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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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洞头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2号) | 洞头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3号) 制定机关:洞头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7日 |
洞头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4号) |
来自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官方微信公众号 |
急寻乘坐1月22日火车Z45的13车厢由武昌到义乌、1月23日高铁G7341的11车厢由义乌到温州南、1月23日约8:30温州南动车站到温州附属二医的出租车的人员。
1月22日22:35-1月23日5:45由武昌到义乌火车Z45的13车厢,1月23日6:32-8:23由义乌到温州南动车G7341的11车厢,1月23日约8:30温州南动车站到温州附属二医的出租车。车上发现1名已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急需寻找同乘人员并采取如下防控措施:
1、同乘人员看到此通告要第一时间拨打区举报电话或区疾控中心举报电话进行登记备案,卫生健康部门将指派专业人员上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指导防控。
2、同乘人员需立即居家隔离观察,不要外出走动。期间如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请立即拨打上述电话,等待专用车辆接诊到洞头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3、同乘人员不允许私自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也不要私自坐公共交通工具。
洞头区举报电话:12345
洞头区疾控中心举报电话:17805876870
洞头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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