |
文件 |
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黄陂区老旧小区“红色物业”拓面提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31日
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实施“红色引擎工程”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意见》(武发〔2017〕5号)和2018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老旧小区“红色物业”拓面提质工作目标,切实改善老旧小区居住环境,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根据《全市老旧小区“红色物业”拓面提质工作实施方案》(武政办〔2018〕27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遵循“党建引领、政府主导,立足社区、以民为本”的工作原则,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进一步改进服务方式,完善服务措施,推进“红色物业”拓面提质, 2018年底全面实现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
二、工作内容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组长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区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区房产服务中心主要领导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区发改、财政、民政、公安、司法、国土规划、环保、住建、城管、水务、科技经信、市场监督、林业和园林、电力、通信、广电等有关部门和专营单位及前川、武湖、滠口、盘龙城、横店五个街道。下设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区房产服务中心承担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以老旧小区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引领带动物业服务企业主动承接老旧小区物业服务。整合“红色物业”大学生、网格员、党员志愿者等骨干队伍,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便民惠民服务,不断提高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能力;健全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服务机制。
(三)推动联席会议制度常态化。强化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相关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推动职能部门服务进小区,建立街道、部门主动履责的日常机制,着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的老旧小区民生问题。
(四)建立区级应急维修平台。由区城投公司组建一支应急抢修队伍, 重点解决辖区内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等造成的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居民)无法解决的老旧小区公共部位、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应急维修、抢修问题。
(五)建立老旧小区维修保障基金,将其纳入区财政预算。老旧小区日常维修由社区(业委会)、物业公司、业主自己负责。社区(业委会)根据实际情况申请使用维修保障基金,区房产服务中心负责审核,物业公司负责实施。
(六)确立物业服务模式。街道、社区以召开业主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方式,向业主(居民)推荐区属公益性物业服务企业托管、市场化物业服务企业接管、业主自行管理、物业服务企业指导帮扶与社区共管等老旧小区物业服务模式, 由业主(居民)自主选择。
(七)推动老旧小区提档升级。由相关街道针对老旧小区现状, 因地制宜,逐步启动道路整修、排水管网疏通、绿化补植、楼道粉刷、管线序化等环境整治项目;配套完善基础设施设备,添加消防设施(器材),增设路灯(楼道灯),完善监控设施,配建值班岗亭(房)等,推动老旧小区提档升级,切实提高居民幸福感。
(八)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根据老旧小区现状和业主(居民)需求,由区房产服务中心负责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制度建设,明确服务目标和管理规范,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和服务承诺,实行“四公开一监督”制度,落实负责人接待制度,每周定期接待业主(居民)来访,了解业主(居民)需求,完善日常服务。
(九)做好“红色物业”扩面工作。将全区63个老旧小区及保障性住房小区纳入扩面小区。为业主(居民)提供清扫保洁、绿化养护、公共秩序维护、公共部位日常维修、设施设备运行等基本保障服务(简称“五保”服务),基本解决物业服务缺位问题, 切实改善老旧小区居住环境。并逐步引导居民增强物业管理意识,逐步实行有偿服务,打造“红色物业”长效机制。
(十)做好“红色物业”提质工作。将已开展物业服务试点的2个老旧小区(康乐社区安居二期、沙港社区交通小区)纳入2018年提质小区,在“五保”服务基础上,按照《武汉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武汉市地方技术规范DB4201/T534-2017)中的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要求,规范物业服务标准,拓宽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质量,提高业主(居民) 满意度,实现地面净、草木绿、路灯亮、管道通、秩序好的基本要求。
(十一)开展“红色物业”企业星级评比工作。为充分发挥星级评定的激励作用和星级标准的导向作用,引领和推动物业企业积极投身“红色物业”,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开展“红色物业五星级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武组通〔2017〕104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红色物业”四星级企业、三星级企业评选。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区房管部门组建评选工作专班和评审专家组,根据评选标准开展评选工作。
三、责任分工
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和协调全区老旧小区“红色物业”拓面提质工作;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老旧小区“红色物业”拓面提质相关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一)区人民政府是老旧小区“红色物业”拓面提质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我区老旧小区“红色物业”拓面提质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我区老旧小区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落实“红色物业”拓面提质工作区级财政资金;建立区级应急维修平台及老旧小区维修基金。
(二)区房产服务中心承担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老旧小区“红色物业”拓面提质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组织协调;制定老旧小区“红色物业”拓面提质工作验收标准。
