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美学务处为请拨宣统三年第二次留美学生经费事致外务部呈文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游美学务处为请拨宣统三年第二次留美学生经费事致外务部呈文
作者:游美学务处 宣统三年六月初六日

  游美学务处谨呈,为申请拨发经费事。

  案查宣统三年第一次在美学务经费前经奉拨在案。现在本年第二次拨款又已届期,并准驻美监督电催,自应续行请拨,以资接济。查得此次应发各款,共计美金洋三万一千四百六十元,应请饬下江海关道由收回赔款项下照数拨出,电汇交驻美监督领收支用。所有请拨辛亥年第二次在美经费缘由,理合开列清折,备文申呈钧部俯赐鉴核施行。须至申呈者

右申呈外务部

附 请拨宣统三年第二次在美留学生经费清单[编辑]

  谨将辛亥年第二次在美学务经费数目列左:俱按月照西历计算

  一、第一次遣派学生四十七名,三个月学费,每名每月系按大学各生办法,共计金洋一万一千二百八十元。

  一、第二次遣派学生六十九名,三个月学费,每名每月系按大学各生办法,共计金洋一万六千五百六十元。

  一、监督一员,三个月薪水,每月金洋二百元,共计金洋六百元。

  一、汉文书记一员,三个月薪水,每月金洋八十元,共计金洋二百四十元。

  一、汉文书记一员,三个月薪水,每月金洋五十元,共计金洋一百五十元。

  一、洋文书记一员,三个月薪水,每月金洋七十元,共计金洋二百一十元。

  一、自费生薛锦标一名,三个月津贴,共计金洋一百二十五元。

  一、自费生祁玉麟一名,三个月津贴,共计金洋一百二十五元。

  一、使馆学生高英、陈懋解、何鸿逵、邹应菘、谭葆廉、周泽岐六名,三个月学费,每名每月金洋八十元,共计金洋一千四百四十元。

  一、陆军学生王廷棻、陶叔懋二名,三个月学费,每名每月金洋八十元,共计金洋四百八十元。

  一、监督处三个月公费,共计金洋二百五十元。

  以上十一柱,共计美金三万一千四百六十元。

本作品来自清朝时期的法令约章文书案牍。依据1910年12月18日颁布的《大清著作权律》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该类别不能得著作权。


清朝政府结束超过一百年,再同时根据中华民国《著作权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以及通常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作品保护期所约定,该类作品已无事实持有者而无论在何地均属于公有领域。而该类作品因属政府公文,故在美国亦为公有领域。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