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金兰墓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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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金兰墓志铭
作者:沈亚之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738

卢金兰字昭华,本亦良家子。家长安中,无昆弟,有姊四人。其母以昭华父殁而生,私怜之,独得纵所欲。欲学伎,即令从师舍。岁馀,为绿腰玉树之舞,故衣制大袂长裾,作新眉愁嚬,顶鬓为娥丛小鬟。自是而归,诸姊不为列矣。因恚泣,谓其母曰:“今不等我,不若从所当耳。”年自十五归于沈。居二年,从沈东南。浮水行吴越之间,从七年,乃还都。又二年,沈复东南,而昭华留止京师,不得随,病且逝。从沈凡十一年,年二十六。生男一人,女一人。葬于城南尹村原之下。作铭,其词曰:

野辽刺兮众草罗生,飕郁蓊兮孰先殒零。绮颜奄忽兮辞金楹,去何止兮归无程。芳霍红荃兮昔所迟,今销亡兮不可再馨。魂魄归来兮复此园茔。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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