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造佛寺并私剃度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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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造佛寺并私剃度敕
作者:李亶 后唐
(后唐明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108

佛氏之教,其来久矣,既为空寂之门,不无高洁之士。自淳风久散,至道莫隆,渐容游惰之徒,杂处缁黄之众。罔遵禁戒,唯切经求,讬形势以扰人,蓄资财而润已。将思纵志,肯乐聚居,多于闾巷之闲,别构住持之所,妄陈福业,潜诱聋愚。或移动居人,或侵并物业,如斯之弊,其徒日繁。朕方静寰区,务康黎庶,贵臻有益,共洽无私。宜令遍行告谕,应今日已前修盖得寺院,无令毁废,自此已后,不得辄有建造。如有愿在僧门,亦宜准佛法条例,官坛受戒,不得擅私剃度。

本五代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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