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地租外征桑课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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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地租外征桑课敕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36

如闻河东、河北,官人职田,既纳地租,仍收桑课。田树兼税,人何以堪?自今已后,官人及公廨职田有桑,一切不得更征私课。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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