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禁和市反配违格敕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禁和市反配违格敕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35

年支和市,合出有处,官既酬钱,无要率户。如闻州县不配有家,率户散科,费损尤甚。设令给假,亦虑隐藏。宜令所司更申明格敕:应欲反配,须审料度,所有和市,各就出处。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