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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溪集 (林泳)/卷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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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三 沧溪集
卷二十四
作者:林泳
1708年
卷二十五

读书箚录附疑义解[编辑]

栗谷别集疑义上朴玄江[编辑]

目录

太极问答。李景临跋。固最可据。第杨浦早世。其家传闻。难保其十分无疑。龟峯集又经慎斋之手。则此亦非等闲来历矣。注谓未详孰是者良然。今考本文理致文体。亦有未易断定者。盖其好处固意其非先生不能作。其不好处又似决非先生语。惟当谨传以俟后而已耶。抑有一疑。此篇既设为问答。而问辞常多枝蔓不紧。答辞则往往分外亲切。虽云问答之体固宜然。然窃讶其悬殊如出二手也。妄意此篇本出龟峯草创。而先生或尝就加是正焉耳。盖当是正之际。答辞在所加详。故答辞每别于问辞。而蔡传一经。朱子是正则通号朱书。故传言亦有此两涂也。未知如何。改注盖亦两持疑信。而抑扬之间。主意尚似未明。恐须更烦裁处耳。盖通考全篇。则似不可谓绝不作新见。而所云晓后学便自览。恐不足为文字少异之破疑也。未知如何如何。又意此篇传信,传疑间。合在续集杂著中。今置语录诸编之首。恐非其类例。未知如何。

经书辨疑所记先生语

此录须依旧本。直载文元公姓字。而仍称所记先生语。方与下编所撰云者。文理连续。今则却成经书辨疑所撰矣。盖下方虽著姓名录。此别是一例。恐上下编目间。不容并此通看。未知如何。若必以称字为嫌。则虽称谥。似犹胜于以书为称也。愚意从古义。依旧称字。而注中特称谥。以致尊敬之意。似乎最宜。亦未知如何如何。

金子张录

此录既经先生手阅窜改。则宜无可议。第其间尚似有可疑者。姑举一二仰质。虽不敢辄拟修润。亦庶几更加裁择焉。未知如何。详见本录各条。

朴舜卿录

此录此上金录。似更精善。若依遗书例。以记录优劣年月先后为序次。则恐不当在金录之后。未知如何。

拾遗杂录

此与门人叙述。其体又别。虽其得之甚艰。只字可贵。然其语意宾主。知见得失。传闻正讹。记录工拙。有难以一律齐者。尤当精别而审择之。与其欲详而以至于大意不明。宁略而有不备者。为反胜也。幸乞更垂深察。参以众言。大为检理。益致严谨。俾绝后人之疑议。未知如何。详见本录各条。

卷之一。太极问答。[编辑]

太极问答题语数行间。着一圈。殊涉破碎。且圈下所添。无甚发明。而结语又似重复。今就上文略成答说下。即云仍录而自观焉。只如此结之。未知如何。若必仍存圈下语。则宜去其圈。而太极问答。改为此篇问答。又易晓易知处下。略改云于学者玩索之功。亦庶有小补云。未知如何。

问答次第。似略依图解中辑注先后。而亦似有不尽然者。要之颇伤冗杂矣。非但览者难于领会。以文字言之。恐亦未得为齐整也。今欲改定序次。辄既付签各条之上。虽尚有未尽处。因此更加详订。则庶不无少益矣。未知如何。

第二板道与太极条。千果万果何物也。何物也三字。别无意义。似是衍文。删去恐当。未知如何。

第三板一物之理条。一事一物之理。亦自为天下公共之理者有之矣。天下公共。欲改以万物统体。虽非新语。似无别病。未知如何。

上天之载条。此条答语最多未晓。恐有错误耳。盖直以太极为无声无臭。以无极为无声无臭之妙者。皆可疑。若以太极无极互换说则似通。今改无太二字互换。未知如何。妙也之下。添入上天之载。然后有字意方著。下文说有说无两无所碍二句语若通活。主意未莹。恐当添修云就有说无。就无说有。言虽异而实则同。皆是以有无为一者也。两无所碍矣。而其下苍苍之上。下一盖字以相联属。载是太极下。又添云无声无臭。即无极也。如此则似乎简洁而明白矣。已上皆朱子语意以下幷删去似宜。删补处太多。无乃僭否。未知如何。

