祠霍山敕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祠霍山敕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34

河东冀方,其镇惟霍,神为天吏,山有岳灵。在昔皇业初兴,肇蒙嘉祉,今者省方旋轸,重获休征。同受三神之贶,独忘百邑之礼。其霍山宜崇饬祠神,庙秩视诸侯。蠲山下十户,以为洒扫。晋州刺史春秋致祠。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