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京兆尹捉贼既获谢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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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京兆尹捉贼既获谢恩表
作者:韦元甫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434

臣某言:臣亡兄某,顷于兴平县界遇贼劫死。臣辱司京尹,职在肃清,不能屏息奸回,乃令害及骨肉。既负旷官之责,仍积私门之恨,此贼漏纲,臣亦何颜?况以私仇,上贻圣德,宽臣弛慢之罪,哀臣死丧之戚,频降德音,容臣追捕。又恐事端皆知巢穴,缘是行营官健,未敢悬有追擒计会往来,遂淹旬日。以今月某日,于某县界捉获所射臣兄贼某军行官某并同伴若干人。此乃天意除害,辕门奉法。不然,则萑蒲之盗,安得尽诛;冥漠之魂,犹将永恨。擒奸摘伏,仰荷圣威;雪愤申冤,俯获私愿。生死蒙施,无阶上答。无任。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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