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论认洛阳田宅敕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禁论认洛阳田宅敕
作者:李柷 
(唐哀帝)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94

洛城坊曲内,上有朝臣诸司宅舍,经乱荒榛。张全义葺理已来,皆已耕垦,既供军赋,即系公田。或恐每有披论,认为世业,须烦按验,遂启幸门。其都内坊曲及畿内已耕植田土,诸色人并不得论认。如要业田,一任买置。凡论认者,不在给还之限。如有本主元自差人勾当,不在此限。如荒田无主,即许识认。付河南府。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