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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人民法院、永安市人民检察院、永安市公安局关于劝返缅北滞留人员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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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劝返缅北滞留人员的通告
2021年5月26日
发布机关: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法院、永安市人民检察院、永安市公安局
永安法院

  为依法严厉打击惩处跨境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给永安籍滞留缅北人员(以下统称“滞留缅北人员”)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发布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适用时限自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止。

  二、本通告所指缅北滞留人员包括:持证出境逾期未归、偷越国(边)境、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和在境外从事涉及电信网络诈骗、赌博、走私、贩毒、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跨境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

  三、目前仍然滞留缅北的永安籍违法犯罪人员,在本通告规定时限内,主动回国投案自首或通过家属及时联系户籍所在地党委政府、公安机关回国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违法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于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将不以犯罪认定。

  四、犯罪嫌疑人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成功劝返永安籍缅北滞留人员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五、缅北滞留人员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尽快回国。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尽快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滞留人员亲属要主动配合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及时联系劝促缅北滞留人员尽快通过正常渠道回国。凡在通告期间继续滞留或擅自闯关、偷越国(边)境入境的缅北滞留人员,公安机关将坚决采取有力措施抓捕归案,并依法严惩。

  六、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不得为缅北滞留人员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交通工具,为其通风报信或作假证明包庇,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跨境违法犯罪线索,直接抓获或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和劝返永安籍缅北滞留人员的(滞留缅北人员的直系亲属除外),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威胁、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目前已掌握曾往来或滞留缅北涉诈窝点地区永安籍112名人员名单。

  特此通告。

永安市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检察院

永安市公安局

2021年5月26日


目前已掌握曾往来或滞留缅北涉诈窝点地区永安籍112名人员名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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