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令 (民國100年6月29日)
總統令 中 華 民 國 1 0 0 年6 月2 9 日 2011年6月29日 |
總統府公報第6982號第65至68頁 |
總統令 中 華 民 國 1 0 0 年6 月2 9 日
任命王贊禹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林建璋為外交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張俊菲為駐巴拉圭共和國大使館簡任第十職等一等秘書,鄭維為駐布吉納法索大使館簡任第十職等一等秘書。
任命周宜君為財政部國庫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黃坤龍為教育部簡任第十二職等督學,蔡素枝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國立成功大學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詹益鵬為法務部矯正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劉玉蘭為經濟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謝志能為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兼課長。
任命張振乾為交通部觀光局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張淑燕為僑務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柳家瑞為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研究員。
任命羅光榮、游靜秋為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蔡錦郎為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顏仁德以簡任第十三職等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林澔貞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吳靜如以簡任第十三職等為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蔡湘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曾國基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
任命郭正明為立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
任命李麗珠為臺灣高等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
任命廖淑如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陳宜杏為審計部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黃宏光為臺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黃育民為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許慈美為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何瑞富為新北市政府法制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張建興為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陳美伶為臺南市政府簡任第十四職等秘書長,吳煌源為臺南市政府稅務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陳正武為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簡任第十職等總工程司,楊宏文為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南區資源回收廠簡任第十職等廠長,黃益雄為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林信興為高雄市政府勞工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陳森淼為高雄市政府水利局簡任第十職等總工程司,胡肇台為高雄市政府水利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湯毓勳為高雄市政府水利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張淑娟為高雄市政府交通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伍光彥為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王屯電為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陳月麗為高雄市議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陳德興為桃園縣議會會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會計主任。
任命許鴻志為金門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林岳青、李仁寧、林泰山、陳威凱、劉輝福、彭莉娟、王智正、周民昇、林玟妏、溫翎佑、周文琦、邱自立、李東生、侯智惟、鄭凱仲、郭淑華、林建成、黃嘉得、柯士弘、董遠展、楊竣升、陳建安、王文彬、莊筱婷、簡孟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建佑、王凱玲、鄭敬韜、施俊榮、施明吟、陳於婷、黃于賓、賴招雄、林麗純、張榮彰、江慧芳、游滿堂、林香吟、王至德、林麗卿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姵伶、林怡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孟賢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育萍、林智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志銘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武國揚、陳弘敏、陳資涵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明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國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卓茗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彭至宇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吳右程、莊進川為薦派公務人員。
任命黃英、吳宜姬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賴明詳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 華 民 國 1 0 0 年6 月2 9 日
任命謝宜蓉、林宏亮、李智瑋、吳芝彰、陳弘琳、江仁佐、高榮鐘、林華安、賴宜琳、廖國雄、黃育璋、鄭穎鴻、蕭友舜、張家銘、洪千發、王秋田、林玉治、李尉榮、陳鎮堯、楊嘉興、高宸毅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陳奎瑾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陳春富、吳沛宸、程溫洲、蘇蓮宗、江昌林、林柏誠、吳秉潼、李明達、蔡宜洲、周君泉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