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令 (民国100年6月29日)
总统令 中 华 民 国 1 0 0 年6 月2 9 日 2011年6月29日 |
总统府公报第6982号第65至68页 |
总统令 中 华 民 国 1 0 0 年6 月2 9 日
任命王赞禹为外交部简任第十二职等处长,林建璋为外交部简任第十职等专门委员,张俊菲为驻巴拉圭共和国大使馆简任第十职等一等秘书,郑维为驻布吉纳法索大使馆简任第十职等一等秘书。
任命周宜君为财政部国库署简任第十职等专门委员。
任命黄坤龙为教育部简任第十二职等督学,蔡素枝以简任第十一职等为国立成功大学会计室简任第十职等专门委员。
任命詹益鹏为法务部矫正署简任第十职等主任。
任命刘玉兰为经济部简任第十职等专门委员,谢志能为经济部水利署南区水资源局简任第十职等正工程司兼课长。
任命张振乾为交通部观光局日月潭国家风景区管理处简任第十一职等处长。
任命张淑燕为侨务委员会简任第十一职等副处长。
任命柳家瑞为行政院卫生署食品药物管理局简任第十一职等研究员。
任命罗光荣、游静秋为科学工业园区管理局简任第十职等专门委员,蔡锦郎为科学工业园区管理局简任第十职等技正。
任命颜仁德以简任第十三职等为行政院农业委员会简任第十二职等参事,林澔贞为行政院农业委员会林务局简任第十一职等主任秘书。
任命吴静如以简任第十三职等为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简任第十二职等主任秘书,蔡湘以简任第十二职等为国立台湾工艺研究发展中心简任第十一职等主任。
任命曾国基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简任第十二职等参事。
任命郭正明为立法院简任第十二职等秘书。
任命李丽珠为台湾高等法院简任第十二职等法官。
任命廖淑如为公务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简任第十职等专门委员。
任命陈宜杏为审计部简任第十职等秘书。
任命黄宏光为台北市政府研究发展考核委员会简任第十职等专门委员。
任命黄育民为新北市政府税捐稽征处简任第十职等副处长,许慈美为新北市政府税捐稽征处简任第十职等权理简任第十一职等处长,何瑞富为新北市政府法制局简任第十一职等副局长,张建兴为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简任第十职等技正。
任命陈美伶为台南市政府简任第十四职等秘书长,吴煌源为台南市政府税务局简任第十职等专门委员。
任命陈正武为高雄市政府工务局新建工程处简任第十职等总工程司,杨宏文为高雄市政府环境保护局南区资源回收厂简任第十职等厂长,黄益雄为高雄市政府经济发展局简任第十一职等副局长,林信兴为高雄市政府劳工局简任第十职等主任秘书,陈森淼为高雄市政府水利局简任第十职等总工程司,胡肇台为高雄市政府水利局简任第十职等主任秘书,汤毓勋为高雄市政府水利局简任第十一职等副局长,张淑娟为高雄市政府交通局简任第十职等主任秘书,伍光彦为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简任第十职等专门委员,王屯电为高雄市政府都市发展局简任第十一职等副局长。
任命陈月丽为高雄市议会简任第十职等专门委员。
任命陈德兴为桃园县议会会计室简任第十一职等会计主任。
任命许鸿志为金门县政府简任第十一职等局长。
任命林岳青、李仁宁、林泰山、陈威凯、刘辉福、彭莉娟、王智正、周民昇、林玟妏、温翎佑、周文琦、邱自立、李东生、侯智惟、郑凯仲、郭淑华、林建成、黄嘉得、柯士弘、董远展、杨竣升、陈建安、王文彬、庄筱婷、简孟辉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刘建佑、王凯玲、郑敬韬、施俊荣、施明吟、陈于婷、黄于宾、赖招雄、林丽纯、张荣彰、江慧芳、游满堂、林香吟、王至德、林丽卿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刘姵伶、林怡君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陈孟贤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许育萍、林智胜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陈志铭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武国扬、陈弘敏、陈资涵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张明星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林国清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卓茗宏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彭至宇为荐任公务人员。
派吴右程、庄进川为荐派公务人员。
任命黄英、吴宜姬为荐任公务人员。
派赖明详为荐派公务人员。
总 统 马英九 行政院院长 吴敦义
总统令 中 华 民 国 1 0 0 年6 月2 9 日
任命谢宜蓉、林宏亮、李智玮、吴芝彰、陈弘琳、江仁佐、高荣钟、林华安、赖宜琳、廖国雄、黄育璋、郑颖鸿、萧友舜、张家铭、洪千发、王秋田、林玉治、李尉荣、陈镇尧、杨嘉兴、高宸毅为警正警察官。
任命陈奎瑾为警正警察官。
任命陈春富、吴沛宸、程温洲、苏莲宗、江昌林、林柏诚、吴秉潼、李明达、蔡宜洲、周君泉为警正警察官。
总 统 马英九
行政院院长 吴敦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