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主义与“合法”主义
民主主义与“合法”主义 1945年2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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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主义是克里米亚会议决定的基本精神和原则。它解决了民主主义和“合法”主义的矛盾。
本来民主主义和合法主义应当是一致的,因为国家一切的法都应当是经由民主的人民代表大会议决的,所谓合法,就是要合乎民主的决定,合乎人民的意志。只有在合法之法不是经由民主所决定、不能代表人民的意志而是法西斯或准法西斯主义少数独裁者所决定的时候,民主主义与合法主义才会发生矛盾。波兰问题就是一个明白的例子。在伦敦的波兰流亡政府拼命诋毁今天真正在国内领导波兰人民抗战、真正由人民选出得到人民拥护的临时政府为不合法,仿佛只有流亡政府自己才是波兰人民及各同盟国应当承认与支持的合法政府。但是波兰人民都很清楚流亡政府所根据的一九三五年的宪法,是取消人民的民主权利,建立少数反动的地主资产阶级法西斯专政的“法”。是人民大众所坚决不能承认的法。而流亡政府过去一贯的政策是消极抗战、积极反苏反共反人民反民主,他使波兰人民遭受许多不应有的和可以避免的牺牲与损失。他对于波兰国家民族没有功劳,只有罪恶,所以他被波兰人民遗弃了,同时也不能不被同盟国家遗弃了。另一方面,他所拼命攻击诋毁的在波兰国内真正由人民民主抗战中产生出来的临时政府,从事实上证明这是生根在人民中的政府,是不可动摇的政府;所以克里米亚会议上也不能不承认这个民主的政府,才真正是波兰合法的政府了。
克里米亚会议对解决这个争论问题的原则,是将“法”建立在民主主义的基础上,使“法”有民主主义的内容,决不是只问合乎旧法统或不合乎旧法统,而不问这个旧法统是法西斯的或不是法西斯的。因为,战争目的是为了民主主义,战争胜利依靠民主主义,战后和平的建立,必须经过民主主义。这是从战争胜利、从人民的利益和需要出发解决问题。
克里米亚会议《关于被解放的欧洲的宣言》中说:“用民主方式解决他们迫切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欧洲秩序的确立,以及国民经济生活的再建,必须凭借足以使被解放的各国人民能够消灭纳粹主义和法西斯主义的最后形迹,并创造自己抉择的民主制度的程序来达成”。这正是以民主主义来打破准法西斯分子坚持的“合法”主义。而且用民主方式解决问题,也只有民主分子和民主领袖有权利参与解决。和敌人用各种方式或明或暗的妥协合作的反民主的人们,是应该被摒弃的。《宣言》中说:“成立临时政府,当使民众中一切民主分子的代表广泛参加。”关于波兰问题的决定中,也说到现在的波兰临时政府应在更广大的基础上实行改组,“以容纳波兰国内外的民主领袖。”关于南斯拉夫问题的建议,则说:“反法西斯民族解放大会应予以扩大,以容纳没有和敌人合作妥协的南斯拉夫最后一届议会的议员。”这正是罗邱斯三巨头对准法西斯分子所叫嚣的“合法”主义的回答。他们决没有不顾人民的要求和战争的需要,离开人民、脱离战争,而无原则的支持准法西斯分子的“合法”主义,使战争受到损害。他们坚持了以民主力量的团结为基础,用民主方式解决国内问题的最高原则。这的确是贤明的决定。伦敦的南国政府同意了克里米亚会议的建议,伦敦的波兰人士如前总理米洛拉兹柯和农民党、大多数基督教民主党党员和半数社会党党员,都不赞成流亡政府反对克里米亚会议决定的顽固声明。证明了准法西斯分子的顽固的“合法”主义已受到广泛的民主分子和民主领袖的摒弃,只有自趋灭亡的一条路了。
我们完全同意克里米亚会议不支持法西斯分子的“合法”主义而确立民主主义为解决国内问题的原则的决定。今天中国内部的统一问题,如何动员与统一全国人民抗战力量的问题, 也只有实行民主主义、只有遵循民主的途径才可以得到公平合理的解决。比如:有些人极力诋毁敌后解放区人民抗日武装及民选抗日政府为不合法的,他们曾努力想法取消这些抗日力量。然而这是巩固的生根在人民之中、有着广大人民拥护的敌后抗日军队与抗日民主政府,他是符合人民的意志而产生的,他真正合乎民主的大法。反是想取消他或削弱他的,不能不是反民主的、不能不是真正违反人民意志的非法行为。克里米亚会议的决定显示世界民主潮流是不可抗拒的,中国内部统一问题,也必须循民主途径才能得到公平合理解决。希望国民政府与全国人民都朝着这个方向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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