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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溪集 (林泳)/卷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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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三 滄溪集
卷二十四
作者:林泳
1708年
卷二十五

讀書箚錄附疑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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栗谷別集疑義上朴玄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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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太極問答。李景臨跋。固最可據。第楊浦早世。其家傳聞。難保其十分無疑。龜峯集又經愼齋之手。則此亦非等閑來歷矣。註謂未詳孰是者良然。今考本文理致文體。亦有未易斷定者。蓋其好處固意其非先生不能作。其不好處又似決非先生語。惟當謹傳以俟後而已耶。抑有一疑。此篇旣設爲問答。而問辭常多枝蔓不緊。答辭則往往分外親切。雖云問答之體固宜然。然竊訝其懸殊如出二手也。妄意此篇本出龜峯草創。而先生或嘗就加是正焉耳。蓋當是正之際。答辭在所加詳。故答辭每別於問辭。而蔡傳一經。朱子是正則通號朱書。故傳言亦有此兩塗也。未知如何。改註蓋亦兩持疑信。而抑揚之間。主意尙似未明。恐須更煩裁處耳。蓋通考全篇。則似不可謂絶不作新見。而所云曉後學便自覽。恐不足爲文字少異之破疑也。未知如何如何。又意此篇傳信,傳疑間。合在續集雜著中。今置語錄諸編之首。恐非其類例。未知如何。

經書辨疑所記先生語

此錄須依舊本。直載文元公姓字。而仍稱所記先生語。方與下編所撰云者。文理連續。今則却成經書辨疑所撰矣。蓋下方雖著姓名錄。此別是一例。恐上下編目間。不容並此通看。未知如何。若必以稱字爲嫌。則雖稱謚。似猶勝於以書爲稱也。愚意從古義。依舊稱字。而註中特稱謚。以致尊敬之意。似乎最宜。亦未知如何如何。

金子張錄

此錄旣經先生手閱竄改。則宜無可議。第其間尙似有可疑者。姑擧一二仰質。雖不敢輒擬修潤。亦庶幾更加裁擇焉。未知如何。詳見本錄各條。

朴舜卿錄

此錄此上金錄。似更精善。若依遺書例。以記錄優劣年月先後爲序次。則恐不當在金錄之後。未知如何。

拾遺雜錄

此與門人敍述。其體又別。雖其得之甚艱。隻字可貴。然其語意賓主。知見得失。傳聞正訛。記錄工拙。有難以一律齊者。尤當精別而審擇之。與其欲詳而以至於大意不明。寧略而有不備者。爲反勝也。幸乞更垂深察。參以衆言。大爲檢理。益致嚴謹。俾絶後人之疑議。未知如何。詳見本錄各條。

卷之一。太極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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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極問答題語數行間。着一圈。殊涉破碎。且圈下所添。無甚發明。而結語又似重複。今就上文略成答說下。卽云仍錄而自觀焉。只如此結之。未知如何。若必仍存圈下語。則宜去其圈。而太極問答。改爲此篇問答。又易曉易知處下。略改云於學者玩索之功。亦庶有小補云。未知如何。

問答次第。似略依圖解中輯註先後。而亦似有不盡然者。要之頗傷冗雜矣。非但覽者難於領會。以文字言之。恐亦未得爲齊整也。今欲改定序次。輒旣付籤各條之上。雖尙有未盡處。因此更加詳訂。則庶不無少益矣。未知如何。

第二板道與太極條。千果萬果何物也。何物也三字。別無意義。似是衍文。删去恐當。未知如何。

第三板一物之理條。一事一物之理。亦自爲天下公共之理者有之矣。天下公共。欲改以萬物統體。雖非新語。似無別病。未知如何。

上天之載條。此條答語最多未曉。恐有錯誤耳。蓋直以太極爲無聲無臭。以無極爲無聲無臭之妙者。皆可疑。若以太極無極互換說則似通。今改無太二字互換。未知如何。妙也之下。添入上天之載。然後有字意方著。下文說有說無兩無所碍二句語若通活。主意未瑩。恐當添修云就有說無。就無說有。言雖異而實則同。皆是以有無爲一者也。兩無所碍矣。而其下蒼蒼之上。下一蓋字以相聯屬。載是太極下。又添云無聲無臭。卽無極也。如此則似乎簡潔而明白矣。已上皆朱子語意以下幷删去似宜。删補處太多。無乃僭否。未知如何。

