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同表进策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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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同表进策敕
作者:李亶 后唐
(后唐明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110

投匦上章,条流不阻,合表进策,理例无闻。而况七件之中,有长有短两人之内,孰否孰臧?方当选以公才,未可混其言路。王鼎、陈廷毓宜各试以策问两道,定其优劣。兼自此应诸色人进策,每五道别试策问两道,十道已下试三道,十道已上约此指挥,比校元进策条,词理可否,当与等第处分。仍令匦院分明榜示,此后止绝,不得有同表进策。所贵人知区别,事无汎行,庶坚激劝之诚,免误似伦之道。

本五代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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