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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吾斋集/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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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八 玉吾斋集

作者:宋载禧
1760年

此吾王考玉吾公之遗稿也,诗凡四编,文为十二编,漫录附焉。先人所尝往复编摩于李相国宜显李尚书秉常者,而盖不无或删或添者。小子更就校于奉朝贺金公在鲁、奉朝贺兪公拓基、戚兄金执义元行、尚书洪公启禧,批谬证诖,始为入榟,数十年寤寐怵惕者,今幸遂其意焉。小子他日,庶可以归见先人矣。

若公立朝本末,太史详焉,无待乎小子之撰次。而呜呼!当储位震惊之日,尺疏扶卫,谪穷海殒其生而无所悔焉,则有以观其时也,斯岂一家之危祸而已哉?念公之世,小子穉藐,不能识其一二。然窃尝覵公退委蛇,泊然手一卷,未有尘虑之婴其外,则黎湖朴公状所云“求公气像言行于《中庸》卒章‘衣锦尚褧’之旨”者,殆庶几得公,小子复何述焉?

小子出守龙城,捐廪鸠财,用芸馆新铸活字,开印于京局,太学士金士舒阳泽,亦命工相役。时崇祯三庚辰十月日也。不肖孙载禧,涕泣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