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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王静安先生纪念碑碑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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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王静安先生纪念碑碑铭
作者:陈寅恪 中华民国
1929年
1927年6月2日,任职清华国学研究院导师的王国维投湖自尽,两年后,清华大学研究院师生在校内筹建纪念碑一座。碑正面书“海宁王静安先生纪念碑”,背篆题碑额“海寍王先生之碑铭”,碑文由陈寅恪撰写,其中“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一句至今为人所铭记,也是清华大学校章所载“学术上倡导”的内容。

海宁王先生自沉后二年,清华研究院同人咸怀思不能自已。其弟子受先生之陶冶煦育者有年,尤思有以永其念,佥曰:宜铭之贞珉,以昭示于无竟。因以刻石之辞命寅恪,数辞不获已,谨举先生之志事,以普告天下后世。其词曰:

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思想而不自由,毋宁死耳。斯古今仁圣所同殉之精义,夫岂庸鄙之敢望。先生以一死见其独立自由之意志,非所论于一人之恩怨、一姓之兴亡。呜呼!树兹石于讲舍,系哀思而不忘,表哲人之奇节,诉真宰之茫茫。来世不可知者也。先生之著述,或有时而不章;先生之学说,或有时而可商。惟此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历千万祀,与天壤而同久,共三光而永光。

    义宁陈寅恪撰文  闽县林志钧书丹  鄞县马 衡篆额
    新会梁思成拟式  武进刘南策监工  北平李桂藻刻石

中华民国十八年六月三日二周年忌日 国立清华大学研究院师生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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