天地之间条。此问却甚切。答语似不能无病。盖太极谓之动而无动。静而无静则可也。直谓之不动不静则未可也。太极之体。谓之含动静则可也。今言不动不静。而又谓之含动静。则是太极终无流行之妙用。未可也。且循环不已。专谓之气。亦恐未洽。今欲答语气也以上。幷盖字皆删去。直曰动静者气也。所以动静者太极也。只如此答之。似更约而尽矣。未知如何。

第四板太极之与阴阳条。此答以太极阴阳。明心性之非二物。引喩却反歇后矣。且直以太极阴阳为非二物。则理气真为一物矣。心犹阴阳也下。今欲略改云太极阴阳非各是一物。而不相干涉者。则况心性之至微至妙耶。如是点化。虽非精切。莫稍完否。下文气质之与本性即一性也。亦太欠曲折。今改云亦非二性也。亦莫有间否。下文自物得气之偏。至岂异其说。其间语意殊未条畅。亦欲略加修润云物得气之偏。无变化之理。则气质即是本性。故不言气质之性。人得气之通。浊可清恶可美。故言气质之性。使人知有变化之道。非谓物皆一性而人独有二性也。孟子程子岂异其说。朱子曰以下依本文。如是修润。未知如何。

第五板既曰一阴一阳条。此答虽以做一个两个。皆得为结辞。而上所引则只是做一个意也。今欲略改云以一气言。则阴之流行者为阳。阳之凝聚者为阴。以二气言。则天为阳地为阴。气为阳质为阴。盖立言处各有攸主。或对言或合说。故朱子曰云云。似更完善。未知如何。

第九板南轩说条当考下文。莫之为而为之。孟子本语虽非正说理体者。然南轩以此说无极太极。意亦可通。盖莫之为而为之。如云无为而为。即是动而无动之意。未见其为二说看。且既曰莫之为而为之。则为之亦可属理看。前贤说话可通处。求其本旨而令可通似当。恐不须如是攻摘。未知如何。

至于成之者条。当考本文。朱子说太极下。恐宜有云曰字。似必不以太极有是性为言。当更考。此性字虽指成性以前。然性即理也。理一而已。通前后只是一理。则以性言理。莫亦可通否。安知其必是初年说耶。未知如何。

第十一板五性感动条。天亦有。恐当作天则无如何。朱子曰此言众人。至常失于动。此引证意不紧而语颇冗。恐宜删之。直曰感动而分善恶云云。未知如何。

第十四板天地形而下条。易所谓乾坤以下文势。终觉未莹。今略删改云天地形壳也。乾坤性情也。性情非理而何。盖易所谓乾坤统说也。天地乾坤分言也。统说则乾坤兼理气。分言则天地气也。乾坤理也。如是点化。未知如何。

第十五板人受天地条。惟虫能天。自是害道语。乍看。绝似鸢鱼之喩。其实有迥异者。病在惟字耳。今引此为断语。深所未安。且谓舐痔大恶。亦以通也。虽亦略有因缘。然果通则宁有是耶。语之未详。亦恐为害不少。今因本意。略加删润云物以塞故。各能其事。人以通故。反不能践形。盖塞则只通一路。故专而易能。通则万理皆赋。故广而难践。亦其势然尔。然物虽各能其事。而所能之外。更不能推去。人虽不能践形。而学而至之。则亦无所不能。此物之塞。终于可贱。而人之通。所以为可贵也。如此修润。未知如何。

第十六板夫子曰条。引朱子说下。初本改本。皆就朱子说。添接解说。无当初引此说之结辞。今恐皆当删去。且为喩之喩字未洽。恐不如言字。今于用皆动为言下。只添云夫言岂一端而已哉。以此收杀。未知如何。

