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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龙享庙习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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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龙享庙习乐议
作者:张说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224

吉凶异仪,降杀殊节,以日易月,自久行之。其在凶时,不可言祭祀;既祭之后,不可存凶事。若祭而废乐,吉不除凶,是五礼交乱,而吉苑驳杂。夫王者奉神祇,承宗庙,二至郊祀,四时烝尝,鼓锺所以格上下之神,舞咏所以象祖先之德:于其有祭,不可阙也。今山陵已毕,清庙既祔,于礼则吉祭,于时则逾年,宜遵汉礼,以复常度。请举永徽故事,以行先朝之典。谨议。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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