天地之間條。此問却甚切。答語似不能無病。蓋太極謂之動而無動。靜而無靜則可也。直謂之不動不靜則未可也。太極之體。謂之含動靜則可也。今言不動不靜。而又謂之含動靜。則是太極終無流行之妙用。未可也。且循環不已。專謂之氣。亦恐未洽。今欲答語氣也以上。幷蓋字皆删去。直曰動靜者氣也。所以動靜者太極也。只如此答之。似更約而盡矣。未知如何。

第四板太極之與陰陽條。此答以太極陰陽。明心性之非二物。引喩却反歇後矣。且直以太極陰陽爲非二物。則理氣眞爲一物矣。心猶陰陽也下。今欲略改云太極陰陽非各是一物。而不相干涉者。則況心性之至微至妙耶。如是點化。雖非精切。莫稍完否。下文氣質之與本性卽一性也。亦太欠曲折。今改云亦非二性也。亦莫有間否。下文自物得氣之偏。至豈異其說。其間語意殊未條暢。亦欲略加修潤云物得氣之偏。無變化之理。則氣質卽是本性。故不言氣質之性。人得氣之通。濁可淸惡可美。故言氣質之性。使人知有變化之道。非謂物皆一性而人獨有二性也。孟子程子豈異其說。朱子曰以下依本文。如是修潤。未知如何。

第五板旣曰一陰一陽條。此答雖以做一箇兩箇。皆得爲結辭。而上所引則只是做一箇意也。今欲略改云以一氣言。則陰之流行者爲陽。陽之凝聚者爲陰。以二氣言。則天爲陽地爲陰。氣爲陽質爲陰。蓋立言處各有攸主。或對言或合說。故朱子曰云云。似更完善。未知如何。

第九板南軒說條當考下文。莫之爲而爲之。孟子本語雖非正說理體者。然南軒以此說無極太極。意亦可通。蓋莫之爲而爲之。如云無爲而爲。卽是動而無動之意。未見其爲二說看。且旣曰莫之爲而爲之。則爲之亦可屬理看。前賢說話可通處。求其本旨而令可通似當。恐不須如是攻摘。未知如何。

至於成之者條。當考本文。朱子說太極下。恐宜有云曰字。似必不以太極有是性爲言。當更考。此性字雖指成性以前。然性卽理也。理一而已。通前後只是一理。則以性言理。莫亦可通否。安知其必是初年說耶。未知如何。

第十一板五性感動條。天亦有。恐當作天則無如何。朱子曰此言衆人。至常失於動。此引證意不緊而語頗冗。恐宜删之。直曰感動而分善惡云云。未知如何。

第十四板天地形而下條。易所謂乾坤以下文勢。終覺未瑩。今略删改云天地形殼也。乾坤性情也。性情非理而何。蓋易所謂乾坤統說也。天地乾坤分言也。統說則乾坤兼理氣。分言則天地氣也。乾坤理也。如是點化。未知如何。

第十五板人受天地條。惟蟲能天。自是害道語。乍看。絶似鳶魚之喩。其實有逈異者。病在惟字耳。今引此爲斷語。深所未安。且謂舐痔大惡。亦以通也。雖亦略有因緣。然果通則寧有是耶。語之未詳。亦恐爲害不少。今因本意。略加删潤云物以塞故。各能其事。人以通故。反不能踐形。蓋塞則只通一路。故專而易能。通則萬理皆賦。故廣而難踐。亦其勢然爾。然物雖各能其事。而所能之外。更不能推去。人雖不能踐形。而學而至之。則亦無所不能。此物之塞。終於可賤。而人之通。所以爲可貴也。如此修潤。未知如何。

第十六板夫子曰條。引朱子說下。初本改本。皆就朱子說。添接解說。無當初引此說之結辭。今恐皆當删去。且爲喩之喩字未洽。恐不如言字。今於用皆動爲言下。只添云夫言豈一端而已哉。以此收殺。未知如何。