以事物看条。见在之端。端恐当作处。未知如何。

第十九板形而上条。问辞中反以为小反以为大。卒然及之。语似无端。合有点化而未知来历。故难于下手耳。更详之如何。

第二十板天地之理条。理虽微而益著。益恐当作亦。未知如何。

第二十二板太极一动条。比圣人愈杂。愈恐当作犹。天者理之主而圣人之本也。自古言圣人之极致。不过曰如天其天而已。今曰圣人有处变之权而天则无是。又曰天地之气。比圣人犹杂。意若以天为真有所不及于圣人。恐非所以言天也。天与圣人。同德而异能。圣人所能。天固有不能者。天之所能。圣人亦有所不能焉。岂以天无圣人之处权。便谓天不及圣人也。且天地之气。并育并行。无所不有。乃天地之所以为大。岂以此便谓之杂耶。若如此说。则下文所云圣希天。却似取其好处而希之也。岂其然哉。今欲略改云天不能无差。乃所谓天地之大。人犹有所憾者。是气数或然耳。彼为阴阳为五行为万物。莫有其差者。无他。皆天也。其间或因气数有差者。不啻万万分之一分。而且气数虽差于一时。实理常贯于其中。则所谓差者。亦非天差也。此岂有所不及于圣人而然哉。子曰。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味此一言。便可见圣希天意。

第二十四板其曰动而条。生阳处看下一圈无意义。恐其间有脱文。今欲略补云岂专指两仪初判时耶。未知如何。邵子所谓无极之前。不是言两仪初判前。亦非指前天地。则此一语。于上文问辞。无所关涉。恐删去为宜。亦未知如何。

卷之二[编辑]

第一板首条。大圣人禀气。恐不可以分数多少分清浊。且浊气不能当清气云者。不过为清气胜而已。恐微有语病。未知如何。记得语类中。亦正说此理。与此似少异。恐宜检改。

第二条问意。在于心气虽刚而身气或有不刚者。则其答之。宜曰虽是一人之气。既有心气身气之分。则气便涉形迹。其参差不齐。亦宜矣云云可也。今以清浊属心气。软坚属身气。更无说着心刚处。恐下语未完。未知如何。下条意亦略同。盖专以刚柔属心气。更不言身气强弱。而且无参会折衷之语。亦恐未为完备。如何如何。

第四条。孝悌只是一路。恐不可分两边说。人未有孝于亲而不和于兄弟者。其或不和者。必因利害事势或有蔽隔处而然尔。非其禀气元自分两边清浊也。此固设譬之辞。而名言之际。恐不无少碍。未知如何。

第五条。禽兽之心。于其所通。则虽于物。亦或能推。于其不通。则虽在己之利害。亦不能明矣。今槩谓其但明在己之运动知觉。而不能推于物语恐未尽。未知如何。逐条致疑。无亦求之太深。不能活看而然耶。如何如何。

第三板人之生也条。父母气为主者。非必禀游气平平者然也。父母气清而感游气之清。父母气浊而感游气之浊。父母气平平而感游气之平平。则如此者皆是父母气为主。而生子必肖其父母矣。其或父母气清而所感游气浊。父母气浊而所感游气清。父母气平平而所感游气或清或浊。则如此则父母气不为主。而其生子不系世类矣。夫自平平。以至至清至浊。彼此气皆有之。但以其分数多少。为之胜负而便分宾主。其子之类不类。乃其验也。今此条槩以为中人以下不清不浊者。父母气得为主。恐未详备。未知如何。

第七板气禀拘之条。单言物欲。则气质之病。亦包在物欲中。物欲祛时。气质之病。更无可言者。若并举气禀物欲。则矫气质治物欲。又各是一项工夫。恐不可用功全无二致也。未知如何。

第十板元包四德条。元包四德。仁包五常。非但理也。气亦然尔。盖生气恻隐。皆气也。能包四时四端矣。惟气之成形质者不然。以其既有成形。故不能相包耳。今谓理能包而气不能包。不复别言形质。恐欠仔细。未知如何。

第十一板性之欲动条。乐记固曰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然此欲字。乃所谓情。如云性之发也。今以性之欲动为言。则性无乃涉于有意耶。恐是语病。未知如何。

