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永乐大典/卷07394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卷之七千三百九十三 永乐大典
卷之七千三百九十四
卷之七千四百四十九 

永乐大典卷之七千三百九十四 十八阳

公卿士庶䘮礼二

大明集礼斩衰三年图正服

子为父。女在室为父。已许嫁同

女嫁反在父室为父。谓父表期年内被出者。加服。

嫡孙为祖后者为祖。为曾高后者亦同。父为嫡子。

义服。妇为舅。

为人后者。为所后父。妻为夫。  妾为主。

齐衰三年图。正服。

子为母。女在室为母已许嫁同

女嫁反在室为母谓母长期年内被出者。加服。

母为长子。为祖后者。祖卒为祖母。为曾高后者亦同。

义服。妇为姑。

为继母。为慈母。谓庶子无母。而父命他妾之无子者慈已。

继母为长子。妾为主之长子。

为人后者为所后母。齐衰杖期图。

正服为祖后者。祖在为祖母。为曾高后者亦同。

降服。为嫁母出母。报服亦同。

义服。父卒。嫡继养慈母归宗为之服。若改嫁从者为之服。报服亦同。

夫。为妾齐衰不杖期图。

正服。为祖父母。父所生庶母亦同。

为伯叔父。为兄弟。

为众子男女。为兄弟之子。女在室同。

为姑姊妹女在室。及适人而无夫与子者。女在室者。为弟兄侄。侄女在室同

妇人无夫与子者。为其兄弟侄。侄女及姊妹在室同。女为祖父母。

妾为其子。加服。

为嫡孙若曾玄孙当为后者。女适人者。为兄弟之为父后者。

降服。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报服亦同。

女适人者。为其父母。妾。为其父母。

妾子。为其母。义服

为伯叔母为夫兄弟之子。男女同

为继父同居。妾为嫡妻。

妾为主之众子。舅姑为嫡妇。

齐衰五月图。正服。

为曾祖父母。女。为曾祖父母。出嫁同。

齐衰三月图。正服。

为高祖父母。女为高祖父母。

义服。为继父不同居。谓先同今异。

大功九月图。殇。中殇七月。

正服。为子之。长殇中殇。男女同

为叔父之。长殇中殇。为姑姊妹之长殇中殇。

为兄弟之。长殇中殇。为嫡孙之。长殇中殇。嫡曾玄孙同。

为兄弟之子。长殇中殇。义服。

为夫之兄弟之子长殇中殇。男女同。成人。

正服。为同堂兄弟。姊妹在室同。

为众孙。女在室同。降服。

为女适人者。为姑姊妹适人者。

女适人为兄弟侄。姑姊妹及侄女在室同。出母。为女。

为人后者。为其兄弟。报服同。女适人者。为伯叔父。报服同。

为人后者。为其姑姊妹在室者。报服同义服。

为夫之祖父母。为夫之伯叔父母。

为兄弟子之妇。为夫兄弟子之妇。

夫为人后者。其妻。为本生舅姑。为众子妇。

女适人者。为叔伯母。小功五月图。

殇。正服。

为男女之下殇。为叔父姑姊妹兄弟之下殇。

为嫡孙之下殇。为众孙之长殇。男女同。

为兄弟之子之下殇。男女同。为同堂兄弟姊妹之长殇。

降服。为人后者。为其姑姊妹兄弟之。长殇。

出嫁姑。为侄之长殇。男。女同。义服。

为夫兄弟子之下殇。男女同。为夫之叔父之。长殇。

成人。正服。

为伯叔祖父母。为兄弟之孙。

为兄弟之孙女在室者。为同堂伯叔父母。

为同堂兄弟之子。为同堂兄弟之女在室者。

为。从祖姑姊妹之在室者。报服亦同。为从祖祖姑在室者。报服亦同。

为再从兄弟。为外祖父母。

为母之兄弟姊妹。报服亦同。为同母异父之兄弟姊妹。

降服。为同堂姊妹适人者。报服同。

为人后者。为其姑姊妹适人者。报服同。为孙女适人者。

义服。为夫同堂兄弟之子。

为矣兄弟之孙。妯娌相。为服

为夫之姑姊妹在室者。适人同。报服如之。为嫡母之父母兄弟姊妹。

为庶母慈已者。为嫡孙之妇。

母出为继母之父母兄弟姊妹。为兄弟妻。报服亦同。

缌麻三月图

正服。为从父兄弟姊妹之中殇下殇。

为众孙之中殇下殇。男女同。为从祖叔父之。长殇。

为舅姨之长殇为从祖兄弟之。长殇。

为从父兄弟之子。长殇。为兄弟之孙。长殇。

为从祖姑姊妹之。长殇。降服。

为人后者。为其兄弟之中殇下殇。出嫁姑为侄之中殇下殇。男女同。

为人后者。为其姑姊妹之中殇下殇。为人后者。为从父兄弟。之长殇。

义服。为夫之叔父之中殇下殇。

为夫之姑姊妹之长殇。成人。

正服。为族兄弟。

为族曾祖父母。为兄弟之曾孙。

为族祖父母为兄弟之曾孙女在室者。

为外孙。男女同。为同堂兄弟之孙。同堂兄弟之孙女在室同出嫁则无服。

为再从兄弟之子。再从兄弟之女在室同出嫁则无服。为曾孙玄孙。

为从母兄弟姊妹。为姑之子。

为舅之子。为族曾祖姑在室者。报服同。

为族祖姑在室者。报服同。为族姑在室者。报服同。

