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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进化史/第二篇/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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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社会进化史 第二篇
第六章 秘鲁及印度之村落社会
第七章 

  上面所说的,不过是槪举一些已知的村落情形,以为血族集产社会的完全模型。这样完全的模型,只可视为长期存在和长期演进的结果,决不是各民族集产村落初形成时便骤然达到了这样的境界。现在试述一低级形态的村落社会以为例证:

  秘鲁在被征服的时候,土著的印加人(Incas)是原来统治秘鲁的种族,他们初入村落集产的阶段。他们土地的三分之二名义上都是属于太阳神,其实便是印加人的共同财产。住在村落里面的各家族,每年在耕种以前接受分地,他们是共同为太阳神的土地耕种的。一切收获物,经过祭祀用费之后,由印加人公众管理,以为普通一般的公益及全体居民之用;分配标准是以他们的需要为原则的。丰富的骆驼毛与种满各大平原的棉花,也是一样分配的,每个家族全体人员要几多材料做衣穿,便可充分的取得几多。他们的共同劳动是很有快乐的社会情趣的:农事开工的时候,每日黎明便有人站在高岗的塔子上召集全村的居民;然后男男女女并且携带一些穿花衣的小孩子跑起去,一群一群的共同工作;一面还要高唱颂祝印加族的山歌。

  印加人对于共同土地的耕种,以及收获物的管理,比从欧洲出来的文明西班牙人要完善得多。西班牙的移民,大都是些间日而食的穷鬼、乞丐、娼妓、盗贼……如此等等的文明人竟纷纷不绝的在一块仓廪充实(贮著丰富的玉米子),没有穷鬼乞丐娼妓盗贼的“野蛮”地方登岸!登岸之后,用炮火破坏印加人的天国而变成为文明人的殖民地,然后文明人还要口口声声宣传印加人的“凶恶”和“野蛮”!美国历史家普勒斯哥(Prescott 他著有 History of the conquest of peru)曾得一个征服秘鲁的兵士李奇斯曼(Lejesema)的记录,据说印加人是很善治理的民族,其中没有盗贼,没有怠惰者,没有嫖客。也没有卖淫妇……。山林矿山牧场猎地以及一切财产都管理得很智慧,并分配得很智慧,他们各得一份使用的财产,绝不知道怕人偷窃,他们之间也绝不有口角的事体;他们看见西班牙人的住居常关门闭户或加以锁钥,他们只以为西班牙人是怕印加人杀害,他们绝梦想不到是防偷窃;假若他们发见西班牙人中有盗贼或引诱妇女之男子,他们对于西班牙人便看不起了。

  秘鲁共产天国的各种公众工程的废址,也如古代共产的埃及遗下来的废址一样,能使近世的艺术家工程师惊叹不置。横贯孔第绥县(Condesuyu)的水道,有六至八个基罗米突长,用以帮助自然的湖泽及山中的贮水池以引水。从基多(Quito)至居斯哥(Cusco)的通路,长约二千五百至三千基罗米突,每距十五基罗米突有些堡垒及用极大直径的石墙包围的军事草棚。道路宽约七尺,上面铺以大石,某几处曾覆盖一种极坚硬的西门汀土。在一个万山之中的地方,许多的瀑布与深谷上面都架有木桥。亨博乐(Humbololt)在十九世纪初年游过秘鲁,对于印加人的各种工程发了下列的赞叹:“这样大石头镶成的道路,很可与我在意大利法兰西西班牙看见的罗马道路比美,……印加人的道路是极有用的工程,同时也是人力做出的极伟大的工程。”然而这种伟大的工程竟是不知使用铁器,和还没具有家畜的共产民族完成的。

  此外我们更看外力高压下面的印度村落社会:据英国印度总督梅特加夫(Metcalf)一八三二年的报告,各村落社会都是一些小共和国,他们都能生产他们所需要的东西,几乎完全脱离外界而独立。无论朝代怎样变换,革命怎样频仍(如 Hindous,Patans,Mogals,Mahratta,Sicks和英国人轮流为他们的主人),但村落社会还是常常一样的。到了危乱的时候,他们也武装起来,并筑堡自卫;但敌人的军队如果要横过国境,他们只好收集家畜关于屋子里面,让敌军过去,以免招惹。假若敌军对于他们大肆劫掠,而其势力又不可抵抗时,他们便远天远地的逃走,或跑到别的村落去避难;等著劫掠经过了,他们又复跑回家来。然若惨剧连续几个年头,把他们的地方破坏不堪居住了,全村人民只有散亡在外;但一旦可以居住的时候,他们便要立刻归去的。子孙归去复占了祖先的田地,那末,村落一切情形又要恢复如从前一样。这样的迁徙很不是容易的事,他们常常要坚持久长的岁月,经过各种的危险与扰乱,才得制胜敌人的劫掠与压迫。梅特加夫更忧闷的叹息道:“这样外部的打击到还无伤,只有我们的法律与法庭却容易破坏这些村落社会!”

  俄罗斯的村落也都是独立自主的;他们都能在自己的村落里面生产他们所需要的东西以自给;他们之间,不过在一种很不完全的状态下发生一点关系。有时似乎有点联合,也常常容易被俄政府所压息。印度也是一样的,英国只用五万人的军队便统治了一块比俄罗斯人民更多的广大土地;印度各村落之间因为没有联合,所以不能有丝毫的抵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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