第十九板向父母则条。向父母孝。向君忠。固为情也。向父母则那孝出来。向君则那忠出来。即是性也。立文恐自不误。未知如何。

至善以理条。见以著见发见言之。自是正训。今以见在之见为言。则见字却似未了语耳。岂以言著见发见。则嫌于有迹可见。故作此解耶。理虽无迹。经传中以著见发见言之者多矣。恐不宜舍此而别求他解。未知如何。

或问明德条。大学本意明德。以理之得于己者言。至善。以理之在于事物者言。各随本意认得。而或疑至善无与于己。则以事物之理自具于吾心。解释通之可也。今曰自天命观之。我与物都在事理中。恐推言太过。非大学本意。未知如何。

情之发也条。情虽为善而发。若不能中节。则谓之至善诚未也。然论其语脉。亦岂不得谓之善情耶。易中自有正而不中者。正则善矣。中斯至善也。若正而未中者。举归之不善之情。恐于理有未完。未知如何。

第二十四板。气者无形可想。质者有形可想。此二想字。皆无病否。下想字。代以见字为胜耶。如何如何。

第二十七板人之为仁条。既曰离一事之仁。而别求包四者之仁。则不成义理矣。下文又何以全体之仁一偏之仁。一向分开对说耶。所谓伯夷求一偏之仁。亦似微有语病矣。未知如何。

第二十八板朱子以功用条。所谓乘气流行之理。此指发用底耶。如是则乘气流行之理。则不可谓无形无为耶。愚意恐未然。未知如何。

第三十一板。徒善徒是两下语。似各有主意。今以好仁而不恶不仁。通谓之徒善徒是。恐太泛。未知如何。愚意善则好仁矣。徒好仁而不能恶不仁。则偏于仁而不能尽义。是则恶不仁矣。徒恶不仁而不能好仁。则偏于义而不能尽仁。必也好仁而恶不仁。然后能尽仁义之道云尔。横渠说本意恐如此。未知如何。

第三十四板斋中诸友条。心气包于身气之中。身气根于心气之中。未莹难晓。合有点化。未知如何。

第三十九板朱子曰忠信修辞条。学之始终。本文意也。圣人学者。事实语也。先生说经。多就事实上发明。虽或少异于本文。而意自通快。亦不至于相妨也。仍存无改。未知如何。

第四十六板昨闻颜子条。格物致知。欲改云格致诚意。盖为下文皆字相应也。未知如何。

体用分别条。此条未检大全本文。不敢质言。第以愚虑言之。所谓体用分别。各是何面目者。似指四德而言。盖如温和慈爱底道理。是仁之体之面目。温和慈爱。是仁之用之面目。断制裁割以下。皆当如是分别。所谓体用分别。各是何面目。似是如此。未知如何。

问不出主条本语。是要其归趣而言。自简而易知。改注虽别著一义。恐不如仍存本语之为明白也。未知如何。

第五十二板。横说竖说。不必执定一例说。如本文所说亦自通。若必执定一例。则古今文字间言横竖处。必有说不去处矣。未知如何。无物未有。未当作不。

卷之三[编辑]

第二板若泉之达条。既以谷种为譬。则揠助语自亲切。恐不可无。未知如何。

断流而为忍条。改本亦难以之恶之志目之也。语意恐欠明畅。若并存本文而结句志字上。添一立字。则似更圆好。与前编谓之立志则不可之说。正相发矣。未知如何。

第三板不用某许多条。朱子语本甚明白。所谓看不出云者。如云见不到看不破也。盖曰不用某许多工夫。则见不到某意思。不用圣贤许多工夫。则见不到圣贤意思也。今详此段。恐失照管。似合有点化。未知如何。

