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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法院关于许艳敲诈勒索一案刑事判决书从网上撤回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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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90后女辅警许艳被控敲诈案的一审刑事判决书 关于许艳敲诈勒索一案刑事判决书从网上撤回的情况说明
2021年3月12日
发布机关: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法院

(2020)苏0724刑初166号许艳敲诈勒索一案,灌南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9日宣判并将判决书送达给许艳,许艳在法定上诉期间内提出上诉,目前该案正在二审审理期间,一审判决书未生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法释〔2016〕19号)第七条的规定,该文书在发生法律效力之前不应在互联网公布,故予以撤回。

灌南县人民法院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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