以事物看條。見在之端。端恐當作處。未知如何。

第十九板形而上條。問辭中反以爲小反以爲大。卒然及之。語似無端。合有點化而未知來歷。故難於下手耳。更詳之如何。

第二十板天地之理條。理雖微而益著。益恐當作亦。未知如何。

第二十二板太極一動條。比聖人愈雜。愈恐當作猶。天者理之主而聖人之本也。自古言聖人之極致。不過曰如天其天而已。今曰聖人有處變之權而天則無是。又曰天地之氣。比聖人猶雜。意若以天爲眞有所不及於聖人。恐非所以言天也。天與聖人。同德而異能。聖人所能。天固有不能者。天之所能。聖人亦有所不能焉。豈以天無聖人之處權。便謂天不及聖人也。且天地之氣。並育並行。無所不有。乃天地之所以爲大。豈以此便謂之雜耶。若如此說。則下文所云聖希天。却似取其好處而希之也。豈其然哉。今欲略改云天不能無差。乃所謂天地之大。人猶有所憾者。是氣數或然耳。彼爲陰陽爲五行爲萬物。莫有其差者。無他。皆天也。其間或因氣數有差者。不啻萬萬分之一分。而且氣數雖差於一時。實理常貫於其中。則所謂差者。亦非天差也。此豈有所不及於聖人而然哉。子曰。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味此一言。便可見聖希天意。

第二十四板其曰動而條。生陽處看下一圈無意義。恐其間有脫文。今欲略補云豈專指兩儀初判時耶。未知如何。邵子所謂無極之前。不是言兩儀初判前。亦非指前天地。則此一語。於上文問辭。無所關涉。恐删去爲宜。亦未知如何。

卷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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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板首條。大聖人稟氣。恐不可以分數多少分淸濁。且濁氣不能當淸氣云者。不過爲淸氣勝而已。恐微有語病。未知如何。記得語類中。亦正說此理。與此似少異。恐宜檢改。

第二條問意。在於心氣雖剛而身氣或有不剛者。則其答之。宜曰雖是一人之氣。旣有心氣身氣之分。則氣便涉形迹。其參差不齊。亦宜矣云云可也。今以淸濁屬心氣。軟堅屬身氣。更無說着心剛處。恐下語未完。未知如何。下條意亦略同。蓋專以剛柔屬心氣。更不言身氣强弱。而且無參會折衷之語。亦恐未爲完備。如何如何。

第四條。孝悌只是一路。恐不可分兩邊說。人未有孝於親而不和於兄弟者。其或不和者。必因利害事勢或有蔽隔處而然爾。非其稟氣元自分兩邊淸濁也。此固設譬之辭。而名言之際。恐不無少礙。未知如何。

第五條。禽獸之心。於其所通。則雖於物。亦或能推。於其不通。則雖在己之利害。亦不能明矣。今槩謂其但明在己之運動知覺。而不能推於物語恐未盡。未知如何。逐條致疑。無亦求之太深。不能活看而然耶。如何如何。

第三板人之生也條。父母氣爲主者。非必稟游氣平平者然也。父母氣淸而感游氣之淸。父母氣濁而感游氣之濁。父母氣平平而感游氣之平平。則如此者皆是父母氣爲主。而生子必肖其父母矣。其或父母氣淸而所感游氣濁。父母氣濁而所感游氣淸。父母氣平平而所感游氣或淸或濁。則如此則父母氣不爲主。而其生子不係世類矣。夫自平平。以至至淸至濁。彼此氣皆有之。但以其分數多少。爲之勝負而便分賓主。其子之類不類。乃其驗也。今此條槩以爲中人以下不淸不濁者。父母氣得爲主。恐未詳備。未知如何。

第七板氣稟拘之條。單言物欲。則氣質之病。亦包在物欲中。物欲祛時。氣質之病。更無可言者。若並擧氣稟物欲。則矯氣質治物欲。又各是一項工夫。恐不可用功全無二致也。未知如何。

第十板元包四德條。元包四德。仁包五常。非但理也。氣亦然爾。蓋生氣惻隱。皆氣也。能包四時四端矣。惟氣之成形質者不然。以其旣有成形。故不能相包耳。今謂理能包而氣不能包。不復別言形質。恐欠仔細。未知如何。