降服。为从祖姑姊妹适人者。报服同。

女适人者。为同堂伯叔父母。报服同。庶子为父后者为其母。

为。从祖祖姑适人者。为人后者为外祖父母。

为兄弟之孙女适人者报服同。子为父母。妻妾为夫改葬。既葬除之。

义服。为夫兄弟之曾孙。

为夫同堂兄弟之孙。为夫再从兄弟之子。男女同。

为众孙之妇。为庶母。谓父妾之有子者。

为乳母。为妻之父母。报服同。

为夫之曾祖父母。为夫之从祖祖父母。

为兄弟孙之妇。为夫兄弟孙之妇

为夫之从祖父母。为同堂兄弟子之妇。

为甥之妇。为夫之外祖父母。

为外孙妇。为同堂兄弟之妻报服同

为夫之舅姨。为夫同堂兄弟子之妇。

为夫之从父兄弟之妻。为夫之从姊妹在室及适人者。

为姊妹之子之妇。



本宗五服之图

{{{caption}}}

三父八母服制之图

{{{caption}}}

妻为夫党服图

{{{caption}}}

外族母党妻党服图

{{{caption}}}

袭含哭位之图

{{{caption}}}

小敛图

{{{caption}}}

大敛图

{{{caption}}}

丧服图斩衰斩不缉也衣裳皆用极麄生布旁及下际皆不缉也裳前三幅后

四幅缝内向前后不连每幅作三𢃣𢃣谓屈其两边相著。而空其中也衣长过腰足以掩裳上际缝外向背有负版用布方尺八寸缀于领下

𡸁之前当心有衰。用布长六寸广四寸缀于左衿之前左右有辟领各用布方八寸屈其两端相著为广四寸缀于领下。在负版两旁各搀负

版一寸两腋下有祍各用布三尺五寸上下各留一尺正方一尺之外上于左旁裁入六寸下于右旁裁入六寸。便于尽处相望斜裁却以两

方左右相沓缀于衣两旁𡸁之向下状如燕尾。以掩裳旁际齐衰之制。并如斩衰但用次等麄生布缉其旁及下际。杖期服制同齐

衰又用次等生布不杖期又用次等生布。大功用稍麄熟布无负版辟领小功用稍熟细布。缌麻用极细熟布

妇人斩衰服。用极麄生布为大袖长裙盖头。皆不缉布颅须中竹钗麻屦齐衰服同。但用次等布为异


{{{caption}}}







缝其下一尺留上一尺二寸为袖口

{{{caption}}}









{{{caption}}}







{{{caption}}}

{{{caption}}}

冠比衣裳用布稍细。纸糊为材。广三寸。长是跨顶前复。裹以布。三陬皆向右缝缝之。用麻绳一条。从额上约之至顶后交过前 各至耳结之。以为

武屈冠两头入武内向外。反屈之缝于武武之馀绳。𡸁下为缨。结于頥下。齐衰冠并如上制。以布为武及缨。

{{{caption}}}

斩衰首绖。以有子麻为之。其围九寸。麻本在左。从额前向右围之。从顶过后。以其末加于本上。又以绳为缨以围之如冠之制。腰绖大七寸有馀。两

股相交。两头结之各存麻本散𡸁三尺其交结处。两旁各缀细绳系之。绞带用有子麻绳一条大半腰绖中屈之为两股各一尺馀。乃合之其大

如绖。围腰从本过至前。乃以其右端穿两股间而反插于右在绖之下。

{{{caption}}}






齐。衰首经。以无子麻为之。大七尺馀。本在右。末系在下。布缨腰经大五寸馀。带以布为之。而屈其右端尺馀。

大功首经五寸馀。腰经四寸馀。小功首经四寸馀。腰经三寸馀。缌麻首经三寸。腰经二寸。用熟麻

{{{caption}}}






斩衰。苴杖。竹也。为父杖竹者。父者子之天。竹圆亦象天也。竹外内节象子为父有外内之痛。竹能贯四时而不改。子之衰痛亦经寒温而不改也。

齐衰削杖。桐也。桐之言同心。同之于父外无节。象家无二尊屈于父为之。齐衰经时而有变。又削之。使方象地也。杖各齐其心。本在下。

{{{caption}}}







管履。斩裹。履管草也。䟽履。齐裹。履䟽者。蔍蒯之菲。蔍者草名。蒯亦草之类。

{{{caption}}}







慏目 覆靣帛

{{{caption}}}








握手

{{{caption}}}







{{{caption}}}

{{{caption}}}

明衣裳

{{{caption}}}










铭旌

{{{caption}}}





{{{caption}}}

{{{caption}}}{{{caption}}}

{{{caption}}}{{{caption}}}

{{{caption}}}

大奉

{{{caption}}}












永乐大典卷之七千三百九十四



重 录 总 校 官 侍 郎 臣 高 拱

学 士 臣 陈以勤

分 校 官 编 修 臣 孙 鋋

书 写 儒 士 臣 张九檇

圆 点 监 生 臣 林民表

臣 翁嘉言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