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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统华总一义字第10000020611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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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统华总一义字第10000018911号令 总统令
中 华 民 国 1 0 0 年2 月1 日
华总一义字第1 0 0 0 0 0 2 0 6 1 1 号
2011年2月1日
总统令 (民国100年1月18日)
总统府公报第6960号第66页

兹增订船员法第十条之一、第二十五条之一、第二十五条之二、第六章之一章名、第七十五条之一至第七十五条之七及第八十四条之一至第八十四条之七条文;删除第八十三条及第八十八条条文;并修正第一条至第三条、第六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七条、第二十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三条、第七十七条至第八十条、第八十四条及第九十条条文,公布之。

总   统 马英九
行政院院长 吴敦义
交通部部长 毛治国

本作品来自中华民国总统依据《公文程式条例》历次条文第二条第一项第一款叫做“令”的总统令,依据《著作权法》第九条,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正式内容仍应以《总统府公报》公布者作准。维基文库不提供法律咨询,而其收录的内容,也不是中华民国政府机构认可的正式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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