第十一板性之欲動條。樂記固曰感於物而動。性之欲也。然此欲字。乃所謂情。如云性之發也。今以性之欲動爲言。則性無乃涉於有意耶。恐是語病。未知如何。

第十九板向父母則條。向父母孝。向君忠。固爲情也。向父母則那孝出來。向君則那忠出來。卽是性也。立文恐自不誤。未知如何。

至善以理條。見以著見發見言之。自是正訓。今以見在之見爲言。則見字却似未了語耳。豈以言著見發見。則嫌於有迹可見。故作此解耶。理雖無迹。經傳中以著見發見言之者多矣。恐不宜舍此而別求他解。未知如何。

或問明德條。大學本意明德。以理之得於己者言。至善。以理之在於事物者言。各隨本意認得。而或疑至善無與於己。則以事物之理自具於吾心。解釋通之可也。今曰自天命觀之。我與物都在事理中。恐推言太過。非大學本意。未知如何。

情之發也條。情雖爲善而發。若不能中節。則謂之至善誠未也。然論其語脉。亦豈不得謂之善情耶。易中自有正而不中者。正則善矣。中斯至善也。若正而未中者。擧歸之不善之情。恐於理有未完。未知如何。

第二十四板。氣者無形可想。質者有形可想。此二想字。皆無病否。下想字。代以見字爲勝耶。如何如何。

第二十七板人之爲仁條。旣曰離一事之仁。而別求包四者之仁。則不成義理矣。下文又何以全體之仁一偏之仁。一向分開對說耶。所謂伯夷求一偏之仁。亦似微有語病矣。未知如何。

第二十八板朱子以功用條。所謂乘氣流行之理。此指發用底耶。如是則乘氣流行之理。則不可謂無形無爲耶。愚意恐未然。未知如何。

第三十一板。徒善徒是兩下語。似各有主意。今以好仁而不惡不仁。通謂之徒善徒是。恐太泛。未知如何。愚意善則好仁矣。徒好仁而不能惡不仁。則偏於仁而不能盡義。是則惡不仁矣。徒惡不仁而不能好仁。則偏於義而不能盡仁。必也好仁而惡不仁。然後能盡仁義之道云爾。橫渠說本意恐如此。未知如何。

第三十四板齋中諸友條。心氣包於身氣之中。身氣根於心氣之中。未瑩難曉。合有點化。未知如何。

第三十九板朱子曰忠信修辭條。學之始終。本文意也。聖人學者。事實語也。先生說經。多就事實上發明。雖或少異於本文。而意自通快。亦不至於相妨也。仍存無改。未知如何。

第四十六板昨聞顏子條。格物致知。欲改云格致誠意。蓋爲下文皆字相應也。未知如何。

體用分別條。此條未檢大全本文。不敢質言。第以愚慮言之。所謂體用分別。各是何面目者。似指四德而言。蓋如溫和慈愛底道理。是仁之體之面目。溫和慈愛。是仁之用之面目。斷制裁割以下。皆當如是分別。所謂體用分別。各是何面目。似是如此。未知如何。

問不出主條本語。是要其歸趣而言。自簡而易知。改註雖別著一義。恐不如仍存本語之爲明白也。未知如何。

第五十二板。橫說豎說。不必執定一例說。如本文所說亦自通。若必執定一例。則古今文字間言橫豎處。必有說不去處矣。未知如何。無物未有。未當作不。

卷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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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板若泉之達條。旣以穀種爲譬。則揠助語自親切。恐不可無。未知如何。

斷流而爲忍條。改本亦難以之惡之志目之也。語意恐欠明暢。若並存本文而結句志字上。添一立字。則似更圓好。與前編謂之立志則不可之說。正相發矣。未知如何。

第三板不用某許多條。朱子語本甚明白。所謂看不出云者。如云見不到看不破也。蓋曰不用某許多工夫。則見不到某意思。不用聖賢許多工夫。則見不到聖賢意思也。今詳此段。恐失照管。似合有點化。未知如何。

