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008号法律
外观
第10/2008号法律 修改立法会会期的开始日 2008年8月25日 |
《第10/2008号法律》经立法会于2008年8月13日通过,行政长官何厚铧于2008年8月15日签罯并发布,并于2008年8月25日刊登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 |
立法会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七十一条(一)项,制定本法律。
第一条 立法会会期的开始
[编辑]立法会第三立法届第四立法会会期从二零零八年九月十六日开始。
第二条 生效
[编辑]本法律自公布日翌日起生效。
二零零八年八月十三日通过。
立法会主席 曹其真
二零零八年八月十五日签署。
命令公布。
行政长官 何厚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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