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萧希甫请禁府州推委刑狱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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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萧希甫请禁府州推委刑狱敕
作者:李亶 后唐
(后唐明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109

昔虞舜以恤刑安万国,赖十主相熙帝图;汉高以约法定八方,致四百年享天禄。故法无常则官有幸,刑不滥则民无冤,千古同风,百王齐致。况今朝廷致理,中外同心,近者无偏,远者不闲,虑于听讼,或有惠奸。其频具奏闻,所在不勤决断,则诸道侯伯,未至尽心,两使宾寮,亦非称职。萧希甫位兼三事,务赞万机,更激藩方,共裨庶政。自此凡有争讼,委随处官吏据罪详断,如事有不可裁断者,则结案闻奏。

本五代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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