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主菜单
主菜单
移至侧栏
隐藏
导航
首页
随机作品
随机作者
随机原本
所有页面
编者
社群首页
写字间
最近更改
帮助
帮助
关于维基文库
联络我们
方针与指引
搜索
搜索
外观
资助
创建账号
登录
个人工具
资助
创建账号
登录
未登录编辑者的页面
了解详情
贡献
讨论
灾区受灾劳工保险与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及就业保险被保险人保险费支应及伤病给付办法
添加语言
添加链接
作品
讨论
简体
不转换
简体
繁體
阅读
编辑
查看历史
工具
工具
移至侧栏
隐藏
操作
阅读
编辑
查看历史
常规
链入页面
相关更改
上传文件
特殊页面
固定链接
页面信息
引用此页
获取短链接
下载二维码
打印/导出
打印版本
下载为EPUB
下载为MOBI
下载为PDF
其他格式
在其他项目中
外观
移至侧栏
隐藏
下载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
灾区受灾劳工保险与就业保险被保险人保险费支应及伤病给付办法
灾区受灾劳工保险与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及就业保险被保险人保险费支应及伤病给付办法
沿革
制定机关:
中华民国劳动部
中华民国111年6月17日
劳动部劳动保2字第1110150397号令修正发布名称及全文12条;并自一百十一年六月十七日施行(原名称:灾区受灾劳工保险与就业保险被保险人保险费支应及伤病给付办法;新名称:灾区受灾劳工保险与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及就业保险被保险人保险费支应及伤病给付办法)
本作品来自
中华民国命令
,依据《
著作权法
》第九条,
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
Public domain
Public domain
false
false
分类
:
中华民国111年订定命令
灾区受灾劳工保险与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及就业保险被保险人保险费支应及伤病给付办法
中华民国曾经改名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