二十一日條。是居敬下。恐脫博學於文是窮理七字。未知如何。

第八板十七日夕條。此冊是體。則表章發揮當爲用。恐不當以裡面聖賢之言謂之用。蓋裏面聖賢之言。卽是體之所具也。未知如何。

第十板十五日問條。若無浩然之氣下所改。似猶未暢。且本文結語意自好。不容埋沒。今但略改云雖欲行道義。一身無氣。如飢乏然也。其下並依本文。未知如何。

直月記第十八板二十八日條。祖先之門則猶可下也。猶恐當作固。下文不可不下也。恐當改云雖庶人老職。未知如何。

經書辨疑所記第十九。至二十板。小學集註自有成書。恐不必剟其若干條。入此集中。且其結語。皆沙溪意。要之自是沙溪辨疑。非可謂栗谷語錄也。亦無大段議論。恐幷删去爲宜。未知如何。

第二十板大學經一章條。豈必待人物格後之物格。恐當作格物爲順。未知如何。

二十一板物格而後則止條。意誠註云云者。是乃通結之辭。恐不可謂意誠註也。意誠註三字。改曰註又云似通。未知如何。

二十一板傳五章條。章句言衆物。指衆物之理也。言衆物之表裏精粗。則物理中自各具表裏精粗。可見也。蓋表裏精粗。以理言則皆是用之費者。而體之隱。自在其中矣。盧氏以表裏精粗。分屬理之體用。固爲未盡。而今必曰表亦粗裏亦粗。不可分體用二之云。則是精粗可以物分。而不可就一物上。更分表裏精粗也。恐亦非章句本旨。未知如何。

六章誠意條。生問恐當作嘗問。未知如何。

二十三板

二十三板九章小註盧氏說。本無可取。且無栗谷折衷語。恐當删。只云九章如保赤子條小註諸說中云云。未知如何。

二十四板陽貨予也條。校數歲條。告子上學問條。右三條已見證義。以益加審擇之義言之。恐不可不删。就中予也條。雖與直解不同。竟未知孰是。仍存亦似無妨。但若仍存。則不然下以懷抱三年定之七字。似當删去。此別無害。恐妨沙溪信其師之義耳。校數之解。文理不順。求放心之說。與朱子說相違。此二條則恐終當删。未知如何。

二十五板中庸讀法條。篤恭與無聲無臭。雖非別一等事。然篤恭是事實。無聲無臭是贊美之意。則眞氏說亦自可通。此條恐不緊當删。未知如何。

中庸問答凡十七條。除十二章費隱條及蓋曰文王條外。皆是與退溪問答說也。講論曲折。誠亦好看。但其間退溪以爲不可者。栗谷更不復問難。想亦未必以爲定說也。恐今不須盡載。未知如何。蓋先賢每以輕出未成之書爲悶。則初年未定之論。不問當否。盡爲傳布。恐亦非表章之道故也。愚意只採已蒙印可及沙溪有後論者凡十條。以次編入。而費隱文王兩條則並存亦可。凡此未知如何。

第三十二板或問喜怒條。致和之工夫。致下恐脫中字。未知如何。

所撰行狀訃聞一條。已見證義。終恐移在卷末爲宜。蓋當取此處文順。恐不必拘本文序次也。未知如何。此下至終編。零碎疑誤處。幷付籤各條凡五十餘處。直書所疑。以從簡便。而此下獨論大體去取之宜。幷垂採覽。未知如何。

卷之四拾遺雜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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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王書固可貴重矣。第徒尙華藻。無發明道德之言。只是例簡耳。今直以慕中華之意。採錄編首。未知如何。只附見儐接記中爲可耶。如何如何。