二十一日条。是居敬下。恐脱博学于文是穷理七字。未知如何。

第八板十七日夕条。此册是体。则表章发挥当为用。恐不当以里面圣贤之言谓之用。盖里面圣贤之言。即是体之所具也。未知如何。

第十板十五日问条。若无浩然之气下所改。似犹未畅。且本文结语意自好。不容埋没。今但略改云虽欲行道义。一身无气。如饥乏然也。其下并依本文。未知如何。

直月记第十八板二十八日条。祖先之门则犹可下也。犹恐当作固。下文不可不下也。恐当改云虽庶人老职。未知如何。

经书辨疑所记第十九。至二十板。小学集注自有成书。恐不必剟其若干条。入此集中。且其结语。皆沙溪意。要之自是沙溪辨疑。非可谓栗谷语录也。亦无大段议论。恐幷删去为宜。未知如何。

第二十板大学经一章条。岂必待人物格后之物格。恐当作格物为顺。未知如何。

二十一板物格而后则止条。意诚注云云者。是乃通结之辞。恐不可谓意诚注也。意诚注三字。改曰注又云似通。未知如何。

二十一板传五章条。章句言众物。指众物之理也。言众物之表里精粗。则物理中自各具表里精粗。可见也。盖表里精粗。以理言则皆是用之费者。而体之隐。自在其中矣。卢氏以表里精粗。分属理之体用。固为未尽。而今必曰表亦粗里亦粗。不可分体用二之云。则是精粗可以物分。而不可就一物上。更分表里精粗也。恐亦非章句本旨。未知如何。

六章诚意条。生问恐当作尝问。未知如何。

二十三板

二十三板九章小注卢氏说。本无可取。且无栗谷折衷语。恐当删。只云九章如保赤子条小注诸说中云云。未知如何。

二十四板阳货予也条。校数岁条。告子上学问条。右三条已见证义。以益加审择之义言之。恐不可不删。就中予也条。虽与直解不同。竟未知孰是。仍存亦似无妨。但若仍存。则不然下以怀抱三年定之七字。似当删去。此别无害。恐妨沙溪信其师之义耳。校数之解。文理不顺。求放心之说。与朱子说相违。此二条则恐终当删。未知如何。

二十五板中庸读法条。笃恭与无声无臭。虽非别一等事。然笃恭是事实。无声无臭是赞美之意。则真氏说亦自可通。此条恐不紧当删。未知如何。

中庸问答凡十七条。除十二章费隐条及盖曰文王条外。皆是与退溪问答说也。讲论曲折。诚亦好看。但其间退溪以为不可者。栗谷更不复问难。想亦未必以为定说也。恐今不须尽载。未知如何。盖先贤每以轻出未成之书为闷。则初年未定之论。不问当否。尽为传布。恐亦非表章之道故也。愚意只采已蒙印可及沙溪有后论者凡十条。以次编入。而费隐文王两条则并存亦可。凡此未知如何。

第三十二板或问喜怒条。致和之工夫。致下恐脱中字。未知如何。

所撰行状讣闻一条。已见证义。终恐移在卷末为宜。盖当取此处文顺。恐不必拘本文序次也。未知如何。此下至终编。零碎疑误处。幷付签各条凡五十馀处。直书所疑。以从简便。而此下独论大体去取之宜。幷垂采览。未知如何。

卷之四拾遗杂录上[编辑]

