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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美学务处为请拨宣统元年第二次留美学生经费事致外务部呈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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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美学务处为请拨宣统元年第二次留美学生经费事致外务部呈文
作者:游美学务处 宣统元年十二月初六日

  游美学务处谨呈,为呈请事。

  宣统元年十二月初四日准驻美监督电称,学期需款恳申部速汇。等因前来。窃查本年第一次留学经费,业经是请奉拨在案。现在学生到美已逾两月之久,前款计已支发殆尽,所需学款,自应续恳钧部饬催江海关道迅速拨发,汇寄驻美监督收存,以资支用。

  所有己酉年第二次请拨游美学生经费数目,除呈报学部外,理合开具清折,备文申呈,伏乞王爷、中堂、大人鉴核施行。须至申呈者

右呈外务部

  附清折一扣

附  请拨宣统元年第二次留美学生经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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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谨将己酉年第二次请拨游美学生经费数目列左:

  一、学生四十七名,学费每月金洋六十四元,暂按预备学堂各生办法,共计金洋九千零二十四元,按西历计

  一、监督三个月薪水,每月金洋五百元,兼差领半,实支金洋二百五十元,共计金洋七百五十元,按西历计

  一、华文文案一名三个月薪水,每月金洋一百四十元,如系兼差领半,共计金洋四百二十元,按西历计

  一、纸张、电报、火车等费,共计金洋二百五十元。

  以上四柱合共金洋一万零四百四十四元。

本作品来自清朝时期的法令约章文书案牍。依据1910年12月18日颁布的《大清著作权律》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该类别不能得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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