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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蕭希甫請禁府州推委刑獄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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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蕭希甫請禁府州推委刑獄敕
作者:李亶 後唐
(後唐明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109

昔虞舜以恤刑安萬國,賴十主相熙帝圖;漢高以約法定八方,致四百年享天祿。故法無常則官有幸,刑不濫則民無冤,千古同風,百王齊致。況今朝廷致理,中外同心,近者無偏,遠者不閑,慮於聽訟,或有惠奸。其頻具奏聞,所在不勤決斷,則諸道侯伯,未至盡心,兩使賓寮,亦非稱職。蕭希甫位兼三事,務讚萬機,更激藩方,共裨庶政。自此凡有爭訟,委隨處官吏據罪詳斷,如事有不可裁斷者,則結案聞奏。

本五代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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