退溪書更無可取者耶。恐宜加詳。雖攻砭之語。其切要者亦可並取矣。蓋實病固所不諱。而若他人不知而妄論之言。不可使一毫加之也。愚見如此。未知如何。

牛溪文集中白公仁傑行狀。趙君堪墓誌。語意賓主之間。恐不容無別。二程全書雜續記中。雖或有略近此者。其所關每重。亦異於此矣。今當益加裁約正。不必援例耳。未知如何。

牛溪續集與人書。略綽語有來歷。恐不宜並删。今合删修云。略綽披覽。未知如何。

牛溪日記新添初條。當然事也以上。卽與上文無一字異。又談命分以下。又不關先生事。恐删去自當。未知如何。

寒岡手帖。雖是儒家法語。渾無痕迹。究其主意。恐亦非釋然於先生心事者。此等語全無發明。恐不必採。未知如何。

龜峯答先生第一書。龜峯答先生第一書恐亦非先生定說。以他書不復見故也。恐當删去。未知如何。

第四書淳言新編。係是實功。存之亦可。又曰以下不緊。恐當删去。未知如何。

金希元問條。以無聲無臭。釋道心惟微。且只說微意。不並及妙意。恐未盡。又問條所答。亦恐非本旨。此二條幷删去。未知如何。

松江日記十六條中。李正郞條,叔獻賣京家條作一書。大槩條,黃海方伯條,頃者諫長條凡五條可存。其他雖多講禮之語。皆涉瑣細。往往亦有晦澁難曉處。恐並删去爲當。未知如何。

西崖遺藁二條不緊。且無分明語。恐當删。未知如何。

金公繼輝碑銘。恐當分賓主删去。未知如何。

卷之五拾遺雜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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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戌封事。自李某壬申。至愛君之誠。自某親承謦欬。至展布心力可存。但某字上。宜有蓋字。其他語頗雜不緊。恐當删。未知如何。

沙溪語四條。其一晦退事。似有關係。但衰末之慮。亦宜其不得不及此。其餘三條。幷無甚緊要。恐當從刻本盡删。未知如何。

各條必稱先師。旣曰沙溪語錄。則恐不須如此。且若收入上卷。則尤涉隔越。似宜更詳文勢而並删之。未知如何。

守夢釋疑。一理通於無精無粗。無本末彼此之間。恐記錄有誤。本文文勢。似決不可如此說。今略改云一理通於精粗本末。無彼此之間。未知如何。

長貧子弟二條。如見其肺肝。栗谷說恐未精。蓋其字雖若當屬人之自見者然。肺肝元非自見之物。今謂人之視己。如自見其肺肝。却說不通矣。須是連如字。以雖不見而如見爲言方通。栗谷此說。恐亦非定論。當删。未知如何。

西浦日錄。雖似不緊。尹詩天然生色可愛。存之亦好。但西浦世代。與下錄不甚逈隔。則恐亦當視所錄輕重。爲之先後。此錄似當移向後。更詳之。未知如何。

涪溪記聞初條。爲沙門旣非實蹟。閔議又不果行。蓋亦微矣。但爲末段數語存此。恐終不如删去。未知如何。

浦渚陳德行疏。聖志聖學語殊未暢。合有點化。若改聖志云言心。則改聖學云言學。則且改下文爲事之事作學字。莫稍通否。未知如何。

言行錄二條。其一某行俱下言之。太似丁寧。其一細碎。亦只是問語。恐幷當删。未知如何。

寒岡年譜。龜峯墓碣。恐皆不緊當删。未知如何。大抵欲删處太多。亦殊未安。但愚意自非有補於發明先生德業者。恐不必採錄於此書中。若其事蹟則世間自有本書。亦不患其無傳也。未知如何。

松江遺事。彼輩欲爲功臣之說。恐不似先生平日光明坦蕩氣象。此事當以李玉汝封事所論爲正。竊恐此條必不可不删。未知如何。

隱峯言行錄。公見其人之問優倡無妨之論。恐涉太激。似是傳聞或過。恐當删。未知如何。

入山事。自訟疏固是主意。而鄭曹錄亦似有據。存之以備實蹟。恐無不可。但謂處變得宜。則亦未知果如何。蓋當時之事。恐難遽稱以能權也。惟其誠心惻怛。庶幾感悟之意。則昭然可質於百世。事雖或過。而亦可謂知仁之過矣。一時學禪之事。本因其高明。而此事亦出於仁愛切至之致。二者皆非有可諱。但據實蹟。謹以傳之。亦何不可哉。若先生之不自言。則必以家事有任故。略不露毫髮幾微耳。今以先生之不自陳。便疑其事之本無則太泛矣。意其雖有而不可傳於後。則亦似過慮矣。若必謂玆事便是能權。此義一著。耽禪無甚害。入山亦非過。則又恐其未必然也。如此則雖無可諱之義。亦非極力闡發之事。且先生之所不欲言。亦不必張皇論載於此集。鄭曹錄。恐删去亦無妨。但略撮其蹟。附見於年譜。則似又不可已者。蓋旣有一二小說。且經斯文累次辨難。而卒乃全沒其事。則恐不知者或疑其諱之也。未知如何。此一事自初與聞。窹寐不忘。思之頗熟。而識慮淺暗。卒不出此。深恐見事不徹。有誤於删述之義。此心殊不自安。伏望更加詳察。千萬審處。如何如何。

