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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同表進策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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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同表進策敕
作者:李亶 後唐
(後唐明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110

投匭上章,條流不阻,合表進策,理例無聞。而況七件之中,有長有短兩人之內,孰否孰臧?方當選以公才,未可混其言路。王鼎、陳廷毓宜各試以策問兩道,定其優劣。兼自此應諸色人進策,每五道別試策問兩道,十道已下試三道,十道已上約此指揮,比校元進策條,詞理可否,當與等第處分。仍令匭院分明榜示,此後止絕,不得有同表進策。所貴人知區別,事無汎行,庶堅激勸之誠,免誤似倫之道。

本五代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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