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以养人为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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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以养人为本论
作者:苏轼 北宋
本作品收录于《东坡全集‎

论曰:三代之衰,至于今且数千岁,豪杰有意之主,博学多识之臣,不可以胜数矣,然而礼废乐坠,则相与咨嗟发愤而卒于无成者,何也?是非其才之不逮,学之不至,过于论之太详,畏之太甚也?夫礼之初,始诸人情,因其所安者,而为之节文,凡人情之所安而有节者,举皆礼也,则是礼未始有定论也。 然而不可以出于人情之所不安,则亦未始无定论也。 执其无定以为定论,则途之人皆可以为礼。

今儒者之论则不然,以为礼者,圣人之所独尊,而天下之事最难成者也。 牵于繁文,而拘于小说,有毫毛之差,则终身以为不可。 论明堂者,惑于《考工》、《吕令》之说;议郊庙者,泥于郑氏、王肃之学。 纷纷交错者,累岁而不决。 或因而遂罢,未尝有一人果断而决行之。 此皆论之太详而畏之太甚之过也。

夫礼之大意,存乎明天下之分,严君臣、笃父子、形孝弟而显仁义也。 今不幸去圣人远,有如毫毛不合于三代之法,固未害其为明天下之分也,所以严君臣、笃父子、形孝弟而显仁义者犹在也。 今使礼废而不修,则君臣不严,父子不笃,孝弟不形,义不显,反不足重乎?

昔者西汉之书,始于仲舒,而至于刘向,悼礼乐之不兴,故其言曰:“礼以养人为本。 如有过差,是过而养人也。 刑罚之过,或至杀伤。 今吏议法,笔则笔,削则削,而至礼乐则不敢。 是敢于杀人,而不敢于养人也。 ”而范晔以为“乐非夔、襄而新音代作,律谢皋、苏而法令亟易”。 而至于礼,独何难欤?

夫法者,末也。 又加以惨毒繁难,而天下常以为急。 礼者,本也。 又加以和平简易,而天下常以为缓。 如此而不治,则又从而尤之曰,是法未至也,则因而急之。 甚矣,人之惑也。 平居治气养生,宣故而纳新,其行之甚易,其过也无大患,然皆难之而不为。 悍药毒石,以搏去其疾,则皆为之。 此天下之公患也。 呜呼,王者得斯说而通之,礼乐之兴,庶乎有日矣。 谨论。

本北宋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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