金宇顒經筵講義。自初已頗有不相知處。然儕輩間能深知尊敬之義者。自古或難矣。非至明至公。不能也。此猶是常患。至丁丑六月條。其迹漸著。已顯有偏倚之意。其義專與時俗相合而不合於先生矣。然猶未甚著。至乙丑三月。則又發露無餘矣。今依外書孔疏例。附見集末。固自有意。但孔疏雖有公肆誣詆之言。旣自知悔而至於憤鬱以死矣。乃其抗直所發。從實記載之辭。或反多所發明。宜朱子之有取也。若此書則大異於彼矣。疑似亂眞之言。誠有猝難洞辨者。今乃取而混載焉。雖有末後題識。亦只見梗槩指趣而已。其餘幾微肯綮公私得失之際。恐未及精覈而詳論。使覽者釋然也。此甚可慮耳。愚竊揆之。今只取其乙酉以前論議不至甚乖時所記。其乙酉一條。盡爲删去。更修題跋。特加詳盡。則庶幾其傳之無弊耶。但就一書。或取或舍。旣涉苟簡。而跋語加詳。亦恐非語默之宜。此又未知如何也。古人云文書自傳道。不仗史筆垂。史筆且然。況此等出入之議論耶。寧當盡去之。乃爲謹嚴而簡省耶。未知如何。大抵拾遺一錄。所欲删者。殆十之三四。伏想積功采輯之餘。其間去就參酌。必已極其精審矣。乃敢隨意請删。有若全無忌憚而不甚惜者。此極未安。但區區之意務欲自竭。不敢不盡其愚也。雖未必皆是。伏惟恕其狂僭而諒其大意焉。未知如何。

儐接記。雖多閑慢之語。存之亦無害。此則不必盡煩疑問耳。未知如何。但末後題語蓋此以下似頗冗。蓋此所錄出於六字及下文似更之似字。恐删去爲勝。未知如何。

證義一冊。雖未能一一還稟。然以區區所疑推之。則其大致亦略可知矣。蓋太極問答。似涉攻之太甚。非惟本註可證。只平看文義。亦可見其不當攻矣。但其間又或有可疑而不致疑處。今不得不隨件請問耳。其下各錄中删改得失。固非一端。但其欲删處。從而删之者。固有之矣。往往或不無微似固守之處。雖非大義所關。恐亦不可不更加警省也。蓋考之甚勤而得之甚艱。察之已詳而處之已審。傍人指點。每不及良工之苦心。則非有固守之意。而自然易至於固守。其勢然也。未知然否。妄慮及此。還增悚惕。未知如何如何。

年譜略看一再過。大槩比舊。凡例益精。事蹟益備。已成完書。無復可論。獨其入山條或曰以下。尙恐不無少疑。而又未知其如何修改。乃得穩當也。蓋曰乃白于贊成公。冀有所裁處而不能得云。則嫌若近於不得之說矣。且其裁處輕重未可詳。則覽者難以曉然矣。詳道其意云。則所謂其意者。亦殊泛然矣。此外實蹟引據事端旁添等語。亦似未甚痛快明白矣。且處變旣是一義。則畢竟促還。亦當有照應語意。此又諸錄之所不曾及。尤難以臆度爲言也。今欲不揆僭妄。略爲修改。而非但行字已排。難於贏縮。實以思慮昏淺。未得善意。蓋嘗試而爲之。竟莫能就也。奈何。惟在更加熟慮。善爲點化而已。未知如何如何。疑義若干。並付籤本書。亦幸垂察。如何如何。