黄王书固可贵重矣。第徒尚华藻。无发明道德之言。只是例简耳。今直以慕中华之意。采录编首。未知如何。只附见傧接记中为可耶。如何如何。

退溪书更无可取者耶。恐宜加详。虽攻砭之语。其切要者亦可并取矣。盖实病固所不讳。而若他人不知而妄论之言。不可使一毫加之也。愚见如此。未知如何。

牛溪文集中白公仁杰行状。赵君堪墓志。语意宾主之间。恐不容无别。二程全书杂续记中。虽或有略近此者。其所关每重。亦异于此矣。今当益加裁约正。不必援例耳。未知如何。

牛溪续集与人书。略绰语有来历。恐不宜并删。今合删修云。略绰披览。未知如何。

牛溪日记新添初条。当然事也以上。即与上文无一字异。又谈命分以下。又不关先生事。恐删去自当。未知如何。

寒冈手帖。虽是儒家法语。浑无痕迹。究其主意。恐亦非释然于先生心事者。此等语全无发明。恐不必采。未知如何。

龟峯答先生第一书。龟峯答先生第一书恐亦非先生定说。以他书不复见故也。恐当删去。未知如何。

第四书淳言新编。系是实功。存之亦可。又曰以下不紧。恐当删去。未知如何。

金希元问条。以无声无臭。释道心惟微。且只说微意。不并及妙意。恐未尽。又问条所答。亦恐非本旨。此二条幷删去。未知如何。

松江日记十六条中。李正郞条,叔献卖京家条作一书。大槩条,黄海方伯条,顷者谏长条凡五条可存。其他虽多讲礼之语。皆涉琐细。往往亦有晦涩难晓处。恐并删去为当。未知如何。

西崖遗稿二条不紧。且无分明语。恐当删。未知如何。

金公继辉碑铭。恐当分宾主删去。未知如何。

卷之五拾遗杂录中[编辑]

丙戌封事。自李某壬申。至爱君之诚。自某亲承謦欬。至展布心力可存。但某字上。宜有盖字。其他语颇杂不紧。恐当删。未知如何。

沙溪语四条。其一晦退事。似有关系。但衰末之虑。亦宜其不得不及此。其馀三条。幷无甚紧要。恐当从刻本尽删。未知如何。

各条必称先师。既曰沙溪语录。则恐不须如此。且若收入上卷。则尤涉隔越。似宜更详文势而并删之。未知如何。

守梦释疑。一理通于无精无粗。无本末彼此之间。恐记录有误。本文文势。似决不可如此说。今略改云一理通于精粗本末。无彼此之间。未知如何。

长贫子弟二条。如见其肺肝。栗谷说恐未精。盖其字虽若当属人之自见者然。肺肝元非自见之物。今谓人之视己。如自见其肺肝。却说不通矣。须是连如字。以虽不见而如见为言方通。栗谷此说。恐亦非定论。当删。未知如何。

西浦日录。虽似不紧。尹诗天然生色可爱。存之亦好。但西浦世代。与下录不甚迥隔。则恐亦当视所录轻重。为之先后。此录似当移向后。更详之。未知如何。

涪溪记闻初条。为沙门既非实迹。闵议又不果行。盖亦微矣。但为末段数语存此。恐终不如删去。未知如何。

浦渚陈德行疏。圣志圣学语殊未畅。合有点化。若改圣志云言心。则改圣学云言学。则且改下文为事之事作学字。莫稍通否。未知如何。

言行录二条。其一某行俱下言之。太似丁宁。其一细碎。亦只是问语。恐幷当删。未知如何。

寒冈年谱。龟峯墓碣。恐皆不紧当删。未知如何。大抵欲删处太多。亦殊未安。但愚意自非有补于发明先生德业者。恐不必采录于此书中。若其事迹则世间自有本书。亦不患其无传也。未知如何。

松江遗事。彼辈欲为功臣之说。恐不似先生平日光明坦荡气象。此事当以李玉汝封事所论为正。窃恐此条必不可不删。未知如何。

隐峯言行录。公见其人之问优倡无妨之论。恐涉太激。似是传闻或过。恐当删。未知如何。

入山事。自讼疏固是主意。而郑曹录亦似有据。存之以备实迹。恐无不可。但谓处变得宜。则亦未知果如何。盖当时之事。恐难遽称以能权也。惟其诚心恻怛。庶几感悟之意。则昭然可质于百世。事虽或过。而亦可谓知仁之过矣。一时学禅之事。本因其高明。而此事亦出于仁爱切至之致。二者皆非有可讳。但据实迹。谨以传之。亦何不可哉。若先生之不自言。则必以家事有任故。略不露毫发几微耳。今以先生之不自陈。便疑其事之本无则太泛矣。意其虽有而不可传于后。则亦似过虑矣。若必谓玆事便是能权。此义一著。耽禅无甚害。入山亦非过。则又恐其未必然也。如此则虽无可讳之义。亦非极力阐发之事。且先生之所不欲言。亦不必张皇论载于此集。郑曹录。恐删去亦无妨。但略撮其迹。附见于年谱。则似又不可已者。盖既有一二小说。且经斯文累次辨难。而卒乃全没其事。则恐不知者或疑其讳之也。未知如何。此一事自初与闻。窹寐不忘。思之颇熟。而识虑浅暗。卒不出此。深恐见事不彻。有误于删述之义。此心殊不自安。伏望更加详察。千万审处。如何如何。

