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答陶希圣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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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答陶希圣先生
作者:胡适
1935年6月3日
本作品收录于《独立评论
原载1935年6月9日《独立评论》第154号

陶希圣先生这篇驳论指出他的思想方法和我的方法的区别,这当然是我很欢迎的。我今天刚收到他的文章,匆匆不能详细答复,只希望在这里指出几点:

(1)指出小脚,八股,骈文,律诗,贞节牌坊等等具体的事实,不是掩眼法,是开眼法,要使眇者能视,睁开眼睛看看那个“中国本位文化”底下藏包着一些什么具体的项目。难道陶先生能说这些不是中国固有文化的项目吗?当然我绝对欢迎别人列举一些其他的项目。

(2)“脊椎动物”是一个类名,有很清楚的界说,不能乱用。人和狗当然可以叫做“脊椎动物”;但“设船厂,立制造局,兴学校,废科举”,当然不能叫做“来一个资本主义”,难道“非资本主义”就不用船厂,不立制造局,不要学校了吗?陶先生难道忘了清末的船厂与制造局都是国家经营的,如何安得上“资本主义”的招牌?

(3)实验主义的哲学并不反对人用一个抽象的观念来连贯一些现象。但它的主要方法是要人先把那个抽象名词的意义弄得明白清楚。如果“中国的封建主义”一个名词“我们尚须研究”,那么,在我们研究的明白清楚之前,不得滥用。

(4)“相干”也是一个很含混的名词,也应该有精细的分析。陶希圣先生和我同时,同事,又是朋友,而且他“也曾从旁受过我的一点影响”,至少有三四层“相干”了。然而谁也不能用陶希圣来替代胡适,也不能用胡适来代替陶希圣。资本主义也许与自由主义相干,但陶先生不得用“资本主义”来代替“自由主义”。封建制度也许与骈文古文相干,但陶先生不得用“封建主义”来替代骈文古文。如果陶先生只说骈文古文与封建制度“有关系”,或“相干”,那是他的看法,正如说他和我有某种“相干”一样。但他若说胡适打骈文古文就是打封建主义,那我就不懂了,那就等于说“你打胡适一下,就是打陶希圣一下,因为他们俩在某某方面是相干的!”

二十四,六,三夜。

本作品的作者1962年逝世,在两岸四地、马来西亚以及新西兰属于公有领域。但1935年发表时,美国对较短期间规则的不接受性使得本作品在美国仍然足以认为有版权到发表95年以后,年底截止,也就是2031年1月1日美国进入公有领域。原因通常是1996年1月1日,作品版权在原作地尚未过期进入公有领域。依据维基媒体基金会的有限例外,本站作消极容忍处理,不鼓励但也不反对增加与删改有关内容,除非基金会行动必须回应版权所有者撤下作品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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