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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章句/卷一·曲礼上·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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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子常视毋诳。


“视”,古与“示”通。言教示幼子,常必以正,毋戏语,令习闻诳说。


童子不衣裘裳。
盛饰则习为泰侈。
立必正方,不倾听。


“正方”者,随室之四方,恒正立,不面隅也。“不倾听”者,凝神以伺,长者虽低语,不必倾耳而闻。


长者与之提携,则两手奉长者之手。负剑辟咡诏之,则掩口而对。


“奉长者之手”,敬爱以承也。“负”,背负之。“剑”,旁挟之,如带剑状。“辟”,偏也。口旁曰“咡”。或负,或剑,而倾头附耳以与之语,则掩口以对,以屏气也。


从于先生,不越路而与人言。


“先生”,通师与父兄之称。“越路”,迤行也。


遭先生于道,趋而进,正立拱手。先生与之言则对,不与之言则趋而退。


“趋”,流水步。“趋而进”,急于见也。“趋而退”,重烦之也。古者相见,不拜则不揖,揖所以肃宾而进之。


从长者而上邱陵,则必乡长者所视。


平地起阜曰“邱”,高山迤下曰“陵”。“上邱陵”者,登眺也。“乡长者所视”,不敢佻,且待问也。

右第十二章。此上五章,承第七章而广记事父母兄长之礼。孝弟者,德之本,礼之实也。谨诸此以达乎众礼之原,则天理之节文皆生心而不容已矣。自此以下,乃杂记应对进退之节以广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