金宇颙经筵讲义。自初已颇有不相知处。然侪辈间能深知尊敬之义者。自古或难矣。非至明至公。不能也。此犹是常患。至丁丑六月条。其迹渐著。已显有偏倚之意。其义专与时俗相合而不合于先生矣。然犹未甚著。至乙丑三月。则又发露无馀矣。今依外书孔疏例。附见集末。固自有意。但孔疏虽有公肆诬诋之言。既自知悔而至于愤郁以死矣。乃其抗直所发。从实记载之辞。或反多所发明。宜朱子之有取也。若此书则大异于彼矣。疑似乱真之言。诚有猝难洞辨者。今乃取而混载焉。虽有末后题识。亦只见梗槩指趣而已。其馀几微肯綮公私得失之际。恐未及精核而详论。使览者释然也。此甚可虑耳。愚窃揆之。今只取其乙酉以前论议不至甚乖时所记。其乙酉一条。尽为删去。更修题跋。特加详尽。则庶几其传之无弊耶。但就一书。或取或舍。既涉苟简。而跋语加详。亦恐非语默之宜。此又未知如何也。古人云文书自传道。不仗史笔垂。史笔且然。况此等出入之议论耶。宁当尽去之。乃为谨严而简省耶。未知如何。大抵拾遗一录。所欲删者。殆十之三四。伏想积功采辑之馀。其间去就参酌。必已极其精审矣。乃敢随意请删。有若全无忌惮而不甚惜者。此极未安。但区区之意务欲自竭。不敢不尽其愚也。虽未必皆是。伏惟恕其狂僭而谅其大意焉。未知如何。

傧接记。虽多闲慢之语。存之亦无害。此则不必尽烦疑问耳。未知如何。但末后题语盖此以下似颇冗。盖此所录出于六字及下文似更之似字。恐删去为胜。未知如何。

证义一册。虽未能一一还禀。然以区区所疑推之。则其大致亦略可知矣。盖太极问答。似涉攻之太甚。非惟本注可证。只平看文义。亦可见其不当攻矣。但其间又或有可疑而不致疑处。今不得不随件请问耳。其下各录中删改得失。固非一端。但其欲删处。从而删之者。固有之矣。往往或不无微似固守之处。虽非大义所关。恐亦不可不更加警省也。盖考之甚勤而得之甚艰。察之已详而处之已审。傍人指点。每不及良工之苦心。则非有固守之意。而自然易至于固守。其势然也。未知然否。妄虑及此。还增悚惕。未知如何如何。

年谱略看一再过。大槩比旧。凡例益精。事迹益备。已成完书。无复可论。独其入山条或曰以下。尚恐不无少疑。而又未知其如何修改。乃得稳当也。盖曰乃白于赞成公。冀有所裁处而不能得云。则嫌若近于不得之说矣。且其裁处轻重未可详。则览者难以晓然矣。详道其意云。则所谓其意者。亦殊泛然矣。此外实迹引据事端旁添等语。亦似未甚痛快明白矣。且处变既是一义。则毕竟促还。亦当有照应语意。此又诸录之所不曾及。尤难以臆度为言也。今欲不揆僭妄。略为修改。而非但行字已排。难于赢缩。实以思虑昏浅。未得善意。盖尝试而为之。竟莫能就也。奈何。惟在更加熟虑。善为点化而已。未知如何如何。疑义若干。并付签本书。亦幸垂察。如何如何。

