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灌南縣人民法院關於許艷敲詐勒索一案刑事判決書從網上撤回的情況說明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江蘇省90後女輔警許艷被控敲詐案的一審刑事判決書 關於許艷敲詐勒索一案刑事判決書從網上撤回的情況說明
2021年3月12日
發布機關:江蘇省灌南縣人民法院

(2020)蘇0724刑初166號許艷敲詐勒索一案,灌南縣人民法院於2020年12月29日宣判並將判決書送達給許艷,許艷在法定上訴期間內提出上訴,目前該案正在二審審理期間,一審判決書未生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規定》(法釋〔2016〕19號)第七條的規定,該文書在發生法律效力之前不應在互聯網公布,故予以撤回。

灌南縣人民法院

2021年3月12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