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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仲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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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仲论二
作者:苏轼 北宋
本作品收录于《东坡文钞

尝读《周官》、《司马法》,得军旅什伍之数。其后读管夷吾书,又得《管子》所以变周之制。盖王者之兵,出于不得已,而非以求胜敌也。故其为法,要以不可败而已。至于桓文,非决胜无以定霸,故其法在必胜。繁而曲者,所以为不可败也;简而直者,所以为必胜也。周之制,万二千五百人而为军。万之有二千,二千之有五百,其数奇而不齐,唯其奇而不齐,是以知其所以为繁且曲也。

今夫天度三百六十,均之十二辰,辰得三十者,此其正也。五日四分之一者,此其奇也。使天度而无奇,则千载之日,虽妇人孺子,皆可以坐而计。唯其奇而不齐,是故巧历有所不能尽也。圣人知其然,故为之章、会、统、元以尽其数,以极其变。《司马法》曰:“五人为伍,五伍为两,万二千五百人而为军,二百五十,十取三焉而为奇,其馀七以为正,四奇四正,而八阵生焉。”夫以万二千五百人而均之八阵之中,宜其有奇而不齐者,是以多为之曲折,以尽其数,以极其变。钩联蟠踞,各有条理。故三代之兴,治其兵农军赋,皆数十百年而后得志于天下。自周之亡,秦、汉阵法不复三代。其后诸葛孔明,独识其遗制,以为可用以取天下,然相持数岁,魏人不敢决战,而孔明亦卒无尺寸之功。岂八阵者,先王所以为不可败,而非以逐利争胜者邪!

若夫管仲之制其兵,可谓截然而易晓矣。三分其国,以为三军。五人为轨,轨有长。十轨为里,里有司。四里为连,连有长。十连为乡,乡有乡良人。五乡一帅,万人而为一军。公将其一,高子、国子将其二。三军三万人。如贯绳,如画棋局,疏畅洞达,虽有智者无所施其巧。故其法令简一,而民有馀力以致其死。

昔者尝读《左氏春秋》,以为丘明最好兵法。盖三代之制,至于列国犹有存者,以区区之郑,而鱼丽鹅鹳之阵,见于其书。及至管仲相桓公,南伐楚,北伐孤竹,九合诸侯,威震天下,而其军垒阵法,不少概见者,何哉?盖管仲欲以岁月服天下,故变古司马法而为是简略速胜之兵,是以莫得而见其法也。其后吴、晋争长于黄池,王孙雄教夫差以三万人压晋垒而阵,百人为行,百行为阵,阵皆彻行,无有隐蔽,援桴而鼓之,勇怯尽应,三军皆哗,晋师大骇,卒以得志。

由此观之,不简而直,不可以决胜。深惟后世不达繁简之宜,以取败亡。而三代什伍之数,与管子所以治齐之兵者,虽不可尽用;而其近于繁而曲者,以之固守,近于简而直者,以之决战,则庶乎其不可败,而有所必胜矣。

本北宋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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