所撰行狀以下諸門人敍述。與上語錄類例不同。依二程全書稱附錄。或創稱門人敍述錄。或稱敍述附錄以別之。而其中某人某文。則依下拾遺錄例。書右以著之恐當。未知如何。

拾遺錄。重峯封事。恐當入附錄中。沙溪遺稿語錄釋疑問解諸條。恐幷當入。所記先生語。守夢釋疑雖少。恐亦當稱某人所記先生語。在沙溪錄。後默齋封事登對錄。亦當入附錄。蓋皆門人所錄言行。與他傳聞雜記似不同也。愚慮如此。幸乞更加詳裁。未知如何如何。

九歌解自東皇至山鬼爲九歌。國殤禮魂。則疑其以事神之詞故類付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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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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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日穆將。大綱說也。長劍璆鏘。言佩飾也。瑤席瓊芳。言設儀也。蕙肴桂漿。言食物也。楊枹浩倡。言聲樂也。雖皆事神之節目。而語有次序矣。至於靈偃蹇。則言神之來降。而君欣欣樂康。則神人之際。交通而懽洽矣。舊註以靈爲臣誤矣。

雲中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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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歌命意。雖各不同。大抵皆迎送之意。此歌迎送最爲明盡。上四句迎也而留連之意多焉。下三句送也而亦有懷思之意。舊註以二句之靈爲神亦誤。三句與日月齊光。只是神靈昭明之意。蓋承上句爛昭昭而言也。註以雲興雲藏爲言則亦傷巧矣。

湘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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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抵諸歌皆事神之語。而騷人戀君之意。自存於言外。註中往往直以爲屈原思念楚國之語。則語意橫決。不成倫序。如此歌橫大江揚靈之句。註謂屈原橫渡大江。揚己精誠。冀感悟懷王則大誤矣。後倣此。蓋此歌自首句君不行至宜修。則言神之不肯來也。自沛吾乘至安流。則言己之迎而求之也。望夫君一句。又言神之不來也。自駕飛龍至蘭旌。又言其迎而求之也。望涔陽一句。則言瞻望極浦。想見神靈之發揚。而其下二句。言猶不得親近。思慕悲愁之意也。桂棹積雪。又言其迎也。其下二句。又言其不得親近也。石瀨飛龍。又迎也。交不忠一句。又不得親近也。朝騁騖以下。則又言迎求之勤。無所不至。而神卒不可得見。但見鳥次水周而已。故欲損佩采芳以遺神。蓋極其慕用矣。未句則又有延佇之意。意益切矣。此篇與下篇旨意略同。皆終無會合留連之語。豈其嚴敬之義。又與他神有異故耶。

湘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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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篇自首句至八句。與前篇命意大同。聞召將逝。築室水中。則比前篇猶有可得親近之意。而其下但曰靈來如雲。而其下三句。又只如前章極慕用。且延佇而已。則亦嚴敬之義耶。

大司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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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二句。言神之威儀。三句則往從也。四句則有邁邁不顧之意。五句又言神之威儀也。六句則又往從之意也。七八句則又言神之威儀功用也。九句十句。欲親近而不可得也。十一句。又言其威儀。十二三四句。皆悲思之意。而末句則又所以自寬也。

小司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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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蘭蘼蕪。至目成五句。迎神而神降也。入不言雲之際四句。神去而悲思也。與汝游二句。欲往從游也。望美人一句。延佇而未來也。孔蓋以下三句。言神之威靈也。

東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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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句至五句。註皆謂東君事。而今考之。似不然。似皆周行迎神之事。迎神。必以暾出夜明之時者。以其神之爲東君也。獨其間駕龍輈一句。不妨作神之威儀耳。偃瑟至合節。乃聲樂迎神之事。靈來以下三句。乃爲神之事耳。

河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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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句與汝游。與下文與汝游。皆願游之意而非眞與游也。故自首句至流澌來下。皆迎神之意。子交手以下二句。乃送也。迎多送少。不害爲一格也。

山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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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篇。皆山鬼欲親人之意。此義晦翁已發之矣。

國殤禮魂。本非九歌。且辭義別無難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