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总统华总一义字第11000055301号令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增订刑事诉讼法施行法条文
华总一义字第11000055301号
中华民国110年(2021年)6月16日

兹增订刑事诉讼法施行法第七条之十三条文,公布之。

总   统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长 苏贞昌


刑事诉讼法施行法增订第七条之十三条文

[编辑]

第七条之十三 中华民国一百十年五月三十一日修正通过之刑事诉讼法施行前,已系属于各级法院之案件,于施行后仍适用修正前刑事诉讼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已终结或已系属于各级法院而未终结之案件,于施行后提起再审或非常上诉者,亦同。

本作品来自中华民国总统依据《公文程式条例》历次条文第二条第一项第一款叫做“令”的总统令,依据《著作权法》第九条,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正式内容仍应以《总统府公报》公布者作准。维基文库不提供法律咨询,而其收录的内容,也不是中华民国政府机构认可的正式版本。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