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章句/卷一·曲礼上·第二章
外观
< 禮記章句
目录 | 礼记章句 | |
◀上一章 | 卷一·曲礼上·第二章 | 下一章▶ |
敖不可长,欲不可从,志不可满,乐不可极。
“志”者,心有所期于事也。“乐”,得其意之所适也。四者之动,以礼节之,则各适其当而不流,是以君子贵乎循礼也。
贤者狎而敬之,畏而爱之。
“狎”,亲也。虽狎必敬,虽畏不忘其爱,则礼行乎其间矣。
爱而知其恶,憎而知其善。
能节其情,则善恶之理见矣。
积而能散,安安而能迁,临财毋苟得,临难毋苟免,狠毋求胜,分毋求多。
“安”者,安于其安。“迁”,无怀土之心也。“毋求胜”者,自反而缩,虽败犹荣也。“分”,与人分财。“积”与“狠”虽非君子之所务,而货恶其弃于地,则积而非贪,以直报怨,则狠而非戾。六者能审乎利害生死之间,以反诸其节,则私欲不行,义立而礼行矣。
疑事毋质,直而勿有。
“质”,证也。事之然否曲直未明见而信诸心,毋质证以为固然。其直者虽可自信,抑勿挟而有之以与人竞。能此,则私意不行而天理见矣。
若夫坐如尸,立如齐,礼从宜,使从俗。
“从俗”,谓所使之国所习行之礼。上言学者去私循礼以为行礼之本,则自强于礼,而不挟己自是以拂乎人情,其于容貌之庄,权宜之中,亦举而措之而已。此盖有阙文,详见大戴记。
右第二章。此章言节情去私为礼之本,与上章相承而立言,以为一篇之纲领。上章言存理之学,而此章乃遏欲之事。先存理而次遏欲者,圣学所以异于异端而有本也。此下四章则以发明礼之大指,本立而用斯行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