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令 (民国10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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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统令 中 华 民 国 1 0 0 年3 月2 3 日
第5 届台湾省谘议会谘议员林郁虹已准辞职,应予免职。
此令自中华民国100 年2 月21 日生效。
任命黄昌源为第5 届台湾省谘议会谘议员。
任期至中华民国102 年12 月20 日止。
总 统 马英九
行政院院长 吴敦义
总统令 中 华 民 国 1 0 0 年3 月2 3 日
任命蓝健菖为高雄市政府经济发展局局长。
总 统 马英九
行政院院长 吴敦义
总统令 中 华 民 国 1 0 0 年3 月2 3 日
任命徐月美为台北市政府社会局简任第十一职等副局长,范光盛为台北市政府交通局简任第十职等专门委员,王声威为台北市公共运输处简任第十一职等处长。
任命黄金土为新北市政府地政局简任第十职等技正,王年水为新北市政府地政局简任第十职等权理简任第十一职等副局长,李素兰为新北市政府地政局简任第十职等专门委员。
任命张瑞麟为台中市政府卫生局简任第十职等主任秘书,陈杉根为台中市政府人事处简任第十一职等副处长,林煜焙为台中市政府人事处简任第十二职等权理简任第十三职等处长,吴惠平为台中市政府观光旅游局简任第十职等专门委员,洪志宏为台中市政府法制局简任第十一职等消费者保护官。
任命叶文荣、吴崑灿、陈怡祯、陈富祯、黄怀德、王金作为台南市议会简任第十一职等专门委员,黄恭喜为台南市议会简任第十三职等秘书长,陈育晨为台南市议会简任第十一职等室主任,吴荣章、陈玉全、汪启瑞为台南市议会简任第十一职等组主任,曾兰芬为台南市议会简任第十职等组主任,吕国竣为台南市议会简任第十职等室主任,梁素娟为台南市议会简任第十职等专门委员,陈荣胜为台南市议会简任第十一职等权理简任第十二职等副秘书长。
任命王玨、卢正义、潘春义为高雄市政府简任第十二职等参事,麦东宝、许正忠、李素真、冬启程为高雄市政府简任第十职等参议,郑淑红以简任第十一职等为高雄市政府简任第十职等参议,张简文科、黄烛吉、叶畊甫、邱炳春为高雄市政府简任第十一职等参议。
任命高蓓蒂为桃园县议会简任第十职等主任。
任命徐柑妹为新竹县政府主计室简任第十职等主任,范万钊为新竹县政府简任第十一职等处长。
任命田飞鹏为彰化县政府简任第十一职等处长。
任命周达成为台东县政府简任第十一职等参议。
任命王贵珍、万柏洲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李郁昇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王宝森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刘圣岭、吴爱华、蔡娟华、张祺燕、陈小芬、陈绣华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胡燿麟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李碧绸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周文敏、朱秀娟、洪成家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洪新宜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林玮婷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杨维帆为荐任公务人员。
总 统 马英九
行政院院长 吴敦义
总统令 中 华 民 国 1 0 0 年3 月2 3 日
任命杨毓麟为警监三阶警察官。
任命凌昱昀为警正警察官。
任命王钧纬为警正警察官。
任命吴彰祐、林柏安、黄建程为警正警察官。
任命李贵财、陈浩宫、李忠文、黄新一为警正警察官。
总 统 马英九
行政院院长 吴敦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