所撰行状以下诸门人叙述。与上语录类例不同。依二程全书称附录。或创称门人叙述录。或称叙述附录以别之。而其中某人某文。则依下拾遗录例。书右以著之恐当。未知如何。

拾遗录。重峯封事。恐当入附录中。沙溪遗稿语录释疑问解诸条。恐幷当入。所记先生语。守梦释疑虽少。恐亦当称某人所记先生语。在沙溪录。后默斋封事登对录。亦当入附录。盖皆门人所录言行。与他传闻杂记似不同也。愚虑如此。幸乞更加详裁。未知如何如何。

九歌解自东皇至山鬼为九歌。国殇礼魂。则疑其以事神之词故类付焉。[编辑]

东皇[编辑]

吉日穆将。大纲说也。长剑璆锵。言佩饰也。瑶席琼芳。言设仪也。蕙肴桂浆。言食物也。杨枹浩倡。言声乐也。虽皆事神之节目。而语有次序矣。至于灵偃蹇。则言神之来降。而君欣欣乐康。则神人之际。交通而懽洽矣。旧注以灵为臣误矣。

云中君[编辑]

九歌命意。虽各不同。大抵皆迎送之意。此歌迎送最为明尽。上四句迎也而留连之意多焉。下三句送也而亦有怀思之意。旧注以二句之灵为神亦误。三句与日月齐光。只是神灵昭明之意。盖承上句烂昭昭而言也。注以云兴云藏为言则亦伤巧矣。

湘君[编辑]

大抵诸歌皆事神之语。而骚人恋君之意。自存于言外。注中往往直以为屈原思念楚国之语。则语意横决。不成伦序。如此歌横大江扬灵之句。注谓屈原横渡大江。扬己精诚。冀感悟怀王则大误矣。后仿此。盖此歌自首句君不行至宜修。则言神之不肯来也。自沛吾乘至安流。则言己之迎而求之也。望夫君一句。又言神之不来也。自驾飞龙至兰旌。又言其迎而求之也。望涔阳一句。则言瞻望极浦。想见神灵之发扬。而其下二句。言犹不得亲近。思慕悲愁之意也。桂棹积雪。又言其迎也。其下二句。又言其不得亲近也。石濑飞龙。又迎也。交不忠一句。又不得亲近也。朝骋骛以下。则又言迎求之勤。无所不至。而神卒不可得见。但见鸟次水周而已。故欲损佩采芳以遗神。盖极其慕用矣。未句则又有延伫之意。意益切矣。此篇与下篇旨意略同。皆终无会合留连之语。岂其严敬之义。又与他神有异故耶。

湘夫人[编辑]

此篇自首句至八句。与前篇命意大同。闻召将逝。筑室水中。则比前篇犹有可得亲近之意。而其下但曰灵来如云。而其下三句。又只如前章极慕用。且延伫而已。则亦严敬之义耶。

大司命[编辑]

首二句。言神之威仪。三句则往从也。四句则有迈迈不顾之意。五句又言神之威仪也。六句则又往从之意也。七八句则又言神之威仪功用也。九句十句。欲亲近而不可得也。十一句。又言其威仪。十二三四句。皆悲思之意。而末句则又所以自宽也。

小司命[编辑]

秋兰蘼芜。至目成五句。迎神而神降也。入不言云之际四句。神去而悲思也。与汝游二句。欲往从游也。望美人一句。延伫而未来也。孔盖以下三句。言神之威灵也。

东君[编辑]

首句至五句。注皆谓东君事。而今考之。似不然。似皆周行迎神之事。迎神。必以暾出夜明之时者。以其神之为东君也。独其间驾龙辀一句。不妨作神之威仪耳。偃瑟至合节。乃声乐迎神之事。灵来以下三句。乃为神之事耳。

河伯[编辑]

首句与汝游。与下文与汝游。皆愿游之意而非真与游也。故自首句至流澌来下。皆迎神之意。子交手以下二句。乃送也。迎多送少。不害为一格也。

山鬼[编辑]

此篇。皆山鬼欲亲人之意。此义晦翁已发之矣。

国殇礼魂。本非九歌。且辞义别无难晓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