(三)区发改委、财政、民政、公安、司法、国土规划、环保、住建、城管、市场监督、林业和园林、广电、电力、通信等职能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武办发〔2015〕35号)的规定,各司其职,协同做好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相关工作。凯迪水务公司、区供电公司、华润燃气公司、区电信公司等专营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做好老旧小区相关服务管理工作,积极配合老旧小区“红色物业”拓面提质工作。
(四)街道、社区是老旧小区 “红色物业”拓面提质的直接责任主体, 负责老旧小区 “红色物业” 拓面提质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居民)落实日常服务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见附件2)。
四、实施步骤
按照“锁定目标、分解任务,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分三阶段推进落实“红色物业”拓面提质工作。
(一)工作启动阶段(3月31日前)。区人民政府组织召开老旧小区“红色物业”拓面提质工作动员部署会,制发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全面启动相关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一10月3l日)。各职能部门和单位按照既定分工和目标任务, 对老旧小区进行调查摸底,按照“边整治、边规范”的原则,组织开展老旧小区环境整治、确定物业服务模式、建立应急维修平台、深化拓展党建服务等工作,有序推进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
(三)考核验收阶段(11月1日一 l2月31日)。2018年l1月,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区老旧小区“红色物业”拓面提质工作进行自查验收。2018年12月,接受市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考核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按照政府资金投入一部分、受益业主(居民)合理承担一部分的原则,将老旧小区环境整治、老旧小区维修保障基金、物业服务补贴等费用列入我区2018年度财政预算安排。
(二)统筹利用部门资金。对原由综治、公安、民政、城管、住建、林业和园林、水务等部门安排使用的相关老旧小区管理工作经费,由区政府统筹协调、整合使用。同时,防止将相关部门和专管单位应承担的职责任务转嫁给街道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
(三)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完善老旧小区公共收益分配机制,清理老旧小区范围内各类能够产生收益的公共房屋、设施、场地等资源,交由物业服务企业统一经营管理,所得收益用于补贴物业服务经费的不足。
六、 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压实工作任务。建立完善工作责任制,区人民政府以签订目标责任书的方式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责任、任务和要求,并将其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内容。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方案制订考核验收办法, 对完成目标任务的予以表彰;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 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共管合力。各职能部门和单位要在区物业管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各部门加强信息沟通与共享,定期共同研究和协调处理老旧小区物业服务中的突出问题和矛盾, 形成有效衔接和协调运转的工作合力,共同做好老旧小区“红色物业”拓面提质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市民群众正确认识开展老旧小区“红色物业”拓面提质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争取他们的理解、支持与参与,努力营造有利于老旧小区“红色物业”拓面提质工作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1:
各街道、有关部门及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丁朝辉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喻佑平 区政府办调研员、重点办主任
胡雄刚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胡颜频 区房产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黄良真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胡建斌 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副处级干部
冯三九 区财政局区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
陈仕敏 区民政局调研员
袁国强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卢全厚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研员
雷淑梅 区司法局政治处主任
李伯黎 区林业和园林局总工程师
刘建春 区水务局副局长
涂光明 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总规划师
谢双莲 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罗祖喜 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调研员
任康锦 区广电中心副主任
任文彪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
胡建华 区房产服务中心副主任
万来国 前川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
肖建军 武湖街道办事处组织委员
王 芳 滠口街道办事处组织委员
邱 实 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委员
胡祺娟 横店街道办事处组织委员
胡先文 区城投公司总经理
彭兰霞 凯迪水务公司副总经理
黄庭忠 区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周怡然 华润燃气公司市场部负责人
蔡劲勇 区电信公司副总经理
吴一飞 区移动公司副总经理
胡 森 区联通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房产服务中心承担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胡颜频兼任主任,胡建华兼任副主任。
附件2:
序号 | 责任单位 | 老旧小区数量(个) | 总面积
(万平方米) |
总户数
(户) |
1 | 前川街道 | 56 | 83.54 | 9583 |
2 | 武湖街道 | 3 | 40.15 | 3226 |
3 | 横店街道 | 3 | 22.94 | 2056 |
4 | 滠口街道 | 3 | 22.60 | 2186 |
合计 | 65 | 169.23 | 17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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