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祠霍山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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祠霍山敕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34

河東冀方,其鎮惟霍,神為天吏,山有嶽靈。在昔皇業初興,肇蒙嘉祉,今者省方旋軫,重獲休徵。同受三神之貺,獨忘百邑之禮。其霍山宜崇飭祠神,廟秩視諸侯。蠲山下十戶,以為灑掃。晉州刺史春秋致祠。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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